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平
摘 要:通过对两个体育课堂教学事故案例的分析,提出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在学练中的安全风险进行细致深入地研判,实施各项教学流程要安全、规范、合理,并有充分的客观依据,课前有排查,课中有方法,课后有恢复。使学生能在安全的课堂环境中学会锻炼身体的方法。
关键词:教学事故;案例;分析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7)07-0051-02
阅读了刊登在2016年第20期《人民教育》杂志上的《学生体育测试受伤,学校责任该如何界定》一文后,我感触颇深,其中案例的剖析和启示,值得我们每一位体育教师学习和反思。
案例一:
案例中提到,河南省内乡县某初级中学八年级一女生在体育课的800米测试中,由于体育教师组织、管理测试方法欠妥,造成测试中摔倒受伤,随后送医院后住院治疗。之后原告以学校侵犯其健康权为由,将该初中学校诉至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初中学校向原告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作者在为何学校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分析中提到,虽然体育教师在进行800米测试前曾提醒女生注意起跑间距过近,但体育教师并没有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危险的发生或消除因起跑间距过近所存在的潜在危险,并且受伤女生是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体育测试,对所要发生的危险无法完全作出预见和判断,所以该女生对造成自身的损害并无过错。在这一案件中,该初中学校组织教学活动方法欠妥,采取措施不当,未尽到组织、管理、保护的法定义务,应该对该生所造成的身体损害负全责。
案例二:
某市一高中在2003年11月20日上午上第四节体育课时,杨某所在的高一(9)班与李某所在的高一(10)班两班男生按体育老师安排在学校操场上进行足球比赛。李某负责守门时,其一脚抽球击中原告杨某脸部,由于杨某带眼镜上场,眼镜片被击破碎,使原告的左眼受伤。后杨某被送到眼科医院治疗,诊断结论为:左眼角膜穿透伤,先后住院二次。第一次为2003年11月20日至2003年12月22日,共计31天,摘除晶体。第二次为2004年3月4日到8日,共计4天,注晶体。
在本案中,上课踢足球是具有风险性的竞技活动,学校教师理应在从事活动之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而且在可預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原告杨某戴眼镜上场踢球,任课教师有权制止甚至要求其退出比赛。但由于学校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应尽义务,造成原告受伤,被告某市某中学具有一定过错,对此次伤害承担50%民事赔偿责任。
作为一线体育教师我们不仅要关注审判的过程和结果,更需要对案例中的课堂操作细节深入分析、研究和总结,避免类似教学事故的重演。按正式田径规则,800米跑是分道的,8名运动员在起跑前应完全在各自分道内。基层体育升学考试或体质测试时每组人数一般在10~12人,起跑不分道,学生均站在起跑狐线上,有内道起跑狐线和外道起跑狐线(比内道狐线前移4~5米),一半学生站内道,另一半站外道,这样可以避免起跑起动时的相互拥挤。体育教师在学生800米测试前应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教会学生正确的站立式起跑动作,并有至少两课时的起跑学练时间;二是体育课中要让学生明晰起跑的规则,尤其是要强调犯规动作,严禁学生相互推挤,甚至有绊、踩、拉等恶意动作;三是在测试前要明确分组,控制小组测试的人数,最好控制在10人以内,并分前后狐线起跑站位,提醒学生系好鞋带,做好自我保护(一旦跌倒,顺势翻滚,不要用手去撑);四是教育学生控制起跑速度,安排好学生骨干领跑,并提醒本组学生按要求跑进,切忌相互干扰影响。
案例二尤其值得我们一线教师关注,现在全国各地校园足球风生水起,有条件的学校每周至少要开设一节足球课,条件稍差的学校也在逐步开展足球教学。但足球教学中的风险却很少被老师们所关注,足球对大部分学校而言其实是个“新生事物”,进入课堂教学也是近些年的事情,学生对这项运动的风险认知模糊。教师的足球教学经验也很少,没有历史借鉴,所以对足球教学中的风险预判几乎为“零”,案例中提到的,学生在体育课踢足球之前必须摘掉眼镜,这是一个基本的安全规矩,这需要教师在练习比赛前警示、提醒,之后如果发现学生还戴眼镜,则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范,不让其上场,或摘掉眼镜才能上场。因此,现实中,一线教师在上足球课时,一是要注意学生的足球基础,学生没有任何的足球技术基础,直接上场踢比赛,往往会发生十几个人围追一个球跑的现象,各种粗野、不规范的踢(人)动作层出不穷,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足球教学时必须遵循基本的运动技能,掌握规律,循序渐进,从基本技术入手,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和体能,只有经过一定量的课时技术积累后,才可以适当地穿插一些对抗比赛;二是要让学生充分了解足球运动的特点,以及必要的动作规范和规则,避免场上比赛时出现粗野、伤人动作;三是安全提示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强调踢球时必须摘掉眼镜,有条件时还要带上护具,如护腿板等,时刻提醒学生踢球时要注意时机、场合,要顾及他人的安全。
以上几点做好了不一定都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是因为体育运动的意外风险是不可控性的。2014年笔者在一次中考体育升学考试现场,男生1000米起跑后,一男生被同组学生碰倒侧翻跌倒在跑道上,自己的身体正好压在右胳膊上,导致肩关节严重受伤。这一案例从考试分组和学生的起跑教育都做得很规范,程序也到位,但事故还是发生了。所以体育教师在做好自身规范的前提下,要对运动项目的风险性有一个提前预判,尤其是一些对抗性项目和器械体操类项目,必须在每一个教学环节上做好安全预判,同时教会学生保护与帮助方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一些学生骨干要积极培养其发现安全隐患,排除安全问题的能力,教师在巡回指导过程中难免会有盲点,因此,学生骨干的安全意识培养是课堂组织中的重点。同时,提醒一线体育教师,在教案的撰写上要注意安全提示的叙述,这一叙述不仅是在教案开始部分,而是包括基本部分中教师活动和学生活动,以及组织要求上,这三部分中都蕴含安全的细节,教师活动主要是排查、引导和预判,排查安全隐患,引导科学(正确)方法,预判安全风险;学生活动主要是学会保护他人与自我保护的方法,避免恶意、粗野动作,严格遵守课堂常规;组织要求主要是场地器材的布置是否合理、科学、安全,教师调动队伍,集合、练习、转换时是否符合练习开展的要求,比如间隔的距离,学生的错位站立等。体育老师将这些细节做在教学之前,哪怕课堂上真的发生意外,也是体育课本身的特点,体育教师是没有过失的。
体育教师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但很多花时间、花功夫的事都是在教学之外的,要出早操、大课间、课外活动、业余训练,各级各类比赛的组织参与,学生体质的测试、登记上报,除此之外还有学校的各种杂事缠身。我感觉,做一名好教师,一定要有足够的时间去阅读,要有安静的时间来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体育教师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他们的身体、心理各具不同,在学校安全第一的大背景下,体育教师的职业已俨然成为“高危职业”,不能有半点闪失。而现实中很多老师为了应付各种教学之外的事务,缺少了对自身教学的投入和专注,很多时候连基本的备课都很难做到位,再有大部分体育教师都是超课时运转,在紧张、被动的应付状态下,体育教师对常态课的细节难免会有疏忽。笔者在此与大家共勉共勉:只有课堂中的学生是你最该关注的,连自己课堂教学都没有尽心尽力的老师,有何颜面去参与其他诸事?正与“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道理相仿。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