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分析

2017-09-09 08:49郝正腾张明娟
中国市场 2017年25期
关键词:融资担保青海省中小企业

郝正腾+张明娟

[摘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青海省各类中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需求旺盛,促进了青海省融资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但相比中东部发达省份,青海融资担保行业有较大差距,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文章通过分析青海融资担保行业现状,找出担保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成因,为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关键词]融资担保;中小企业;青海省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5.059

1 绪 论

中小企业都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然而与之相伴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普遍性的难题。为此,建立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增信、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已成为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青海省各类中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需求强烈,在政府的支持下,青海省融资担保行业进入快速发展的“车道”。但无法忽视的是,相比我国中东部发达省份,青海融资担保行业有较大差距,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担保体系尚不完善;业务运作不够规范,业务“异化”突出;担保公司规模较小,实力普遍较弱;缺乏专业人才,风险控制能力差等。特别是2011年以来,全国担保行业从快速发展、过度膨胀到风险爆发,整个融资担保行业进入一个低迷徘徊期。这一时期,青海省担保行业也未能独善其身,发生了“中商财富担保公司”跑路事件,给青海省担保行业敲响了警钟。

2 青海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2.1 青海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历程

(1)试点起步阶段。2009年9月,青海省成立了第一家担保公司,标志着青海省融资担保业正式起步,之后担保行业稳步发展,一些担保机构相继成立,截至 2007年年底,全省共有信用担保机构 17 家,注册资本 8.3亿元,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的机构有3家。担保机构累计担保额为 80.57 亿元,累计担保笔数为1383 笔,在保责任余额为 31.1 亿元。虽然担保机构数量持续增加,但行业发展缓慢,担保公司实力偏弱,担保能力不强。

(2)快速发展阶段。为了促进全省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青海省积极落实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战略部署,推动“一体两翼四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其中,“一体”指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两翼”指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担保为两翼,四层次则指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市、区)分级组建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从1999年到2009年,经过十年的发展,全省除果洛州外,均设立了担保机构。其中,西宁市担保机构为13家,占全省总数的42%,近乎占据半壁江山;其余6个州(市)分别设立了以州、市财政出资为主的担保机构,占全省总家数的58%。由于地方经济不发达,政府财政实力普遍较弱,靠转移支付维持,因此,注册资本并不高,平均在800万元左右;德令哈市等个别市、县(区)也成立了政府主导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100万~500万元不等。这一时期,由政府出资的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和以民间资本为主的民营融资担保体系逐步建立,以省担保机构为龙头,以市州担保机构为支撑,以县(市)担保机构为基础,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全省的担保体系基本形成。

(3)行业规范完善阶段。2013年5月,青海省融资担保业协会正式成立,标志着全省融资担保行业进入了一个有组织、有规模、有行业自律的发展新阶段,是青海省担保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协会成立后,着力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两大作用及服务、协调、自律三大职能,提升担保行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制定相应的行规行约,维护企业信誉,促进企业平等竞争,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促进担保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协调发展。

2.2 青海省融资担保业现状分析

截至2016年年底,青海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共有80家,注册资本总额96.69亿元。其中国有控股、参股公司36家,注册资本62.03亿元;民营公司44家,注册资本34.66亿元;从业人员843人,亿元以上担保机构35家。全行业资产总额164.39亿元,净资产127.27亿元,担保业务收入4.24亿元,净利润0.31亿元,上缴税款0.07亿元;为中小微企业、“三农三牧”及民生事业提供担保12655笔,担保金额324.88亿元。平均担保费率1.2%,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2.55倍。数据来源:2016年青海省融资担保行业报表。随着有效监管的增强,融资性担保机构逐步树立审慎经营理念,风控意识不断加强,经营管理逐步规范。截至12月末,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提取风险准备金17.55亿元,担保责任拨备覆盖率为55.79%。

(1)政府扶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措施。

①强化制度保障。先后出台了《青海县级支农信贷担保体系建立和运行管理办法》、《青海省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青海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青海省深入推动金融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青海省金融服务“三农三牧”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担保机构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②加大担保能力。近几年,青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近20亿元,以资本注入方式,增强政府控股、参股融资担保机构实力,大大提升了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其中先后向省信用担保集团注入资本金10亿元,增强其政策性担保能力。2014年省信保集团累计为中小微企业、“三农三牧”及民生事业提供担保1364笔,平均担保费率1.15%,放大倍数6倍以上,助推了青海省社会经济发展。

