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彩
1
我叫吴忧,忧愁的忧,随母姓。母亲说,她是在祈祷即将出世的孩子,人生不要再充满忧愁时生下我的。母亲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子,她有一双深潭般幽暗、深邃的眼睛,她美丽却又孤独,她没有结过婚,却生了我。她很爱我,在我十二岁以前,她曾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俩相依为命。
我年幼时,母亲每天晚上都会抱着我入睡,当我问起我的父亲,她总是沉默不语,泪流不止的亲吻我。我慢慢长大,夜里常常能听到她在房间里抽泣。
母亲有很多连衣裙,她每天把它们洗得很干净,一条一条熨平,整齐地挂列在衣柜里。丝绸的、刺绣的、亚麻的、纯棉的……洗得有些颓败的颜色和熨得整整齐齐的板式,突兀得有些悲凉。她最钟爱一条有小圆点的淡蓝色百褶裙,她常穿着它,坐在梳妆台前化妆,打扮之后的母亲是极美的,她穿着高跟鞋独自在房间里徘徊,鞋跟敲击地板发出一串串寂寞的声响。
这个美丽的女子,在她人生最美好的时段,她爱的男人却不在她的身边。
那个男人是什么样子的,在我十二岁以前,她没有告诉过我。我想,他可能说过喜欢她穿这条百褶裙,也曾给过她许多无法忘记的回忆,可他没给她一份完整的爱。
“我想抓住他”在某个失眠的深夜,她歇斯底里地笑着,冲我说,“所以我生下你,但后来才发现这根本没有用。我告诉你,对不爱我们的人,不能付出。一旦付出,就罪孽深重!”
“你就是我的罪孽!”她突然地尖叫起来,失去控制。脱下她的鞋子,一只一只扔在我的身上,然后是她旁边触手可及的物件,一件一件地朝我打过来。
她发泄时,脸上全是泪水,浑身在不停地颤抖,我麻木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从我十岁开始,母亲这样的愤怒开始不断地循环。
她拥有的,除了孤独,就是我。我是她唯一的爱人,也是她唯一的敌人。
2
两年后,我升入初中,为了逃避歇斯底里的母亲,我选择了寄宿学校就读。
我曾祈祷快速长大,这样我就能够照顾她。我爱这个平静时善良、眼睛幽暗深邃的美丽女子,可是她爆发的频率在不断加快。在我寄宿的短短一个月里,她学会了酗酒,每天喝醉后在夜幕里四处游荡。
一个周五的晚上,她在酒吧里喝醉闹事,被警察带走了。我在拘留所里见到了她。
她的脸靠在冰冷的墙上,发出崩溃的哭泣和喊声,她的妆容残败、肮脏,头发披散着,裙摆撕破了两道很长的口子,脸上有玻璃碎片划过的血迹。
我流着泪哀求警察,让我把她带回家。
她却低着头,眼神迷离望着不知某处,左手一直在抠右手拇指指甲盖,喃喃自语。
她神志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虽然她发疯时让我讨厌,可我不想失去她。
我十二岁生日那天,母亲的精神状态异常好转,她穿上了那条淡蓝色百褶裙,淡雅的妆容让她看起来更加迷人,她柔声细语的对我说着话,这个美丽的女子,终于变回了我想要的妈妈的样子。
晚饭时,她做了一大桌我爱吃的菜,还亲手给我做了个生日蛋糕。整整一天,我很开心,从未有过的开心,强烈的幸福感将我包裹,急切地想要抓住这美好感觉的每一秒,我像个跟屁虫一样,一直尾随着母亲。我的亲昵举动,得到了她慈爱的回应,在帮我整理耳鬓的头发时,她一把搂住了我,不停地亲吻我的脸。我感觉她在哭,可又极力掩饰着情绪,当她放开我时,我的肩膀已经浸湿了一大片。
