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叙事中的精神建构

2017-09-10 10:41李静颖
西江文艺 2017年15期
关键词:希曼梅梅金金

李静颖

【摘要】:《认罪书》是一部探究中国普通社会人的恶与罪,以追罪与领罪为主要叙事内容的小说。在乔叶的笔下,我们看到了从“文革”至今的历史中的诸多病象,人对于罪的遮蔽、推脱、否认等态度让我们不能不重视这部小说中忏悔对于我们的意义。“文革”中,不仅是参与者有罪、旁观者亦有罪,甚至在遗传了文革精神的我们身上都存在着一种隐罪。而对于罪,如何去认知,认证,认定,认领,认罚,不仅是对历史、对个人的救赎重生,更重要的是,它能够以此为出发点,构建起群体面对未来的发展伦理。

【关鍵词】认罪书;忏悔;平庸的恶

《认罪书》是一部探究中国普通社会人的恶与罪,以追罪与领罪为主要叙事内容的小说,从它的题目我们就可以看出,“忏悔”是它的主题,这也是该小说在2013年甫一刊出就得到了广泛关注的重要原因。正如已有研究者所指出的“中国太多乐感文学,却少有罪感文学,具有深度的罪感文学,不是对法律责任的体认,而是对良知责任的体认,即对无罪之罪与共同犯罪的体认”[1]。中国少有罪感文学,而历史现实却是中国实际存在着太多的罪,特别是在罪行泛滥的文革时期,几乎可以说是人人有罪,当个体的罪扩散到了集体的头上,而后上升到时代与社会层面时,个体开始脱罪,“通常情况下,人们对自己应该承担的‘罪普遍采取三种态度:否定、推卸和遗忘。忏悔基本上是没有的,倘若出来一个忏悔的,那就是一个异类”[2]。然而,罪之存在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消逝或历史事件的结束而消失,它潜藏在坦荡之下,沉积着这个社会、这个民族的畸形心理与病态生活,只有知罪、认罪、领罪才能够消罪,从而才能真正的承担起未来生活所需要的一种深切责任,做到真正社会的、民族的、全人类的良性发展。

一、罪的遗传性与普遍性

印在《认罪书》腰封上的内容简介是这样一段内容:某地官员梁知在省委党校进修期间,与一名80后个性女孩金金发生婚外情,却在进修结束后,抛弃金金回到家乡。已经怀有身孕的金金由爱生恨,发誓报复梁知。金金設局嫁给梁知的弟弟梁新,得以顺利进入梁家。在步步为营的复仇计划中,她惊讶的发现这个家庭曾存在过一个跟她长得很像的女孩——梅梅。围绕梅梅的身世,金金不仅挖掘出这个家庭的一段隐秘家史,更在逐步接近真相的过程中,将每一个人逼到了生死边缘……

《认罪书》的确是一个由复仇引发的故事,复仇也是一根穿起主人公金金一切行为与心理的重要线索,但是这场由婚外情引发的复仇只是这部小说的外壳,作者真正要书写的是由复仇所推动的金金行动下所发现的罪,是内容简介中最后所省略的——每一个人是如何面对自己的罪,而追罪是否又是一场具有毁灭性的行动?

这是一个围绕着三个容貌相似的女人的故事,由生活在当下的金金的故事,追溯到改革时期梅梅的故事,又由梅梅追溯到文革时期梅好的故事。可以说,在这跨越了中国大半个世纪的三个女人的人生遭际上,我们能够看到罪的出现,罪的潜藏以及罪的爆发,从而发现罪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或是历史事件的结束而消逝,它是代代相传的,并在这种代代相传中随着时代与社会的影响产生新罪,是一种恶性发展。正如毕飞宇在谈《平原》所说的:“文革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事件,二,精神,这是一个常识。我觉得我们中国有一个巨大的问题,许多事情大家都知道,谁也不愿意说出来。……对文革也是这样,我们只谈事件,不提精神。”而“我无非是想说出一个简单的事实,事件结束了,精神却还在”[3]。就是这种“精神”,它不仅影响着无数经历过文革的人,还会根植于基因,遗传影响着从未经历过文革的下一代人的思想和行为,而这种基因“一直运行在无数人的血液里,从过去流到今天,还会流向明天。如果不去反思和警惕它的存在,那么,真的,我们一步就可以回到从前”[4]正因如此,乔叶要追罪,追出那些旧罪以及已经潜在于当下社会人身上的新罪。

