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柒八久
编辑推荐:我觉得这个故事里许多名字都取得浪漫又有趣,譬如他们的乐队“如歌”,譬如他们演唱的地方“人间不值得”。我原本觉得岁月如歌这句话多宏大呀,年轻人动不动就说岁月感觉矫情又可笑,但一切都那样合理又自然,谁的青春里这些不是天一样大的事呢?这是他们的岁月,是他们的如歌,但愿他们后来都能体会到——人间很值得。
往事如歌,岁月如歌,一眨眼,这短暂的一生也不过如一首歌的时间,转瞬即逝。
01
庄晓来荣城的第一天,是余洲和陈阿姨去火车站接的她。
她提着厚重的行李,在雾茫茫的清晨和人潮一起挤下车。长途跋涉过后,马尾被挤得松松的,头发一团乱,庄晓有些紧张地摸了摸头。
陈薏穿着灰色的大衣,看见庄晓的时候,连忙扯着面无表情的余洲迎上去。庄晓有些窘迫,低低地叫了一声“陈阿姨”。陈薏没有听见,也就没有回答。庄晓有些失落。
陈薏热络地接过行李,笑着问:“晓晓吧?来,跟阿姨走。”
陈薏略微弯下腰牵过庄晓的手,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自己的安排,一边把余洲推到庄晓的旁边,兴致勃勃地说:“以后你们俩就可以一起上学了,余洲要是欺负你,你就跟阿姨说,阿姨帮你欺负回去。”
“妈——”余洲不满地叫了一声,瞥了一眼手足无措的庄晓,懒懒地开口:“学校里有我罩你,不会有人敢欺负你。”
庄晓听到这句话,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她觉得,余洲那句话就跟上个世纪香港电影里的街头大哥一样。不过话虽这么说,庄晓明白,余洲这句话说得还是很有底气的。
余洲是学校里的万年第一名,成绩好,能力高,除了脾气有些臭、性格有点怪,真的算得上一个尖子生的典范。
很久很久以后庄晓才发现,其实余洲有一个秘密,一个谁都不知道的秘密。可是这个秘密被庄晓发现了,所以那之后余洲对庄晓,简直可以用百依百顺来形容。
连余洲的铁哥们儿大山都觉得难以置信,总是嘲讽他:“小鱼儿,怎么了?换成柔情路线了?”
每次大山这么说,庄晓都觉得他是活该找抽。余洲打起人来从不含糊,总是要等到大山哭着求饶才会停手。
事后都是庄晓给大山擦药,一边擦一边取笑他:“大山兄弟,你是不是买了意外保险,故意惹余洲打死你,好让你爸妈狠狠捞一笔啊?”
大山皱着眉,狠狠地叹了一口气:“唉,既然被你知道,那我一定不能放过你了!”说着,就伸手箍住庄晓的脖子,做出用力的样子。
庄晓还来不及配合求饶,余洲就已经拉着大山的帽子,用力把他扯开:“你离庄晓远点,她可是我妈的小公主,我都不敢惹,到时候你被我妈灭掉,可别怪我没替你求情。”
庄晓听得“咯咯”直笑,目光晃过窗外,金黄色的夕阳里,一行大雁整齐地略过天空。
那一年,他们十六岁。余洲和大山组了个乐队,叫“如歌”,星期六的晚上时常在玉林路的小酒馆里表演。庄晓放肆地嘲笑这个名字矫情,女孩组个乐队都不会叫这个名字。
余洲在一旁调着吉他的弦,懒懒地投过来一个眼神,不屑地勾起嘴角:“你懂个屁。”
庄晓的确不懂,可是后来,漫长岁月会让她懂。
02
庄晓每天和余洲一同上学,下午又一起回家。虽然在不同的班级,但当余洲每天下午准时往六班教室的后门框上一靠,所有同学都心知肚明:余洲又在等庄晓了,啧啧。
余洲平均每天要等莊晓半小时,这半个小时里,庄晓会把教室扫得干干净净,黑板擦得没有一粒粉尘,最后再把每位同学的凳子放到桌子下面,又精确排列完每一排桌椅。
每一天余洲都会沉默地看这些过程重复发生,但从来都不说什么。好像只有这半个小时里的余洲,脾气才好得出奇。
而这样枯燥的事件结束在那一天余洲突如其来的爆发里。
“晓晓,今天晚上我有补课,你能不能帮我扫一下楼梯?谢谢啦!”学习委员抱着一摞资料,冲庄晓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
庄晓正低着头收拾讲桌,扬起来的粉笔灰尘满天飞,她抱歉地冲捂住鼻子的学习委员笑笑:“嗯嗯,好的。”
“那我们先走啦,拜拜!”原本堵在门口抻着脖子观望情况的一堆女生全都露出同样兴高采烈的表情,同时冲庄晓说了这句话,然后一窝蜂挤出门去。
庄晓垂了垂眼皮,愣了几秒,又继续开始收拾讲桌。
“喂——”门口一堆女生被堵住,余洲懒懒地走上来,手插在口袋里。他抬了抬眼皮,一字一句地问:“你们不是要扫地吗?”
