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向阳
一
那天晚上,我行走在那些像蛛网一样纵横交错的街道上。
我独自一人,像个梦游者,在夜色之中缓步而行,偶尔抬起头,看看天上倏然坠落的星星,侧耳谛听夜色深处传来的狗吠猫叫以及从哪座房子里传出的婴儿低弱的啼哭声,有时候还会停下脚步,躲在一根电线杆子或是一棵槐树后面,观看一个跌跌撞撞的醉汉站在街边洒尿。当我走到一个街道拐角时,我听见背后不远的地方传来了隐约可闻的脚步声……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差不多成了一只昼伏夜出的蝙蝠。白天,我蜷缩在那间不足五十平米的小屋里,只有到了夜幕降临时,我才从屋里走出来,给自己放放风,悄悄接触一点人世间气息。漆黑的夜色像上涨的海水一样淹没了这个城市,遮挡了那些总在不知疲倦地窥视别人的视线,也成了让我遁形其中的硕大无比的隐身衣。即便如此,当我走出房门时,我从来没忘记穿上那件黑色风衣,将衣领竖起来遮住面颊和嘴巴,再用一顶沿边压得低低的棒球帽遮住双眼。我一次又一次地按捺下那些霓虹闪烁人声喧嚣的大街闹市对我的诱惑,永远只选择背街小巷作为自己的行走路线。那些地方虽有成群的流浪猫狗窜来窜去,却光线晦暗行人稀少。本来我是一个生性喜闹害怕孤独的人,刚开始的那些日子真让我痛苦不堪,然而时间久了,我渐渐地适应了甚至喜欢上了这种生活。黑暗的夜色成了我啜饮成癖的苦咖啡,焦苦的后面是那种绵软醇厚的幽香,而这夜色中的孤独与寂寞则更像是一杯杯烈酒,辛辣如火之后却又余香在喉令人迷醉。
一年多前,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一场大雪不期而至,漫天飘舞的雪花像无数只寂寞的飞蛾在夜空中窜飞,一路伴随我回到了那个离别十多年的秋水市。我在这个城市出生并长大成人,按通常的说法这里是我的家乡,可是不知为什么,我一直找不到家乡的那种感觉。直到现在,我还一直觉得无法认识这个城市,假如,我不得不将这个城市描述一下的话,就会像突然患了失语症那样一下子失去了语言能力。生活在城市里那些匆匆忙忙来来去去的人们永远像是舞台灯光投在帷幕后面的影子,你只能看见人影幢幢却永远无法看清楚他们的面孔,甚至时常拿不准他们究竟是人还是鬼魂。人们总以为人与人相处是由陌生到熟悉,由不认识到认识,其实相处久了,你就会觉得人和人之间真正的关系是由熟悉到陌生,从认识到不认识。在这个世界上,你与一个人相处的时间越久就越感到陌生,你周围的人越多就愈加孤独。那些与你最近的人也是最远的人,与你最亲密的人也是最陌生的人。
大雪很快就掩埋了我身后的腳印,也让我觉得似乎掩埋了我的一切踪迹。我像鼹鼠一样为自己找到了一个隐秘的洞穴。我一次性预付了三年租金从一个老头那里租来了这套带有一方小院的小平房。小院靠墙角的地方生长着一棵叶片硕大的芭蕉树。那是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头,时常在那棵芭蕉树下一坐就是一整天,用那双几乎完全失明的眼睛眺望着远方,面带微笑却一言不发。说实话,第一眼看到那个老头时我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他不像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像蚯蚓那样潮湿而柔软的虫子,每次我们见面时他就像虫子那样慢慢地扭动着身子,仿佛正沿着一根看不见的下水管道缓慢爬行。可是没过多久那个老头却像一只跑丢了的老狗一样,不知跑到什么地方没见回来了。我猜测他是患了老年痴呆症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不由得一阵窃喜,因为这样我就可以独自一人占据这个小院子了。想想看,如果我自己没有因为不小心走漏消息的话,我现在住的地方就只有天知地知了,而这种状况正是我求之不得的。
这里是城市的郊区地带,也有点像是那种现在被称作棚户区的地方。二十多年前这里是一个拥有上万职工的化工厂和一个臭气熏天的造纸厂,后来这两个工厂倒闭了,工人也撤走了,留下两片犹如战后的无人区那样巨大而空旷的厂区,一任野草疯长,蛇鼠伏窜。夜晚站在房顶上,可以望见远处那块被繁华市区的灯火照射得流光溢彩的天幕,在那片天空下边,蜂群般的人们在不知疲倦地忙碌和狂欢,而这里却是另一个世界。时间犹如一弯流水,在这个地方突然停下脚步,积聚成了一潭纹丝不动生满绿菌的死水。横七竖八的街道犹如潮湿而幽深的洞穴,两边斑斑驳驳的红砖墙则像是生满了乌红色的铁锈。早些年铺过水泥或油渣的路面早已损毁不堪,像生满红斑狼疮一样到处坑坑洼洼污水横淌。听人说三年前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就把里买下了,可是这里的居民们却像是粘在石头上的牡蛎一样死活不愿离开,补偿问题谈了三年了也没谈拢,政府索性撂在那里不管不问了。
那天晚上,就在一条街道的拐角处,我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
说实在的,当时我大吃了一惊。可是当我屏息细听时,那个声音却像捉迷藏似地消失得干干净净。以前这里是有路灯的,是那种从路边的水泥杆子上胳膊一样平伸向路中间的日光灯,椭圆形的灯罩表面积满了蠓虫的尸体,使本来就昏暗的灯光变得跟荒坟野地里的磷火差不多,勉强可以照亮水泥杆下巴掌大一块地方。但是现在连这种磷火大小的光亮也没有了,如果真想辨认一块路面,就只能凭借路旁哪个夜猫子家的窗户里泄漏出来的些许灯光。我停住脚步,扭过头去寻找那个声音来自哪里,看到的却是像污水一样灌满这条狭窄街道上的望不到尽头的黑暗。开始我以为是自己的听觉出了问题,但是当我再次迈开脚步朝前走时,那个声音便再次出现了。如此反复了几次,我不得不确定,那个极其微弱的声音并非幻觉,它就在身后不远的地方,很像是林中某种诡异的小动物在腐朽的落叶上行走时发出的声音。
