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湖北省民族宗教工作半年总结会暨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推进会在汉召开

2017-09-21 02:09祥子潘高峰
民族大家庭 2017年4期
关键词:宗教界民族宗教民族

文/祥子潘 高峰

履职尽责点题督查

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湖北省民族宗教工作半年总结会暨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推进会在汉召开

文/祥子潘 高峰

20 17年7月25日,湖北省民族宗教工作半年总结会暨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推进会在武汉召开。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马萍,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邓汉光、熊华启、朱思林,副巡视员段绪光、李泽生出席会议。会议由邓汉光同志主持。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三届全国民族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2017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会上,熊华启同志传达中央统一战线领导小组来鄂调研检查宗教工作的反馈意见和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朱思林同志通报省民宗委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情况,并就做好下一步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马萍指出,上半年,全省民宗系统紧紧围绕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这条主线,狠抓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团结一心、奋发有为,努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服务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工作大局作出了贡献。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大宣讲活动扎实有效;二是第四届国际道教论坛在武当山成功举办;三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硕果累累;四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不断提高;五是援藏工作成效显著;六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马萍强调,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下半年,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的工作部署,抓好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贯彻。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既是全省民族宗教系统2017年的工作主线,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2017上半年,省“五部委”开展的大宣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半年还要继续深化会议精神的宣讲。抓覆盖,还未完成省宣讲任务的单位,抓紧向党委汇报、与省民宗委对接,尽快完成宣讲工作;对2017年未完成省宣讲任务的,将进行通报问责;各地还要乘势而上,趁热打铁,组织好本级宣讲活动,扩大覆盖面。抓重点,重在抓两头,一头是基层乡镇干部,一头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宣传,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在普通群众、服务行业和窗口部门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基本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让更多人全面正确了解和把握会议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二是扎实推进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同步小康。全面小康,民族地区是重点也是难点;脱贫攻坚,民族地区是主战场。要落实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步实现小康论”和第三届全国民族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出台的民族政策文件,衔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干货”“真金白银”,支持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和民族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开展好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人才支援工作。要交流经验,筹备召开好省委、省政府支持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场会和全省“1+1”对口帮扶工程十周年座谈会。要完善机制,不断创新健全“616”“1+1”工程和部分市对口支援民族县(市)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民贸民品企业管理办法,完善平台载体,形成支持民族地区脱贫奔小康的合力,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步实现小康。

三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抓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精神,继续以“六进”为抓手,挖掘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鲜活经验,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向基层、社区倾斜,向普通民众贴近,构建共创联动格局。要抓服务管理,继续以“八有”为目标,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各族群众“同城同待、同等要求、同步发展”;重点加强涉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做法,妥善处置有关矛盾纠纷;逐步出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清真食品监督管理等政策,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下半年,还将适时召开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经验交流现场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各地要总结新经验,研究提出新思路、新举措。要抓文化传承,以筹备参加全国、全省性文化体育赛事为契机,全力打造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命名一批民族文化进校园省级示范学校,培育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和良好氛围。

四是扎实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突出场所管理、财务、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等四个重点,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强化普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好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第三期法治建设培训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要保护合法,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并引导宗教界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制止非法,按照中央调研组反馈意见和点题督查工作部署,着力推动解决好佛道教“商业化”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要遏制极端,积极防范境外宗教极端势力打着伊斯兰教的旗号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防止清真概念泛化。要抵御渗透,稳妥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团结引导宗教界代表人士自觉抵御渗透,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进行渗透。要打击犯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打着宗教旗号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

五是扎实推进宗教界自身建设。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往往愿意听宗教界人士的话。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至关重要。要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宗教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爱国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进“五个认同”“四个维护”意识。要加强班子建设,2017年全省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将陆续启动,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加强中青年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使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要强化素质提升,举办各类培训班,对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中青年骨干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培养培训,重点加强道教、伊斯兰教、佛教人才培养;支持办好宗教院校,改进政治课教师选聘工作,支持宗教院校开展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要强化作用发挥,支持宗教界开展多种形式的讲经交流活动,引导宗教界弘扬各宗教中爱国爱教、博爱包容、慈善济世、积极向上、坚守中道的基本教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要强化联系交友,落实省委书记蒋超良的重要指示,目前正在建立省领导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由省委常委和省人大、政府、政协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带头,联系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加强政治引导和团结教育,希望各地也建立起相应制度。

六是扎实推进援藏涉疆工作。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和蒋超良书记关于援藏工作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做好援藏援疆工作的政治责任。要落实规划,扎实推动省“十三五”援藏工作规划贯彻实施,深化产业援藏、智力援藏、民生援藏,深化鄂藏经贸合作,促进精准援藏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要建全和完善“多层全覆盖”援藏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医疗教育“组团式”、社团组织“系统式”援藏主体;修订完善《湖北省援藏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增强援藏项目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要促进“三交”,主动做好内高班学生、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突出抓好在鄂新疆、西藏籍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工作;切实履行民族宗教系统对口援藏援疆协议,以汉藏文化交流和“双结双促”活动为载体,组织交流互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马萍要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能力素质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主任(局长)参加会议,并围绕2017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作交流发言。省民宗委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各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者单位:湖北省民宗委)

责任编辑:范杨文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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