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平
7月的澳門烈日炎炎,然而也將燥熱傳給了本澳社會,爭議成為本月之主軸。港珠澳大橋全線貫通的好消息傳來,意味著“大橋時代”即將到來。昔日檢察長何超明被囚21年的審判無疑影響了人們對澳門政府的期望。而隨後而來的的士加價、Uber退場、污水直排進海、租務法修訂及立法會“禁舉牌”的荒唐提議,均在社會各界爭議不斷,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港珠澳大橋全線貫通
繼去年9月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中的橋樑工程全線貫通後,7月7日,隨著世界最長海底隧道貫通,標誌著港珠澳大橋主體全線貫通。年底具備通車條件後,屆時從香港到珠海、澳門陸路車程由3.5小時縮短為半小時。
港珠澳大橋於2009年12月15日由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宣佈開工建設,港珠澳大橋由海中橋隧主體工程、三地口岸和連接線組成,其中主體工程長約29.6公里,穿越伶仃西航道和銅鼓航道段約6.7公里為隧道,其餘22.9公里為橋樑。為實現橋隧轉換,隧道兩端各興建一個十萬平方米的海中人工島,海底隧道長5664米,由33節巨型沉管和一個合龍段最終接頭組成,最大安裝水深超過40米,是我國首條於外海建設的超大型沉管隧道。港珠澳大橋體現出“六個最”:世界總體跨度最長、鋼結構橋體最長、海底沉管隧道最長的跨海大橋,也是世界公路建設史上技術最複雜、施工難度最高、工程規模最龐大的橋樑。
澳門工程師學會會長胡祖傑表示,港珠澳大橋人工島澳門口岸採用鋼結構建設方式,較鋼筋混凝土方式建設速度更快,工期更短。雖然現時尚欠上蓋工程,但據他所知,工程廿四小時全速趕工,內部裝修隊亦已進駐,預料工程能趕得及年底完工。這個被世界譽為“超級工程”的跨海大橋,將成為珠江口上的全新地標,澳門是否做好應對大橋通車的各種準備?如屆時口岸的建設,未來經港珠澳大橋來澳的車輛將停泊人工島的停車場,旅客過完關後,再乘搭交通工具前來澳門。停車場等配套建築是否已經著手準備等等多個問題,現時對港珠澳大橋的探討近乎來自社會各界,政府還未有更多詳細規劃披露,希望有關部門予以重視,積極迎接“大橋時代”的到來。
何超明被判囚21年
本月的話題人物非何超明莫屬了,7月14日下午,澳門終審法院宣判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裁定何超明觸犯詐騙、濫用職權、創立犯罪集團等多項罪名成立,判處刑期21年。
今年62歲的何超明,被控1536項罪,包括創立犯罪集團、高價承包檢察院24類合同牟利,“公器私用”竹灣別墅、獲多利16樓,請“掛名顧問”王顯娣等,涉案金額7000多萬元。案件於2016年12月9日正式開審,2017年5月15日審結。
合議庭認定,控訴書大部分的事實屬實,何超明的行為符合犯罪要件。不過,當中部分控罪超過了相關的刑事追溯期,包括普通詐騙罪和濫用職權罪等,不予定罪。還有部分起訴事實重複,其中7項洗黑錢罪不成立。合議庭認為,案件性質十分嚴重,犯案時間長、犯罪數量之多實屬罕見,何超明並且把檢察院視為法外之地,作為檢察院高級人員,從事司法工作多年,本應嚴於律己,但其濫用權力,漠視法紀,因此作出以上判決。
合議庭同時判處何超明個人向檢察院賠償1836萬澳門元,與其他共犯黎建恩、陳家輝等人合共賠償4990萬,與黃國威賠償332萬,與王顯娣賠償432萬;涉及犯罪集團的118萬不法收益,以及與妻子周小芙的1210萬不明財產予以充公。
隨著判決的塵埃落定,這位曾經親手審結“世紀巨貪”歐文龍的最高級別檢察首長,最終步了後塵,成為階下囚。實際上,當年就是何超明“成功起訴世紀巨貪”的行為和形象,迷惑了不少人,並認定他是行政長官的最佳人選。但一方面他把自己打扮成“打貪英雄”,另一方面卻是在大貪特貪,儘管贓款總額可能不如歐文龍那樣高,但貪賄行為卻是頻度極密,積少成多,令所有人“大跌眼鏡”。對於澳門而言,接二連三出現貪官並不是一件好事,自歐文龍之後,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受到很大影響,如今又有何超明,難以保障信任度繼續降低,政府應不斷地自查官員體系,保證清廉,否則還有什麼方法能讓民眾重拾對政府的信心?