那是我有记忆以来,母亲第一次为我庆祝生日,也是最后一次。
第二天起床后我发现枕边有个信封,里面装有一张照片和一本存折。照片有些泛黄,但保存得完好,是母亲和一位英俊男人的合影,照片里的男人轮廓分明,五官立体,他的眉宇间竟与我有几分相似,他微笑看着母亲,眼神宠溺,母亲在他怀里娇羞得像个小公主。存折上的户主竟然是我,而且账户上的数目不菲,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多钱。
心里满是疑惑,喊了几声,没人应。母亲没在家,可能外出买菜了。
楼下很嘈杂,我趴在窗户往下看,一片混乱。警察拉起了警戒线,几辆警车的警灯一直在闪,很多人聚在一起围观,还有不少人不停地往警戒线方向跑,一排警察站在警戒线外维持秩序,以防人群涌入。
警戒线里趴着一个人,四周溅满血迹,心里突然紧了一下,我看到了那条熟悉的淡蓝色百褶裙。
瞬间,大脑一片空白,我歇斯底里地尖叫着冲下楼。
“让开!让开!你们都给我让开!”我大声怪叫,用力推开人群,推开了企图拉住我的警察。
我看到躺在地上的母亲,她最钟爱的连衣裙已经被鲜血浸透,她的四肢摔碎显得很长,脚是光着的没有穿鞋子,她的眼睛都还没来得及闭上。
她死了。
在我撕心裂肺的挣扎和哭喊声里,警察给她盖上了白色的布单……
那块留下母亲最后血迹的水泥地,很快就被高压水枪冲洗干净,但浓稠的血腥味却一直退散不去。我在那个地方静静的躺了几个晚上,我一边流泪一边用湿布试图抹去那股腥味。
第七天,流干了所有的眼泪后,我住回了学校。
在此后的6年里,我再没有回过家。
3
十八岁那年,我考入省城唯一一所重点大学。
接到录取通知书一周后,银行的账户里又汇进来一笔钱。在母亲去世的六年里,每个月都会有人汇一笔生活费给我,但这次的数目比往常要多,多出的部分刚好是我的学费。看来给我汇钱的这个人,对我的情况很了解。
我曾经去银行查过,虽然汇款时没有落款,银行也不固定,但汇出的地址都是省城。
上学前的头一晚,很想再回家看看,但走到楼下那块斑驳破败的水泥地时,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瘫软地倒在了地上。闭上眼睛,我又看到了母亲,她微笑着站在那里,黎明的曙光洒在她的身上,她朝我张开双臂,我刚要伸手抓紧她,一眨眼她不见了……
她离开的这几年里,我不停的用学习来麻痹自己,但在一个个漫长的黑夜里,孤独、恐惧、焦虑就像千万只蚂蚁一样啃噬着我的身体。我不断提醒自己,我不能脆弱地死去,我要活下去,我要離开这里,我要摆脱这一切,我要上大学,我要过新的生活……endprint
来省城时,我带的东西极少,就几本重要的书。不过,我把那张照片夹在了书里。
这是个阳光充沛,人潮拥挤的城市,空气常年干燥,但高楼与大厦之间的天空却是清澈的湛蓝色。
我的宿舍在五楼,我喜欢趴在宿舍的阳台上,任风吹乱我的头发,我喜欢那一刻的自由自在,喜欢仰望天空的云朵以优美的姿势蔓延过城市。
我喜欢这座城市,因为这里的空气没有腥味。我想留下来工作,为此大四下学期,我几乎每天都在投简历,但都是石沉大海。临近毕业,班里召开班会,辅导员指导毕业生如何求职。班主任单独把我叫出教室,说报社到班里招人,觉得我的条件不错,让我准备一份简历,她帮我递过去。没想到的是,简历投过去两天,报社就通知去面试,面试很顺利,一周后竟然通知我被录取了!