我听见自己的心脏像突然加快了节奏的破鼓一样敲了起来。当然,我这样想,也可能是一只野狗,或是一只流浪猫,要么就是人了。如果是野狗野猫当然没什么可怕的,如果是人,可就有问题了。我不怕野狗野猫,甚至遇上一只迷路的豺狼或误入街衢的老虎也不害怕,但是我怕人。这些年的经历让我坚信不疑,人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动物。
我不由得加快了步伐。然而,就在这时,一道亮光突然照进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想到:身后那个神秘的脚步声会不会是小雨!那道亮光犹如五彩缤纷轻盈飘逸的极光一样,让我感到一阵阵隐隐袭来的欢喜与颤栗。那一刻我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朝着那无边的黑夜轻声呼唤,小雨,小雨,是你吗,小雨……然而,除了夜风和我自己的心跳与呼吸,我听不到任何回声。那道神秘而美丽的光亮转瞬即逝,我的心又沉入了恐慌与绝望的海底深处。我继续朝前跑去,比以前跑得更快了,同时又忍不住不停地回头张望。
然而,身后仍是一片黑暗。
二
在此后的那段时间里,即使是在漆黑的夜晚,我也像是受了惊吓的老鼠一样躲在那个小平房里不敢外出,但又老觉得心底深处有一只饥饿的虫子在不停地蠕动啃啮。从那天夜里开始,我的脑际就一直回响着那个时断时续的脚步声,甚至在睡觉的时候,那个深深浅浅的声音也会不时地走进我的梦中。那个跟在我身后的人到底是谁?是不是已经有人发现了我的踪迹?这个念头使我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冲动,几天后的一个晚上,趁着浓重的夜色我再次走出了那个僻静的小院,在那些街道上一遍又一遍地转悠。
一场刚开始飘落的细雨很快就让这深秋的夜晚变得寒意袭人。已经为数不多的本地居民大都像猫一样,早早地关门睡觉了,不过街道上总是还剩有些稀稀拉拉的行人,像是被溃逃的军队扔下的散兵,行色匆匆地行走在冷風和细雨中。我尽量贴着墙壁行走在街边路沿上,同时又不停地从压低的帽沿下偷偷地观察那些匆忙走过的人们,猜想着他们中间的某一个是否就是那天夜里那个跟在我身后的人。
我害怕那个脚步声,同时又忍不住去寻找那个脚步声。沿着那天晚上走过的那些街道,我自己也记不清反复了多少遍,直到那些街道上只剩下我孤身一人。终于,那个声音再次响起,仍像那天晚上那样,像是行走在森林深处的那些诡异的小动物,悉悉促促,时断时续,而当我停下来回头观望时,那脚步声又同样消失得干干净净。我一闪身躲到一根电线杆后面,捏紧拳头大喊起来。
“谁?你是谁?你出来!你出来!”
我的声音都变调了,回应的却是一阵愤怒的狗叫。我浑身哆嗦起来,感到有一些冷,同时也感到了一阵饥饿。这倒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没有过的状况。前面不远处有一团蜡黄的亮光,提醒我那里有一个小饭店。同这些街道上所有的饭店一样,那个饭店肮脏不堪,最明显的标志就是门口永远有着淌不尽的污水,但是黑暗中飘过来的丝丝缕缕的饭菜香气仍然让我怦然心动。因为害怕一旦碰到什么人认出自己,平时我从来不在外面吃饭,遇到人多的地方更是尽量绕着走。但是现在,一阵紧似一阵的饥饿让我决定冒一次险。我朝那团亮光走去。
一块上面写着“胖子饭店”的灯箱招牌斜立在门口。饭店的主人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有一颗硕大的脑袋,卷曲而细密的头发看上去像是一顶羊绒帽。看见我走过来,他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便咧开肥厚的嘴唇朝我微笑。“稀饭,油条,凉拌豆芽!”我点了点头,走进店,挑一张靠近角落的桌子坐下,同时一刻也没有忘记尽量将脸庞隐藏在帽沿底下。尽管如此,当他把我要的饭菜和油条端到我面前时,突然叫了起来。“嗨,你不是那个……”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用力敲击的铜锣。我着实大吃一惊,竟在慌乱中猛然抬起头来。不过当他看清了我的脸时,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啊,对不起,认错人啦,我还以为是……”见他转身离开饭桌朝后厨走去,我埋下头开始吃饭,用了好大劲才让失去节律的心跳平息下来。但是我已经胃口全无了,只想着胡乱喝上几口稀粥好尽快离开这里。然而刚喝上一口,又一声突如其来的叫喊让我手中的饭碗差点滑落在地上。
“嘿,我可找到你啦!”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男人的长脸,像是在噩梦中时常出现的那种脸庞,面无血色,脸颊如瓷片一样惨白,两颗玻璃珠一样的眼球布满血丝,从深陷的眼窝里向外鼓突着。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只瘦骨嶙峋的手就死死地揪住了我的衣领。
“跑吗?咋不跑啦?你以为你跑得掉吗?你这个挨枪子的家伙!我找了你十年啦!”
我也不知道是被那只手揪起来还是自己站了起来,手中的碗筷跌落在地上,溅出的稀饭让我感到大腿上一阵尿液一样的温热,我想叫喊起来,大张着嘴巴却只能从喉咙深处发出咝咝的响声。
“还我女儿!还我女儿!”
我的视力也在瞬间出现了障碍,对方那张白脸变成了一块模糊的光团。那只揪住我衣领的手疯狂地摇晃着,好像他要像摇掉一颗树上的果子那样将我的脑袋摇下来。
“你叫马小国,是不是?马小国,马小国……”
他突然停止了摇晃,那两颗玻璃球样的眼珠死死地盯着我,等我做出回答,可是紧勒着脖子的衣领使我根本说不出话来,我觉得倾刻间就要窒息了。
“马小国,还我女儿!还我女儿!”
我看见他的右手握成了拳头,高高举过头顶,立刻就要朝我的脸上砸过来。我闭上了眼睛,等待着重重一击。正在这时饭店老板从后厨跑过来了,他哎哎地叫着,伸手抓住了那只高举在半空中的拳头,又用另一只手抓住那只揪着我衣领的手。多亏老板身高力大,经过一番周折总算把那只手掰开了。我像河滩上的鱼一样翻着白眼,直喘粗气。
“干啥你?又来捣乱啦!”
饭店老板几乎是用双手抱着那个男人,将他拉到了另一张桌前,又用了好大的劲才将他按在椅子上。那个人仰脸看着老板,继续指着我嚎叫不止。
“还我的女儿,我要让他还我的女儿!”