《认罪书》是以主人公金金的口吻所讲述的带有忏悔意味的故事,在开篇金金就介绍了自己的出身,她来自于只有母亲的不幸的农村家庭,从小受尽别人的讥诮和嘲弄,但是她却有着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别人都叫她“野种”,这并没有让她萎靡,对于她来说“既然是野种,反正是野种,那在野这件事情上,我干脆就先天足加后天补,能拼就拼,能抢就抢,能打就打,能占就占”[5]。正是由于金金的这种性格,这种生活环境造就的狠劲儿,才能够让她在被梁知抛弃后做出与她有着相似容貌的梅好母女绝不会做出的选择——复仇。也正是由于复仇才使得梅好母女被众人缄默掩藏下的故事浮出。被梁知抛弃的金金得知自己怀孕后来到梁知所在的源城,她故意接近梁知的弟弟梁新,并让他爱上自己与自己结婚,这时的金金所想的只是如何报复梁知,但是在报复的过程中,金金知道了梅梅的故事,这个与自己容貌相似的梅梅是梁知的初恋,也是梁知与她相遇的原因,还有大家在见到她这张脸后不约而同的震惊与不自然的态度都让她不由自主的去追寻真相。然而令人震惊的不仅是梅好母女的酷烈命运,更是在造成她们通往悲惨深渊的过程中,几乎每一个人都做了幕后推手,最为珍视怀念梅梅的梁知,为了自己的前途默许了母亲张小英将梅梅作为“软礼”送给副市长钟潮;看似最无辜善良的梁新在梅梅最需要安慰帮助的时候恶语相伤,使梅梅绝望自杀;与梅好十分相爱的丈夫梁文道亲眼看着梅好跳进梅英河而没有阻拦;爱慕梅好的钟潮亲手参与了对梅好的侮辱,使梅好从此疯癫,最终投河而死;更不论直接造成梅好母女悲惨结局的张小英。最终金金发现,在真相里,包括她自己,人人有罪。

二、平庸即罪,人人有罪

《认罪书》中首先体现的面对罪时人所做的选择——遮蔽。这种蔽罪的行为是他们在面对罪时所做的第一选择,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选择,如果没有金金的追罪,这些罪也许就会永远的被遮蔽下去。故事中的人可以分为三类,一类对罪无意识,比如使梅梅逆来顺受的老姑、将梅梅的孩子送给钟潮的赵小军;二类是对罪推脱否认,比如张小英、以张爱国为首的造反派、文化学者盛春风;三类是为罪所困,试图赎罪,比如对与梅梅容貌相似的金金好的梁知、自责的梁新、为梅好守孝三年的梁文道。但是无论是这三类的哪一类,纵使他们对于罪有着不同的态度,但是面对罪,他们的选择仍是遮蔽,即使有忏悔意识的,这种忏悔也是源自于自我良心的不安,是沉默无声的。而他们的态度也正是当下社会面对罪的态度,一种沉默的忽视的遮蔽的态度。面对这种不约而同缄默的普遍现象,小说中的申明已勘探出三种原因:其一,在“文革”那样的时代背景和政治环境,确实很容易让人找到不忏悔的理由。可以说自己是纯洁的革命热情,怀抱着崇高的理想之类的;可以说自己年幼无知,是被蒙蔽被诱导的;也可以和别人对比,认为自己不是最坏的;说自己虽然有错,可某些人的错比自己更多更大,哪儿轮得到自己去忏悔。其二,往民族心理上去探究,就是面子。里子在哪里呢?几乎没人去提。不讲究里子,同时又过度讲究面子,这就使得我们的道德要求变得相当纠结、严苛和分裂,在这种严厉而且虚伪的道德传统里,人们即使有忏悔意识,也不敢去忏悔,也很少会为忏悔者感动,更难得向之学习。因此即使有人成为了忏悔者,往往也会感觉心理压力很大。如此一来,忏悔者也就越来越少。其三,“文革”中的逍遥派认为自己不曾作恶,只是旁观,罪与他们无关,所以不必忏悔。申明的态度是:面对恶行,旁观也是犯罪。