一群女生面面相觑,谁也不敢答话。
“就欺负庄晓一个人?”余洲抬了抬下巴,看见远处紧张地攥紧衣角的庄晓。
话音刚落,一个女生站出来,讥讽地笑道:“她自己答应的,怎么?你看不过去可以帮她啊,一个男孩堵着一群女生算什么?年级第一了不起啊?”
余洲不动声色地退后两步,扯起嘴角冷笑两声,突然一脚“砰”地踹翻了旁边的水桶,脏水立刻在走廊里蔓延开来。一群女生为了避免脏水打湿鞋子,不停地后退。余洲却一动不动,只对目瞪口呆的庄晓扬了扬下巴:“走,回家了。”
庄晓愣在原地,似乎没有听到余洲的话。
余洲等了两秒,从后门进去,替庄晓收拾好书包,塞到庄晓怀里,扯着她的袖口大摇大摆地走了。
走出教学楼,庄晓才后知后觉地停下脚步,兀自挣扎了一下,小声地说:“我这样走了……会不会被处分啊?”
余洲恨铁不成钢地转身看她,庄晓低着头,从余洲的角度看过去能够看到白皙的脖颈,就这一眼,将他即将说出口的所有话全部堵在喉咙口。
“余洲!”有人从远处叫余洲的名字,气喘吁吁地跑到两人面前,看着这莫名的沉默,摸不着头脑,“怎么了?不是说有人欺负咱妹?”
余洲终于回过神,抬手就用手肘去撞那人的肚子。后者则迅速跳开,不满地控诉:“我说什么了你又打我?!”endprint
余洲沉静地说:“她叫庄晓,不叫咱妹。”
庄晓听到自己地名字,这才抬起头,看见一个高高胖胖的男孩,和余洲差不多大,却比余洲高出半个头。
这一天是五月一号,距离中考四十四天,庄晓第一次见到大山。以后每一次回忆起这一天,庄晓都会觉得很有趣,十四岁的三个人第一次聚到一起,楼下宣传栏中的中考倒计时正在被后勤的老师减去一天。谁都没有想到,十年后的这一天,他们各自的梦想竟然全部实现,而且远比想象中更加耀眼。
03
大山是余洲的发小,小学毕业以后就去了北边的城市念书,只有在寒暑假才会回荣城和余洲一起“为非作歹”。他这一次回来,是为了参加中考。
用陈阿姨的话说,“大山和余洲两个人的关系,就是假如余洲想要飞到天上去,他们俩能一起造一架飞机。”
他听余洲提起过,庄晓在学校里一直被使唤,性子软弱,也不懂得反抗,看着很是让脾气不好的余洲着急。所以大山才一下了飞机就连忙赶过来,掐着点准备收拾那些欺负庄晓的人。
可还是晚了一步。
余洲指了指庄晓,冲大山说:“这是庄晓,我妈的心肝宝贝,你别乱说话。”顿了顿,又抬抬下巴看向大山,对庄晓说:“这是大山,我兄弟。除了脑子不怎么好使,其他还是挺好的。”
大山忙着和庄晓打招呼,完全不顾余洲的话:“晓妹子好,我今天刚回来,这次也不走了,以后你和余洲上学放学的,算我一个啊。”
庄晓不习惯和陌生人这么熟络,涨红了脸,好半天才闷声挤出一个“嗯”字。
晚上,余洲带着大山和庄晓去城南的小摊上吃麻辣烫。大山一边辣得直吸气,一边又不停地往嘴里塞,眼角挂着泪花,口齿不清地感叹:“还是荣城的麻辣烫够味,比我在北方啃馍馍好多了!”
