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七十古来稀。我就属于古稀一族。
如今又流传一句:人活七十平常事,八十九十不稀奇。
我原来还是平常一族。要想成为珍稀,成为稀奇,则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努力到何时呢?百岁吧。因为八十九十也不稀奇嘛。
毕竟岁月不饶人,体力衰退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我在30岁时,曾一顿吃七碗面条,一肩挑240斤行五里路不歇肩。这种昔日的辉煌不会重现了。
虽然衰退,路还是走得动的,山还是爬得动的,字也还是码得动的。
能码动字就是一种幸福,我却又不愿经常享受这种幸福。码字不仅要用手,还要用脑。脑怎么了?常不大想用它。这就是疏懒吧?有好心朋友进言,脑可是要常用的,常活动活动,防止迟钝和痴呆。迟钝痴呆都不是我想要的,于是,坐在案前,除了读报看书翻杂志,有时就也偶尔做码字状,多是短文,意在脑的锻炼和活动。
前一陣子,忽几日,脑子有点发烧,就想多码些字,写长一点的文字,让脑得到更多的活动和锻炼,岂不可以将那不想要的迟钝痴呆推得离自己更加远些吗?当然是写自己熟悉的。活到这般时候,即使再孤陋寡闻,也总是有那么一点阅历的。我最熟悉的当然就是我,那么就以我为这主人公的原型,岂不妙哉?写着写着,就有点生涩,有点艰难,有点恍惚……我遇到了难以逾越的障碍。问题好像不是出在文字表达、结构叙述这些技巧层面上,问题出在原以为我最熟悉的我变成我不认识的我了。
回想成年后的这半个多世纪,或者生命处在旺盛时期的这三四十年,我一会儿是左派,一会儿是右派,此一时为革命同志,彼一时成帮助对象,正面人物反面人物,角色转换频频,让人无所适从,徒唤奈何。
左派右派正面反面,都是社会派定扮演的角色,个人意愿在社会派定面前软弱无力,没有发言权。那么,如今将这些油彩洗净,可以回归本真了吧。本真的我何等模样?还有本真的我吗?
于是,我不只是迟钝,不只是痴呆,是糊涂了啊。连我都不认识我了,还不是糊涂吗?
有些人老了,洞察世事,超越一切,愈老愈清醒智慧聪明。
有的人呢,比如我,开头还说了个中性词——古稀一族,后又高估了自己说是平常一族,说到底,是糊涂一族啊。
(摘自《和云的親密接触》河南文艺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