在小说中,有一片段是金金与申明散步时,申明对金金讲述自己父亲挨批斗的情况。在申明的讲述中,批斗比起革命斗争看起来更像是一场闹剧,“批斗之前,人们早早地就到了大部队。在等会开的工夫,女的奶着孩子唠着家常,男的吸着烟,三三五五一堆一堆地扎在一起,谈笑风生,语笑喧哗,气氛亲切又温馨。开始批斗之后,刚开始的几分钟,大家还一起喊喊,过了这几分钟之后,就只有三五个人在挥舞着拳头了。大家很默契,这三五个喊过了,那三五个接着喊,这样既不至于冷场,又不至于都太累。其实就是一场心照不宣的接力赛:这一站的人交了棒,马上就抓过下一棒人的烟头眉欢眼笑地开始吸起来。熬到了正午,头儿说声散会,大家就一哄而散了……”[6]到底为什么批斗?应不应该批斗?批斗有什么意义?没有人追问,像一群蛾子,有光便凑了过去。可以说,文革时期中的罪很大一部分是集体无意识状态下所造成的罪,很多人以此为由,比如申明所揭发的当年的造反派、如今的文化学者盛春风,他在文革时期把所谓的“黑帮分子”推进粪坑淹死,给女校长剃阴阳头。但是面对这些他却拒不认罪,他说自己当时只是糊涂,唯恐不革命,跟风做过一些微末之事。还说自己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在“文革”那段日子里,心里充满了单纯的革命热情,一直觉得自己是在为民族为国家奋斗。“文革”结束后,他说他为自己委屈,为自己不平,说自己只是浪花里的一滴水,跟着潮流也是不得已。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受害者,“如果做错了事,那也该是时代负主要责任”。文革时期的施害人就是这样将罪推脱于时代,轻轻松松的将自己由施害人的身份洗白成受害人,以至于一眼望去,文革事件所留下的都是受害者,而施害者却不见踪影。乔叶抓住的正是这样一种推脱否认的心理与行为,她要表达的就是这种“平庸人的恶”。

1960年5月11日,以色列情报部门摩萨德以秘密绑架的方式,在阿根廷逮捕了前纳粹军官阿道夫·艾希曼。次年三月,汉娜·阿伦特以《纽约客》杂志报道员的身份见证了以色列法庭对艾希曼的审案,在观审后的报道中,阿伦特提出了“平庸的恶”的概念。因为在观审时艾仑特发现艾希曼既不阴险奸刁,也不凶横,而且也不像理查德三世那样决心“摆出一种恶人的相道来”,“恐怕除了对自己的晋升非常热心外,没有其他任何的动机。”“他并不愚蠢,却完全没有思想——这绝不等同于愚蠢,却又是他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的因素。这就是平庸”,这种脱离现实与无思想性能够发挥潜伏在人类所有的恶的本能,表现出巨大能量[7]。这也是阿伦特惊讶于这种恶的原因,因为艾希曼“心甘情愿地参加了极权统治将人变为多余人的‘伟大事业,并毫无保留地将体现这种‘伟大事业的法规当作最高的道德指令,从根本上说,他所体现的平庸邪恶指的是无思想,甚至无动机地按照罪恶统治的法规办事,并因而心安理得地逃避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责任。邪恶的艾希曼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中的‘妖魔鬼怪,而是我们所熟悉的世界中的熟悉人物”[8]。是因为艾希曼的普通,所以更为可怕。回到《认罪书》中,让我们不寒而栗的也正是那些“奶着孩子”、“吸着烟”、三五成群嬉笑喧闹的普通人,他们的无自主、无思想、无意识、无判断让人更为绝望。所以可以说旁观无罪吗?可以说历史有罪而个人无罪吗?答案毋庸置疑是否定的,因为“在洪水中,每一滴水珠都是有罪的/在雪崩中,每一颗雪末都是有罪的/在沙尘暴中,每一粒沙子都是有罪的/灾难里的一切,都是有罪的”。