庄晓在一旁安静地吃着,尽量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却还是在听到大山的话后,忍不住轻轻扬起了嘴角。
他真是个有意思的人。庄晓在心底想。
余洲似乎在面对大山的时候总是话特别多,一点也不像平常总是一脸冷漠,谁也不想搭理的模样。他一边无聊地把桌上的签子一根一根数过,一边慢慢地跟大山说着一些琐事。
庄晓第一次发现,其实男生之间,也可以讲很多话的。
回到家,庄晓在客厅陪陈薏聊了一会儿天就回房间了。她郑重其事地拿出纸和笔,准备认认真真为今天下午的事情写一封道歉信。
可惜她“道歉信”三个字的标题还没有写完,房门就被猛地拉开。庄晓下意识地捂住信纸,回头看,是余洲。
余洲站了两秒,怒气冲冲地走进来,二话不说就把那张信纸从庄晓的手下扯出来,看了一眼,立刻就把它撕成了碎片,最后还恶狠狠地扔进垃圾桶。
“你……”庄晓因为激动蹦出来一个字,却再也说不下去了。原本瞪圆了眼的愤怒,在看到余洲的脸的时候,又倏地熄灭了,甚至慢慢低下了头。
余洲烦躁地跺了跺脚,庄晓自卑胆小的低头让他心底的怒火“噌噌”地上升,好在他还是控制住了情绪,略微平静过后才开口说:“你到底在怕什么?你越是胆小,她们才越敢欺负你。你知不知道你每次低着头的时候,总让人觉得你就跟一只蚂蚁一样渺小,可以任人踩踏?”
庄晓还是不敢抬头,她没有见过这样狂躁的余洲。记忆中,余洲是那样懒散冷静而又疏离的少年,所以,其实这一刻,庄晓是感到害怕的。
余洲等了半天,还是不见庄晓有反應,只得拿出撒手锏:“下周市里朗诵比赛的校园晋级赛,我帮你报了名。如果你得了第一名,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说完,他慢悠悠地走出去,轻轻地关上门,留给庄晓无限的震惊与不知所措。
04
陈薏知道庄晓要参加比赛,特意拿出两天晚上的时间来指导她。陈薏曾经是话剧团的演员,对于舞台表演有着丰富的经验。因此,在对于指导庄晓这件事上,她觉得信心满满。
比赛的前一天,陈薏特意做了丰盛的晚餐,并对庄晓说:“晓晓别担心,有了阿姨的指导,你不得一个第一名都是不可能的!”
但这却让庄晓更加焦虑和紧张。
第二天,比赛开始前,大山特意跑到后台,送了庄晓一支百合花,笑嘻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没问题,别紧张。”
庄晓吸了吸鼻子,没忍住,打了一个喷嚏,把花还给了大山:“真的不好意思,大山,我对花粉过敏。”
最后庄晓得了第四名,没有机会去参加市里的总决赛。听说总决赛第一名中考能加三分,所以学校才会在时间这么紧张的情况下,特地办了这个比赛。
领奖的时候,庄晓的班级没有人鼓掌,一堆女生仍记恨着那个下午的事,抱着手臂用鼻孔冲台上的庄晓冷哼。
没想到余洲和大山带领着一班的同学卯足了劲给自己鼓掌。庄晓的眼眶湿湿的,忍不住举着奖状冲他们挥了挥手。这一刻,庄晓终于明白了余洲的用意,他希望自己能够自信一点、坚强一点,即便在周围的人都排斥自己的时候,也依旧露出自信的笑。
余洲允诺得了第一名就能听到的秘密,最后还是讲给了第四名的庄晓听。
余洲的父亲在他很小的就成了援非医疗队的医生,一直在非洲的大草原上游走,好几年也难得回来一次。陈阿姨一个人带着余洲,起初几年难免有些困难,因此余洲的性子也比较内向温和。
后来大山家搬来了,成了余洲的邻居。大山是一个开朗的男孩,他最见不得余洲温暾的性子,也最见不得幼儿园里别的孩子欺负余洲。
是他帮余洲挡下所有困难,并且一步一步引导他成为一个内心强大的男孩。
所以余洲在面对着大山的时候,总是话多而平易近人,全然不像平时的臭脾气。
庄晓听完,久久不能平复心底的震惊,一连发出好几个“哇”之后,大山得意扬扬地接过话头:“所以我走了以后,余洲开始认真学习,成绩好了,自然就变得特别臭屁了。”
