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现状及建议

2017-09-16 05:38唐才富涂云军代丽梅谭欣悦
四川林业科技 2017年4期
关键词:方法学备案造林

唐才富,涂云军,代丽梅,谭欣悦

(1.渠县农林局,四川 渠县 635200;2.四川山水绿碳科技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51)

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现状及建议

唐才富1,涂云军1,代丽梅2,谭欣悦2

(1.渠县农林局,四川 渠县 635200;2.四川山水绿碳科技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51)

本文总结梳理了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标准,简要总结了中国核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和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现状,分析了碳汇项目开发中存在的规则不健全、成本较高、风险较大、技术薄弱等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建议。

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建议

前言

林业碳汇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减缓措施,在国际国内都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增加林业碳汇是国际社会实现减排的重要途径,2015年《巴黎协定》将森林及相关内容作为单独条款纳入,要求2020年后各国应积极采取行动,保护和增强森林碳库与碳汇。发展林业碳汇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在《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中向国际社会承诺:到2030年森林蓄积量增加45亿m3左右。制订并印发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要求积极开展碳汇造林,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碳汇;大力开展森林抚育,促进森林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固碳能力明显增强。根据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核证指南》规定,林业碳汇项目是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16个专业领域之一。北京、天津、深圳、重庆、湖北、广东、上海等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允许使用核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的抵消比例为5%~10%不等。重庆、深圳、湖北等试点地区鼓励使用林业碳汇产生的减排量,福建省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在全国创新推出在省内碳市场可交易的林业碳汇项目(FFCER)。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2009~2013年)显示,我国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林业发展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1];《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全国尚有宜林地、疏林地以及需要退耕的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等潜在可造林地 4 946万hm2,加上面积比例高达65%的中幼龄林,为促进林业碳汇及现代林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1 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标准

方法学是指用于确定项目基准线、论证额外性、计算减排量、制定监测计划等的方法指南[2]。方法学用于规范国内项目设计文件编制(PDD)和计量监测工作,确保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达到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要求。截止到2016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已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公布了十二批共计200个已备案的CCER方法学,其中由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方法学转化176个,新开发24个;常规方法学108个,小型方法学86个,林业项目方法学(包括生态修复)5个(表1)。这些方法学已基本涵盖了国内CCER顷目的适用领域,为国内CCER业主和开发机构开发自愿减排项目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

已经发布的5个CCER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都对项目开始时间、土地权属、土地类型、土壤状况、经营管理活动等做了适用性规定(表2)。

表1 CCER林业项目方法学

表2 CCER林业碳汇项目的适用条件

*《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拟规定的碳汇项目开始时间。

2014年,国家林业局发布了《碳汇造林技术规程》、《造林项目碳汇计量监测指南》行业标准,出版了《造林项目碳汇计量监测指南》和《森林经营项目碳汇计量监测指南》,以及马尾松、杉木、湿地松、云南松、油松等树种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国家标准,为碳汇项目的计量监测和碳汇造林项目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2 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现状

2.1 CCER项目总体概况

截止到2017年3月15日,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累计公示CCER审定项目2871个,项目备案的网站记录为861个;减排量备案的网站记录仍为254个,除去记录重复的20个项目实际减排量备案项目为234个(表3)。

表3公示CCER及林业碳汇项目数

*网站信息截止2016年9月8日,之后180个项目仅被通知领取备案函,具体信息尚未公开。

**网站信息截止2016年7月26日,之后58个项目仅被通知领取减排量备案函,减排量信息尚未公开。

在公示的审定项目类型中,以可再生能源类项目居多,有 2 048个(其中:风电955个、光伏840个、水电134个、生物质能113个、地热6个),占公示项目总数的71.3%;其次是避免甲烷排放类项目406个,占14.1%;再次是废物处置类项目181个,占6.3%。而林业碳汇项目仅99个,占3.4%;其它137个,占4.8%。

在公开可查的备案项目类型中,仍以可再生能源类项目居多,有628个(风电325个、光伏160个、水电89个、生物质能52个、地热2个),占公示项目总数的72.9%;其次是避免甲烷排放类项目123个,占14.3%;再次是废物处置类项目42个,占4.9%。而林业碳汇项目仅13个,占1.5%;其它55个,占6.4%。这861 个已备案项目的年减排总量约 10 774 万t。

在公开可查的减排量备案项目类型中,可再生能源类项目有167个(风电84个、光伏42个、水电30个、生物质能11个),占71.4%;避免甲烷排放41个,占17.5%;废物处置8个,占3.4%;林业碳汇1个,占0.4%;其它17个,占7.3%。234个减排量已备案的项目共计备案减排量约 4 889万t。

