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中以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进展、问题及建议

2017-09-06 00:37贾秀险
大学教育科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中国以色列一带一路

摘要: 以色列是“一带一路”沿线一个重要的节点国家,是世界最具创新性国家之一。中国的创新驱动需求与以色列创新发展优势形成互补。中以建交以来,高等教育合作交流机制已初步建立,在人员交流、人才培养、研究合作、合作办学、创新创业教育合作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但也面临整体合作框架有待完善、服务“一带一路”人才支撑不足、政产学研合作力量割裂、创新创业教育合作薄弱等方面的问题。为促进中以高等教育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建议制定交流合作总体规划,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强化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关键词:一带一路;中国;以色列;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创新合作

中图分类号:G6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7)04-0049-04

收稿日期:2017-05-25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重大课题“广东省高等教育国际化规划研究”(2013JKZ004)

作者简介:贾秀险(1984-),女,河北保定人,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研究。

以色列位于亚洲、非洲和欧洲的连接处,是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持者。以色列国土面积不到中国的百分之一,但教育科技实力位居世界前列,诺贝尔奖获得者、科研质量和人均新创企业数量均位居世界第一,在最具创新性国家中排名第三。中国已成为以色列在亚洲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创新驱动需求与以色列的发达科技和创新发展优势形成互补。时值中以建交25周年,两国宣布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提出重点合作领域,中以迎来新一轮合作时机。中以合作应发挥以色列在“一带一路”合作中的科技引领优势,特别是挖掘作为高科技智力源头的高等教育潜力,通过提高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水平,为两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与智力支撑。

一、中以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进展

(一)共建合作交流机制

近年来,两国先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色列教育部教育合作协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协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谅解备忘录》等,30多所中国大学与7所以色列大学①签订合作交流协议;成立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签署《中以创新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关于组建7+7研究性大学联盟的联合声明》。同时,双方共建中以学术交流促进协会,成立中以学术校友联盟,举办大学校长论坛,合办全球创新创业会议,中以高等教育合作交流机制初步建立。

(二)开展人员合作交流

以色列每年有多达350个涵盖多学科的本科、研究生和短期夏季课程的奖学金向中国学生开放[1]。奖学金主要涵盖生物、物理、数学、计算机科学、工程和考古学等以色列高校的优势专业[2]。近年来,中国学生到以色列留学的热情不断升温。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主席宣布,以色列将在五年内增加在以就读的中国学生人数,从当前的800人增加到3 000人[3]。同时,中国对以色列留学生的吸引力也在逐步增强。2014年,以色列来华留学生共437人,学历留学生66人,非学历留学生371人[4]。据不完全统计,以色列在中国的各类留学人员中自费留学生占90%以上,主要学习汉语、经济、贸易、中医、法律等专业[5]。中以双方留学生规模偏小,中国处于逆差劣势,亟需要加强双方人员合作交流。

(三)推进专门人才培养

随着以色列兴起“中国热”和“汉语热”,以色列教育部将中文列入大学和中小学课程,成立汉语教学专家工作委员会。高校学习汉语的注册人数仅次于英语,汉语已跃居为第二外语,被列入以色列入学考试的外语之一。据了解,目前以色列包括希伯来大学、特拉维夫大学、海法大学、巴伊兰大学在内的开设有汉语课程的大学,占以色列大学总数的57%;在校注册学习汉语的人数占大学选修汉语总人数的68%[6]。这些学校还开设了中国历史、军事、政治、哲学、文学、宗教等课程,提供本科、硕士和博士学位体系和短期培训班等形式的学习,培养外交、军事、经济和社会文化人才。一些私立学院和以色列海外办学项目中也涉及中国元素课程。在中国,开设希伯来语的大学也越来越多,如北京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但以色列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专门领域的课程则涉及甚少。

(四)加强研究合作创新

中以大学互设和合作设立研究中心和研究院,旨在加强研究合作创新。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设立有以色列国别研究中心7个①,高校研究联盟1个②,以色列设立的中国国别研究中心不多,但部分高校设有东亚研究中心,对中国的研究逐渐加强,如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的洛乌·弗雷伯格东亚研究中心;中以合作设立的研究创新中心有6个③,部分研究中心有企业力量的参与;此外,中以合作设立了4个④以企业或其他机构为主要力量的创新中心,设立主体未包含高校,但部分高校参与了研究项目的开展。一些其他民间学术机构⑤也运用新媒体开展人文交流。中以双方还投入了大量科研基金来支持合作研究项目,由以色列8所研究型大学和中国的大学及研究所承担,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负责审核。

(五)共建合作办学机构

汕头大学与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筹建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标志着两国合作办学进入新的阶段。此外,双方开办特拉维夫大学孔子学院(特拉维夫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希伯来大学孔子学院(希伯来大学-北京大学),大大推动了汉语教学、中国文化传播和以色列的汉学研究。

