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瓜菜大棚中骗出100多万

2017-09-07 04:56江舟
方圆 2017年16期
关键词:瓜菜财政补贴农业局

江舟

审计结果是,这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实际建设大棚面积为133.66亩,共虚报面积133.34亩,这三家合作社骗取国家财政补贴133.34万元

了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农业经济,海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明确对农民建造瓜菜大棚实施财政补贴。这本是利于当地农业发展,惠及当地农民的好事情,但海南籍个体老板廖熙秀却从中看出了“快速发财好时机”,他打起了国家财政补贴的主意。

廖熙秀先后以自己及他人的名义,拿到建造瓜菜大棚项目后,心思不用在经营好瓜菜大棚上,却通过虚报瓜菜大棚建设面积的方式, 从中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一百余万元。有关机关介入调查后才发现,原来拿项目虚报面积的背后,还有相关公职人员的渎职和受贿行为。诈骗国家财政补贴案的背后,原来是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局正副两位局长的渎职受贿案。

虚增面积骗国家补贴

2012年9月,海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常年瓜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鼓励农民建造瓜菜大棚,实施财政补贴的相关事项。

很快海南万宁籍个体老板廖熙秀,就从白沙县时任县农业局副局长黎运书处得知了这个消息。黎运书提醒他说,可以用组建合作社的名义去申请建设瓜菜大棚的政府财政补贴资金。

心领神会的廖熙秀很快就来到白沙县元门乡向民村,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他对村民符建章、符勇、符金常(三名村民姓名皆为化名)等人进行游说,他大谈联合搞有机瓜菜专业合作社、享受政府资金补贴的好处,很快他就赢得了村民们的信任。

紧接着,廖熙秀首先以其自己的名义,在白沙县工商局注册成立了白沙向民有机瓜菜专业合作社;随后他成立了两家合作社,一家叫作白沙什隆瓜菜专业合作社(以符勇的名义成立);另一家叫作白沙什列瓜菜专业合作社(以符金常的名义成立)。

这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廖熙秀就注册成立了三家合作社,但合作社并未实际运营。廖熙秀通过合作社承包农民土地的方式获取了土地使用权。

2012年9月26日,廖熙秀以白沙向民有机瓜菜专业合作社名义,向白沙县农业局申请建设100亩常年瓜菜设施大棚。同年12月初,他又以另外两家合作社之名,向白沙县农业局申请建设100亩常年瓜菜设施大棚。不久,白沙县农业局分别给予同意建设的批复。

在建设部分大棚后,廖熙秀聘请了白沙金磊测绘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磊公司),对所建大棚进行测量。金磊公司按照廖熙秀的要求,测量时,将大棚周边的橡胶林、空地等都算作测量面积;如此测量,测量和申请的面积大增。该公司测量出来的面积为267亩,并以白沙向民等三家有机瓜菜专业合作社为名称出具了三张测绘图。

2013年1月25日,廖熙秀以上述三家合作社名义向白沙县农业局申请验收所建瓜菜大棚267亩, 并顺利通过了验收。

廖熙秀到底是如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顺利通过验收的呢?后据案卷资料显示,2013年1月28日,由白沙县农业局副局长黎运书主持,廖熙秀邀请了相关单位人员参与了瓜菜大棚的验收工作。其中,又从海口市聘请了三位专家。验收小组的人员一行大概10多人一起前往廖熙秀管理下的瓜菜大棚建设基地进行验收。在瓜菜大棚基地,据廖熙秀后来交代说,有两人拿着卷尺对瓜菜大棚进行了简单的测量,其他的人员只是走走看看,说白了,只是凑个数,走过场而已。

廖熙秀说,验收小组的人员在我的基地进行验收的时间大概半个多小时,验收现场我只顾着和县农业局黎运书和专家等人聊天,没有特别关注有没有全部实地测量大棚的面积。

最后,验收测量的大棚面积总共为267亩。其中,向民有机瓜菜专业合作社是78亩、什隆瓜菜专业合作社是92亩,什列瓜菜专业合作社是97亩。

验收结束之后,黎运书给廖熙秀打电话,让他千万别忘了给参与验收的人员补助,廖熙秀于是给三位专家每人1000元,县里参与验收的人员每人给了500元。廖熙秀后来说,他给县里验收人员的钱是放在信封中交给县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帮忙转交了。

