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昕
2014年北京高考的作文材料是“老规矩”,我拟的题目是《“木头裙子”与公民社会》。
“木头裙子”的比喻来自春节时电视里一遍遍重播的《家风是什么》特别节目,幸好我在最紧张的高三依然有闲心陪家人看电视。现在想来,除了从报刊社论中化用来的语言,恐怕这篇作文最大的特点就是问题意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同样在探讨传统文化与现代性的关系,当年的我果然很胆大,指望用800字写出韦伯一厚本书都没敢说分析透的问题。
然而,这篇作文有一个致命缺点——从头到尾,都没给公民社会下一个明确定义,只是模模糊糊地将公民社会与公民自组织等同起来,并且强调公民社会相对于政府的自治性。缺乏学理分析基础,未曾“我注六经”就在考场上“六经注我”,我把政治课上学到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往身边拽,把市场经济、私权意识等当时认为正确的名词与材料里种种“老规矩”一对对地贴起来。
诚然这没法怪一名高中生,直到大三出国交换选修了《社会资本与公民社会》课程,我才真正从学理上了解公民社会意涵的多元与宽广,读到西方马克思主义对公民社会的反思,尤其是葛兰西“文化霸权”理论中对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关系的表述,我才明白在现有制度下,公民社会根本就不可能有当年高考作文里的那种“自治性”。
当年的我對于公民社会还有另一层希望:个人对于“公民”的身份认同与行为确证,即人们不仅是作为个体关心自己和家庭,还普遍作为社会共同体的一员关心社会福祉。正如大学时读到的社会学家齐格蒙·鲍曼在《个体地结合起来》中所说,拒绝个体主义对公民政治的“殖民化”,关切那些本身不容许被私密表白简化的公共问题。现在的我依然认同并追求这一种“公民社会”,但不再像当时那样认为“小政府大市场”的体制可以真正实现它。
大概很少再有场合要求我们在没有任何考据的情况下,仅凭不到十分钟构思洋洋洒洒写下两页答题纸。虽然回看自己的“高考满分作文”深感幼稚,也早已在阅读与思考中推翻了很多当时的观点,但直到今天,在大学的各种社会学课程与新闻实践中,公民社会依然是我最关切的议题之一。当年的文字就像一个路标,见证着我的反思与改变。
我想说,在精确审题的前提下,写最关切的议题、最珍爱的事物,无论在分数上还是良知上,都不会后悔。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