的士加價 Uber退場
多個的士團體分別於月前提出兩個加價方案,升幅由一成七至兩成半,並提出強制性假期附加費。經過數月研究,交通局於7月17日公佈調價方案,即在平衡居民承受能力和的士業界的經營成本壓力之下,提出的士落旗首1600米,收費由現時17元調升至19元,每跳改為240米收兩元。停車等候收費不變,並批準增設氹仔客運碼頭的士站及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士站。
的士加價社會各界反應不一,作為業界代表的士總商會理事長淩世豪稱,的士上次加價已在兩年半前,是次加幅一成多,未有追上通脹,祇好無奈接受,不排除未來再提加價。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指出,政府是次批覆加價申請歷來最快,及時回應的士業界的加價訴求。而部分市民則表示認為的士加幅不合理,現時的士服務質素有待改善,常有拒載的情況發生,但澳門交通工具選擇較少,因此即使加幅不合理,也要搭乘的士。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余健龍認為的士獲加價,稍為紓緩業界長期經營成本高昂的問題,有助增加司機收入,也有利吸引新人入行,改善及提升服務質素。
與此同時,Uber正式宣佈將由7月21日23時59分起,暫別在澳門的共乘業務,這個備受爭議的網約車,最終衹得面臨退場的結局,居民大感可惜,而政府方面則樂見其退,交通局長林衍新表示,收到有關消息,他強調網約車必須受到規範,現時特別的士也可透過應用程式叫車,當局歡迎所有符合法規運作的的士服務,不符合的則會依法辦事。看來,有關部門認為現有特別的士可以透過手機軟件預約,已經同屬“網約車”,他們至今未有發現網約車與特別的士完全是兩回事,如何能同一而論?內地早就正式認可了網約車,當局給予下發正式的網約車牌照,此舉大大便於居民的出行,在共享經濟蓬勃發展的時期,網約車作為共用交通資源,將社會的交通出行模式大大轉變,令到社會資源得到充分利用,本澳有關部門真的沒有看到其他地區的發展趨勢嗎?
如今的士加價,網約車退場,巴士搭乘難,輕軌更是遙遙無期,小城澳門的交通該如何緩解?筆者認為有關部門對網約車的不斷打壓,未嘗不是一種逃避競爭的方式,一味地保護本地的士市場,不願面對外來者的競爭,那如何進步?也難怪的士方面永遠都不擔心被投訴,拒載、亂收車資等隨便亂來,反正有政府“兜底”了,如此不思進取怎能提高澳門的服務水準?的士服務差足以影響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形象,要知道遊客,一旦對的士失望,就難以挽回了,澳門如今又可以“捨棄”多少遊客?如果當局真的擔心對本澳的士行業帶來威脅,那不如由當局來規範的士的行為,設立獎懲分明的制度,重視每一次投訴,若當局足夠重視,相信的士司機也不會有將工作當成“鐵飯碗”,永遠都不失業的想法了。的士加價還未平息,環保局又來“添亂”了。
污水排海惹爭議
7月19日,環保局突發的一個公告將自己推上了風口浪尖,該公告只是通知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與尾水泵站相連的一段地下尾水管道損壞,為更換有關管道,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在三日施工期內須暫停運作,每日施工約八小時,以便施工單位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更換工作,具體時間將按實際施工情況作相應調整,屆時澳門半島產生的污水將經上述泵房管網暫時溢流至沿岸水體。
通告一出隨即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管道損壞導致要停廠三日,實屬罕見。何潤生指出,有關管道相當重要,連接泵站必然承受一定壓力,質疑管道的日常維修保養是否到位?另外,既然是緊急維修,為何每日只施工八小時,而不是加班加點盡快完成維修,從而縮短排污時間?要知道,黑沙環沿岸一帶污泥淤積,臭味困擾周邊居民多年,對於現時將污水排在沿岸水體的處理方式,他深感存在問題,形容會對附近海域造成災難性影響。當局須監測附近水域的環境衛生,檢視是否需要消毒防疫,評估影響並作出交代。傳新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澳門半島最主要的污水廠應設有後備措施,以應付突發情況,而不是出現問題就採用直接排放的手段。希望當局汲取教訓,日後增加後備措施應對,並重新檢視污水廠問題。議員陳美儀認為當局亟需糾正態度,履行應盡的職責,真正落實“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環境保護不是口號,需要實際行動和計劃,政府部門的工作更要有前瞻性,細緻到位執行,以真正保護及改善環境。綠色未來會長袁嘉浩批評,污水廠更換管道應有相應緊急應變措施,不可能每次更換都停工。況且事件處理非常倉卒,公佈至執行時間只相距五天,最終決定停廠直排引起社會質疑資訊欠透明,不管在工程管理還是公眾資訊方面,處理得十分粗疏,期望當局公開解釋並檢討更換流程。
7月20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緊急“撲火”,受訪時稱,已與行政長官商討過,污水廠換管工程將由每日八小時施工,改為廿四小時施工,把工期縮至最短,污水廠已運營多年,“條渠遲早要換,無得避免”,正如過多二十年可能要再更換。又稱政府會盡量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污水廠停運期間,分散幾個地方排污,並做好水質監測,有需要會新增排污點。他並提及,因污水廠附近民居林立,初期為免工程噪音擾民,故決定日間施工,每日八小時,工期三天。
看來,此次是有關部門“過於”為居民考慮了,本意是想避免噪音擾民,卻忽略了環保的重要性,三天的污水量未知會對生態環境造成怎樣的破壞,當局並未有去平衡其間的利益關係,自以為選擇了合適的方法,實在可笑。更何況環保涉及每一個居民,在噪音與環保大業之間,相信每個居民都會選擇後者,一點點噪音又算得上什麼?此次污水廠排放事件,足以見得澳門的環保現狀並不樂觀,對污水處理沒有相應的配套應急措施,看來環保局總是“走一步算一步”,對於5年規劃中所提出的環保目標,環保局是否已經徹底“放棄”努力了呢?