就这样,在黎副局长的关照点拨下,廖熙秀的瓜菜大棚顺利通过了验收。之后,按照每亩补贴1万元的标准,廖熙秀获得了267万元的财政补贴。

吃水不忘打井人。因为黎运书在廖熙秀的大棚建设和验收过程中给过帮助,廖熙秀自然要感谢黎运书,更为了让黎运书以后多关照自己。所以领到补贴款后,廖熙秀给黎运书送去了5000元。

审计查出113万元补贴问题

廖熙秀的瓜菜大棚顺利通过了验收,267万元的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也已到账,为当初成立合作社,申请建设瓜菜大棚出谋献策的有关领导该打点的也已打点。正当廖熙秀觉得可以高枕无忧之际,2014年3月至4月,海南省审计厅决定对白沙县政府财政补贴瓜菜大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廖熙秀成立的白沙向民等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瓜菜大棚项目工程自然也在审计之列。

审计很快有了结果。白沙县2013年瓜菜大棚建设资金补贴发放给白沙向民瓜菜专业合作社、白沙什隆瓜菜专业合作社、白沙什列瓜菜专业合作社三家合作社建设瓜菜大棚面积为267亩,发放的补贴资金为267万元。而审计结果是,这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实际建设大棚面积为133.66亩,共虚报面积133.34亩,这三家合作社骗取国家财政补贴133.34万元。

这一结果引起了海南省审计厅的高度警觉,为什么申请建设大棚面积比实际建设面积超出一倍,白沙县农业局是如何验收把关的?多领取的财政补贴资金133.34万元去哪儿了?

这些迹象表明,这个项目背后极有可能存在滥用职权或贪腐之類的问题。很快,审计厅便将审计报告移送检察机关。

2015年6月初,白沙县检察院根据线索展开初查。办案人员在核查该线索时发现,瓜菜大棚建设项目是由白沙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黎运书具体负责,瓜菜大棚验收当日,县农业局局长王秀玺、副局长黎运书参加。最后,县农业局正副局长均在验收合格确认表上签名,随后验收通过。

办案人员认为,这起多领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事件与县农业局正副局长脱不了干系。此时,闻听海南省审计厅对大棚进行审计的黎运书,一连几日坐立不安,他深知自己罪责难逃,与其等着被抓,还不如主动投案。他反复思忖后,最终在2015年8月12日,到白沙县检察院投案自首。当天,黎运书被白沙县检察院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归案后,黎运书立即被提审,但他供述称,自己负责该项目时没有考虑到可能存在虚增大棚面积、弄虚作假的事情,自己主要关注项目工程所用材料质量及规格,大棚建设整体质量对验收审计项目等问题,自以为有专家和技术人员把关,所以疏于防范了。

他承认自己在该项目验收中存在失职行为,愿意为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33.34万元的损失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

诈骗案牵出渎职案

仅凭口供难以定罪,必须有扎实可靠的证据。办案人员在深入侦查固定证据的同时,再次传唤了黎运书。

“廖熙秀虚报大棚亩数骗取百余万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你难道真的一无所知?”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黎运书交代说:“廖熙秀的所作所为,事先我真不知情,只是他领到财政补贴款后,给了我5000元感谢费。细想起来,从廖熙秀组建合作社到建大棚那段日子里,他请我们吃过几次饭,每次我们王局长都是座上宾。验收瓜菜大棚如果没有王局长的签字同意,县财政部门是不会下拨补贴款的。”

黎运书的这番话透露出两条信息:一是县农业局局长王秀玺与个体老板廖熙秀关系非同一般;二是王秀玺是县农业局局长,所以他理应对大棚验收合格表的真实性负责。

正当办案人员对王秀玺准备调查时,没料到,得知黎运书已投案自首的王秀玺,在2016年8月18日也来到白沙县检察院投案。当他走进检察院接待室时,没等办案人员说话便先开口了:“我是县农业局局长王秀玺,我是来投案自首的,我向检察院交代我的受贿问题,真心悔罪。”

办案人员很是意外,当即严肃地回复道:“你既然是来投案的,就将你受贿的前因后果、时间地点、具体数额以及给你送钱的人一件件回想清楚,交代明白。不要隐瞒,也不要遗漏。”

“来检察院的路上,我心情很复杂,不知道以后的路会怎样。不管怎么说,我想好了要走投案这条路。走进检察院的那一刻,我坦然了,好像是一种解脱,我决心要认罪悔过。”这样一番感慨后,王秀玺开始交代他的问题。

