廖圆圆
据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网站消息,德国联邦议会于2017年7月通过了新的《知识产权与知识经济法》。本次修订主要改革了在教研活动中使用有版权的著作文献时的相关规定,新法案将在2018年3月1日正式执行,有效期为5年。
当前,德国沿用的规定不再符合数字化时代对学术的要求,复杂的规定分散在法律条款中,同时存在大量不够明确的法律概念。新法案中的规定对教育和科研领域的文献使用者来说条理清晰,易于理解又方便查阅,并且还符合数字时代对知识产权不断变化的要求。
此前,德国大学校长联席会议主席霍斯特·希普勒強调,希望这项由政府提出的法案能够予以通过,因为这一举措在推动德国的数字化进程的同时有利于科研学术的发展。
新法案最重大的变化在于增加了特殊条例,即以教育和研究为目的时可以直接使用有版权的著作文献,而无须像过去那样按照模糊又烦琐的规定申请使用权。但前提是,高校要向版权征收协会一次性支付一笔费用,以买断使用权。学校无法逐一统计文献资料的使用情况,因此买断使用权是合理可行的办法。这样既保障了产权作者的利益,也有利于学术的蓬勃发展。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