余洲曲起手指敲了敲桌面,提醒大山:“够了啊,你的话太多了。”endprint
就这样,时光匆匆,很快就过了中考。幸运的是,三个人都考上了同一所重点高中,用大山的话说,“我们又可以一起为非作歹了。”
余洲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却什么也没有说。
就是在那一个无所事事的暑假里,余洲第一次和大山抱着吉他站在了一家叫“人间不值得”的小酒馆的舞台上。
下面稀稀拉拉坐着两三个人,庄晓还是其中一个。
余洲抱着吉他,用心拨着琴弦,生怕某一个音不够准确。大山唱一首周华健的《朋友》,余洲和声,两人温润的嗓音在小酒馆里溢开,竟然让喝着果汁的庄晓有种微醺的错觉。
一曲毕,窗边唯一两个客人还在兴奋地聊天,全然不知道演出已经结束。庄晓定了定神,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把巴掌拍得“啪啪”响。
“如歌”组合的第一次演出不知道算是失败还是成功,但后来每每提及这一天,余洲总觉得,那一首歌是他这辈子唱得最好的一首歌。
05
高中的生活比初中紧迫多了,庄晓在余洲的逼迫下主动竞选了班长。每次周一例会时都能看见作为代表发言的余洲,还有窝在角落挤眉弄眼的体育委员大山。
余洲和大山仍旧在空闲时候会去“人间不值得”唱歌,尽管这家酒吧的顾客常年少得可怜。庄晓曾建议他们换一个地方,但余洲说:“我就是喜欢它的名字,人间不值得,我偏要让进来的每一位客人觉得,人间很值得。”
纵气骄恣如余洲,在冷清的“人间不值得”一唱就是两年。幸运的是,这两年以来,小酒馆的生意蒸蒸日上,先是老板改了经营模式,后来如歌组合越唱越有名,很多人都慕名来听他们唱歌。再后来,余洲帅气的脸在网络上一传再传,许多女生甚至特地赶来,只为了看他一眼。
而庄晓每一次都与他们一同来,一同走,总能赢得一大群女生的羡慕嫉妒。但位置由最初的吧台附近,慢慢退到了墙角的绿植堆旁,无数小虫在昏暗的灯光里飞来飞去,庄晓却一点也不介意。
真好,她想,说不定最后余洲还能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歌手呢。
每次一首歌唱完,庄晓总是鼓掌最热烈的那个人。而余洲和大山总是习惯在人群里寻找庄晓的位置,然后冲她露出一个温和的笑。每当这个时候,听众里就会爆发出此起彼伏的“好帅”的感叹声。
庄晓在人群外围偷笑,心里想着究竟哪一天他们才能够唱一首属于他们自己的歌呢。
但接下来的事,几乎彻底断绝了庄晓的这个念头。
事情的轉折点发生在高二暑假的某个夜晚,大山突然对余洲说要解散“如歌”组合。
当时余洲正在细致地擦着他的宝贝吉他,没有听清,让大山重说一遍。
大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面色平静地说:“我要去留学,明天走,以后不能跟你去唱歌了。”
余洲擦着琴弦的手猛地一顿,好半天没有反应。等到让大山都觉得余洲是不是没有听清楚的时候,余洲抬起头,两眼通红地看向自己的兄弟,艰难地开口:“你告诉我,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大山颓然地笑了笑:“你不是早就明白吗?我爸妈不会放任我这么生活的,我出国读书是迟早的事。”
余洲突然就站起来,抬手就把吉他砸了,那发怒的样子连大山都吓了一跳。庄晓在外面听到声音,急匆匆地跑进来,正撞上如同一头发怒的狮子一般横冲直撞的余洲。
庄晓也被余洲的样子吓到,下意识地去看大山,结果大山也是一脸发愣地站在原地。庄晓不知所措,等记起来应该询问的时候,一开口,却发现自己的嗓子沙哑得不成样子:“怎……怎么了?”