③建立考核机制。青海省建立了国有担保机构考核机制,将考核重点由增值保值、盈利水平等指标转变到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数量,担保占比等因素,确保政策性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三农三牧”新增融资担保额占比不低于70%,對政策性业务占比超80%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年终考评奖励给予倾斜。

④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出台了《青海省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资2亿元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中小微企业、“三农三牧”、扶贫开发、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产生的贷款损失或担保代偿损失,由风险补偿金和金融机构按3∶7比例分担;通过整合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各种资源,出资2000万元创立了“中小微企业资金池”,按约定比例分担风险;出资1000万元,设立“金融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银行、担保机构承担的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贷款损失进行补偿。endprint

⑤推动再担保体系建设。青海省设立了两家政府主导的兼营再担保业务的省级和市级担保机构,进一步发挥了增信和分险作用。2014年通过再担保服务,惠及606户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再担保余额8.93亿元。

(2)融资性担保行业的主要特点。

①行业发展迅速,但行业集中度低。近年来,青海省融资担保机构在规范中持续发展。2010—2016年,融资担保机构数量从31家增加到80家,年均增长22.14%;实收资本从18.97亿元增加到96.69亿元,年均增长45.12%;从业人员从329人增加到843人,年均增长22.26%,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从101人增加到395人。虽然行业发展迅速,但除了几家大型融资担保机构外,众多中小型机构注册资本和放大倍数都很低,银行合作不畅,业务拓展艰难,几乎很难维持生存。

②机构数量众多,但业务高度集中。2010年以来,国有控股,参股的担保机构从17户增长到26户,占全部机构数的38%。在保余额283.37亿元,占全部在保余额的84%。这意味着国有控股,参股的担保机构实力较强,以不足四成的机构数量承担了超过八成的融资量,是服务青海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的主力军,担保业务高度集中在少数国有控股、参股的担保机构。如2014年,省信保集团一家融资担保机构以23%的资本,贡献44%的在保余额,几乎支撑了青海融资担保行业的“半边天”。

③机构全覆盖,但分布不均衡。从2014年数据看,69家融资担保机构主要分布在西宁市,共有44家,占比为63.77%;海东市次之,共有10家,占比14.49%;其余6州中,海西州7家、海北州4家,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各1家。集中在省会西宁地区,分布情况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程度基本相符。但其中的问题是:融资担保机构布局更多具有行政意义,各自负责本区域的业务,没有充分反映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担保资源处于闲置状态。同时,由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担保额度不得超过10%,部分州县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较小,有时无法达到资金需求方的最低融资需求。

④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但占比低。青海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借鉴和学习发达地区经验,不断创新担保模式,通过再担保、国开微贷、组团担保、“保险+担保”等方式,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提供丰富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研发符合小微企业需求的融资产品,如企业私募债、企业集合债以及中长期融资票据等担保业务。针对农牧区缺少有效抵(质)押物问题,积极利用农村房屋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农业装备所有权、股份合作社股权、活畜禽所有权六权作为反担保抵(质)押物。总体看,融资担保公司对上述业务还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笔数还是在保余额都较少。

3 青海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综合实力弱,经营风险大

融资担保机构正规的主营收入为担保费,一般为担保额的1%~5%,而一旦出现风险,担保机构就要代偿大部分甚至100%的损失。只要出现一两单担保坏账,一些担保业务少的担保公司一年的利润就会全部抹去。青海融资担保机构实力差别巨大,以2016年为例,全省80家担保机构的平均注册资本金为 1.2 亿元,注册资本金10亿元以上的有3家,占比不足3.75%,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下的有45家,占比高达56.25%。根据《资性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担保机构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担保杠杆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 倍。目前,作为省内最大的担保机构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6亿元,按10%的比例单笔最高担保额不能超过 2.6 亿元;而规模最小的担保机构注册资金500万元,单笔最高担保额只有50 万元,难以满足一些企业的资金需求,一旦发生代偿,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较弱。究其原因为青海省经济水平落后,民营经济不发达,财政收入有限。青海省融资担保公司的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资金和民间资本两个渠道。从青海省财政情况看,除省财政、西宁市、海西州、格尔木市财政可以挤出部分财力支持担保公司发展外,其他地区基本上或根本拿不出财力支持担保公司发展。综上所述,如果担保机构资金规模小的现状无法改变的话,不仅风险担保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而且一旦发生担保坏账,将对担保机构造成较大的冲击,严重的可能资金链断裂,无法代偿,影响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3.2 担保放大倍数低,盈利能力弱

