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满水
摘要:指出了木材检验工作是国有林场生产管理中基础性工作之一,贯穿于木材生产、贮存、销售、运输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的重要依据,其工作的质量关系到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产品的质量和林场的经济效益。探讨了加强木材检验管理的有效手段及措施,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木材检验;管理措施;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5018002
1 引言
我国森林资源较为匮乏,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态意识越来越强,国有林场的经营者既要考虑生态文明建设,又要考虑经济效益,这就需要科学、有效的利用有限的森林资源,使其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木材检验工作是国有林场基础性工作之一,贯穿于木材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的重要依据,其工作的质量,关系到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产品的质量和林场的经济效益。本文拟从加强木材检验管理角度,探讨如何提高国有林场经济效益问题。
2 加强木材检验管理措施
2.1 提高木材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
木材检验工作是国有林场进行生产管理及在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国有林场财务结算的最原始数据来源,是确保国有林场的经济效益必不可少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提高木材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就必须加强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木材检验人员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教育,树立检验人员的主人翁意识、诚信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加强木材检验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的培养工作,举办培训班,请有经验的检验员授课,通过言传身教,提高木材检验队伍的业务水平,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检验队伍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经济效益。三要加强检验队伍建设,提高木材检验员的管理水平和诚信服务意识。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检验员给以奖励,对不负责或弄虚作假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从而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能力,给林场带来更好的效益。
2.2 加强作业伐区木材“造材”质量检验管理
木材检验工作不单是简单的清点、检量,而应是伐木量材造材的设计师。合理的设计能弥补木材的瑕疵,实现木材低消耗、高质高产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提高木材产品质量和使用价值,从而提高林场的经济效益。
(1)伐区采伐作业前舉办造材技术及安全等培训班,对伐木队实地进行造材技术培训,并在各伐区派驻量材和造材指导员,组成木材检验组在各生产工序之间进行交接验收,从一根木材抓起,从山上到山下,推行各工序间有交接,有人负责。
(2)抓好伐区作业过程中的造材管理。一是坚持先设计后造材原则, 即优先设计特级材、后普通材,先长材、后短材,先优质、后劣质;要量材造材、量尺标准、材尽其用,不要粗制滥造、超长短尺、浪费木材。二是在砍伐山场检量木材时,正确处理好不规则原木,做到合理造材,摸索和总结本地区原条病腐规律,视外腐与内腐缺陷树种的不同情况造材。三是以市场为导向“造材”,根据市场需求、客户需要指导造材,适时调整生产成本、降低管理费用。如对市场价高的畅销材优先生产、及时下运,使生产始终与市场销售价格高峰同步,实现林场效益最大化。
(3)由于伐区山场条件和作业人员水平有限,所造的木材不可避免的存在不合理的产品,可成立二次造材领导小组,结合成本效益原则,实行二次合理造材,以提高木材的利用率最大化,增加林场收入。
2.3 强化木材下山、进仓与出仓检验工作的管理
按照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局木材检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下山、进仓、出仓三道木材检验,同时执行岗位轮换制,避免混岗作业。把好下山木材质量检验关。木材检验员必须持证上岗,二人为一小组,一人检码、一人记码、作好标记、现场检验;码单填写要清楚完整、加盖号印、钢印。下山检验集材时,装一根检一根,开单起运木材,检尺员要将装载的根数和材积通知承运人或对方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集材到货场的木材经货场仓管员及检验员验收复查后方可入库,减少检验过程中的误差,木材出仓检验原则上坚持原码出仓,若确需要改码的木材须报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经仓管员、检验员、管理人员现场检验签字确认,减少检验员因工作不认真、马虎而造成林场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2.4 强化木材检验监督制约机制
“挣钱不挣钱,全靠检验员”,这句话高度概括了检验工作与监督制约的重要性。一方面检验数据是林场结算生产费用及收入的最初原始数据来源,另一方面检验员手中有一定的权利,容易滋生弄虚作假现象。现实中有些检验员玩忽职守,利用工作之便,以降低木材等级、放松尺码等手段,来达到一己之私,严重影响了自身的形象和林场的经济效益。所以,强化对木材检验人员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尤其重要。
第一,要明确岗位责任,逐级签订经济责任状,职、责、权、利紧密挂钩,岗位轮换,层层制约,实现“三道”木材检验的有机统一。第二,加强木材检验环节的监督检查,指定专人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复检抽查检查制度,如林场指定专人挂职在林政资源科,专门负责木材检验的复查抽查工作。第三,建立木材存货的永续盘存制,定期进行存货的清仓盘点,原则上每半年一次,标准是根数不能有误差,材积误差不过正负1%,盘点结果以书面形式说明盈或亏情况,使仓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第四,单位负责人、科长要经常到伐区和货场,进行不定期抽检,督查伐区与货场木材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相符,以防止检验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林场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2.5 推动木材检验信息化管理
应用计算机数据平台进行科学管理,下山初检数据分伐区、分车按根输入计算机,根据林场林政资源、生产经营所需要求统计计算数据,一是做好林政资源与生产经营管理台帐的统计工作。按入库数量、入库时间先后,结合货场、楞场存放秩序、存放要求以及树种、规格、口径分类、销售调拨出库情况。二是做好仓管台帐和销售台帐的统计工作。进入货场入库木材一楞一账,分树种、规格逐级编号登记进入电脑统计平台,实行微机管理,序号跟踪,日清日结。三是及时做好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核对,如及时与财务部门核对木材销售数量,货款到账情况,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堵塞产销中的漏洞。
3 结语
通过加强上述木材检验管理措施,充分发挥木材检验的作用,提高了木材产品质量,使伐区造材趋向市场化、合理化,达到了低消耗、高质高产的经营目标。同时通过效益化检验造材,很好地解决了木材产销中的供销矛盾,提高了木材销售价格。完善检验制度及对木材动态的监督管理,防范了林木资产流失,实现了林场林木价值最大化,进一步提高了林场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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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井岩.谈木材检验工作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