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渊
【摘要】:亚里士多德根据研究的对象和和目的的不同对科学进行了分类,将伦理学划分为实践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善,即怎样通过伦理德性和理智德性获得幸福,达到人生的成功,使人真正成为人。《尼各马克伦理学》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整的伦理学巨著,德性伦理思想可以说是西方德性伦理的源头。本文试图解读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德性观,追求实践的伦理精神,对于我们当下的伦理学研究与发展是极有裨益的。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德性思想;启示
一、人的德性的内涵及其与灵魂对应划分的类型
德性的概念在所有古希腊伦理学中都是根本性的概念,这就是为何古希腊人称伦理学为德性伦理学。“德性”一词在最初可以用来指代高贵的行为,也被用于城邦中公民表现出的美德或者品质。人和其他无生命或有生命的物种都不同,有生命的物种千千万万,但是大都不具有用头脑进行思考的能力,尤其是不具有理性。人则是有理性的,所以人的德性是体现在人的特殊活动中,即是“那个有逻各斯的部分的实践的生命”中实现活动意义上的生命。“所以,人的德性就是使一个人好并使得他的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
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的区分与灵魂的区分相应。灵魂可以分为有逻各斯和无逻各斯的部分,灵魂无逻各斯部分又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不分有逻各斯的,这一部分是普遍享有的、植物性的,是造成营养和生长的原因——这种能力的德性不仅人类拥有,而且是一切生物所共有的。一部分即欲望的部分,这一部分虽然是无逻各斯的,但是在某种意义上是分有逻各斯的,这个部分在听从逻各斯的意义上分有逻各斯,一定程度上受逻各斯的影响,“这个部分促使他们做正确的事和追求最好的东西。”[1](p33)德性正是对应了这种划分,一部分是人的无逻各斯部分的灵魂接受逻各斯的指导,两者融合而成的心灵状态,如节制、公正、勇敢等等,这称为道德德性。另一部分是纯逻各斯的灵魂自身功能的优秀,如明智、机敏、智慧、悟性、记忆等诸如此类的东西,这称为理智德性。当谈论某人的品质时我们不说他是有智慧或善于理解,而是说他是温和的或节制。不过一个有智慧的人也因品质而受称赞,我们称那些值得称赞的品质为德性。[1](p34)
二、德性的定义:“种”与“属差”
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的性质状态有三种,即感情、能力与品质,感情指的是伴随着快乐与痛苦的如欲望、恐惧、信心、爱、恨、愿望、嫉妒、怜悯等,能力指能够使我们获得这些感情的东西,品质指我们与这些感情的好的或者坏的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感情是被动的,不是出于选择的,我们被称赞或者受到谴责是因我们的德性是选择的或者包含着选择的,德性可以通过“置放”于某种状态下而将人规划为好人或坏人。这种对比说明,德性与恶在于我们自身,不同于感情,我们的品质不是受动而致的感情,而是因某种方式对待感情而形成的倾向。从这个意义来说,道德德性不是感情。当然,道德德性也不是能力,我们不能根据能力而评定好人或坏人,而且能力是自然赋予的,道德德性却是后天习得的。因此,道德德性既不是被动的感情,也不是感受感情的能力。既然如此,它必定是品質,即“我们同感情或好或坏的关系”[1](p44)在说明道德德性是怎样的一种品质时,可以这样说,每种德性都既使得其事物状态好,又使得那事物的活动完成得好[1](p45)。人的道德德性也是如此,也就是说,道德德性不仅可以使人在感情上获得好的感受,也可以使人在实践中出色地完成他的活动,可见,道德德性同感情与实践相关。道德德性是一种选择适度的品质,即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场合、对于适当的人、出于适当的原因、以适当的方式感受一定的感情。
三、德性的特点和目的
1.选择性
我们要成为具有某种品质的人,就要对善或恶的东西做出出于自身的意愿的选择,因此,选择与德性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德性具有很强选择性。突发的行为可以说是出于意愿的,却不能说是出于选择的。当然,把选择等同于欲望也是不对的。因为选择是人类所独有的行为;欲望是存在于意识中的,是一种想法,而选择则是一种实际的行动;自制者的行为是出于选择的,而非欲望。当然,选择也是有限度的,它是关于我们力所能及的事物的。我们选择的是得到善的东西或避让恶的东西。因此德性具有选择性,是在理智的思考下做出的正确选择,是一种实践的适度。
2.实践性
一个有德性的人必须通过合德性的行为来实现。也就是说道德德性产生于实践活动中,但是“德性不仅产生、养成与毁灭于同样的活动,而且实现于同样的活动。道德德性可以改造实践活动成为合德性的行为,以便更好的展现道德德性,即节制的人将节制的品质落实于实践活动,促使最好的节制快乐,勇敢的人将勇敢的品质落实于实践活动,以致于更加勇敢地面对可怕的事物。所以说德性离不开实践的活动。
3.至善性
善是目的,不同的万物的存在方式各不相同,但善是万物共同的目的。人的每一个行为每一个实现活动都为了善这一个目的。而至善则是众多善中的最高善,是为了自身的目的而选择的善,也是人的实现活动的最高目的。“与所有其他事物相比,幸福似乎最会被视为这样一种事物。因为我们永远只是因它自身而从不因他物而选择它。”[1](p18)作为至善的幸福,应该具有不因外在條件的变化而被剥夺的性质。亚里士多德定义“幸福就是灵魂合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现实活动”[1](p20)。幸福不在于那些外在的、不确定的事物;不在于行为偶然与德性符合;而在于实现真正幸福的过程中不停歇的努力。
二、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思想对当代社会道德教育的启示
(一)引导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人生的目的在于幸福,而幸福的实现则有赖于德性的修炼与践行,而“德性的目标则是在感情与实践事务上达到相对于我们自身的适度。”在他的德性论思想中,详细说明了一个好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品德,如何做才会成为一个好人,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并且他认为道德德性及其精神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他通过对人性的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以中道为处事原则,以德性的涵养和理性的教导为途径,来获得对人格的塑造。只要通过努力,都能够获得像勇敢、`慷慨、明智、智慧等德性,同时,人们也能在成就德性的过程中,拥有道德实践所带来的快乐,并最终实现至善即幸福。
(二)关注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
道德德性不是自然加诸于我们身上的,而是通过习惯养成的,可见,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对于培养道德德性具有重要意义。亚里士多德也曾说过,“从小养成这样的习惯还是那样的习惯绝不是小事。正相反,它非常重要,或宁可说,它最重要。”[1](p37) 良好的道德习惯的养成不是一个人可以实现的,它需要个人、家庭、社会共同努力、协作实现。
(三)道德教育要落实到实践活动
作为一种品质,道德德性来自实践活动,而且由实践活动的性质所决定。也就是说我们必须通过实践活动才可能获得道德德性。道德教育旨在培养具有德性的人,即具有理智德性与道德德性的人,然而目前我国的道德教育主要集中于理智德性的培养,而对道德德性的养成的关注比较弱,所以要实现道德教育的目标,就必须将道德教育落实到实践活动中。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余纪元.《亚里士多德伦理学》[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3]廖申白.《尼各马可伦理学》导读[M].成都: 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