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夏天的中午──当时学校要求学生在午饭后必须到教室午睡,个大的睡在桌子上,个小的睡在凳子上,枕着书包或者鞋子。那年村子里流行一种木板拖鞋,走起来很响,我爹也给我做了一双──我穿着木拖鞋到了教室门前,看到同学们已经睡着了。我本能地将拖鞋脱下提在手里,赤着脚进了教室。这情景被王召聪老师看在眼里,他悄悄地跟进教室把我叫出来,问我进教室时为什么要把拖鞋脱下来,我说怕把同学们惊醒。他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就走了。事后,我听人说,王老师在学校的办公会上特别把这件事提出来,说我其实是个品质很好的学生。当所有的老师认为我坏得不可救药时,王老师通过一件小事发现了我内心深处的良善,并且在学校的会议上为我说话,这件事,我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感动不已。后来,我辍学回家成了一个牧童,当我牵着牛羊在学校前的大街上碰到王老师时,心中总是百感交集,红着脸打个招呼,然后低下头匆匆而过。后来王老师调到县里去了,我也走后门到棉花加工厂里去做临时工。
(节选自莫言《我的老师》,题目为编者加)
写法点拨
王召聪老师是莫言小时候最难忘的老师之一。他是一位體育老师,节选片段通过老师在办公会上表扬“我”这件事,写出了老师的善良和体谅。联系习作背景,当时的作者被人误解,声誉不佳,而王老师的认可无疑给了作者信心和力量。文章通篇没有对话描写,但字里行间洋溢着对老师的敬爱之情。“这件事,我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感动不已”,朴实的文字中饱含最动人的情感。
(8~9版由曹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