租務法爭議大
7月立法會爭議最大的莫屬租務法了,備受爭議的《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俗稱《租務法》)將於下月中提交立法會表決,此次修改提出了所有租約需業主及租客進行筆跡認證,所有租約要租三年、租金管制等多個細則問題,導致此法爭議不斷。
7月28日上午,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早開會討論兩小時,仍未就意見書達成共識,有提案的議員認為,法案並非惡法,沒有撤回的需要,法案的重心是要節制、急促的租金變化,而不是計劃經濟式的管制,行政長官只能按情況作指引參考,而且法案並非立即生效,有足夠時間給市場消化。
中小企團體超過400名代表就租務法召開記者會,向社會表達對法案的不滿,中小企聯合總商會會長周錦輝表示,租務法是經濟法案,若草率提出將會嚴重影響經濟發展。涉及租務法提案的議員罔顧社會業界的利益,執意提出法案壓抑澳門租賃市場發展,對此感到十分不滿。地產業界認為,租務法訂定並不合理,既不能打擊“租霸”,也不能保障到業主。還有其他業界表示,希望政府能夠簡化公證手續或者設立租務法庭,解決業主和租客的矛盾。
縱觀此次租務法的爭議,無非就是因為修改觸碰到了部分人的利益關係,這是每個法例出臺過程中所必經的階段。利益衝突和立法就是一個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過程。利益是由個人創造的,但政府的法律制度並不創造利益,所以,在立法的過程中既然無法實現所有,至少要做到最多,要考慮到最大多數人的利益需求,這才能發揮法例的最大效益,切勿因為不敢觸碰利益集團而失去了原則。租務法還未平息,又有“禁舉牌”的議題企圖闖關立法會。
立法會現“禁舉牌”鬧劇
2017年立法會選舉日益臨近,各路競選團隊紛紛積極籌備,時刻關注著立法會的動態。7月17日,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舉行會議,建議修改多項立法會議事規則就引起了所有人的關注。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為提高立法會全體大會的莊嚴性,委員會建議,大會期間禁止議員使用海報或牌等同類物品以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或意見。黃顯輝指,此項建議獲得大部分委員同意,惟有少數委員反對。他強調,現時只是提案階段,建議是否被認同需再上交大會深入討論。 被追問此建議是否影響議員的表達自由,委員會怕甚麼?黃顯輝相信沒妨礙議員的自由,多番強調是為確保全體會議廳的莊嚴性,並稱目前只是建議,需由大會作決定。至於如果將相關標語穿在身上、載在頭上又如何?他稱是次建議只包含枱面的飾物,沒有涉及議員衣著,但議員衣著要配合議會的莊嚴性。
一直以來,立法會使用道具並不是新鮮事情,議員們往往會為了更加清晰的闡述觀點,表達立場,會通過大型紙牌來加強自己的論述,更有效和形象化向官員提出施政的意見和不足,要求官員正視問題,怎會跟議會莊嚴扯上關係?是次黃主席的提議來的突然,加上第五屆立法會會期只餘下不足二十日,貿然在立法會大會討論修改《議事規則》,難免讓社會有太多想像空間和疑慮了。
儘管28日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就以立法會會期剩下不足一個月,認為議題值得再深入討論,所以因時間不足的問題所以撤回有關建議了,讓“禁舉牌”的鬧劇收場,但卻留給各位一個警醒,澳門的自由言論表達方式是否正在悄悄的改變中,此次僅僅是“禁舉牌”的提議,下次會不會是禁言的提議呢?立法會作為監督政府的重要部分,其議員承擔著監督政府的重擔,若有關部門執意縮減自我剝奪監督功能,只會造成社會民主的退步,請各界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