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谁也没想到会出意外
李先生夫妇的儿子已成家,最近又迎来了小孙子,全家人的心思都放在了照顾宝宝上。李先生还有个快90岁的老母,为顾好两头,李先生夫妇合计着找个保姆照顾老母。
两人在李母住处附近探访多家保姆中介公司后,终于找到一位各方面条件都较称心的张阿姨,照顾李母的日常起居。
张阿姨40岁出头,手脚勤快,把李母的日常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李先生夫妇颇为满意,打算长期聘用张阿姨。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天,张阿姨在李母家打扫时,不小心被一个门槛绊了一跤,额头正中地上木凳角。李母行动不便,不能及时呼叫救援,耽误了抢救,张阿姨就此意外去世。
张阿姨的儿子就快要大学毕业,平时全靠张阿姨寄生活费供其念书,这家人立刻陷入了经济上的困境。于是,张阿姨的丈夫和儿子把李先生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张阿姨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人民币30万元。
双方意见:
张阿姨家属:人是因为履行分内职责的缘故意外死亡的,因此,赔偿张阿姨死亡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是雇主李先生夫妇不应推卸的责任。
李先生夫妇:死因并非我们可以预先预料和防范,不能把责任都推到雇主身上。
律師意见:
近几年保姆与雇主、家政公司之间因意外事故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而家庭雇佣保姆一般有两种渠道,一是通过私人关系,比如朋友之间相互介绍;二是通过家政服务公司介绍,或者是由家政服务公司派遣保姆。雇佣的情形不同,雇主承担的法律风险也相应不同。
本案中,法院最后结合实际情况,判李先生夫妇赔偿张阿姨家属人民币15万元。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如果保姆在工作时出现意外受伤或死亡,雇主的风险是非常大的,需要引起警惕。
在这里笔者给广大读者一些建议,如果想避免保姆工作中受伤带来巨额赔偿风险,最好和正规的家政公司签署保姆派遣合同,从而不直接和保姆产生雇佣关系。或者以雇主的名义为保姆投保适合的商业保险,利用保险赔偿来分担风险。如此,才能真正为风险设立安全的防火墙,做到万无一失。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