业内一般认为,按照平均担保费率,担保行业放大3倍才能保本,5倍以上才能盈利。发达国家担保资金放大倍数至少为10倍以上,有的甚至达到好几十倍,如担保体系成熟的美国为50倍,日本为60倍。而目前青海省的现实是,80家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放大倍数仅为2.55倍,几乎很难发挥融资性担保为中小企业筹资解困的作用。即使是青海省重点支持、全省最有实力的省信用担保集团,2016年的放大倍数也只有4.78倍,放大倍数与10倍上限还有很大空间。在放大倍数低水平的情况下,再加上提取准备金、向银行交保证金等,必然影响担保公司经营收益和可持续发展,很难实现盈利。据统计,青海近50%的融资担保机构达不到盈亏平衡点,处于亏损状态。这一方面与企业经营困难,代偿率激增,担保企业出于风险防范主动收缩业务有关;另一方面也是不敢开拓市场,无法与银行建立合作有关。如果担保倍数得不到有效放大,融资担保机构要么提高收费,但这样一来,将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吓退许多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使融资担保更难获得优质的项目,进一步减少收入。要么依赖投资收益,如一些担保机构违规从事高风险的代客理财、过桥贷款、放高利贷等业务,既增加了自身风险,也损害担保业务整体形象。

3.3 银担合作不紧密,前景堪忧

融资担保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中介机构,设立的初衷是在银企之间架起桥梁和纽带,不仅为银行分担风险,也能为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实现贷款风险由“中小企业—银行”变成“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银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融资担保机构一方面为金融机构“担”惊受怕,另一方面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受经济下行压力和企业利润下滑、偿债能力減弱影响,银行逐步提高了合作的准入门槛,下调放大倍数,提高保证金比例,普遍要求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达到1亿元以上。但由于青海省担保机构资本金偏低,半数以上都在1亿元以下,特别是分布在青海各州(地)、县下面的大部分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都在百万元级别,根本无法达到银行的合作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几乎不与其进行合作。总体来看,银行普遍缺乏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意愿,获得银行授信大多为国有资本的担保公司,民营担保公司很难获取与银行的合作机会,仅有国家开发银行,以及青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性商业银行与背景雄厚的担保公司有合作,银担合作困难重重,而且即使合作,也是担保公司承担所有风险,银行承担零风险。endprint

3.4 再担保业务发展滞后

再担保主要目的是解决担保体系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对担保机构增信;二是如何防范行业系统风险。随着融资担保行业风险暴露程度的增加,對再担保机构分散风险的需求日益增强。尽管如此,从功能和定位看,再担保具有较强政策性,其资本低回报率使民营资本不愿意介入。根据青海银监局调研,2013年青海省担保机构中有 23 家具备开办再担保业务的准入条件,但均未开展再担保业务。2016年,全省开办再担保业务仅17.78亿元,与在保余额相比微不足道。由于缺乏再担保的保障,影响了担保业务的发展,难以提高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

3.5 法人治理不健全,业务经营不规范

融资担保行业是公认的高杠杆、高风险行业,经营的是风险价值,其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是决定企业生死的关键因素,一旦管理经营不善,遭遇宏观经济调整时担保机构第一批倒下。因此,银监会于2010年下发了《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旨在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防范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有的担保机构为大股东控制,没有独立的决策权,为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和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如某融资担保公司与某投资公司为一家人,融资担保公司基本沦为为投资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工具,自己为自己担保,风险控制无从谈起。

3.6 专业人才缺乏,业务创新能力弱

人才是融资担保公司发展的基石,担保公司良好的业绩表现离不开一支有经验丰富和过硬风控水平的团队。担保业务既具有金融属性又具有中介性质,专业性十分强,涉及的业务范围广,从事担保行业的人员,不仅要懂经济、金融、财务,懂法律,懂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还要对各行各业有一定深度的认识和了解,并具备分析、谈判、社交等综合能力。从青海省从业人员来看,青海省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学历层次偏低,专业人员稀缺。根据2016年的数据,研究生以上学历为28人,占担保行业总人数的比例仅为3.3%,大专以下学历占比接近50%,学历层次远不如银行。如青海省金融办2013年实有42人,承担了贯彻国家金融方针、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建立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推进企业直接融资等12项职责,并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及创新型金融机构的审批和监管,以及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数量不足与事权过多的矛盾十分突出。

4 结 论

总而言之,由于青海经济发展落后,中小企业实力薄弱,从整个担保行业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来看,青海省应选择构建以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注重培育融资担保公司的竞争力,使青海地区出现几家实力较强的综合性的大型担保公司,应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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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史建平.中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展报告(2016)[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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