“又犯癔症了不?你知道人家是谁,让人家还你的女儿?!”
“马小国,你以为我不认识他?他就是马小国!”
那个男人仍在拼命地摇晃我。饭店老板似乎也愣住了,眨巴着那双被油烟熏得发黄的眼睛望着我,“你……你真的叫马小国?”
我总算缓过一口气来。“马小国?谁是马小国……”
饭店老板像是被一道难题给难住了,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又看看那个男人,然后他推了那个男人一把,笑了起来。“你看,人家不是马小国……”可是没等他把话说完,那个男人突然又跳了起来。“他就是马小国!他就是马小国!”
虽然那个男人的尖叫声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我反而平静了许多。我不知道他让我还女儿是怎么回事,却已经明白他是认错人了。饭店老板将那只手拉开了,我站直了身子,揉了揉眼睛,让自己的视力慢慢恢复到正常状态,这个时候我已经有能力将那个男人认认真真地打量一番。看上去那家伙大概有四十多岁,穿着打扮还算得上干净整齐。头上打着发蜡,嘴唇上面那绺胡子也梳理得整整齐齐,深蓝色西服,洁白而挺括的衬衣,紫色领带上那只金黄色的领带夹闪闪发亮,虽然也是从外面的雨中走进来,那双锃亮的皮鞋居然纤尘不染。可是不管怎样,他肯定是认错人了。马小国是谁我都不知道!
“我不叫马小国,我叫吴……”
我随便编了个名字。我甚至感到有些委曲,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老板朝我笑了一下,像是在安慰我,然后又朝那个男人俯下身子,像哄小孩那样拍了拍他的肩头。
“人家不叫马小国,人家姓吴,叫吴晓明!”
“他骗人,他不叫吴晓明,他就是马小国!”那个男人又要跳起来,却再一次被饭店老板按了下去。“让他还我的女儿,还我的女儿……”突然,那个男人哽咽了,胸脯像风箱那样急促地起伏着,嘴唇哆嗦几下向下撇开。“啊呀呀,我那可怜的女儿啊,她死得好惨呀!”他放声大哭起来,同时用双手拍打着桌子。“她刚刚过了七周岁的生日,她死得好惨呀……”他的身体开始朝地上溜去,饭店老板如何努力也没能阻止他躺到了地上。
“她的脑袋都没了呀,连个囫囵尸首都没留下呀啊,我可怜的女儿呀!”
我呆站在那里,完全不知所措,只能用求救的眼光看看饭店老板。饭店老板朝我一摊双手,撇了撇嘴巴。
“他犯病啦!没事,让他哭一会儿,哭一会儿就好啦!哦,再给你盛碗稀饭……”
我摆了摆手,苦笑了一下。老板的脸上露出些许愧疚,看得出来他倒是一个挺厚道的男人。果真如他说的那样,过了一会儿,那个男人的哭声突然停住了。饭店老板正打算去扶他起来,他却自己折起身子坐了起来。他扯了一张面巾纸,擦了擦脸颊上一塌糊涂的眼泪,“老板,我饿得慌!”他仰着脸,像小孩那样眼巴巴地看着饭店老板。正在发愣的老板忽然醒悟过来,讨好似地拉过一条凳子让他坐好,“饿啦?饿了好办嘛!我给你拿油条去!”很快饭店老板就将一大盘油条放在那个男人面前,“吃吧,赶紧吃吧,吃饱了回家,啊?”那个男人很乖觉地点了点头,俯下身狼吞虎咽起来。我再一次愣住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他很快将那盘油条一扫而光。我感到如释重负,叹了口气,却看见他起身朝我走来。我的神经又在瞬间绷紧了,但是他并没有像刚才那样揪住我的衣领,而是看了我一眼,气咻咻地将我桌上的油条拿了过去,又埋头吃起来,直到那个盛油条的盘子也一干二净,他才直起身子朝后厨的老板喊道,“老板,我吃饱啦!”
老板应声走了出来,“吃饱啦?吃饱了好,吃饱了就回家吧!”
那個男人将自己的身体前前后后检查了一番,从上到下拍将粘在衣服上的污渍拍打干净,又理了理头发和领带。“那我走啦!”老板客客气气地将他送到门口,可是刚到门口那个男人又突然停了下来,扭过头直勾勾地瞪着我。“你就是马小国!你赔我女儿……”老板连忙将他朝门外推去,“快回吧,快回吧!”
我一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真的不是马小国吗?”
饭店老板看着那个男人走远后,转身朝我走过来,拿一双怀疑的眼睛盯着我看。我跺了一下脚,声音都带着哭腔了。
“这还有假吗?老天爷呀,谁是马小国?他说的那个马小国到底是谁?!”
饭店老板皱起眉头,使劲抓挠着那头绵羊尾巴一样的头发,像是被什么问题困惑了。“大概就是十年前吧,他女儿叫汽车压死了,然后司机呢,司机逃掉了。他说那个司机叫马小国!啊,我这也是听人说的,谁知道呢!你没看出来,这个人是个疯子,不过,他一会儿清醒,一会儿迷瞪,迷瞪时说不定揪住哪个人,哭叫着让人家赔他的女儿!喏,今天算你倒霉,让他给揪住啦……”
“知道这个人是干啥的?”
饭店老板摇了摇头。“不太清楚。听别人说过,好像他以前还是哪个大学里的教授,讲什么……啊,西方哲学——啊,哲学,哲学是干什么的?”
“哲学……哲学就是拉屎。”
“拉屎?你说笑话吧,拉屎还用人教?”
