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字连谓句和有字兼语句比较研究

2017-09-25 05:45王菲尔
文教资料 2017年35期

王菲尔

摘要:有字连谓句和有字兼语句,都是“NP1+有+NP2+VP”的句式。本文研究两种句式各成分之间的差异,从而发现两者的区别与联系,揭示这类句式的规律,深化对这类句式的认识。

关键词:有字连谓句 有字兼语句 NP1+有+NP2+VP

本文研究的有字连谓句和有字兼语句。两者都是“NP1+有+NP2+VP”的句式。对于这两种句式,已有的文献中还没有一个系统的比较。学界大都从“NP1+有+NP2+VP”句式出发,对这类句式做一个整体研究。但从散落在文献中的一些问题来看,两种句式虽然形式相近,在句法、语义、语用等方面还是存在区别与联系。

一、有字连谓句和有字兼语句的NP1

从NP1的结构类型上看,有字连谓句和有字兼语句的NP1都可以是名词、体词性代词或名词性短语。但有字兼语句的NP1还可以由处所词、方位词和时间词充当。

语义方面,关于有字连谓句和有字兼语句的NP1,还涉及到两个概念,“省略”和“隐含”。吕叔湘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中就曾指出,“‘隐含不同于‘省略,必须可以添补才能叫做省略。”范晓也在《汉语的句子类型》(1998)中解释了“隐含”的意义,他认为“隐含是由句法或语用需要造成的一种某一语义成分在语义结构中的空缺现象。该语义成分只有可以理解的语义内容,而没有外在的语音形式和句法地位。”所以隐含仅在语义层面上,而句子在句法结构上是完整的。但省略却表现为语义成分和句法成分皆不完整,通常可以联系语境进行填补且句子本义不变。

有字兼语句的NP1可以隐含,成为“无主句”,隐含的往往是时空环境。如:

(1)有人来了。

有字连谓句的NP1不能隐含,却可以省略。如:

(2)如今的曹范乡不仅通了车,通了电,有饭吃,有水喝,而且一村一品,一村一招。(1993年人民日报/6月份)

联系上下文可以看出。有字连谓句“有饭吃。有水喝”省略了主语“乡民”。添加主语,句子语义也不会改变。但有字兼语句隐含了主语,结合语境补足主语之后,句子可以变成“家里有人来了”,也可以是“办公室里有人来了”,或者其他。这时添加了主语之后,原句语义也被改变了。

从语用角度看。有字连谓句的NP1是全句的主语,处于句首,是当前讨论的主题,因此是全句的话题。如:

(3)我们有能力克服许多困难,但这需要很长的时间。(1994年人民日报\第4季度)

这句句子所要传达的是关于“我们”的信息,因此“我们”是句子的话题。

有字兼语句中,当NP1存在时,同理,NP1是全句的话题,但当NP1隐含时,当前讨论的主题变为NP2,话题也变为N。如:

(4)蜡像宫工程保障机构人员,有12个当过兵。(《作家文摘》1994B)

(5)有个病人患肚痛病,痛得厉害,经过十多天,胡须眉毛全脱落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

二、有字连谓句和有字兼语句的“有”

有字连谓句中“有”语义为“拥有、具有”,表领有义。但有字兼语句中的“有”除了表示领有,还可以表示存在。

当NP1为处所词、方位词、时间词或NP1隐含时,句子通常为“有”表存在的有字兼语句。而当NP1为名词、体词性代词或名词性短语,且不可隐含时,句子为“有”表领有的有字连谓句或有字兼语句。

可以通过在句首NP1前加“在”的方式来辨认“有”的属性。当“有”表领有,无论是有字连谓句还是有字兼语句,NP1前都不能加“在”。如:

(6)这个问题有办法解决。

在这个问题有办法解决。

当“有”表存在时,NP1前加“在”却可以成立,构成“在+NP1+有+NP2+VP”句式。如:

(7)台上有人唱戏。

在台上有人唱戏。

且“在+NP1”还可以移位到NP2和VP之间,构成“有+NP2+在+NP1+VP”句式。这时,句子变成了无主句。上例可以变成:

(8)有人在台上唱戏。

因此,当NP1前可以加“在”或NP1隐含时,句子是“有”表存在的有字兼语句。而这时的NP1无论是否隐含,其本质上都是相同的,当NP1存在时也可以通过在NP1前加“在”的方式把它移到NP2之后,变成无主句。当NP1前不能加“在”,则为“有”表领有的有字连谓句或有字兼语句。

三、有字连谓句和有字兼语句的NP2

NP2的句法差异,体现在NP2的结构类型上。有字兼语句中的NP2可以是数量短语,有字连谓句却不可以。如:

(9)他有希望回家。

*他有一个希望回家。

但在两种情况下,有字连谓句的NP2可以是数量短语。一是在表让步的句子中。如:

(10)现在是什么衣服都有,多少年也穿不完。20年前,出门有一件衣服穿就成。(1998年人民日报)

二是在NP2与VP之间添加“要”或“可”。这时所增加的数量词表示说话者的极度强调。如:

(11)我有书看。

*我有十本书看。

我有十本书要看。

我有十本书可看。

这两种情况有一个共同点。有字连谓句中的NP2均为VP的受事。

NP2的语义差异,体现在NP2的有定和无定上。有定指具体的可识别的一个或一类事物。无定指无法具体识别的一个或一类事物。

有字连谓句中NP2都是无定的。一般是普通名词或名词性短语。有字兼语句NP2大都无定。无定的NP2可以是普通名词、疑问代词、数量短语、“的”字结构等。有字兼语句NP2也可以是有定的。有定的NP2可以是专有名词、人称代词、含有指示代词的名词性短语。关于這一点,蔡玮在《带定指兼语的“有”字句》(2000)中认为,只有当“有”字句在复句中充当分句,或是在特定的语境中构成单句时,“有”才可以带有定兼语。

要补充说明的是,之所以有字连谓句的NP2不可以由有定名词性成分充当,本文认为是受有字连谓句句式本身的特点限制。有字兼语句中充当有定NP2的名词性成分,无论是专有名词、人称代词,还是由指示代词(这、那)构成的名词性短语,大都是表“人”的。而有字连谓句的两个动词“有”和VP是受NP1支配,因此表“人”的成分也只有NP1充当,NP2只能是VP的受事、处所、工具、方式条件,不能表“人”。退一步说,由指示代词构成的名词性短语(“这/那+(数量词)+名词”结构)也可以不表“人”,这时若把它当作一个普通的数量短语,那之前所说的有字连谓句NP2可以是数量短语的两种情况,在这里也能适用了。如:

(12)我还有这几本书要看呢,没空理你。

因此有字连谓句的NP2在极少数情况下也可以是有定的,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①NP2是“这/那+(数量词)+名词”结构,②句子表让步或在NP2与VP之间添加“要,可”。

NP2在语用方面也有不同。焦点是句子中最重要的信息,是说话者所要强调的部分,有自然焦点和对比焦点。自然焦点由句尾语调核心所强调标明,通常置于句尾。代表句子中的新信息;对比焦点则是出于对比突出的目的而强调,以重读的形式表现,不一定要在句尾。有字兼语句中,对比焦点通常是NP2,自然焦点是VP;有字连谓句中,对比焦点却是“有+NP2”,自然焦点是“有+NP2+VP”。如:

(13)我有个姐姐在上海。

(14)如果无力照顾,两个女儿我会安排好的,我有个姐姐在上海。(《作家文摘》1996B)

(15)她还有兴致去了一趟浅水湾。(王安忆《逃之夭夭》)

(16)我都快累死了,她还有兴致去了一趟浅水湾。

无语境时,通常把句子的自然焦点当作全句的焦点。如有字兼语句“我有个姐姐在上海。”焦点是“在上海”。有字连谓句“她还有兴致去了一趟浅水湾。”焦点是“有兴致去了一趟浅水湾”。

