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
摘 要:根据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属于农民个人,而是属于集体,这就使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只能具有宅基地的使用、占有及进行有限处分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的生活质量,而且对于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阐述、并就存在问题对应的解决措施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解决措施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占有、使用的用于建造自用住宅的农村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是农民合法获得的宅基地,并对其进行特定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影响农民的财产收入状况,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确权,有助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改革及完善,这不仅能够稳定农民的个人财产收入,还能确保农民权利的贯彻与落实。在实际确权工作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以下就对这些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阐述。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權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历史界限不清晰及登记主体模糊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过程中,存在历史界址不明确的问题,农村房屋建设紧密且管理方式不严谨,这直接影响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过程。同时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过程中,缺少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无法在短时间内调处矛盾,需要逐个调查确界。现阶段,农村村委会的职能不断加大,它是国家政府政策执行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它具有行政化色彩,特别是部门村干部在征地补偿、农业贴补等多个方面存在贪污腐败的现象,这直接影响村委话的公信力。
(二)实践操作程序不规范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之后,国土部门开始发放土地证书,但是农民原有的旧土地证书并未及时收回,也没有进行废除及注销等处理,部分地区甚至利用旧证书对土地进行相应的管理,这极易造成宅基地使用权一户多证的现象;此外,在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方式不科学、工作态度不端正等,致使地籍调查档案中出现日期不一致、字迹不清晰、随意更改等多种问题。
(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数据库建设需要与纸质档案有效挂接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不断加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即将实现无纸化。虽然纸质档案很重要,但查阅费时费力,制作时又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就要求能将纸质签章材料全部挂接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数据库系统中。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加强对界址的划定及对主体的明确
历史界址不清晰的宅基地确权,需要确定权属调查指界人,指界人由村组长、争议双方推举的代表人共同组成。为了更好的划定界址,明确登记主体,当地政府应该加强对土地调整及争议仲裁团队的构建,加强对土地进行科学、合理的划界处理,从而更好的解决农民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有文件规定的以规定的界限为准,有证明材料的以材料为准,无任何证明资料的由指界人商议后指定界限。同时,对村委会的权利进行相关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宅基地政策贯彻及落实的有效力度。
(二)加强对发证率的监督和评估核查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是一种“权利保障”的“证明材料”,既有利于政府管理农村土地市场,又能够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增加其财产性收入。在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确权后,应该确保土地证书制作的及时性,并由专人在指定时间内送到农户手中,加强政府网站土地使用权证书发放信息的更新,时刻受到群众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及考察。为了确保政府发证的顺利进行,中央政府应该加强对考核奖惩机制的建立,加强对发证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发证率较高地区的领导干部给予更多奖励,从而提高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发放率。加强对土地使用证书渠道及应用领域的拓宽,不仅能够激发利益主体积极性,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三)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数据库建设
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元,根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需要,利用GIS平台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数据库建设。为了确保宅基地使用权数据库的建设效果,该系统中应该具有对数据的输入、整理、分析、输出、更新等多种功能。同时,在对宅基地使用权数据库进行建设过程中,应该以地籍测量与权属调查为基础,并且严格遵循标准化、系统性、开放性、先进性等的要求。在技术指标、标准体系、数据库结构等方面具有系统性,并与已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具有良好的衔接和相关关系。根据统一标准和规范建设,采用标准的空间数据交换格式,能够使成果数据正确汇交和实现共享。对于后续新增的农村居民点,数据库应具有良好的更新功能,以便于实时进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结语
本文通过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解决措施的研究分析,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为了更好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中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从加强对界址的划定及对主体的明确、加强对发证率的监督和评估核查、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数据库建设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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