我盯着饭老板看了很长时间,然后笑了一下。“是的,哲学就是拉屎……”
三
那天晚上从饭店出来后,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到我那个小窝里的。但是有一点我很清楚,在我回去的路上,那个像林中小兽一样的脚步声仍然跟在我身后。无边的风声雨声中显然有一种时断时续却节奏清晰的声音。一阵接一阵的恐惧像夜风一样让我浑身发紧,我已经确定那是个人行走的声音而不是什么野狗野猫了,而且自然而然将那个声音与饭店里遇到的那个疯子联系了起来,或者说我已经断定就是那个人跟在我身后。我奔跑起来,同时又忍不住一次次地回头向身后张望。这时候街道上已经完全看不到别的人了,像所有处在这种境况中的逃跑者一样,我的脑海里变幻着各种不同的可怕的情景。我害怕那个人会追上来扑到我身上,揪住我的衣领,然后用另一只手撕抓我的脸和脖子,或者干脆用两只手死死地卡住我的喉咙,直到我气绝身亡。我已经领教过那两只手的厉害了,虽然惨白如纸瘦骨如柴,却有着铁钳一样的力量,而我的脖子,随着这些年不断下降的体重,粗细已经变得同鸡脖子差不多了。如果那个疯子要用他的双手让我窒息而死,或者干脆一使劲扭断我的脖子,都是极其容易的事……这些想法在瞬间变成了一种类似于死神的实体形像,像压在头顶上的乌云一样朝我飞驰而来。我也不知道自己的两腿是如何飞奔起来的,不过还好,在我实在没有力气再跑下去时,后面那个声音居然消失了。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张大嘴巴直喘粗气,像终于挣脱恶梦那样暗自庆幸。
我以为我摆脱了那个人的尾随了,但随后的情况却变得越来越糟。
最初一段时间我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也像只被猎人追杀的老狼一样蜷曲着身体躲在家里。事实已经证明,即使是黑夜对于我来说也不安全了。然而躲在家里也并非安全,接着出现的一系列事情已经让我意识到,就是闭门不出,危险也一丝一毫没有减少,甚至更加严重。
这些年我几乎完全断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唯一与外界沟通的渠道是一台破旧不堪的电脑。我在网上开了一个博客,为自己起了个名字:蚯蚓。可以想像得到,我使用这个名字的本意就是希望自己像蚯蚓一样躲进潮湿的泥土深处。平时寂寞难耐的时候,我时常打开网页随随便便看一些东西,比如说关于外星人的传说,那些稀奇古怪的凶杀案,一只雄螳螂或雄蜘蛛在交配后是如何被雌螳螂或雌蜘蛛吃掉,中东的人体炸弹,连体人如何结婚生子,或者教导人们做爱时怎样才能持之以恒的猛男骚女们的写真图片,明星们夸张的胸部或臀部,等等,要么打开博客,胡乱地写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可能是人生格言,也可能是所谓的诗歌或散文,还可能是过去一些零乱的记忆和头天晚上一个模糊的梦境。但是回过头来看时,我自己也不知道刚刚写出的那些东西是什么意思。我这样浏览那些东西或者写下那些东西,实际上是把它当作一种抽像的海洛因,不停地吸食服用纯粹是为了稀释心中那些板结的苦恼与孤独。不过更多的时候我登上当地的一些网站,在那些虚拟的空间里流连忘返。在我内心深处我一直想见到一个人,一个多年来一直不肯从我梦中消失的女人。我知道,对目前这种处境中的我来说,以正常方式去寻找这个人近乎大海捞针,或者干脆就是痴心妄想,但越是这样我就越想碰碰运气。我通宵达旦,像在沙漠中跋涉那样一条一条地查看那些浩如烟海五花八门的帖子,总希望哪一刻会找到有关她的信息,哪怕只是一些蛛丝马迹也好。可是,这么多年了,每一次关上电脑时,我总是像跌入冰冷的海水中一样沉入更深的失望。事实上,这些年来,每天夜里我在黑暗中那些蛛网样的街道上行走时,绝不仅仅是给自己放放风,呼吸一下夜空流动的空气,还是为了那些总是在我内心的夜空中不时闪现的亮光。
小雨,你在哪里?你现在还好吗……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后,我打开电脑,在博客里写道:“小雨小雨小雨小雨小雨……”
当然,我十分清楚,键盘上敲出的这些叭叭啦啦的响声不过是流淌在自己心中灼热的渴求和无望的叹息。然而,有时候当我停下敲击时,还真的听见窗外那个小院子里芭蕉树叶间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小雨小雨小雨,外面果真下起小雨来。这时候我会一下子跳起来跑到那方小院里。我站在雨中,仰面朝天,向着夜空伸开双臂。雨越来越密,不绝如缕,像细漉漉的长发一样飘抚在我的脸颊上,脖颈上,身体上,即使在寒风习习的秋夜,我也会感到这雨丝是温暖的,一如十几年前那个女人柔软的细语和温存的发稍。那一夜,我会一直站在那里,直到风停雨驻。还有的时候我甚至听见院门外传来低低的呼吸声,我会带着无比的狂喜打开院门,低声叫喊着她的名字朝黑夜中狂奔而去……
当然,每一次狂奔都是虚妄的。
四
十多天后,又是一个细雨沥沥的夜晚,我打开院门外出时,贴在门上的一张纸让我停住了脚步。平时总有人在这里贴一些乱七八糟的广告,但是第一眼看见这张纸就让我有种异样的感觉。我扯下那张纸拿进屋内,借着灯光,我看见了一张女孩子的脸。
那是一张黑白照片,颜色清淡,纸张发黄,我断定这张照片已经打印很长时间了。确切地说那是一张打印在复印纸上的女孩子的脸部照片,看样子像是从一张合影生活照片上截取下来的。女孩有六七岁的样子,圆圆的脸盘,一头乌黑的头发很俏皮地扎成两只小羊角辫子,可能由于拍照时阳光过于强烈,女孩子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两眼也不得不眯缝起来。乍看上去,这是一个又可爱又聪明的小姑娘,甚至像人们时常比喻的那样是一个可爱的小精灵。可是当我的眼睛贴近照片细看时,我感到自己像被闪电猛击了一下——那个女孩也在直瞪瞪地盯着我,两眼充满了鬼魅的疑惑和阴沉沉的愤怒。
照片下方打着一行硕大的黑体字:杀人者偿命!
不用多想了,这张照片肯定是饭店里遇到的那个疯子送给我的。那么,可以百分之百地说,这段时间以来那个尾随我的人就是这个男人啦!显而易见,不管我如何解释,他已经认定他的女儿是我开车压死的,换句话说,在他心目中,我就是十多年前那个该死的逃逸肇事者。他一直在跟踪着我,直到搞清楚了我躲藏的地方,然后用这种方式开始了他邪恶的复仇!
