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平等的部落社会向分化的酋邦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村落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关键的行为主体。狩猎—采集游团规模小,人口稀少,并且都是自主的群体。在部落阶段,一个村落自愿与其他村落结盟,组成部落,以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村落之间存在政治和经济不平等,但是这不影响其自主权。村落内部也存在经济和社会不平等,但是它既不是固定的也不是剥削性的;村落的主导思想仍然是平等主义。当一个村落在联盟村落支持下,征服其他村落,建立一个稳定的统治秩序时,部落社会转变为酋邦社会。这个转变的核心是领头村落控制了领土和其他重要资源;这个村落和联盟村落构成了剥削阶级,而平民村落构成了被剥削阶级。一个野心勃勃而精明强干的首领当然是领头村落成功的重要因素。但是他之所以能掌握最高权力,是因为他是领头村落的领导人,带领领头村落走向成功。国家统治了更大的领土和更多的人口,其统治需要復杂的官僚系统。
需要说明的是,压迫和剥削阶级的出现并非一定意味着被压迫和被剥削阶级受苦。在部落阶段战争随时随地发生于村落和部落之间,带来死亡和赔偿。虽然部落战争不一定意味着血腥和高死亡率,但是战争和伤亡会直接影响双方的经济生活。在酋邦和国家阶段,虽然平民村落丧失了部分政治和经济自主权,但是他们得到了安全和秩序。这样村落可以把精力集中在生产上面,而由大酋长或国王来处理战争事务。从政治贵族的角度来说,他们的特权并非全是好处。虽然他们可以获得平民提供的剩余产品和劳动,享受更好的生活,但是他们都是武士或者祭司,负责保护平民的安全,保障他们的福祉。由于这种利益互补,由平等的部落社会向阶级分化的酋邦的转变悄无声息,以至于“社会成员都没有察觉到”这种转变。
(摘编自《考古》2017年第2期《村落和社会进化》,作者:张良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