“2013年8月初的一天,个体老板廖熙秀为了感谢我在瓜菜大棚建设过程中给予的指导和帮助,在海口市城西建材市场送给我2万元。2013年8月中旬的一天,我获得参加海南省组织部赴美国考察学习的机會,当我将此事告诉廖熙秀后,他很快懂得了我的心思,没过几天,廖熙秀在白沙县牙叉镇億米阁门口路边送给我5000美元。”交代完后,王秀玺退回全部赃款。

“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我希望检察院能够尽快结案,让我早些吃下定心丸,将来重新做人”。 王秀玺这样说。

“你刚才只交代了受贿问题,廖熙秀虚报大棚面积,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百万余元之事,你作为县农业局主要领导,该负何责,该当何罪?”办案人员一针见血的讯问,让王秀玺有些始料不及。

只见他理了理思绪说:“作为县农业局的局长,在瓜菜大棚申请补贴、验收等工作中起的作用只是监督作用,主要的具体工作已安排下去,交由黎运书及相应的人员去落实,虽参加了验收会议,也是听取了专家的意见后代表农业局做出的意见,实际面积与验收面积有差距这个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出现这样的事情,我自己应当承担领导责任,但不至于达到玩忽职守这样的罪名及刑事责任。”

王秀玺投案的当日,白沙县检察院对其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侦查期间,王秀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渎职和受贿行为。

随着侦查工作的步步深入,个体老板廖熙秀也于2015年9月1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2月23日,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办案人员随即提审廖熙秀。“你将虚报瓜菜大棚面积,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整个过程交代一下。”办案人员开门见山地讯问廖熙秀。

“开始组建合作社,申请建瓜菜大棚建设,确实是针对国家的财政补贴,心想这个项目运作得好,就可以赚钱。要赚钱就得在虚报亩数上做文章。我是申请了200多亩大棚用地,但后来我聘请金磊公司到现场进行测量,结果是3个瓜菜大棚建设总面积共267亩,当时有白沙县农业局的领导们参加。按照县农业局黎运书副局长的要求,我自己拿钱给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补助费。”廖熙秀说。

廖熙秀还辩解说:“后来,海南省审计厅认定我所建设的瓜菜大棚面积是133.66亩。不过,这确实是有原因的,是因为所建大棚遇到台风,将大棚摧毁,后来省审计厅审计时,没有将被大风毁掉的部分进行计算,才导致那么大的误差。加上购置材料、聘请专家、技术人员搞种植瓜菜花的钱,到头来不但没赚到钱,还落了个诈骗罪名。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只能自作自受,甘愿认罪。”此案审查后,洋浦开发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黎运书玩忽职守案由白沙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黎运书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他说:“由于我工作上的疏忽渎职,在对廖熙秀的瓜菜大棚验收时,没有安排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指导,而是由廖熙秀带着测量人员测量瓜菜大棚,最终导致了廖熙秀的瓜菜大棚验收面积虚报,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我难辞其咎。”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运书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廖熙秀通过验收瓜菜大棚面积时虚报瓜菜大棚面积并通过验收,多领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13.33万元拒不退还,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黎运书的犯罪行为较轻,且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根据被告人黎运书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2016年4月6日,白沙县法院以黎运书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

时隔两个月,王秀玺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案,也由白沙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7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辩论阶段,王秀玺供认,自己身为农业局长,确实有失职之处。当时验收的面积是267亩,对于实际面积和验收面积出入那么大我也不清楚,也没有参加实际的验收工作。我是最后签名的,上面都写明了测绘面积和补贴的钱。真没想到自己的失职行为,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王秀玺说:“我收受了廖熙秀20000元人民币,又收受他5000美元。当时认为,自己是县农业局长,给廖熙秀做这个项目,收他几万元钱也不过分,没想到他会出事,使自己受到牵连, 真是后悔莫及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我已经向白沙县检察院退回全部赃款人民币5084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秀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0000元人民币、5000美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王秀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廖熙秀的瓜菜大棚验收通过的面积与瓜菜大棚实际面积严重不相符,侵占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13.33万元人民币,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但被告人王秀玺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是为自首,且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鉴于被告人王秀玺的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较好。开庭当日,白沙县法院做出判决:王秀玺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王秀玺犯数罪,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白沙县检察院认为,王秀玺犯数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量刑过轻,便向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提起抗诉。近日,法院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2016年11月23日,廖熙秀涉嫌诈骗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了公诉。2017年2月23日,廖熙秀涉嫌诈骗案,由洋浦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廖熙秀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江舟