当天晚上,我到学校附近的餐馆点了几个母亲爱吃的菜,叫了瓶白酒,一面喝,一面笑着流泪,直至醉到不省人事。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喝酒。那一年我22岁,距离母亲离世整整十年。
4
有了工作,我到银行把账户注销了,里面的余额刚好够我支付一年的房租,生活总算是安定下来。此后的我,每天工作都很努力,采访、写稿、与人相处,处处小心翼翼,同事们待我也很和善。
年底天气渐渐转冷,所幸这座南方城市四季如春。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报社按照惯例召开年会,组联部的同事一周前就在着手准备,据说我素未谋面的社长、总编都会参加。
那天我刚好要赶着上报个采访提纲,当我把材料整理完毕,走进会堂时,领导们已经坐在主席台上。我猫着腰找了个空位,准备坐下时向主席台瞟了一眼,一个似乎见过却又陌生的身影让我瞬间没了呼吸,木愣愣地跌坐在凳子上,两只手攥成了拳,混身的劲都使到了手上。我用力地盯着那个桌前摆放“贾云生”席位牌的男人,他就是主编,整个报社里地位仅次于社长的二号人物,但他,怎么会是与母亲合照里的男人?虽然本人与照片时隔二十几年,但岁月似乎遗忘了他,没带给他多大的变化,只看一眼,我便能确定照片里的男人就是他。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正襟危坐,頭发有些稀疏,但身形依旧匀称,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
除了震惊,还是震惊。我不记得年会是什么时候结束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回办公室的,刚坐下没一会,几位领导走进来,采编中心的主任大声说:“同志们,社长和主编代表报社党委、报社的领导来看望大家啦!”我耳膜被震得嗡嗡作响,大脑一片空白。在那些失眠的夜里,我曾无数次想象过我们相遇时的情景,但这一刻的遇见是我始料未及的,慌乱、焦躁、不安的情绪中带着愤怒,我不知该如何应对,全身的血液一直往上涌,呼吸也变得急促、凌乱,我急忙低了头,缩进了角落里。
“这是新来的小同志吧?”社长依次打完招呼,走到我面前,握手表示慰问,主编微笑地站在他旁边,等社长寒暄完,也握了一下手以示友好,我极力的在他表情里寻找,可看不出他有任何的异样。看上去这就是一次普通上下级的见面,他很从容淡定。
我私下查阅贾云生的简历,三十年前,他毕业于师范大学中文系,在一所中学教了两年语文,之后调至报社做记者;二十五年前任采编中心副主任,并下派某县城挂职锻炼三年;二十二年前返回省城,一年后任采编中心主任;在之后短短不到十年间,他一路迁升至报社主编。
他下派挂职的地点就是我的出生地,假设他是我的父亲,下派时与母亲相识、相恋,在我出生前两个月,他挂职期结束返城,按常理推断,他离开时应该知道母亲已经怀有身孕。但他的资料里显示他在下派前两年就已经结了婚,在他下派的第三个月,妻子产下了一女,所以,他不可能跟母亲在一起。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那么在母亲离世的这十年里,一直给我汇钱的,应该是他;毕业时报社直接到班里招人,也有可能是他的意图。
毕竟职务悬殊大,办公室也不在同一幢楼,我和主编几乎没有什么交集,偶然碰到的一次是在单位食堂,他也只是微笑着点点头,依旧从容洒脱,我仍然寻找不到我们可能存在着血缘关系的蛛丝马迹。
5
我的工作很顺利,一年后转正,两年后提拔为采编中心副主任兼采访一科科长,一跃成为报社最年轻的中层领导,晋级之路快得连我自己都觉得诧异。当然,我非常努力,所有的时间和经历都用在了工作上,每天只有累到瘫软,我才能很快睡去,虽然出色,但客观的说,除去自身因素外,没有外界其他因素辅助,我不敢确定。
升职之后的工作更繁琐一些,接触主编的次数也多了起来。报社有条不成文的规矩,本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活动采访一般都是由一科科长去。我跟着他下过几次乡,但单独的互动极少,有过的对话也仅限于工作上的交流。
每次接触,心情都难以描述,我小心翼翼地躲在平静的外壳下仔细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可我嗅不到任何的异常,直到那天我采访时突发意外……