三、個体救赎重生与民族精神建构

之前我们已经提到过,罪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或历史事件的结束而消失,它具有代际复制的功能,一代一代所传递的就是其中的精神,这种精神就是人的无自主、无思想、无意识和无判断,在极权主义、暴力政治下,这种精神可以催生出巨大的恶与罪,那么到了和平年代,在无极权、无暴力政治的时代社会背景下,这种精神是否可以被忽视?它是否不再具有负作用负能量?

我们可以从金金与申明的一段对话去探究其答案:

“要是你生在那个时候,碰到批斗会这样的事,会怎么样?”忽然,申明停下脚步,问我。

会怎么样,我没想过。不过批斗会这样的事情,如果不是被批斗者的话,确实好玩。——是的,我几乎可以肯定自己会参与,不会错过这么一个大派对。

“如果不是被批斗人的话,你也有可能站在台下笑,是吗?”

“是。”我沉默片刻,“如果你父亲没有被批斗的话,你是不是也可能那样?”

“是。”他也沉默片刻,“所以我在研究‘文革里的那些人时,其实也是在研究我自己。”

山风骤起,我打了一个寒战。

我相信《认罪书》的读者在读申明的回答时也会心中一寒,但是这又是一股无从避免的寒气,因为这就是小说的真实,如果申明的回答是否定的,那么申明这个人物的真实性可信性以及这部小说所要追的本罪都会大打折扣。因为金金与申明的这段对话准确的表现了文革时期中造成种种犯罪的文革精神的一个重要性质——普遍性以及无孔不入的相互感染性。也正因如此,我们不能不深深地去自省反思,参与有罪,旁观有罪,那么未经历者是否就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呢?如果是肯定的答案,那就是对文革精神遗传性的忽视,对这种精神所具有的負作用和负能量的忽视。这种精神与罪是不相离的,已经遗传感染到的精神同时会带来一种罪——隐罪。这种罪还未存在却随时可能存在,正如申明所说“这就是最本质的灾难,因为这种灾难的根儿还在,这让灾难随时可以发芽开花,卷土重来”。

《认罪书》中,乔叶所要表达的是忏悔对于我们的重要意义,用申明的话来说明就是“忏悔所意味的绝不仅是个人良知,也绝不仅是自我洗礼和呵护心灵,更不仅是承认过错请求谅解的姿态,从更深的意义上来说,忏悔意味着的是我们自身的生存质量,意味的是我们对未来生活所负起的一种深切责任。”可以说,忏悔的意义关乎的不仅是个人的获救重生,更是民族精神与未来发展的基石。所以说,人人有罪,要认罪。

注释:

[1]刘再复、林岗:《罪与文学》,导言,第61页,中信出版社2011年版。

[2]高丽:《拿什么拯救,罪恶?》,http://news.hexun.com/2014-01-17/161505019.html。

[3]毕飞宇、张莉:《牙齿是检验真理的第二标准》,http://www.360doc.com/content/15/0116/09/16798583_441222245.shtml。

[4]《乔叶:新书<认罪书>的故事主体不是新闻事件》,http://www.chinawriter.com.cn/news/2013-12-25/186381.html。

[5]乔叶:《认罪书》,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3年,第12页。

[6]乔叶:《认罪书》,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3年,第312页。

[7]汉娜·阿伦特等:《<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伦理的现代困境》,孙传钊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51页。

[8]徐贲:《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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