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西湖地区输电线路外破防控分析

2017-09-13 17:45邓晨成宋北邹芹
中国科技纵横 2017年16期
关键词:防控

邓晨成 宋北 邹芹

摘 要:武汉供电公司输电中心运检三班管辖东西湖地区(包括桥口地区)110KV-220KV输电架空线路共400余条,维护线路总长度4000多KM。根据近五年来线路跳闸事故原因分析:雷击1起,电缆和二次原因共5起,不明原因1起,其余原因都是外破引起(占总数95%)。所以近年来因外部原因造成线路跳闸故障成为威胁该地区电网运行的首要因素,成为我们线路运行维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输电架空线路;外破隐患;防控

中圖分类号:X9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16-0158-02

随着近年来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基础建设越来越频繁,东西湖地区(包括桥口地区)由原来的武汉市“菜篮子”变成“物流中心”、工业园。输电架空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植树、违章建房、违章施工作业、突发性和季节性“外破”等行为给输电架空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较大的威胁和隐患。如何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条件下又使国家经济建设正常进行是我们运检三班全体同志不断思考和认真解决问题。本文就东西湖地区输电架空线路“防外破”工作现状、措施和不足之外等三个方面做些探讨。

1 工程概况

2016年较往年相比,东西湖地区各项大型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地全面展开(如北四环快速路、桥孝高速、轻轨1号线北延长线、月湖桥桥口高架等等)转入全面施工阶段。使用各种大型超高机械的几率不断增多。2011年我们共发现在保护区内建房、施工、堆土取土、种树等各类隐患开工作单1218笔,2012年各类2550笔,而2016年达到5100笔,呈爆发式增长。防外破工作已成为我们线路维护工作中的一项长期性重点工作,贯穿始终。

通过近年来数据分析。目前,影响所辖地区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外破”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违章施工作业:随着城乡经济快速发展,线路保护区内修建工业园、城市基础设施、城际铁路施工等国家或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导致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现象频繁,特别是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型、超高机具施工的方式对线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2017年3月110KV宗仁荣跳闸原因是大型吊车在起吊钢梁过程中离导线过近。2014年110KV马塔荷线跳闸原因是施工单位在夜间检修机具没有注意上方导线所致。此项内容已成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首要威胁。

违章建房:保护区内违章建房是长期困扰运行单位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老大难”问题。如2015年2月220KV舵锅线跳闸原因是开发商为抢进度夜间用坦克吊违章作业。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日常“除障”过程中,经常不被理解,甚至于恶意阻拦干扰、扣留、谩骂,直至非法置留。

突发性和季节性施工:主要指的是夜间堆土取土和保护区内植树。如2014年1月110KV商福环线夜间跳闸原因就是施工单位在毫无征兆情况下平整场地,而没有注意到上方高压线所致。此类情况还包括未固定的大棚、风筝、气球、大型条幅、垃圾等飘浮物。如2013年2月220KV舵锅线跳闸就是业主网线未固定被风吹到导线导致单相短路。它们往往随风飘至导线上,毫无征兆,分布面广,且不确定性强,是我们工作中的难点。

大量的湖泊和鱼塘:东西湖地区属于丘陵地带。分布着大量湖泊、鱼塘。特别是柏泉地区、吴新干线、金银湖附近。湖泊、鱼塘连成片。幸运是的是由于措施到位,至今未发生因为钓鱼而发生跳闸事故。

2 技术措施

武汉供电公司输电中心运检三班自成立以来,针对外破工作中存在问题多次召开研讨会,集思广益,总结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

明确职责,制定措施。针对以前工作中存在的防外破职责不明确,管控存在漏洞,责任相互推委等情况。根据武汉供电公司编制的《外力破坏防控手册》,建立一整套外破工作流程,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建章立制,加强管控。一是建立外破台帐制度。从发现新的外破情况开始,首先摸清情况,找到业主沟通,统计准确的数据,根据所辖线路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宣传口号。二是根据外破的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巡视周期,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的效果。

增强意识,强化理念。一是提高员工自已的综合素质。加强护线、巡视人员的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的培训,打造一支责任心强,精通专业及法律知识的专业队伍。二是加强外部沟通,增强对方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争取支持和理解。三是树立“外破无小事,工作要小题大做”防范意识,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要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安全意识。

强化技防,防盗监控。对塔材易偷盗区的杆塔采取塔身8米以下全部加装防盗螺栓。对拉线塔拉棒、UT线夹进行防盗处理。在重点外破点等特殊区域安装线路视频监视,实时监视,做好纪录。在房障区统计准确数据上报有关部门及早技改。跨越铁路区段,把金具由原来的单吊点改造双吊点等等。