图1 各年度公示CCER审定碳汇项目数

2.2 CCER林业碳汇项目进展

从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累计公示的CCER林业碳汇审定项目看,60.8%的项目是在2016年完成开发(图1),项目主要分布在吉林、内古蒙、广东、江西、云南、黑龙江和湖北省,7个省区有54个项目,占55.7%(图2)。

图2 各省区公示CCER审定碳汇项目数

从项目类型上看,造林碳汇项目68个约占68.7%,主要集中在内蒙、广东、江西、云南、黑龙江和湖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24个约占24.2%,主要集中在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竹子碳汇造林和竹林经营碳汇项目约6个占6.1%,分布在浙江4个和湖北2个;生态修复碳汇项目1个,分布在北京。

从项目数量上看,造林碳汇项目68个>森林经营碳汇项目24个>竹林经营碳汇项目5个>竹子造林碳汇项目、生态修复碳汇项目各1个;从项目规模上看,森林经营碳汇项目181.89万hm2>造林碳汇项目70.02万hm2>竹林经营碳汇项目5.01万hm2>竹子造林碳汇项目0.07万hm2>生态修复碳汇项目0.06万hm2(图3)。

图3 公示CCER审定项目分类型规模

从年减排量看,造林碳汇项目>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竹林经营碳汇项目>竹子造林碳汇项目>生态修复碳汇项目;从单位面积年减排量看,造林碳汇项目>竹子造林碳汇项目>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生态修复碳汇项目(图4)。

目前,CCER林业碳汇备案项目15个(包括通知领取项目备案函的塞罕坝机械林场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和广东省西江林业局碳汇造林项目),主要分布在8个省区(图5,表4)。

图4 公示CCER审定碳汇项目减排量分类型表

CCER林业碳汇减排量备案项目2个(包括通知领取减排量备案函的塞罕坝机械林场造林碳汇项目),分布在广东和河北省。

图5 CCER林业碳汇项目备案省区分布图

表4 CCER林业碳汇项目备案一览表

3 碳汇项目开发问题

3.1 开发份额占比不高

目前,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公示审定项目、备案项目和减排量备案项目中,林业碳汇项目数量偏少,分别仅占3.4%、1.5%和0.4%。与此同时,林业碳汇在碳市场中所占的比例也很少,目前,在7个省市碳交易试点当中,交易的大部分都是碳配额,林业碳汇暂只能在碳抵消项目中起到作用,占比也很低[3]。

3.2 开发规则尚未健全

碳汇项目涉及林地、林木资源的利用,与其它工业减排等项目相比具有它的独特性,目前存在的方法学复杂、利益相关方多、前期投入大、计入周期长、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大、管理要求高等问题都没有从机制上得到很好解决。项目开发的核准(立项)/备案、技术设计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涉及的碳汇项目产权、碳汇收益分配等缺乏制度和法律保障,极可能导致开发不规范、成本增加、风险加大,进而挫伤积极性。

3.3 开发成本较高

林业碳汇项目的总体成本包括一次性开发与审定成本、持续性监测与核证成本和项目实施与管理成本。林业碳汇项目计入期最短为20年,一般林业碳汇项目每5年签发1次,目前林业碳汇项目一个签发周期内的总成本在35万~65万元,其中项目开发成本占10~20万元[4]。以“顺义区碳汇造林一期项目”为例,项目PDD设计、审定、第一监测期碳减排量监测与核证环节的投入约为30万元,相对于风电等项目来说,开发成本高是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主要障碍之一[5]。

3.4 开发风险较大

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需要严格遵守方法学规定的适用条件、开展基线评估、证明额外性、避免碳泄漏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机构审核通过,最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开发的项目存在审定与核证不通过和主管部门不批准的风险。

3.5 开发技术薄弱

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对适宜发展和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本底不清,缺乏潜力评估和战略规划。学者对碳汇造林潜力的评估分析较多,但缺乏对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湿地碳汇项目和竹子碳汇项目潜力的研究,很难对开展这些项目进行科学决策和很好的引导。与此同时,碳汇计量监测模型的研究不够,且大多为单木生物量模型,国家也逐步开展了主要树种生物量模型的建立工作,目前已经发布了马尾松、湿地松、油松、云南松、杉木等树种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国家标准。但基于碳汇量预测的模型研究较少,导致在项目开发时很难找到适合当地的碳汇量预测模型,引用其他地区或相关树种的模型代替必然导致较大的误差。

