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与其将诊所式教育理解为一种教育方式,不如将之解释为一种教育理念)诊所式教育的精髓在于通过实践、通过经验的学习,将其所倡导的价值取向、教育目标进行提炼,并将之贯彻到法学实践教育的全过程。独立学院法学诊所式实践教学模式将实践教学进行一体化设计,分阶段实施,将实践教学贯穿于教学始终。
关键词: 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诊所式实践教学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与独立学院法学实践教育的契合点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美国的一种法学教育模式。这种法学教育的模式之所以被称为“诊所式”,是因为它汲取了医学教育模式的经验,即医学院的学生在有经验的医生的直接监督和指导下围绕病人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学习。诊所式法律教育就是让学生通过法律实践学习律师的执业技能,通过对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并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其主要目标是帮助学生培养经验式学习的能力和凭借经验进行反思的能力。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实践教育,学生通过参与处理真实的案件,而从办案中学到大量重要的无法仅仅从抽象的课堂案例分析中学到的技巧和法律思维。
本文要探讨的是在独立学院法学教育中如何运用诊所式教学模式。这首先与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目的有关。四年制的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培养的学生定位于法务助理或律师、基层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工作者。独立学院培养的学生的特色在于应用型和复合型,强调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和现实工作的能力。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特色和定位要求必然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教学計划和教学设计中,实践教学被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这就为在独立学院法学教育中全面贯彻实践教学的理念提供了重要的条件,同时也为诊所式教育与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结合寻找到了绝佳的契合点。诊所式教育的精髓在于通过实践、通过经验进行学习,而独立学院法学实践教学的设计也可以以此理念为主导,设计出一套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实务或模拟实务训练为方式,贯穿于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始终的实践教学方案。
二、独立学院法学诊所式实践教学的思路
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特点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占很大的比例。对于实践教学部分,应当根据具体的专业方向,在培养目标的指导下,进行明确的规划和设计。在实践教学设计中,我们提出贯彻诊所式教育理念,创建诊所式实践教学模式,以下是该模式设计的指导思想:
1、实践教学一体化设计,分阶段实施
在一般的法学实践教学中,实践教学分为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课程实践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情况自主实施,一般方式有案例讨论、听庭、模拟法庭等,集中实践有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这种实践方式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教师安排的自由度过大,随意性较强,难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经历一系列必须的实践锻炼,实践效果也不易保证。所以,我们认为,应当对实践教学进行一体化设计,学生在校期间需要经过哪些形式、哪些内容的实践训练,都通过实践教学大纲固定下来,再分解到每一学期,对每一种实践方式都明确实施的方式、步骤、考核等,以确保实践的按步骤实施,保证实践的效果。
2、实践方式的选择多样化,为实践教学目标服务
在诊所式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可以选择多种实践方式,模拟和现实相结合,课堂内和课堂外相结合,只要实践的方式能够达到教育目标,就可以为我所用。例如,在课堂内为了训练学生的基本法律素质,可以采用辩论、讨论、演讲、角色扮演、现实案例分析等实践形式;课堂外培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可以采用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深入社区做民事调解员,进入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实习等方式;为了弥补课堂外实践机会较少、成本较大的缺点,可以设计模拟的实务训练,如模拟律师实务、模拟法庭等。
3、诊所式教育理念,侧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课堂内和模拟的实践,由于并非真实的实践环境,要达到与真实环境相似的效果,必须在实践方式的设计以及素材的选择上下功夫)在实践方案设计中贯彻诊所式教育理念是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1)选择真实案例,让学生了解真实案例的处理过程。例如模拟律师实务,必须选择真实案例,要求学生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做出处理案件的几种方案,分角色模拟律师办案的过程。然后可以将案例的真实处理过程拿给学生作参照,并让学生翻阅真实的案卷以了解现实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程序。案例最好是指导实践的教师亲身经历的案件,这样,即使学生并未亲身经历这个案件的代理,但是通过对案件处理过程的了解及自己的切身思考,有了处理案件的感性认识。(2)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实践过程以学生为主,教师仅是指导,或是担任主持人的角色,或是谈论的话题的引导者,或是模拟实务的指导者,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学生之间的互动将实践活动深入下去。
三、独立学院法学诊所式实践教学的实施
1、编制实践教学大纲和教材,作为实践教学的依据。实践教学大纲依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将学生在校期间的实践教学做出统一规划和安排,具体到每学期的实践教学任务、教学目标和要求、所采用的形式、考核方式等。实践教学教材是根据教学大纲编制的,作为实践教师和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的参考资料。实践教学教材的内容分以下几个部分:(1)每学期的实践任务分解。说明每学期所要完成的实践训练的能力目标、所采用的实践形式、实践内容。(2)实践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每一种实践方式的教学目标、具体实施步骤、考核方式、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说明。(3)实践案例汇编。这些案例均是搜集来的现实案例,有配套的案卷作为实践的素材使用)案例的选择遵循以下宗旨:有助于对一般法理和法的精神的认识;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学生毕业后可能较常接触的案例。在案例后面列举出本案例适用的实践方式,比如此案例适用于模拟法庭,或模拟律师实务、辩论等。
2、确保实践教学的实施条件。实践教学有软件和硬件的实施条件,软件的实施条件主要是指实践教学的学分安排、实践所依据的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实践指导教师的配备等。硬件是指实践所需的场所、经费、提供实践的单位。要使实践教学得到重视并真正落到实处,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以上软硬件条件是缺一不可的。在这些实施条件中,最关键的是实践单位和场所的建立和选取。实践教学毕竟是以给学生真实的社会经验为目的的,尤其是诊所式教学,更强调真实性以使学生获得感性的经验,模拟训练虽可以解决一些经费不足、实践场所有限的困难,但毕竟是替代的解决方式。所以,积极联系社会,尽可能地寻找并建立实践单位是做好法学实践工作的基础。学校可以建立面向社会的法律诊所,以此为依托,延伸到学校以外的律师事务所、公检法机关、社区街道。
3、注重实践教学的考核。要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给予其一定的学分并规定达到考核要求才可修满学分是必要的。实践教学的考核与一般课程考核有所不同,更加注重的是学生在实践中的表现。因此,可以根据不同的实践方式设计考核方式,考核包括两部分,实践表现和所提交的要求完成的实践书面材料,实践指导教师可以结合这两个方面综合给分。
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中永恒的主题,采用什么样的形式,贯彻什么样的理念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是需要不断实践的过程。在独立学院法学教学中,如何运用诊所式教育理念设计实践方案及进行实践教学,我们将结合实践经验不断探索。■
参考文献
[1]夏凤英.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特点及意义[J]中国成人教育,2007(3):13.
[2]周樨平,吴 璇.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与特色[J]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4):19.
作者简介:杨璐源(1984—),云南省昆明市人,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