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奎
人类进化到能够用衣服御寒遮阳,身上的毛发就没有太大的用途了,于是就逐渐退化减少,仅留下来头发、眉毛、睫毛、鼻毛、胡子(限于男性)、腋毛和阴毛,星星点点,为数有限,所以人就有了“倮(裸)虫”之称。这些毛发都有再生能力,如韭菜一样,割了还长,其有无对于生命而言似乎没有太大关系,所以无足轻重之病称作“毛病”。人类的进化过程着实令人着迷而发晕,由上而下、或隐或现的毛发是怎么留下来的?为什么留下来?如果因为遮阳御寒以保护大脑就留下了头发,体毛也有同样功能为什么大部分都消失了?一般认为人类的第一件衣服就是一块遮羞布,羞处是最早用衣服保护起来的,为什么此处还留下来毛?眉毛挡汗,睫毛蔽尘,鼻毛过滤空气,因为有用所以就留存了,可那些没用的毛怎么也留下来了,害得俊男美女还得跑到美容院去脱毛?生物学家或许早就有了答案,学人文的总觉得这进化很神秘。这种问题不是依靠冥想就能够弄明白的,这些“屌丝”问题汉字里也没有太多的线索,就暂且搁置,单说一说头发!
人体留存的毛发中头发最为显赫,其文化意义大得要命,清朝初年“留发不留头”,许多遗民为了头发而掉了脑袋,清朝末年因为剪辫子又闹起风波,鲁迅不仅有《风波》,还有《头发的故事》详记其事。把头发与政治挂钩而要人之命,这是极端;把头发与礼制相联系却是常态。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弃,有名的故事就是曹操的割发代首。不同的发型曾经是不同身份的标志,姑娘、媳妇、寡妇各不相同,岂敢相乱?古代有一种称作“奚”的奴隶,其标志就是头顶着一个长辫,甲骨文有多种写法:
有发辫是其共同特征。第二个字形反缄其首,揪其发辫。奴隶大都来自掠夺,揪着辫子拉回来役使,何其形象!这辫子就是其身份的标志吧。第三个是简化的形体,也就是小篆“奚”之来源。与“奚”构意相近的是“妻”:
女人头发散乱,旁边是一只去揪头发的手,这大概是原始抢婚,部落争战是为了扩大领地和掠夺资源,战胜一方把男人杀掉做牺牲祭祀,既讨好了鬼神又有效防范了造反;俘获童子作为奴隶就是“奚”,女人带回去就成了“妻”,怎么带回去?都是揪着头发拉回去!这个时期,头发对于这些人来说简直就是灾难,灾难不止于此,还有剃发——髡刑。
当今理发是常态,美发是时尚,剃发很是爽快,无法理解古人剃发之痛苦。假如这个刑罚很古老,石器时代就有,即使是用最锋利的石片去剃发,那也是连揪带扯,连皮带肉、血肉模糊!想想都可怕。即使是青铜时代,也不会把刑具磨得削发如泥再去施刑吧。髡了以后就成了秃子,这就成了罪犯的标志,这种传统一直延续,我小时候见到的囚徒都是光头。剃发对于古人是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
以上头发的故事暴力而血腥,头发更重要的功能是关乎美。上天给人类的头顶上留下这些毛发或许就像孔雀头上的羽冠,就是为了让人充分显示美。
这是一个飘着长发的人,这就是美!媺,同美,一曰少女也。“媺”中间的那一部分就是长发飘飘之人形,本来就是“美”字,战国文字还在使用:
(郭店简·老子乙·简4):(美)与恶,相去何若?
(上博一·孔子诗论·简21):《鸤鸠》吾信之,《文王》吾(美)之,《清庙》吾敬之。
(清华五·汤在啻门·简12):(美)事奚若?恶事奚若?
楚简中的这些“”都确凿地读为美。
“发”的繁体字是“髮”,下面的“犮”是音符,上面的“髟”表示的就是毛发:鬢、髯、髭、鬚等等都从髟,其左面也是从长发飘飘之人来的。长发飘飘则美,这个字既有“美”的读音,也有“飘”的读音。总之,长发关乎美丽。羊大之美与长发之美,食也,色也,食色,性也!
另一个与美丽头发有关的字就是“若”。若有“顺畅、善美”义,自来不知其所自,那是被《说文》所误导。
,择菜也。从艸、右。右,手也。一曰杜若,香艸。
许慎是因为看到了草字头就解释为“择菜”,没有的事儿!甲骨文作:
一个跪着的人用双手整理自己的头发,使其顺畅,使其美丽。故训之“顺也”“善也”,就是其本义。飘飘之秀发是青春之标志,美丽之象征。人一老,黄白焦枯,稀疏童秃,为了掩盖其衰老,就得“美发”,有时还得弄个假发戴戴,这种东西很早就有,还有专字:鬄和髲。《左传》记载了一个为了头发而丧命的国君——卫莊公。
卫庄公在城上看见己氏之妻头发甚美,就派人强行剃下,做成假发给他老婆戴。看来这位国君爱头发爱得不轻。及至遭难逃到了己氏的地界被己氏遇到,怀揣美玉求饶:“放过我,就送你这些宝玉!”答复是:“杀了你,宝玉能跑到哪里去?”于是庄公就一命呜呼了。爱美发、爱美人都没有毛病,但这么个爱法,别人没了毛发,自己却没了脑袋!
从古到今,头发都很有故事。今天的时尚界,美发之重要不言而喻,形形色色,争奇斗艳。头发已经远离了刑罚、远离了政治、远离了礼教,成为纯粹美的追求,这或许正合造物主之本意吧。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