混帐!混帐!我感到自己要爆炸了,全身颤抖,发疯一样叫喊着。我拾起那张印着照片的纸撕成碎片,然后甩手撒向空中。白色的纸片像风中的树叶飘落一地,而我,在一阵疯狂过后,则如遭受了一顿暴打似地瘫坐在椅子上。
然而,无论我多么厌恶,所有这一切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我也只有直面相对了。稍稍平静之后,我盯着散落在地上的那些纸片,开始捉摸这件事情。世上的事都有它的根根秧秧,只有把它梳理清楚你才能正确面对。是的,这件事既邪恶又古怪。首先,那个疯子,我只能称他为疯子,既然以为是我杀了他的女儿,为什么不等候在我门口,在我出门时杀了我,或者以他所能想到的暴力方式发泄一通,然后到警察那里报案?梳理的结果是我没有找到任何答案,却又像捅开了一个蜂巢那样遇到了更多的问题。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本来想捉一只蚂蜂,却引来了一群蚂蜂。我在想,首先,这个疯子是否并不完全肯定那个逃逸的肇事者就是我,因此他打算用这种方式试一试,就像啄木鸟找虫子那样把他想要的答案敲打出来,然后再到警察那里报案?或者,他已经确信那个逃逸者就是我,而且下决心要在某个他认为合适的时候置我于死地,但他又觉得这样太便宜我了,就采取这种邪恶的方式,像猫吃老鼠那样在吞食之前先将我折磨一番?第三个问题是,这个男人是早就盯上了我,还是那天晚上才偶然碰到了我?如果是很早,比如说十年前,就盯上了我?这三个问题让我不寒而栗,因为任何一个假设能够成立,对我来说都是致命的。
比如说,他要杀了我,这个完全可以成立的假设带来的直接后果就不用多说了。虽然,人终归是要死的,但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够善得其终,至少能够明明白白地死去,或者平平静静地咽下最后一口气息。假如说,他正面走来,像旧时小说中的俄罗斯贵族那样跟我单挑,那倒还好受一些,毕竟自己在最后一刻是清清楚楚的。但是一经接触我就看清楚了这个男人了,他不会那样做,他是个疯狂而卑劣的男人,如果他决定要杀死我的话,一定会像那些可恶的蝮蛇那样,深藏在某个草棵子里假装睡着,然后在你走近它时一下子窜上来咬你一口。我几乎可以断定他会在某一个漆黑的夜晚里,有可能还是一个风雨交加泥泞满地的夜晚,躲在我门外某个暗处,或者蜷缩在我外出时经过的某个阴暗潮湿的角落里,就像十九世纪伦敦西区那个臭名昭著的开膛手杰克一样,悄无声息地从后面跟上来给我一刀。如果,我是说如果,他一下子就让我命赴黄泉也还好说,令人无法承受的是他的第一刀并没不致命而只是让我失去反抗或逃跑的能力,然后,就像那个乖戾而残忍的开膛手杰克那样,对我开膛剖肚。这一点几乎不需要怀疑,失去女儿的痛苦和仇恨足以让他在我还在呼吸的时候,一边看着我不停地抽搐,听着我痛苦的呻吟,一边用利刃划开我的胸腔和腹腔,然后一件一件地摘取我的脏器,在一阵狂笑后扔进身边的垃圾箱或是下水道里。当然,也有这样一种可能:他并不亲手杀死我,而是到警察那里报案(这样做他的代价要小一些),那也同样糟糕透顶。我倒不是怕警察将我当成那个逃逸者抓起来绳之以法,因为我根本就不是那个名叫马小国的逃逸者。问题在于:一旦到了警察那里,完全有可能把另外一个案子牵扯出来了,而那个案子,也足以将我送进万劫不复的地狱。
五
人们肯定都还记得,十多年前,这个城市里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兇杀案:一个事业斐然颇有名气的公司老板(用官方的说法应该称作企业家或著名企业家)在外出钓鱼时被人杀死在河边并且扔进了河水里。三天之后另外一个钓鱼的男子发现了他的尸体并且报告了警察。但是这个案件极其诡异,作案者竟然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警察折腾了几个月,最终也能查出个什么名堂。
奇怪的是,事隔不久,另外一个人却承认是他杀死了那个企业家,并且绘声绘色细致如微地供出了作案的全部细节,甚至还生动具体地描绘出了他作案时使用的凶器。那时候警察正为破不了案而发愁呢,案犯自己像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可真叫人大喜过望。随着审讯调查的深入,警察们发现这个自己送上门来的杀人犯真是太有趣了,这个脑袋后面扎着一根马尾巴发辫、看上去有些神神道道的家伙居然自称是什么著名的后现代派诗人,被抓之前还发表过很多歌颂女人性器官和酒神的诗歌。他是在一个美容店里嫖娼时被治安巡逻队抓住扭送到警察那里的,警察们最初只是想关他两天再罚上一笔钱就放他出去,可是一到警察局里这个家伙就唠叨个不停,说什么人其实都是有罪的,而他,作为人类原罪的代言人更是罪孽深重,他说他这样说并非言之无物,因为一年前发生的那个凶杀案正是他本人所为,也就是说是他杀死了那个企业家并且将他扔进河水里。正在用计算器计算着罚金数额的警察先是目瞪口呆,紧接着就连夜将他交到了刑警队,并且戴上了手铐和脚镣,刑警队长问他为什么要杀人时他竟忍俊不禁地笑出声来,接着又扯了一通让人似懂非懂的据说是形而上的东西,大致意思是说人类生存的终极意义其实是由死亡呈现出来的,要寻找人的终极意义就必须寻找死亡因此他杀了这个企业家实质上是在帮助他寻找人的终极意义并且也为自己找到人的终极意义。他说当他的刀剌向那个企业家的身体时他的眼前便云开雾散亮光四射,所有遮蔽物都烟消雾散而呈现出那个澄澈的终极的东西……一年后这个诗人便被执行了死刑,如他说的那样找到关于人的意义了。
“死亡看上去甚至是一件好事,是我们渴望已久的东西,是久违了的朋友。”著名诗人临死前还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看见了……”