那年的雨季比往年长,连续的暴雨导致距离省城80公里的乡镇山体滑坡,一所小学教舍被泥石流覆盖,当时不清楚具体的伤亡情况,要赶第一手资料,车队很快调配出一辆车连夜送我赶往出事地采访。距离目的地大概还有6、7公里进村的必经之路塌方,车子进不去,为了赶时间,我让驾驶员在原地等待疏通,自己背起照相机和采访包徒步进村。山路崎岖,下雨路滑,时不时还伴有小范围泥石流,一路上走得跌跌撞撞,天越来越黑,路况又不熟悉,一脚没踩稳,身体不受控制狠狠地摔下陡崖,我慌乱地伸手企图抓住周围可以阻止我下坠的物体,可我抓住的东西与我一起快速下滑,一个滚落的石头重重地砸在我的头顶,伴随着一阵剧痛,涌出的鲜血迅速覆盖了我的眼睛,我很快失去了意识……
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有人在叫我,“忧忧,忧忧”,声音有些熟悉,用力地睁了一下眼,周围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清,想说话却张不开嘴。“不要睡,我带你回家……”是主编,他一把抱起我,不停地跑,尽量保持平衡不摇晃到我,边跑边在对我说着什么,可我越来越听不清……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同事陈姐坐在床边,见我醒了,赶紧凑过来问头还痛不痛?主编闭着眼坐在靠窗的椅子上,裤子上全是泥,一脸的疲倦,听到说话声,他迅速站了起来,脸上划过一丝担忧,但很快被严肃的表情覆盖。endprint
医生进来检查时说我失血过多,身体太虚弱,最好能吃些补血、易消化的食物,陈姐出去准备了,病房里只剩我和主编两个人。
“谁让你去的?你们主任?报社没人了吗?非要让你一个小姑娘去那么危险的地方!”看样子,他很生气。
“你很担心我?”我盯着他的眼睛问。
“我担心报社每一位同事的安全,包括你,这是我的职责。”他的回答无懈可击。
“还记得吴琼吗?”这是母亲离世十几年,我第一次提到她的名字。
他愣了一下,眼里划过一些东西,但很快又收了回去。“我不认识她。”他淡淡地说。
6
那次意外之后,报社对分工进行了调整,我负责采访的重点由民生类转到了时政类,至于贾云生主编,那次谈话之后,再见到他,我置之不理。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母亲为他放弃了大好年华,甚至自己的生命,至死对他念念不忘,而他,连承认认识她的勇气都没有。
时政类的采访相对要轻松一些,如果政府有什么重大的会议需要宣传报道的,政府办秘书科会提前通知我,这次跟我联系的是位叫乔阳的新任科长。瘦高的个子,眉毛很浓,牙齿很白,笑起来的时候,唇角很温柔,他穿着白色的衬衫,看起来很帅气,陈姐凑过来小声地说,“这小伙子帅吧!贾主编的准女婿,跟他女儿谈了好几年,听说可能年底会结婚!”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跟乔阳的联系多了起来。有时政府会议开得晚,我采访跟得也晚,结束时已经过了饭点,秘书科几个年轻人就约着我们一起吃饭。一开始是一群人,到后来就我跟乔阳两个,再后来就算我没采访,他也经常约我一起吃饭,烧烤、火锅、路边摊,只要他能想到的,一一带我去吃了个遍。
那时的我,二十五、六岁,正值人生妙龄,加之继承了母亲的容貌,是一个高挑的美丽女子,我知道,我笑,便如春花,必定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家的准女婿。
我曾跟他说过,我很喜欢烤红薯的味道,在我很小的时候,母亲曾在门前种了些红薯,等到成熟的季节,她带着我一起蹲在地里翻找果实,这是我关于母亲的最幸福的回忆。
我知道他会放在心里。
两天后采访完,天空飘起了雨,我没带伞,把采访包顶在头上往对街跑时,不远处一个人拿着伞站在飘着细雨的街角,另一只手捧着热气腾腾的烤红薯。跟我在一起的乔阳,脸上总是带着迁就的微笑,雨丝,打湿了他的头发,在那一刻,所有心事不觉中,已悄然变暖。很多年以后,那一只烤红薯的香味,一直弥留在我的记忆里。
我们的关系越走越近,不过,他从未跟我提过他和他女朋友的事。
秋天我得了场重感冒,头疼、发热、咳嗽,一开始只是嗓子痛,吃了几次药不仅没好,反而更加严重,咽喉化脓了,连水都吞不下去。在医院里输了几天液,回到家躺在沙发上,感觉天旋地转,电话铃一直响却起不来接,没一会儿就迷迷糊糊睡着了。一觉睡到傍晚,精神稍微好了些,有人急促地敲门,开门一看是乔阳,一脸风尘仆仆样,甚是诧异。
他问:“生病啦?”