3.6 开发人才缺乏

成功开发一个林业碳汇项目需要配备相关专业人才,目前参与碳汇的咨询企业和中介机构不断增多,但能力参差不齐,有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经验的较少。由于相关碳汇项目的标准、规则、指南、方法学及其工具不断增加或修订,这就要求项目开发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和不断进行知识更新。而目前实施主体、主管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碳汇项目的规则和要求缺乏系统了解,特别是市县基层部门,更是缺乏林业碳汇方面的培训,现行林业技术培训中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及林业碳汇知识也非常少。

3.7 开发认识不足

林业行业以及社会公众对林业碳汇缺乏清晰、正确、全面的认知,林业碳汇相关知识宣传薄弱,导致一些地方对林业碳汇不够重视、观念不够清晰,甚至对碳汇项目必须遵从国内外相应的标准进行开发、不是所有的森林都能开发成碳汇项目、需要满足很多技术和非技术的要求缺乏理解;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相对于其它碳减排项目来讲算小,虽然碳价可能高一些,但投资回报率一般,碳汇收益虽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造林项目的收益率,但难解决造林项目面临的投资障碍,碳汇项目的碳汇收益甚至无法支付项目的管理成本和土地机会成本等。

4 碳汇项目开发建议

4.1 构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制度

《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森林植被碳储量纳入了预期性考核指标,同时在生态服务价值预期性指标中也要求考核固碳释氧(七类之一),建议林业主管部门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林业碳汇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对林业碳汇发展的支持,加强对林业碳汇项目的指导,出台林业碳汇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碳汇项目开发相关流程,规范碳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加大碳汇项目开发和储备的力度,促进林业碳汇项目健康有序的发展。

4.2 加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研究

林业主管部门应查实摸清本地区林业碳汇资源本底,建立林业碳汇信息库,做好造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优先区规划,开展主要树种生长规律的系统研究,构建适合本地区的碳汇林预测模型,为林业碳汇开发和储备奠定基础。同时通过明晰碳汇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保障森林碳储量的持久性、交易的安全性、收益的持续性。

4.3 加大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投入

碳排放权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拓展林业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和促进实现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重要手段。政府应对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对区域内碳汇项目开发进行统筹规划、打包开发,从而形成规模、降低开发成本。鼓励符合碳汇项目条件的林业工程与林业碳汇项目结合,通过碳汇收益提高生态效益的价值,增加林业生产建设投入。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碳汇项目开发和碳汇资产管理。

4.4 提高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能力

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管理和实施需要一批具备良好专业知识背景、出色管理能力的创新性复合型人才,强化林业碳汇项目咨询开发机构、审定核查机构和基层林业主管部门林业碳汇的系统培训,有利于提高各个方面参与林业碳汇交易的能力。林业主管部门应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及林业碳汇纳入林业专业培训体系中,鼓励院校和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林业碳汇能力建设。采取知识讲座、培训研讨、试验示范、成功项目点考察和交流等多种方式,通过做中学、学中做培养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项目管理专业人才。

4.5 强化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林业碳汇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学习领会国家建立碳市场、推进碳交易的有关政策,了解气候变化、碳汇林业、碳补偿等理念,提高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认识,促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健康有序和规范发展,消除认识误区和盲目跟从,严防利用林业碳汇交易炒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1] 徐济德. 我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及分析[J].林业经济,2014,36(3):6~8.

[2] 国家发展改革委.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012.

[3] 欧阳叙回. 湖南林业碳汇发展机遇[J]. 湖南林业科技,2016,43(2):122~136.

[4] 梅园,綦久竑,马骏. 发展林业碳汇交易市场[J]. 中国金融,2016,(23):65~66.

[5] 周彩贤,张峰,于海群,等. 北京市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开发实践[J]. 林业经济,2015,37(2):118~121.

ThePresentSituationandSuggestionsforCCERForestryCarbonSinkProjectDevelopment

TANG Cai-fu1TU Yun-jun1DAI Li-mei2TAN Xin-yue2

(1.Qux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Bureau, Quxian 635200,Sichuan, China; 2. Sichuan ShanShui Green Carbon Technologies Co., Ltd., Chengdu 610051, Sichuan, China)

This paper summarized the standard of the forestry carbon sink project development, generaliz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CCER) projects and forestry carbon sink project, analyzed main problems which existed in the process of carbon sink project development such as unsound rules, high cost, huge risks and weak technology. Based on above problems,some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to develop forestry carbon sink projects.

CCER,Forestry,Carbon sink,Project development,Suggestions

2016-11-21

唐才富(1964-),男,四川渠县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森林碳汇、社区林业工作。E-mail:tangcaifu@sina.com。

10.16779/j.cnki.1003-5508.2017.04.024

F326.2

:A

:1003-5508(2017)04-0115-05

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四川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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