审计结果是,这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实际建设大棚面积为133.66亩,共虚报面积133.34亩,这三家合作社骗取国家财政补贴133.34万元

了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农业经济,海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明确对农民建造瓜菜大棚实施财政补贴。这本是利于当地农业发展,惠及当地农民的好事情,但海南籍个体老板廖熙秀却从中看出了“快速发财好时机”,他打起了国家财政补贴的主意。

廖熙秀先后以自己及他人的名义,拿到建造瓜菜大棚项目后,心思不用在经营好瓜菜大棚上,却通过虚报瓜菜大棚建设面积的方式, 从中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一百余万元。有关机关介入调查后才发现,原来拿项目虚报面积的背后,还有相关公职人员的渎职和受贿行为。诈骗国家财政补贴案的背后,原来是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局正副两位局长的渎职受贿案。

虚增面积骗国家补贴

2012年9月,海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常年瓜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鼓励农民建造瓜菜大棚,实施财政补贴的相关事项。

很快海南万宁籍个体老板廖熙秀,就从白沙县时任县农业局副局长黎运书处得知了这个消息。黎运书提醒他说,可以用组建合作社的名义去申请建设瓜菜大棚的政府财政补贴资金。

心领神会的廖熙秀很快就来到白沙县元门乡向民村,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他对村民符建章、符勇、符金常(三名村民姓名皆为化名)等人进行游说,他大谈联合搞有机瓜菜专业合作社、享受政府资金补贴的好处,很快他就赢得了村民们的信任。

紧接着,廖熙秀首先以其自己的名义,在白沙县工商局注册成立了白沙向民有机瓜菜专业合作社;随后他成立了两家合作社,一家叫作白沙什隆瓜菜专业合作社(以符勇的名义成立);另一家叫作白沙什列瓜菜专业合作社(以符金常的名义成立)。

这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廖熙秀就注册成立了三家合作社,但合作社并未实际运营。廖熙秀通过合作社承包农民土地的方式获取了土地使用权。

2012年9月26日,廖熙秀以白沙向民有机瓜菜专业合作社名义,向白沙县农业局申请建设100亩常年瓜菜设施大棚。同年12月初,他又以另外两家合作社之名,向白沙县农业局申请建设100亩常年瓜菜设施大棚。不久,白沙县农业局分别给予同意建设的批复。

在建设部分大棚后,廖熙秀聘请了白沙金磊測绘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磊公司),对所建大棚进行测量。金磊公司按照廖熙秀的要求,测量时,将大棚周边的橡胶林、空地等都算作测量面积;如此测量,测量和申请的面积大增。该公司测量出来的面积为267亩,并以白沙向民等三家有机瓜菜专业合作社为名称出具了三张测绘图。

2013年1月25日,廖熙秀以上述三家合作社名义向白沙县农业局申请验收所建瓜菜大棚267亩, 并顺利通过了验收。

廖熙秀到底是如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顺利通过验收的呢?后据案卷资料显示,2013年1月28日,由白沙县农业局副局长黎运书主持,廖熙秀邀请了相关单位人员参与了瓜菜大棚的验收工作。其中,又从海口市聘请了三位专家。验收小组的人员一行大概10多人一起前往廖熙秀管理下的瓜菜大棚建设基地进行验收。在瓜菜大棚基地,据廖熙秀后来交代说,有两人拿着卷尺对瓜菜大棚进行了简单的测量,其他的人员只是走走看看,说白了,只是凑个数,走过场而已。

廖熙秀说,验收小组的人员在我的基地进行验收的时间大概半个多小时,验收现场我只顾着和县农业局黎运书和专家等人聊天,没有特别关注有没有全部实地测量大棚的面积。

最后,验收测量的大棚面积总共为267亩。其中,向民有机瓜菜专业合作社是78亩、什隆瓜菜专业合作社是92亩,什列瓜菜专业合作社是97亩。

验收结束之后,黎运书给廖熙秀打电话,让他千万别忘了给参与验收的人员补助,廖熙秀于是给三位专家每人1000元,县里参与验收的人员每人给了500元。廖熙秀后来说,他给县里验收人员的钱是放在信封中交给县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帮忙转交了。