(六)探索创新创业合作

《中以创新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支持两国研究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究中心,建立中以常州创新园,将创新合作打造成两国关系的战略支撑。中以创业合作研究中心(吉林大学与本·古里安大学发起)承办全球创新创业会议;中以国际创新学院(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上海市科委、以色列海法大学、特拉维夫大学及上海师范大学等多家机构与高校共同發起)建立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基地;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也在探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合作。

二、中以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问题

(一)整体合作框架有待完善

中以高等教育合作政策仍较分散,与两国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存在割离,未建立大视野、大格局、大手笔性的整体规划和设计框架。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新背景、新内涵、新格局下,高等教育作为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人才与智力支撑,缺乏与经济文化等多领域合作相配套的整合性、使命性、时代性和前瞻性战略设计。

(二)服务“一带一路”人才支撑不足

中以留学生奖学金覆盖面有限,学生交流人数偏少;留学生交流不平衡,来华留学生人数较少;中国到以色列留学人数以公派为主,且总人数不多;中以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数量少,合作办学空间都有待挖掘;除精通希伯来语人才缺乏外,各领域专门人才培养也较匮乏,既懂得专业知识和国际规则又通晓中以国情、语言与文化的复合型人才尤其稀缺。双方人员合作交流以及人才培养数量与结构均无法满足两国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开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的人才需求。

(三)政产学研合作力量割裂

研究创新合作以企业力量为主,高校角色定位不明确,参与程度不深,力量分散薄弱,产学研合作相互割裂。以中以建立的研究平台为例,高校与企业联合建立或高校高度参与的产业化研究平台还比较少,成规模的科技园区尚少,难以使原创性科学研究内化、传承和深化,也难以将核心技术应用、转化和生产,更难以形成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和链条。

(四)创新创业教育合作薄弱

中以主要涉足创新创业经济的研讨与合作,创新创业教育的合作还相对薄弱。目前,不仅创新创业教育合作的广度有待拓宽,创新创业教育合作规模和资源无法满足市场人才需求,而且创新创业教育合作的深度也有待加强,流于表面与形式,实质性合作缺乏,未渗入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层面。

三、中以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建议

(一)针对“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方向,制定交流合作总体规划

总体而言,双方应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形式的合作共识和倡议为指引,就中以在具有互补性和发展潜力的领域制定针对性的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搭建中以高等教育合作的高级别双边和多边交流机制,整合多方面合作元素,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高等教育合作,构建高等教育发展共同体。

(二)瞄准“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领域,加强人才交流与培养

目前,中国已承建以色列若干个设施联通项目①。以色列每年将投资约40多亿美元用于基建,中以自贸区即将启动,双方在高端农业、先进医疗器械产业与软件产业、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也有广阔合作前景。今后,双方应就“一带一路”重点合作领域,制定合作办学与人才交流规划,增设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提高留学生和教师交流的奖助比例,加强“语言、文化+专业知识”复合型人才培养;创新中以双方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为双方企业投资兴业和项目开展提供更好的人才与智力服务,促进“民心相通”。

(三)着眼“一带一路”建设产业链条,强化政产学研协同创新

双方应结合各自在通信、新能源、医药、交通、生物技术等高科技领域的合作优势,依托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整合高校、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制定政产学研合作整体规划,创新合作模式与机制。双方可以“中以常州创新园”为试点,启动若干个特色明确、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示范意义的中以国际科技合作园区(专业项目合作园区)和高技术产业集群建设,多区域建立中以合作高技术项目创新中心、孵化基地、创业平台、人才洼地,在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上给予互惠政策支持,形成高校研发资源和企业研发孵化功能以及中国广阔消费市场有效衔接的产业链。

(四)激发“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潜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双方应将以色列经济科技优势转化为教育优势,内化为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和育人模式,加快中以合作办学进程,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双方可以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为试点,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中,开展跨学科、政产学研跨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升教学实用性、研发性及高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水平,探索“实践、开放、创新”的创新创业课程及教学体系改革,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构建大学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参考文献

[1] 魏莱.中国赴以留学“升温”以政府设多个奖学金[EB/OL].http://www.liuxue86.com/a/2676030.html,2015-12-17.

[2] 孟祥麟.以色列期待深化对华合作[N].人民日报,2012 -5-30(3).

[3] 魏凯丽.SIGNAL关注:中以学术科研合作助力“一带一路”[EB/OL].http://cnblogs.timesofisrael.com/signal.2016 -04-18.

[4] 教育部国际合作交流司.来华留学生简明统计2014[M]. 北京: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司,2015:117.

[5] 薛华领.中国以色列促进学生双向流动[N].中国教育报,2013-01-25(8).

[6] 薛华领.汉语进入以色列主流学校[J].神州学人,2012(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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