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

2017-08-30 19:24
人生十六七 2017年7期
关键词:家庭成员家教家风

2017年3月31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特别是下一代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使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现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教是人生的初始化教育,是最基础、最直接、最有效的教育方式,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体现着家庭或家族的价值传承和文化品格。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仅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特殊作用,而且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切入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领域落细落小落实,有利于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自觉加强思想道德文化修养,有利于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自觉把爱家与爱国统一起来,树立家国情怀,将家庭幸福梦想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筑牢思想道德根基。

二、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地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提升公民个人素质、促进家庭和谐、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落脚点,广泛深入开展家庭家教家风主题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为推进辽宁振兴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2.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过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日用不觉。

坚持重在建设,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持之以恒地抓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断提升家庭的幸福感和凝聚力。

坚持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不断扩大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覆盖面和参与度,让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改进创新,关注家庭需求,着眼家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家庭文明的新期待。

坚持德法并举,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新时代家风文化,运用法治思维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现德法相济、相得益彰。

三、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1.爱国传家。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继承爱国主义光荣传统,不断提升家庭成员的精神追求,樹立正确的家庭观、国家观、民族观。不断增强家庭成员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家庭成员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家庭梦融入民族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2.敬业兴家。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引导家庭成员在工作岗位上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干一行精一行,通过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让家庭更加富裕兴旺和幸福美满。

3.诚信立家。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家庭成员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做到诚信立身,诚信立家。

4.孝善安家。大力开展孝老爱亲教育,教育引导家庭成员传承中华孝道,学习传承百善孝为先、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孝顺父母、敬老助老;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尊重关爱、彼此扶助、相濡以沫,面对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形成强大的家庭凝聚力。

5.勤俭持家。大力开展勤劳节俭教育,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摒弃好逸恶劳、奢侈浪费,做到厉行节约、勤劳节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坚持绿色出行,低碳生活,文明餐饮;做到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从俭、不铺张奢华。

6.廉洁守家。大力开展廉洁教育,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清正廉洁、奉公守法、崇德尚善、文明有礼,倡导清爽、干净的人际关系和人情往来,自觉抵制各种陈规陋习和社会不良风气。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影响、教育和管理好亲属,为全社会做表率。

四、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和最美家庭推选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好公婆、好媳妇、好丈夫、孝心子女等家庭角色评选活动。组织开展“辽宁好人·最美家庭”推选宣传活动,定期发布“辽宁好人·最美家庭”,在全省集中宣传推广。

2.开展传家训扬家风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家训传承弘扬活动,通过创作征集健康文明新家训以及认领、撰写、悬挂、诵读家训等方式,有效进行家庭教育。在全省征集“我的家风故事”,开展讲述“我的家风故事”活动,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讲,编辑出版优秀家风故事读本。

3.运用重要传统节日涵养家风文化。把具有浓郁亲情的传统节日作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节点,挖掘各民族传统节日蕴藏的丰富资源,发挥思想教育和文化熏陶功能。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家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加强家庭教育,培育优良家风。推动传统节日普及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营造家风文化的良好社会环境。

4.开展文化文艺产品创作生产活动。组织创作征集一批反映好家风好家教、弘扬家庭美德的诗词楹联、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对优秀作品进行展览展示。充分运用曲艺、美术、舞蹈、音乐等文艺形式弘扬优秀家文化。抓好家庭题材文艺作品统筹规划和创作生产,组织创作推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精品力作。编写推出一套家文化系列丛书。组织创作开发一批反映优秀家文化的文化产品。组织开展“传承优秀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微电影和公益广告创作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制作团队优势,广泛吸引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创作征集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新闻媒体上展播和推介。

5.开展廉洁家风促党风政风活动。在党政机关中开展“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公序良俗,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良好家风促进形成良好党风政风。

6.开展弘扬好家风宣讲活动。组建“辽宁好人宣讲团”“最美家庭宣讲团”“文明家庭宣讲团”,深入城乡基层,以自己切身经历讲好家风故事,开展互动交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道德讲堂、辽海讲坛、妇女之家、社区学校等阵地作用,邀请专家学者、模范人物、公众人物等讲述中华优秀传统家文化及传承弘扬优良家风的生动故事。

五、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摆上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摆上议事日程。各级文明委要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党员干部日常监督考察之中,作为培养、选拔和使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通过地方立法和其他制度建设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臺要安排版面时段,开设专题专栏,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互动访谈等形式,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贯穿到日常宣传之中。注重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手机客户端等富有时代气息的新媒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宣传。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依托户外电子屏幕、建筑围挡、楼宇电视、机场车站、公园社区和农村宣传栏等广泛播发弘扬家庭美德和优秀家风的公益广告,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区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示范引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向深入推进。

3.贴近群众,注重实效。在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活动中,要坚持贴近家庭、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关切的问题入手,设计群众易于、便于、乐于参加的活动载体,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活动同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生活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家庭和个人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活动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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