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婵宇
《经传释词》(以下简称《释词》)为清代学者王引之所撰,以喉、牙、舌、齿、唇五音为序,共收虚字160 个,书中虽以单音虚词为主,但也有同义虚词连用,偶有随文论及。《古书虚字集释》(以下简称《集释》)为现代著名的汉语言学家裴学海所著,该书共收先秦两汉常见的虚字290 余条(同词异形的合在一条),汇集了刘淇《助字辨略》、王引之《释词》等书对虚字的研究成果,且以《释词》为主。仿照《释词》,以喉、牙、舌、齒、唇五音以及三十六字母为序。每一条目下,分列其不同的用法,然后列举例证。
条目②以,亦“由”也。黄侃批:“‘由者,‘因之借。”又,“‘以、‘由、‘因声转。”刘淇《助字辨略》曰:“以字,猶因也。以得为因者,因是爱辞,爱用相通,以既为用,故可转为因也。”又,“以字,犹云所以。所以者,求其故而言之,亦因之转也。”这里的“由”表示原因,为介词。
条目③以,为也。此“为”读去声,“以”既可表示目的,也可以表愿意。此处引进动作行为的目的,为“以”的介词用法。与《集释》中条目4 相同。“天何以刺”即“以何刺”,“以”的宾语常常在“以”前,此种用法很多。如:《史记.项羽本纪》中“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
条目④犹“谓”也。此处“谓”有两层意思,第一层即动词“认为”之意,如:《礼记。檀弓》“吾以将为贤人也”;第二层即“说”之意。此处需要强调的是在《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皆以美于徐公”在很多的教材中都将“以”解释为“认为”,实应解释为“告诉我说”,《释词》:“言皆谓美于徐公也。”是合理的。“吾客”和“吾妾”都认为徐公更美,只因“有求于臣”、“畏臣”而不敢言,所以都“告诉我说”“我”比徐公美。此条目“认为”之意同于上述《集释》条目6.“以犹‘以为也”。“说”之意与《集释》条目7.“以犹‘谓也”相同,《集释》中将这两层意思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