就这样,在黎副局长的关照点拨下,廖熙秀的瓜菜大棚顺利通过了验收。之后,按照每亩补贴1万元的标准,廖熙秀获得了267万元的财政补贴。

吃水不忘打井人。因为黎运书在廖熙秀的大棚建设和验收过程中给过帮助,廖熙秀自然要感谢黎运书,更为了让黎运书以后多关照自己。所以领到补贴款后,廖熙秀给黎运书送去了5000元。

审计查出113万元补贴问题

廖熙秀的瓜菜大棚顺利通过了验收,267万元的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也已到账,为当初成立合作社,申请建设瓜菜大棚出谋献策的有关领导该打点的也已打点。正当廖熙秀觉得可以高枕无忧之际,2014年3月至4月,海南省审计厅决定对白沙县政府财政补贴瓜菜大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廖熙秀成立的白沙向民等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瓜菜大棚项目工程自然也在审计之列。

审计很快有了结果。白沙县2013年瓜菜大棚建设资金补贴发放给白沙向民瓜菜专业合作社、白沙什隆瓜菜专业合作社、白沙什列瓜菜专业合作社三家合作社建设瓜菜大棚面积为267亩,发放的补贴资金为267万元。而审计结果是,这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实际建设大棚面积为133.66亩,共虚报面积133.34亩,这三家合作社骗取国家财政补贴133.34万元。

这一结果引起了海南省审计厅的高度警觉,为什么申请建设大棚面积比实际建设面积超出一倍,白沙县农业局是如何验收把关的?多领取的财政补贴资金133.34万元去哪儿了?

这些迹象表明,这个项目背后极有可能存在滥用职权或贪腐之类的问题。很快,审计厅便将审计报告移送检察机关。

2015年6月初,白沙县检察院根据线索展开初查。办案人员在核查该线索时发现,瓜菜大棚建设项目是由白沙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黎运书具体负责,瓜菜大棚验收当日,县农业局局长王秀玺、副局长黎运书参加。最后,县农业局正副局长均在验收合格确认表上签名,随后验收通过。

办案人员认为,这起多领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事件与县农业局正副局长脱不了干系。此时,闻听海南省审计厅对大棚进行审计的黎运书,一连几日坐立不安,他深知自己罪责难逃,与其等着被抓,还不如主动投案。他反复思忖后,最终在2015年8月12日,到白沙县检察院投案自首。当天,黎运书被白沙县检察院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归案后,黎运书立即被提审,但他供述称,自己负责该项目时没有考虑到可能存在虚增大棚面积、弄虚作假的事情,自己主要关注项目工程所用材料质量及规格,大棚建设整体质量对验收审计项目等问题,自以为有专家和技术人员把关,所以疏于防范了。

他承认自己在该项目验收中存在失职行为,愿意为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33.34万元的损失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

诈骗案牵出渎职案

仅凭口供难以定罪,必须有扎实可靠的证据。办案人员在深入侦查固定证据的同时,再次传唤了黎运书。

“廖熙秀虚报大棚亩数骗取百余万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你难道真的一无所知?”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黎运书交代说:“廖熙秀的所作所为,事先我真不知情,只是他领到财政补贴款后,给了我5000元感谢费。细想起来,从廖熙秀组建合作社到建大棚那段日子里,他请我们吃过几次饭,每次我们王局长都是座上宾。验收瓜菜大棚如果没有王局长的签字同意,县财政部门是不会下拨补贴款的。”

黎运书的这番话透露出两条信息:一是县农业局局长王秀玺与个体老板廖熙秀关系非同一般;二是王秀玺是县农业局局长,所以他理应对大棚验收合格表的真实性负责。

正当办案人员对王秀玺准备调查时,没料到,得知黎运书已投案自首的王秀玺,在2016年8月18日也来到白沙县检察院投案。当他走进检察院接待室时,没等办案人员说话便先开口了:“我是县农业局局长王秀玺,我是来投案自首的,我向检察院交代我的受贿问题,真心悔罪。”

辦案人员很是意外,当即严肃地回复道:“你既然是来投案的,就将你受贿的前因后果、时间地点、具体数额以及给你送钱的人一件件回想清楚,交代明白。不要隐瞒,也不要遗漏。”

“来检察院的路上,我心情很复杂,不知道以后的路会怎样。不管怎么说,我想好了要走投案这条路。走进检察院的那一刻,我坦然了,好像是一种解脱,我决心要认罪悔过。”这样一番感慨后,王秀玺开始交代他的问题。