但当句子出现在一个语境中,话语的信息就会产生对比,从而出现对比焦点。有字兼语句中,说话人想让听话人知道他会安排好两个女儿。用“有”字句引出这样说的依据一“有个姐姐在上海”,言外之意是“姐姐”会照顾“两个女儿”,因此“姐姐”是说话人强调的对象,是全句焦点。有字连谓句中,“我”很疲惫了,“她”却还有兴致去做别的事,在对比的语境中,说话人想要强调的是“她”的“有兴致”,因此“有兴致”是句子的焦点。

四、有字连谓句和有字兼语句的VP

关于有字连谓句和有字兼语句的VP的结构类型,学界大都分为光杆动词和非光杆动词两类。李明在《说“有+NP+VP”》(2003)中,对能进入“NP1+有+NP2+VP”的VP做了详细的分析。他认为这类句式对光杆动词有一定的限制,能进入这类句式的光杆动词仅有“做”类、“鞠躬”类、“住”类、“拖”类、“查”类五种;非光杆动词则有“V+了,着/过”、“V+O”、“V+C”、“V+C+O”四种形式。

在有字连谓句中,当VP由光杆动词充当时,大致有这几种情况:

(1)VP是及物动词,且与NP2是述宾关系。即上文所说的“做”类动词。此类VP有:做、看、吃、喝、交代、整理、发表等。

(2)VP是不及物动词,VP动作行为的实施往往能与处所有关,而NP2就是VP的处所。即上文所说的“住”类动词,有:住、站、坐、睡觉、休息等。

(3)VP可及物可不及物,VP动作行为的实施往往能与实施它所需要的工具有关,而NP2就是VP的工具。即上文所说的“拖”类动词,有:拖、剪、缝、凿、制作、攻击等。

(4)VP可及物可不及物,VP动作行为的实施往往需要一定的方式条件,而NP2就是VP的方式条件。即上文所说的“查”类动词,有:查、教、解决、分析、处理、计算等。

有字兼语句中,VP由光杆动词充当的很少,只有上文所说的“鞠躬”类动词。这类动词的特点是不及物,且由述宾式构词法构成,即动词本身就带宾语,也因此,这类动词都是双音节动词,有:鞠躬、道歉、约会、吵架、结婚等。

有字连谓句中,当VP是非光杆动词时,有三种形式:

1)VP由“V+了”构成,且去掉“了”句子也可以成立。如:

(17)我有地方住了。

我有地方住。

但去掉“了”之后语义却发生了改变。“我有地方住了。”指的是以前没有地方住,现在却有了。强调事态发生的变化。而“我有地方住。”仅仅表示一个事件的状态,没有发生变化的过程。

这里要说明的是,有字连谓句中的VP不可以由“V+着”或“V+过”充当。如上例不可以变成:

(18)*我有地方住着。

*我有地方住过。

因为有字连谓句中“有”表示“拥有、具有”,是表状态的动词,而全句也是描述事件呈现的某种状态,所以不能用体标记“了”“着”“过”修饰。上文中“了”也显然不是表完成时“了”,而是置于句尾表事态变化“了”。

2)VP由“V+宾语O”构成。

3)VP由“V+补语C”构成。

有字兼语句中VP大都是非光杆动词。有这四种情况:

1)VP由“V+了,着/过”构成。如:

(19)几乎每个台湾家庭都有人来过。(1993年人民日报\11月份)

有字兼语句并非陈述事件的状态,因此可以加“了”“着”“过”表示动作的完成、持续或经历。

2)VP由“V+宾语O”构成。

3)VP由“V+补语C”构成。

4)VP由“V+补语C+宾语O”构成。

综上,本文研究有字连谓句和有字兼语句的比较,两者均为“NP1+有+NP2+VP”的句式。探讨了两种句式各成分之间的差異,分别比较了两种句式NP1、“有”、NP2和VP的特点。但本文的研究依然有许多不足之处。关于有字连谓句与有字兼语句的比较,还有待更进一步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