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ICO体现监管担当

2017-09-07 19:40辛省志
南方周末 2017-09-07
关键词:代币监管部门区块

辛省志

2017年9月4-5日,比特币价格跌幅超过20%。导致如日中天的虚拟货币出现如此大波动的,是央行、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等七部门于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这份文件将ICO定性为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要求立即停止各类ICO融资活动。

ICO(首次代币发行)是借鉴股市中的IPO概念,指在数字货币市场中,通过发行新的代币来筹集比特币、莱特币等通行的虚拟货币(这些虚拟货币虽然没有被官方认可为货币,但可以在公开市场兑换法定货币)来融资。融到的资金用于融资方的项目开展,投资人则可以获得代币价值增长带来的收益,就像持有股票享受股票增值收益一样。

ICO始于2013年,本来限于使用区块链技术的一些项目进行早期众筹。但今年以来,大量的ICO项目涌现出来,很多与区块链技术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成为一种项目融资方式,泡沫化严重。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今年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而根据业内人士估计,ICO的真实规模比这更大,已经上线交易的代币就多达上百种,而正在酝酿、准备提交的代币更是超过1000种。

ICO的火爆,源于其暴富的神话。有参与者表示,其参与项目的代币,最多时涨了20倍,有人靠参与ICO盈利上千万。传销组织也盯上了ICO这一概念,包装虚构的项目,通过制造ICO一夜暴富、无本万利的神话,大肆敛财。

中国监管部门一直对数字货币等金融创新持谨慎宽容的态度。虽然不承认虚拟货币,但对虚拟货币交易也没有一刀切地禁止,只是在涉嫌洗钱等金融犯罪时予以规范和管制。而无监管下ICO的野蛮生长导致泥沙俱下,对金融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按理说,投资有风险,责任需自担。但是金融市场的复杂性,要求监管部门需要负起很大的责任,尤其是中国投资者对风险的认识普遍不高,承担风险的能力也有限,而各种金融诈骗则往往与时俱进,从“原始股”、贵金属到P2P,从“交易所”到互联网金融,披着各种时髦的外衣轮番登场,利用民众希望暴富的心理进行诈骗,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金融监管、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而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传销已经出现,目前已经被查获的就有恒星币、中华币等。7部门文件中,也特别提醒公众,对各类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因此,在ICO乱局出现更大的风险之前,监管部门出手叫停,是相当及时的。

随着技术的发展,各种类型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传统的金融监管规则难免有些跟不上市场的发展。但是,金融创新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不能产生系统性风险。事实上,对于虚拟货币及ICO等金融创新,各经济体监管当局都在密切关注,研究如何以合适的方式将其纳入监管。在大陆7部门叫停ICO后,香港证监会也发表声明称,部分ICO活动所发售的代币,可能属于香港证券监管条例所规定的“证券”,需要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规管。美国证监会日前也发布了对ICO的风险警告,并将“The DAO”这一ICO项目认定为证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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