大山这才如梦初醒,追着余洲的脚步夺门而出。
闷热的盆地,夏天的晚上总是喜欢下雨。余洲浑然不觉地在滂沱大雨里走着,大山快步冲上去抓住他的衣角,企图让他停下来。
但狂怒中的余洲如同一头小狮子,反手就给了大山一拳。大山摔到地上,混沌的积水把他的衣服弄得一塌糊涂。不等他爬起来,余洲又冲上去继续揍他。
庄晓抱着被砸成碎片的吉他,慢吞吞地走近扭打在一起的两人,蹲在他们旁边,看他们像两头发狂的小兽一般厮打,眼泪混着大雨无声地落下。
她听见大山挥动拳头的声音,也听到余洲内心的暴怒。最后两人都打累了,在飞溅起来的雨水里躺下。大山气喘吁吁地闭上眼睛,狠狠擦了一把嘴角,吐出一口血,说:“我爸得癌症了,我不能看着他一辈子的心血就那样被瓜分。去英国读最好的商科,这个想法,是我自己对我妈说的。”他说完,沉默了很久很久以后,又补了一句,“余洲,你不懂。”
这是大山对她们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说“余洲,你不懂”,然后他爬起来就走了。次日便带着满身伤痕,坐飞机飞去了巴黎。他甚至连一句“再见”也没有对庄晓说过。
那一天,余洲抱着庄晓哭了一整晚。
而那一首属于他们自己的歌,也再不会有了。
06
每年的九月一号是新生入学的日子,庄晓和余洲升入高三。高二文理分班时,两人都选了理科,做了同班同学,余洲是班长,庄晓是副班长。
其实本来还有一个人的,周善生,外号大山。可是他走了,决然而悄寂。
大山走了以后,余洲又变得很沉默,仿佛那一次雨夜里的爆发,不过是一场电闪雷鸣的梦。如今梦醒,自然当做什么也没发生。
可是“人间不值得”里慕名去听如歌组合唱歌的听众们却不能当做什么也没发生。
她们追到学校,晚上八点半,准时在校门口堵住推着车的余洲和跟在后面的庄晓。庄晓下意识去看余洲的表情,看见他面对千万句“你们为什么不唱歌了?我坐了很久的火车特地赶来听的”这样的话,一言不发地皱紧了眉。
很快,保安就赶来驱散了人群。校领导苦口婆心又含蓄地劝了余洲很久,希望他以学业为重,不要再去唱歌了。
余洲站在窗边,背挺得笔直,一直躲在外面偷听的庄晓听到余洲最后说了一句话:“我去干什么?我再也不会去了。”endprint
时间过得很平稳,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庄晓始终没有收到过大山的消息,但总是在电视上看到大山的父亲,西装革履,却面色蜡黄。媒体都在猜测,周董事长去世以后,他一辈子的心血会落到谁的手里。
庄晓不知道余洲有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消息,但她终于明白了大山走之前说的那句话。他说,“余洲,你不懂。”
可如今,庄晓懂了。
庄晓开始时刻关心新闻,关心周氏企业的动态,好在对成绩影响不大,也没有被陈阿姨念叨。直到那一天,庄晓看到了那张熟悉而苍老的脸,屏幕里打着大大的新闻标题:负债企业家庄为仁潜逃,据其秘书透露,早已逃出国界。
庄为仁,那是庄晓父亲的名字。
庄晓十四岁来到荣城,和余洲与陈薏一起生活。因为她的爸爸生意失败,负债千万,情急之下带上妻子出逃美国,留在国内的女儿却不知所终。
陈薏和庄晓的妈妈是高中同学,毕业后少有联系,所以庄晓才被拜托给了陈薏。
庄晓来荣城以后过的每一个生日,都会虔诚地许一个愿:早日回到妈妈身边。
可是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庄晓真的算得上是不知所措。
“晓晓,我在旧金山的小镇,你快来找我。”
辗转多人翻过千山万水的字条上只写着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即便如此,庄晓也一眼认出,这就是妈妈的字。
这一天,距离高考还有十天。
庄晓躲在房间里,任陈薏怎么叫也不肯打开门。她紧紧抱住自己,看着窗外的天空上亮起点点明星,在黑暗里失声痛哭。
07
2016年的圣诞节,庄晓答应了法国男友的求婚。法国人很懂浪漫,约庄晓去听演唱会。那是一位华人男歌手,长相英俊,又声色清冽。
现场有很多人,庄晓被人潮推挤着,几乎就快站不稳。好在男友个子高身体强健,用长长的手臂紧紧揽住庄晓的肩。