本来这件事到此应该收场了,刑警队将所有的案卷加上封条编上序号,锁进了不锈钢制的档案柜里,就像老百姓冬天贮藏柴禾一样将它封存起来。然而就在那个著名诗人被执行死刑后的第二年,那捆早已干枯的柴禾却意外地发芽了。警察们在春节前扫黄打娼时抓到了一个妓女,这个妓女同样是一个一开口说话就没完没了的主,她在确认了坦白从宽立功有奖的政策后,供出了一个让大家惊讶不已的事实。她说,你们杀错人了,那个自称著名诗人的家伙根本不可能是杀人犯,因为,那个老板被杀那天他根本不在现场,而是同她在一起。她说她记得很清楚,那天一大早他就去找她了,去的时候她还没有起床,他在她的店里玩了一整天,先后同她做了三次,直到夜里十二点多才离开。她说当时他离开的时候还不想给她钱,说什么哪有诗人泡妞付钱的,给她一本诗集就行了,为此他们还争吵了很久,直到她威胁说要叫警察他才把钱给了她……事情到这里情况就复杂多了,而且惊动了上级警察局。上级领导要求对那个案件重新审理,并且派来了由刑侦专家组成的专案组驻地调查。那些封存的档案被重新打开了,专家们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发现这个案子存在着证据链明显缺失的问题,比如说,只有口供而物证不足。原办案组据理力争,说当时不仅取得有口供而且还有物证,他们按照嫌犯的供述在他家卧室的床底下找到了作案工具——一把长七点五厘米、宽两厘米的不锈钢短刀,而短刀的尺寸与死者身上的伤口基本吻合,并且,当时负责办案的刑警队长说,“案犯杀人的动机也非常清楚且完全合乎逻辑:著名企业家被杀的三个月之前,两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一次冲突:著名诗人的大阳摩托撞上了著名企业家的保时捷,著名诗人不但不认错还出言不逊恶语伤人,被著名企业家骂了一通后竟野性发作,从腰间拔出那把刀说要杀了老板,结果被企业家的司机按倒在地猛揍了一顿,对此著名诗人一直怀恨在心,曾两次持刀到老板家門前挑衅,扬言要同老板决一死活,而所有这些都有嫌犯自己与证人的口供……”
我就是在这个期间离开秋水市的,在神人不知的情况下跑到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县城,在那里生活了十多年。不过此后我还一直通过多种途经关注着案件的进展情况,直到一年后这个案子的重新调查因多种原因无法继续进展而再次束之高阁。不过,我总觉得,警察那边并没有结束,说不定调查表面上停止了而暗中还在进行,只要一有可能还会重新提起来……
到此,这一切都算说明白了吧?也就是说,假如,那个疯子即使不直接杀了我而是到警察局去告发我,即使他告发的是那起肇事逃逸交通事故,谁又能保证在我被传唤到警察那里的时候,那些像警犬一样敏锐而多疑的刑警不会从我身上嗅到什么异样的气味?想到这些,我感到自己就像被丢进水里的泥块一样,慢慢地碎成一堆泥渣了。
六
在这个变幻莫测的世界上我已经走过了一大半路程,大半生的风风雨雨使我不得不相信人生在世其实根本无法自己主宰自己,一切都是无法预知的命运,而我与小雨的相遇相识就是一个例证。
其实小雨的本名叫筱雨,只是在我们两人相识后我便情不自禁地叫她小雨,而她也满心欢喜地接受了这个名字。那时候她是市歌舞团的一名歌唱演员,第一次见到她是在那年的新年音乐晚会上。因为与团长的朋友关系,我成了那场晚会的特邀嘉宾。在此之前我早有耳闻,市歌舞团里有一个名叫筱雨的歌唱演员,不仅歌唱得好而且人也长得非常漂亮,因此早就梦想一睹她的芳容。那天晚上她唱的是《茶花女》中那个著名唱段——《饮酒歌》。酱红色的金丝绒大幕在我眼前徐徐拉开,舞台灯光由暗转亮,音乐声辉煌而激越,她身着一袭低胸短袖的白色长裙走到了舞台中央,肤如凝脂,双眸如星,优雅高贵,光彩四射,站在那里犹冰雪雕塑,像女神又像女妖,是的,确切地说更像海妖,一声“让我们高举起欢乐的酒杯”立刻就让我灵魂出窍了,而此后差不多有一年多的时间我一直处在一种恍恍惚惚的状态中,怎么挣扎也走不出那个晚会上那片绚丽的灯光和那海妖般的歌声。“让我们高举起欢乐的酒杯,把短暂的时光沉醉在欢乐喜悦里……”是的,海妖的歌声,后来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都足以证明那不是人的声音,而是海妖的歌声,是海妖的歌声引诱着我的灵魂,让我的人生帆船偏离了航线,卷入旋涡,最终桅倾樯折,沉入海底。
然而,对此我无怨无悔。不,不啻是无怨无悔,是幸福,是无与伦比的幸福,是那种在无数个日日夜夜疼痛的追忆中阵阵袭来的无法抑止的幸福。
再次遇到她是在一年之后。那是一个当时让我感到有些神秘而诡异的夜晚。刚离开公司时还是繁星满天,走到半路却突然狂风大作暴雨倾盆了。车走到一座桥上时,茫茫雨幕中挡风玻璃上映现出一个模模糊糊的白色身影,而在经过那个身影的一瞬间,我感觉到那似乎是一个女人!桥下急速上涨的河水轰鸣作响,她依栏而站,面朝河水,一任雨打风吹,就像置放在茫茫大海中的船头上的一座冰雕,神秘而又鬼魅。我感到万分诧异,以为真的遇到鬼了,但是一种奇怪的力量又促使我将已经驶过的车倒了回去。而当我打开车门,壮着胆子走近那个身影时,一下子惊呆了:是的,那是个女人,而那个女人竟然是无数次出现在我梦中的筱雨……
我同她一起又回到了我公司的办公室,在那里度过了那个风雨之夜。
世界呈现给我们的往往都是些虚幻的假象。在此之前,凡是知道筱雨的人,都自然而然地认为她是一个快乐而幸福的女人。是的,她应该幸福,她不可能不幸福。她那么漂亮,歌声又那么迷人,多少男人都为她日思夜想,奢望有一天能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哪怕吻一下她的脚指头也心满意足。而她又正好嫁给了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一个著名的企业家,英俊潇洒,事业如日中天。据说这个企业家追了她整整五年,并且不惜抛弃了自己原来的美满小家庭。可是,真正走近她时,我才不无惊讶地发现,事情绝非如人们想像的那样。
“他是个魔鬼!”那天晚上,她的眼泪成了流不尽的泉水,虽然我已经为她换上了足以保暖的衣裳,可是她仍然不停地颤抖着。她面色惨白,头发披散在脸上,双臂紧紧抱在胸前,像是害怕从一道看不见的悬崖上掉下去似的。说实在的,当时她的模样还真的像是一个女鬼。“他从来没把我当成人,在他眼里我不过是一个漂亮的玩具。几乎每天晚上,他喝醉了酒回到家里,就逼着我脱光了衣服为他唱歌跳舞,有时候我忙了一天,演出回来,精疲力竭,他还是不依不饶,稍有不从便扑上来揪住我的头发,拳打脚踢,还总是威胁我说,如果我再敢说一声不字,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遇到一场车祸!我太怯弱了,我自己也记不清是第几次走到那座桥上,可是我终久没有勇气跳下去……”
她泪水涟涟,梨花带雨,撕心裂肺的哭诉让我惊讶不已。她说的那个魔鬼男人我也知道,甚至在一个意外的场合还同他握过手说过话。但是,他穿戴考究,谈吐儒雅,举止潇洒,在此之前,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竟是这样一个衣冠禽兽。面对小雨,我无话可说,只能畏畏缩缩地表达一些苍白无力的安慰,“千万别这么想,你如此美丽而善良,老天有眼,该死的不是你,是他!你是天使,他是魔鬼!”