我点点头。
“吃饭了吗?”
“不想吃”。
“就知道”他拎着一袋水果和蔬菜进门,系上围裙,转身进了厨房。“总得吃点什么吧,不吃可不行!给你煮碗面吧。”
半个小时后,一碗盖有葱花和香菜的鸡蛋面端到了面前,还配有一小碟可口的拌菜。
第一次有男人为我煮饭,虽然只是一碗面,但对于我这样一个从小在残缺的家庭中长大的人来说,已经很满足。能有个男人,为了我不嫌弃身上的油烟味儿,把一个人冷冰冰的生活,变成两个人的热气腾腾,我开始觉得我不是那块快要沉寂的孤岛了。
直至多年以后,我一直会做同样的梦,他跨过了无边的寂寞,从千里之外来,到了我身边,我打开门,他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说一句:“生病也要吃饭!”我伸出手,端过那碗面条,吃着面,吮着汤,一并吞进春夏秋冬、男欢女爱。
一月后,一个朋友过生日,吃完饭到酒吧喝酒,乔阳也在,我叫了杯鸡尾酒坐在吧台边,看朋友在舞池里扭动,乔阳在我旁边坐下。
“我跟她在一起五年。” 他喝了不少酒,醉意醺醺。
“我知道”,我說。
“可我遇到你后,我却一直在想我和她是否还要继续在一起。” 他在昏暗的光线中看着我。
“很多事情都是注定的,躲不了,想了也没用。”我摇晃着手里的酒杯。
“那我遇上你,也是注定的?”
“也许吧!”我笑着举起杯子,轻轻地碰了碰他的酒杯。
他也笑,抬起酒杯一口喝光。
那晚我们喝了太多酒,后来我跟他去了他家,那是个深秋的夜晚。
那套房子是他父母买给他结婚用的,不想让隔壁邻居发现,上楼时我的脚步迈得很轻,走在黑暗的楼道里,我听到风刮过树叶,掠过城市的声音。
乔阳开了门示意我进去,我转过头看着他合上门,扣下防盗锁。他有些紧张,“吴忧,我从没有想过我会爱上你。”
“我也没有”,我说。
“我知道什么叫注定了。”他轻轻叹了口气,亲吻我的额头。过量的酒精让我有些眩晕,我躺在他的床上,感觉他替我脱了鞋子后,很轻的放在地上。
凌晨三点我回了家,我走时乔阳睡得很香,我没有叫醒他。凌晨的街道空荡荡的,风吹得落败的树叶到处打转,我裹紧了外套,还是瑟瑟发抖。
7
第二天我出差了,去参加一个西南三省联办的新闻从业者社会责任研讨班,为期二十天。
会期结束我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乔阳站在门口等着我。
“来很久啦?”对于他的出现,我并不是很吃惊。
“快一个小时。”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我边开门,边问。
“你同事说你去参加研讨班,今早结束。”他有些得意,“都不需要刻意打探,他把你的日程全告诉我了。”endprint
我开了门,他帮我把行李拎进家,关上门,他将我拥入怀里,“你走的这段时间特别想你!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你了!”
我推开他:“爱,怎么爱?跟我结婚?”