直到演唱会开始,庄晓才发现自己一直忘了问今天是谁的主场。男友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你听了就知道了。”
音乐响起,前奏过了一半,那位歌手却突然开了嗓:“这是今天的第一首歌,也是我新专辑的主打歌,叫《庄生晓梦》,来自中国古代诗人李商隐诗句的词语。这首歌我要送给那个陪伴了我整个青春的女孩。听说她上个月订婚了,我祝她,新婚快乐。”
庄晓静静地站在原地,左手还握着一支荧光棒,里面有一个“zhou”的英文。庄晓扯起嘴角,早知道,哪怕多看一眼,她就会知道站在上面的人是余洲,她就绝不会站在这里听他说这句话。
余洲站在两万人的面前,只抱着一把木吉他,跟进音乐,声线优柔,声音哀伤。他这样唱,“庄生晓梦,醒后方觉,我爱你。”
庄晓静静地流泪,握着男友的手越来越用力,越来越用力。男友关切地俯身询问是否觉得不舒服,庄晓只摇摇头,转过身奋力挤出狂热的人群。
男友心疼地抱住失控的庄晓,不停地安慰她,不停地为她擦泪。剧场外仍能听见里面的歌声,因此在外面也聚集了一群没票的歌迷,都在齐声合唱着“chen”的成名曲,《如歌》。
往事如歌,岁月如歌,一眨眼,这短暂的一生也不过如一首歌的时间,转瞬即逝。
这才是余洲和大山将他们的组合取名如歌的真正含义。
半夜醒来,庄晓套上外套,推开窗,任冷风肆虐,拍打着自己的脸。
她总是容易想起,那一年的高考,以及那一年的艳阳。
08
高考结束,从前被陈薏挡住的无数经纪人蜂拥而至,试图用丰厚的条件让余洲与自己签约。余洲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听他们为自己设计未来的路,描绘一幕幕蓝图,最后都露出同一个表情,把那句说烂了的话一遍遍重复:“对不起,我真的不喜欢唱歌。”
一整个暑假,余洲全部用来拒绝这些人。九月的时候,他又拖着行李箱,北上去中国最好的学府学化学。
余洲没有和庄晓说过一句话,仿佛庄晓也随着大山一般,完完全全消失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庄晓是十一月份才去的美国,她的父母逃亡后一直过着不好的生活,受巨大的精神压迫,母亲留在小镇养病。庄晓这一走,既是为了照顾母亲,也是为圆了自己许了好几年的愿望。
等待手续办好的这几个月里,庄晓无数次试图对余洲开口,却又无数次作罢。
记忆里,余洲就是一个这么倔强的男孩,他受不了再一次的分别,也受不了做一个永远被留下的人。
于是他选择先一步转身离开,甚至不给庄晓任何解释的机会。
庄晓去了美国的第二年,接到了余洲的电话。
“你还会不会回来?”余洲的声音很冷静,他用的是公用电话,但庄晓还是一下子就听了出来。
“不会。我现在过得很好,我不想再回去了。”直到这一刻庄晓才明白,說出这样一句话,究竟需要掐自己多重。
“狗屁。”余洲冷哼一声,“我跟一家经纪公司签约了,他们为我写歌,为我录歌,为我出专辑。”
“嗯,挺好的。”庄晓笑起来,“我交了一个男朋友,我很爱他,余洲。”
“嗯。”电话就这样被挂断,从此以后,庄晓再没有接到过余洲的电话。
其实还有一句话庄晓没有说,“爸爸妈妈来了美国,花光仅有的积蓄过后,几乎到了流落街头的地步。幸好遇到好心的男友,主动帮助他们,救了他们的命,还出资帮助他们做一些小生意。”
“从小爸爸就告诉我做人要知恩图报,所以我觉得很幸福,能一家人团聚,男友对我也很好,我想我会和他结婚。我再也不会回到中国,不会与你们任何人联系,包括你,余洲。”
后来庄晓在电视上看到大山——哦,不,周善生的脸。他是华尔街的新贵,回国便接手了家族企业。他瘦了很多,看起来充满了铜臭味,瘦削的脸看起来也刻薄极了。庄晓在心底想着,不知道余洲和大山还会不会坐在街边的小摊上吃麻辣烫;不知道徐州的新专辑里,大山会不会“屈尊”为他和声。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庄晓明白,只要记得曾经的点点滴滴,记得自己稀薄的生命里曾有过这样闪亮的人,一切就都值得了。
哪管什么岁月如歌,什么人生短暂,只愿你觉得,人间很值得。
编辑/叉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