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 蓝 枫
高端对话
共享经济释放城市活力
■ 主持人 蓝 枫
共享经济模式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政府如何协调好共享经济发展与城市管理的关系,保持共享经济活力,维护正常公共秩序,是值得探讨的重大问题。本期会客厅邀请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丁元竹、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丁元竹
主持人:您认为目前共享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丁元竹: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习近平主席关于“十三五建议”的说明中,首次提出了“发展分享经济”。“分享经济”词汇正式被纳入国家政策层面。我认为共享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有几个方面。
一是共享经济模式的核心是通过信息平台实现了按需分配。共享经济开始让人们重新思考集体社会建设的意义、价值、可能和途径。以前人们考虑的是“这能给我带来什么?”在共享经济下,人们开始考虑把个人与集体和他人联系起来,开始共享物质和精神产品,使人们关注时间节省、使用便利,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和优化,就业更加灵活,生活品质更加提高。
二是共享经济模式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市场运行方式。市场机制的设计得到了优化,比以前更有自觉性。就个体而言,互联网时代的市场机制已经发生改变,随着大数据的日积月累和计算技术的飞速进步,经济发展模式不改变不行。变则通,不变则废。这里仅限于讨论个体意义上的市场和行为选择,而不是全球意义上的市场机制。金融、贸易、国家之间的博弈让全球意义上的市场机制更加复杂。
三是发展和完善共享经济模式需要创新社会保障体制。共享经济遇到的问题是,如何让企业员工、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平台为即将到来的经济秩序做好准备。目前,对出租车的罢运等情况,政府部门迟迟不能拿出管理意见,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对共享平台束手无策,种种现象都反映了人们还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来面对共享经济。
四是共享经济模式将推动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重构。按照传统公共管理的理论,政府需要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和职能,因为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这是公共管理理论长期坚持的基本观点,也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
从全球共享型经济模式发展的大趋势来看,我国特大城市一味扩大城市空间、扩大产品生产量的发展模式已经过时,亟需转变思维,开创共享经济新模式,重新配置城市更多闲置资源,提高城市经济效率,促进社会的共享、包容与和谐。
石 磊
主持人:共享经济模式与城市管理之间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石 磊:“共享”本身是非常好的理念,绿色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给人以方便。共享单车等模式推出以来,社会总体的评价是正面的。但是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都存在共享单车堵路、占地、随意摆放等突出问题,一些城市陆续出台限制共享单车的措施。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我认为一方面是原有的道路管理与新的出行方式之间的矛盾。在这种新的出行方式出现后,原有的城市管理规章和城市规划里没有为新的绿色出行模式提供空间。我认为需要重新制定规则。首先,原有城市管理规章如果没有针对诸如OF0、摩拜单车以及其他共享单车出行方式的规则,则要抓紧制定相关规则。其次,媒体在宣传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让公众自觉处理好自己出行与社会行为、社会管理之间的关系。第三,运用“互联网+”思维,考虑将个人的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
共享经济模式是大势所趋,方便快捷,得到了从政府到社会的一致肯定与支持。但是由此带来的各种弊端,也理应引起从企业、政府到社会的共同重视,并且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只有这样,共享经济才能走得更远。以共享单车为例,虽然企业的经营行为与政府的城市管理之间产生了矛盾,但是这种矛盾不是不可调和,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进行密切的合作,来共同面对和解决问题,则最后必然能够得到一个多方共赢的结果。实际上,这也是双方共同的愿望,比如成都市城管部门在没收了一批单车以后,很快就予以归还,但对企业提出了规范管理的要求。而企业在领回单车的同时,也表达了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愿望。站在企业的角度,自然是要配合政府做好规范和管理工作;而站在政府的角度,需要在法律与制度完善的基础之上,做好整个城市的规划工作,明确共享单车的性质,制定其经营和运行规则,这既是管理,也是保护。一旦引导其走上正轨,共享单车将在推动国内城市从汽车友好型城市往公共交通、自行车友好型城市转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共享经济模式是一种新兴事物,需要我们以开放、宽容的心态与眼光去看待,同时更需要政府部门尽快完善法律、建立制度、配套管理。共享经济符合这个时代的潮流与趋势,而一旦没有了法律、政策、制度上的配套,任其野蛮生长、自生自灭,那么它的弊端就会被人为放大,从众人眼里的香饽饽沦为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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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在国外
从经济体量来看,美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估测约为5100亿美元,约占美国GDP的3%,在全球独占鳌头。最近的一次调查显示:每五个美国人当中就有一人在为共享经济平台工作,五分之二的人享受过共享经济平台的服务。2014年12月,普华永道与BAV咨询公司对1000名美国共享经济消费者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发现44%的受访者对共享经济比较熟悉,其中18%的受访者曾作为消费者参与共享经济,7%的受访者曾作为供应商参与共享经济。2015年,美国全国城市联盟(NLC)对30个美国大型城市对于共享经济的情感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其中的9个城市持完全积极的情感、21个城市存在混合的情感,并且在这30个城市中,有一半城市已经开始着手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管制计划。
法国是西方世界除美国外共享经济最为成熟的国家。网约车巨头优步在法国有230万从业者,共享房屋巨头Airbnb在法国拥有1000万套房源……根据普华永道的判断,法国等欧洲国家的共享经济将在未来10年内增长20倍。为此,法国近日通过立法,规定拥有一定收入的网约车和共享住房的从业者将纳入自由职业者范畴,在承担相应税收的前提下合法运营。这个法案的通过,意味着法国正式承认共享经济的合法合规,并着手对其实施系统化的监管。
韩国首尔市2012年9月20日发布“首尔共享城市”宣言,并发表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共享事业和共享城市基础建设及以扩大政策为内容的“首尔共享城市推进计划”。首尔市还于2013年6月26日开设了“首尔共享枢纽”,将共享相关信息和共享平台信息汇聚在一起。通过“首尔共享枢纽”,市民只需搜索“共享城市”一词,就可以轻松找到共享相关信息和共享平台。在这里,市民可很方便地使用共享车辆、共享书籍、共享工具、共享停车场甚至共享公共设施闲置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