后来,我就悄悄地盯上了他,那个男人。
七
正像我预想的那样,后面的事情越来越糟。那几天我原本不打算在夜晚出去了,心想这样至少可以避免再遇到那个疯子。但是一想到那个家伙,内心深处的厌恶与愤怒便立刻变作一股难以抑止的冲动,反而让我不顾一切地走出去了。叫人无法忍受的是,每次打开院门,就会看到又有新的纸张贴在门上。
门上的那些纸张不再是那个女孩的面部照片了,而是那场车祸血淋淋的现场照片: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小女孩仰面躺在地上,血肉模糊,身体下边是一滩黑色的血迹……照片下方少不了还写着一行字:杀人犯,你还我的女儿!
再后来,事情更叫人恶心而愤怒了,他不光在往我的门上贴照片,还使出了新的招数。有一天晚上,我打开院门,脸庞竟然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仔细一看,居然是一只悬挂着在门楣上的没有脑袋的死猫!我的头发都竖直来了。我像头疯狂的野兽那樣吼叫着,转身回屋抄起一把菜刀冲了出去。“出来,你这个卑鄙的家伙,你给我出来!”但是外面一片漆黑,除了一只在垃圾箱里觅食的野狗受到惊吓落荒而逃外,什么也没有。
再后来,那些放在门口的东西不断地变换着花样:有时候是一把悬挂在门楣上涂着血污的杀猪刀,有时候是一管炸药,有时候是一大堆堆入在门槛旁边的粪便。还有一回,当我打开院门时,一只破花圈倒在地上。那只花圈显然是从哪个坟地里捡来的,上面死者的名字还清晰可见。
还有更糟糕的事情。那些叫人恶心的鬼把戏玩过一阵后,他居然开始在当地的网站上发贴子。
“马小国是个杀人犯!”
“杀人者偿命!”
“马小国,你还我的女儿!”
“等着吧,你一定不得好死!”
“…………”
虽然我不是他说的那个马小国,但我知道他已经认定我就是那个马小国,他写的这些都是冲着我来的。如果他真要杀那个马小国,那么他的刀肯定是剌在我的身上。我感到的不仅是愤怒,还有恐惧。而当恐惧来袭时,便有一股寒气从我的脚底升到头顶,接着是一种下沉的感觉,就像是掉进了冰窟窿,然后又慢慢地沉入冰冷的海水里。我想叫喊,却发不出声音。我想有一只手拉我一把,睁眼望去却一片黑暗。我想到了小雨,要是她在身边,我会像个孩子那样依偎在她怀里痛哭一场。小雨啊小雨,你听见我的呼唤了吗?告诉我,你在哪里……
我们两个算是什么关系呢?是朋友,情人,还是两个同病相怜的患者?那个风雨之夜的偶然相遇后,我们便一直保持着联系。如果有机会见面,总是有着说不完的话题。当然,我也总是千方百计地寻找借口,创造见面的机会。她也知道,如果稍长一段时间见不到她,我就会感到茫然若失甚至惶恐不安,所以就是再忙,只要听到我的召唤,她就会想尽办法与我见面。有时候实在无法脱身,她也会在以后的几天里挤出时间主动与我约会。尽管她对我的诉说时常让我心痛不已,但有一点却使我倍感安慰:从那儿以后她再也没有到那座桥上去了。有时候,她会突然跑到我那里,在我面前痛哭一场,然后又擦干眼泪默默离开。是的,她什么也没说,但我也能够明白一切,而她,也知道我明白了一切。所以,随着接触次数的增加,我们以后的许多相会慢慢地变成了无言的相对,一句话都不说,只是默然静坐着,谛听着对面的心跳和呼吸。然而,我相信她也有同感,这样的相会对于我们两人来说已经变成了滋养生命的空气和水,我们只有不停地啜吸才能够生活下去。
“你知道吗,那个不要脸的家伙是个太监。”有一次小雨向我透露了这样一个消息。当她在我脸上看到惊讶和不解时,很奇怪地冷笑了一声。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说那个作为她丈夫的男人有生理疾病。我自然明白一个女人嫁给了这样一个男人会有怎样的痛苦,但我没有从正面去安慰她,只是用了另外一种语气去劝解她。我说,作为男人,出现这样的问题其实也非常痛苦,他那样折磨你,正是那些痛苦到了不能忍受时的一种扭曲表现。我的话听起来像是在为那个男人辩护,自己都感到有些虚伪了。果然,小雨一下站了起来,对我怒目相向。“这么说,我受到的那些屈辱与折磨倒是合情合理的啦!”认识这么长时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她暴发出这么大的火气。但是,我必须这样。我绝不能在她面前流露出我是怎样地痛恨那个恶魔般的家伙,不能,一丝一毫都不能。
而与此同时,我也在暗暗地盯着那个恶魔。我的工夫没有白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发现了他的一个生活习惯:他喜欢钓鱼,而且嗜钓如命。秋水河上游有一条支流,弯弯曲曲地穿过一片茂密的林地,林地深处有他一个固定的钓鱼地点,每次钓鱼他都会去那个地方。我还发现,他选择钓鱼的时间与一般人不同,不是在周末,而是在周一周二,我猜测他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是为了躲开钓迷们活动的高峰,好更多一些清净。而且,他钓鱼时总喜欢独自一人,连司机都不带。或许这是一个内心孤独的魔鬼。这个发现让我狂喜不已。但是我声色不露,只是等待着,等待着一个合适的机会。
八
那天夜里,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第二天凌晨,院子里的一声闷响把我从睡梦中惊醒。
说实在的,这段时间我的睡眠非常糟糕,每次入睡都像在荆棘中行走一样艰难。那天刚一入睡就听见有人叫我,睁眼一看原来是那个瞎眼的老房东。像起初见面时那样,他一个人坐在那棵芭蕉树下,像虫子一样不停地扭动着身子。我问他这么长时间都到哪里去了,他说他哪里也没去,就在这个院子里。他大概看到我一脸的不解和疑惑,就告诉我说,我钻在芭蕉树底下的泥土里,钻得很深,你肯定是看不见的。说这话时他显出很得意的样子。我问他你钻进泥土里干啥,他说那里面安全嘛,剌猥,公鸡,还有麻雀,它们总想吃掉我。他告诉我,他其实是一只蚯蚓,多数时间都钻在泥土里面,说着,他脱掉衣服,让我看他的身体。他的身体果然有着蚯蚓一样的肌理,柔软,潮湿,还有一种黏糊糊的感觉。他说,钻进泥土里其实是很舒服的,冬暖夏凉,清静安逸,还不缺吃的。他问我想不想钻进去,我竟脱口而出说了一句:“当然想啦!”他说,要想钻进泥土里就得变成一只蚯蚓。说着,他从芭蕉树上折下一片叶子,说是只需要用这片叶子朝我身上扇三下,我就可以变成蚯蚓了。这时我反倒犹豫起来,我觉得让我钻进泥土里可以,但是让我变成一只蚯蚓,变成那种没有眼睛也没有四肢的软体动物,我又有些不大情愿了。正当我不知如何回答老头时,一声闷响把我惊醒了。我起身走到院子里,看到院中央扔着一个用绳子捆着的纸箱子。我打开纸箱,看到里面装着一件那种儿童穿的上衣,白底蓝花,上面粘满了黑色的血污。衣服里面还夹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血债要用血来还!