“只要你愿意,我会娶你。”他说。
“几年以后,你还会这么想吗?”我问他。
“会,我会。”他急切地点头。
“如果你听完我说的,没有离开,还愿意继续听我说话,那么我再告诉你其它事。”我吸了口气,接着说,“我是贾云生的非婚生女,但他抛弃了我们母女,我母亲为此自杀,可他并没有丝毫的愧疚!他现在所拥有的都是牺牲了我和我母亲获得的,我恨他,恨他老婆,恨他女儿。跟你接近,也是因为你是他女儿的男朋友。”
他的脸变得煞白,双手突然按住我的肩膀,不停地摇晃我,“那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他的情绪很激动,“你已经成功!你完全可以继续你的计划!”
我木愣地站在原地,脸上依旧没有表情。
他一把将我推开,大声咆哮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他不死心,仿佛在努力寻找那根可以拯救他的稻草,“我不在乎你有什么目的。我只想问你,你爱我吗?或者你爱过我吗?”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我从小没有父亲,年少时丧母,一个人承受生与死带来的煎熬和痛苦,男人的信誓旦旦,女人的肝肠寸断,一路走来,我已看得很淡。爱或不爱,于那个时候的我而言,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低着头没说话,只是靠近我,再一次抱了抱我。我没告诉过他,其实我很依赖他的怀抱,自母亲离世后,再也没人拥抱过我,我把脸紧紧地埋入他的胸口,他的心跳强劲有力,他的气息温暖熟悉。可很快,他放开了我,转身离开,“砰”的一声,门合上,只留下再也控制不住泪水的我,这个我唯一曾拥有过的男人,我清楚的意识到,他走了。
他没有给我机会告诉他,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
三个月后,我的肚子一天天隆起,还好是冬天,有厚厚的衣服遮挡,并没人发现我怀孕的事。
农历腊月中旬,乔阳结婚了,和贾主编的女儿。那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那个眼神幽黯深邃的美丽女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孩子的缘故,最近的生活明显慢了很多,尽管工作还是尽职尽责,可没以前那么拼命,也會顾忌安全,注意休息;与同事、朋友相处,也少了很多锐气。
当我第一次感觉到腹中的胎动时,我流泪了,新生命带来的触动如此柔软。我本不是多愁善感的女子,可孩子的到来,让我发生了改变。他就像我内心深处的一副安定剂,让我的心慢慢沉静下来,我渐渐明白,世界不只是遍地的泥泞和荆棘,还有清馨的空气和怡人的景色,我陷在泥潭里太久,是时候走出来迎接美好的阳光了。
春暖花开的时候,我辞职了。
收拾完东西,走出报社大门时,有人叫住了我。
“忧忧”,这是贾云生第二次这么叫我,“你要去哪里?”他不舍的表情里夹杂着痛苦。
“到处看看。”我冲他微笑了一下,转过身,准备离开。
“忧忧,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妈妈……”感觉他的声音在哽咽,几乎带着哭腔。
可我没有再回头,尽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
我没有计划,没有目的地,带着我肚子里的孩子,很随性地走走停停,欣赏沿途一路上的风景。旅行中,我发现人生就是不断放下的过程,稍微有些遗憾的是,我都没跟乔阳好好告过别。不过,这好像不重要了。
盛夏时节,我来到了沿海的一个小镇,小镇人口不多,景色很美,我在那生下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儿,与我和母亲不同,她的眼睛清澈明亮,我想她长大以后,也依旧会是个纯真的姑娘。我带着她在小镇定居下来,她大些的时候,我在当地的幼儿园找了份工作,工资不高,不过够养活我们母女,重要的是我每天都能陪着她。早晨或傍晚,我带着她在海边吹吹风,散散步。
很多年以后的今天,我坐在小院里看着无限美丽的夕阳,听着女儿和女婿讨论着去哪所医院生产的事,对生活感到很知足,他俩都是镇里的中学老师,去年结的婚,再过几天他们的小宝宝即将出生。新生命总会带来新的希望,生活就是这样,即便眼前是遍地的荆棘泥泞,但只要迈过去,前方一定会有你预想不到的风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