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在线路重点施工地段,我们采取了“特色”的防控措施。例如正在建设的桥孝高速、汉孝铁路、北四环高架、轻轨1号线北延长线、月湖双桥等国家重点工程与我班管辖主网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多达50多处,其建设单位所使用的超大型机械严重威胁输电设备的安全。其施工区段甚至到达杆塔基础根部易造成杆塔倾斜。为此在施工频繁的工地或夜间需要作业场所架设激光对射装置。另外随着城镇化的过程,城中村改造如火如荼展开。多个输电线路通道内无数高楼正在拔地而起,大量的吊车、铲车、桩机等大型施工工具,塔吊那长长的吊臂都对线路安全运行构成极在的隐患。鉴于此,我班与政府及施工方积极协调,深入建设单位及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协议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加强信息沟通,安排专人每天定时与相关施工点联系,询问机械作业施工情况及进度,必要时派专人24小时赴现场监督作业,遇紧急情况及时汇报。endprint

建立群众护线模式,群防群治。一是制定护线员管理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内容。要求护线员就近属地原则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或邻近电力设施的施工现场实施动态巡视管理。二是建立外破组,两个人一台车,每周七天动态监控。接到通知能够半个小时以内赶内危险点。例如每年至少处理七八起在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用吊车植树等临时紧急隐患。

创新形式,全面宣传。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媒体时效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广泛宣传《电力法》,宣教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性,揭露野蛮施工、违章建房及盗窃破坏输电线路设施的危害性。二是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利用温馨提示、扑克、挂历、扇子等小纪念品作为载体,利用事故发生以后惨烈的现场照片来加强教育群众,用周日积极开展“共产党员先锋队”活动等。三是结合设备整治宣传。结合标杆线路创建工作,在重点线路主要交通路口、人口密集地段、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广告并安装大型警示牌。四是利用法律维护权益。发现破坏电力设施的人员和现象后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共同打击,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利用案件结果来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保护电力设施。

由于采取了上述有力的措施,东西湖地区(包括桥口地区)输电架空线路的跳闸次数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图1)。

3 工作的分析与思考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建设已经进入高速发展期,输电线路隐患呈现增长态势,无论是数量还是危害程度都有发展,已经严重威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行政执法主体缺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施工方、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管理部门的协调能力。虽然《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颁布好多年,但限于人员、资金和精力的原因,电力行政执法的力度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需要。某些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电力设施保护重视程度不够,在经济发展和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生产方面倾向前者。心理上存在侥幸成分。开发商、施工方、业主因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前需要在电力设备保护上先行投入一定资金而存在抵触情绪。而没有电力行政执法权的输电中心作为企业,在处理问题时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只能采取宣传、解释、劝阻、监护、蹲守及“非常规”方式等被动措施处理,时常恶意阻拦干扰、扣留、谩骂。例如110KV舵水口慈线14-15线下业主为了经济利益擅自将房顶增高,导致导线对屋顶距离只有2.8米,极其危险。虽然经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和我们多次上门做工作陈述利害关系,问题最终得以解决,但时间已过去了大半年。最后还有的是相关法律、法规相互配合问题。如《电力法》、《河道法》、《森林法》等在同时执法时谁优先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线路保护内违章作业行为离“在控、可控、能控”的闭环管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一方面是由于班组所管辖线路点多、线长、面广,且大多分布在荒郊野外,人员编制有限,时间精力,巡视周期,处理难度,资金费用等因素的制约(现阶段平均每人管辖线路杆塔300多基,线长150余公里)。另一方面大量的建桥、修路特别是做高楼的施工现场,每天都有临时特种作业机械(挖掘机、打桩机、吊车)操作员和没有经过基本电力知识培训的民工作业时刻威胁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盲目施工行为难以控制。各种外破发生防不胜防。现阶段这种现象还没有相关机构有效监管和约束。对于没有电力执法权的我们只能花费大量时间不厌其烦的上“门”进行相关电力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线路设备运行环境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一是东西湖地区(包括桥口地区)由原来的武汉市“菜篮子”变成“物流中心”、工业园。田地变成了住宅区甚至工业区,通道内导线对房屋的“线距”已不满足《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例如110KV舵水慈额线15-16下穿220KV舵锅。原来是运行通道是田地现在是居民区。如果迁改涉及到两条线路的改造,工程量大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又如110KV舵水口慈线59#原来位于菜地现在成了工业园。这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迁改。二是线路不可避免跨越树林。每年特别是夏季砍伐树木是不可回避的问题。由于对由此产生的赔偿标准认识不一,加之单位资金能力有限,相关协调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甚至有人把“树”当做赚钱手段。这都对我们线路维护工作带来较大困难,成为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潛在杀手”。

参考文献

[1]徐元明.浅析外力破坏对输电线路的危害与防[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12).

[2]朱小平.输电线路运行与维护问题研究[J].科技致富向导,2011,(1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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