“2013年8月初的一天,个体老板廖熙秀为了感谢我在瓜菜大棚建设过程中给予的指导和帮助,在海口市城西建材市场送给我2万元。2013年8月中旬的一天,我获得参加海南省组织部赴美国考察学习的机会,当我将此事告诉廖熙秀后,他很快懂得了我的心思,没过几天,廖熙秀在白沙县牙叉镇億米阁门口路边送给我5000美元。”交代完后,王秀玺退回全部赃款。

“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我希望检察院能够尽快结案,让我早些吃下定心丸,将来重新做人”。 王秀玺这样说。

“你刚才只交代了受贿问题,廖熙秀虚报大棚面积,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百万余元之事,你作为县农业局主要领导,该负何责,该当何罪?”办案人员一针见血的讯问,让王秀玺有些始料不及。

只见他理了理思绪说:“作为县农业局的局长,在瓜菜大棚申请补贴、验收等工作中起的作用只是监督作用,主要的具体工作已安排下去,交由黎运书及相应的人员去落实,虽参加了验收会议,也是听取了专家的意见后代表农业局做出的意见,实际面积与验收面积有差距这个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出现这样的事情,我自己应当承担领导责任,但不至于达到玩忽职守这样的罪名及刑事责任。”

王秀玺投案的当日,白沙县检察院对其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侦查期间,王秀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渎职和受贿行为。

随着侦查工作的步步深入,个体老板廖熙秀也于2015年9月1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2月23日,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办案人员随即提审廖熙秀。“你将虚报瓜菜大棚面积,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整个过程交代一下。”办案人员开门见山地讯问廖熙秀。

“开始组建合作社,申请建瓜菜大棚建设,确实是针对国家的财政补贴,心想这个项目运作得好,就可以赚钱。要赚钱就得在虚报亩数上做文章。我是申请了200多亩大棚用地,但后来我聘请金磊公司到现场进行测量,结果是3个瓜菜大棚建设总面积共267亩,当时有白沙县农业局的领导们参加。按照县农业局黎运书副局长的要求,我自己拿钱给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补助费。”廖熙秀说。

廖熙秀还辩解说:“后来,海南省审计厅认定我所建设的瓜菜大棚面积是133.66亩。不过,这确实是有原因的,是因为所建大棚遇到台风,将大棚摧毁,后来省审计厅审计时,没有将被大风毁掉的部分进行计算,才导致那么大的误差。加上购置材料、聘请专家、技术人员搞种植瓜菜花的钱,到头来不但没赚到钱,还落了个诈骗罪名。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只能自作自受,甘愿认罪。”此案审查后,洋浦开发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黎运书玩忽职守案由白沙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黎运书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他说:“由于我工作上的疏忽渎职,在对廖熙秀的瓜菜大棚验收时,没有安排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指导,而是由廖熙秀带着测量人员测量瓜菜大棚,最终导致了廖熙秀的瓜菜大棚验收面积虚报,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我难辞其咎。”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运书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廖熙秀通过验收瓜菜大棚面积时虚报瓜菜大棚面积并通过验收,多领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13.33万元拒不退还,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黎运书的犯罪行为较轻,且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根据被告人黎运书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2016年4月6日,白沙县法院以黎运书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

时隔两个月,王秀玺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案,也由白沙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7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辩论阶段,王秀玺供认,自己身为农业局长,确实有失职之处。当时验收的面积是267亩,对于实际面积和验收面积出入那么大我也不清楚,也没有参加实际的验收工作。我是最后签名的,上面都写明了测绘面积和补贴的钱。真没想到自己的失职行为,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王秀玺说:“我收受了廖熙秀20000元人民币,又收受他5000美元。当时认为,自己是县农业局长,给廖熙秀做这个项目,收他几万元钱也不过分,没想到他会出事,使自己受到牵连, 真是后悔莫及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我已经向白沙县检察院退回全部赃款人民币5084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秀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0000元人民币、5000美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王秀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廖熙秀的瓜菜大棚验收通过的面积与瓜菜大棚实际面积严重不相符,侵占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13.33万元人民币,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但被告人王秀玺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是为自首,且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鉴于被告人王秀玺的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较好。开庭当日,白沙县法院做出判决:王秀玺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王秀玺犯数罪,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白沙县检察院认为,王秀玺犯数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量刑过轻,便向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提起抗诉。近日,法院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2016年11月23日,廖熙秀涉嫌诈骗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了公诉。2017年2月23日,廖熙秀涉嫌诈骗案,由洋浦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廖熙秀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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