我感到恶心和恐怖,身体哆嗦起来,但是已经不像开始时那样勃然大怒了。恐惧让我不安,也让我冷静下来。我对自己说,这样的日子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我决定去找一下那个胖子饭店的老板。上次饭店里的那番遭遇表明他同那个疯子还挺熟悉,而且似乎那个家伙也听他的。我得去找他谈一谈,看他能不能帮我做做疯子的工作,告诉他我真的不是马小国,不是马小国,让他别再这样纠缠我啦!如果可以,我甚至愿意付给他一笔钱。
看到我从黑影里钻出来,饭店老板先是感到诧异,接着是一脸的不高兴,一边收拾着桌椅板凳一边唠叨起来。“你算是把我给坑苦啦!后来那家伙不停地往我这儿跑,说上一次是我放跑了杀他女儿的凶犯,非让我再找到你不可!啊,这些天你到哪里去啦?”我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看到周围没人,我把他拉到后厨的一个角落里,把事先准备好的一沓钞票塞进他手里。他瞪着眼叫了起来,“你、你这是干嘛?”我抓住他的双手,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老弟,啊,不老大哥,我今晚上来不是吃饭的,是想请你帮个忙。我告诉你,我不是马小国,真的不是,那个人的女儿不是我压死的,他肯定是认错人啦!这么长时间他一直在纠缠我,折磨我,还说要让我不得好死。你帮我做做工作,让他别在纠缠我了,好不好,我们一无怨,二无仇……”老板好像听懂了我的意思,挣开我的手,“他是个神经病,你让我怎么说?”我再一次抓住了他的双手,而且抓得更紧了。“你想想办法,想想办法,我,我真的是受不了啦!你只当是积福行善啦,要不,我给你跪下!”他拉着我的胳膊用力往上拽,可是我的身體好像不听使唤了,一个劲儿地往地上溜。这样相持了好长时间后,他叹了口气,把钞票装进口袋里,答应了我的乞求,说是等那个疯子再来了就劝劝他。然后,把他我拉到一张桌子旁,让我坐下来,问我吃不吃油条。看见的摇了摇头,他在我面前坐了下来,将一只胳膊支在桌子上,很专注地看着我。我发现,他的眼睛虽小,而且被油烟熏得发黄,可是当他盯着你看时,却有一种穿透人心的力量。
“五年前他也认错过另外一个人啊,那个人——噢,还是一个什么局的局长——他也像现在纠缠你这样纠缠那局长,哎,那局长没办法,就去报了警。警察倒是来了,把那个疯子抓了起来,不过没几天就把他放了——他是个疯子,警察也拿他没办法!哎,你为什么不报警?”说这话时他再次用那双被油烟熏黄了的小眼睛盯着我看。我的神经一下子绷紧了。不过显然他把我的慌乱当成了无奈,自嘲地笑了起来。“是呀是呀,找警察干什么?一个疯子,警察又有什么办法?”
提到警察,我的心里钻进了更多的不安。“后来呢?”
“后来?后来这个事儿不了了之啦。”
“不了了之?!”我叫了一声。不了了之这句话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怎么不了了之的?”
饭店老板笑了起来。“那个局长后来出事儿啦,半夜里一个人跑到公园里,拿一根绳子往树上一搭,上吊自杀了——希望我们也能不了了之。”看到我瞪大了眼睛,胖子老板连忙改口说,“啊,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等我见了他,好好同他谈谈,说不定,这事也就不了了之啦!”
我也笑了一下,对他连说了几句谢谢,然后叮嘱他,今天说的这件事,只有我们两人知道就行,还对他说,等事情办成了,我会再给他一笔报酬。看他一个劲儿地咧嘴笑着,还不停地点头,我反而搞不清楚他到底听没听懂我的意思。不过我觉得话不能再多说了,再说多了说不定就会惹出什么新的麻烦。我想我还是起身告辞的好。可是刚走到门口,他忽然一伸手抓住了我的胳膊。
“哎,别忙,我想问你句话:你到底叫啥名字?”
我像被电击了一下,站住了,转过身,很警觉地看着他。“吴,我姓吴,叫吴晓明。”我暗自庆幸,庆幸自己还没有慌乱到把真实名字告诉别人。
“吴晓明?吴晓明……你不叫吴晓明吧?”
“我……我就叫吴晓明!”
我甚至不由自主地挣扎着,想把胳膊从他的手中挣脱出来,而他的手却越攥越紧。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说话时他的两眼还一直在盯着我看。“你,是不是喜欢钓鱼?”
“钓鱼?我从来不钓鱼……”
“从来不钓鱼……”他好像陷入了沉思,慢慢松开了我的胳膊。“噢,是这样,我喜欢钓鱼,不过,那都是以前的事,十几年啦!秋水河上游那片树林子,你知道吧?那可是個钓鱼的好地方,不过很多人并不知道那个地方。那时候,我常到那里钓鱼,有时候一钓就是两三天!啊,还有一个人喜欢到那里去,不过,他待的那个地方在我的下游,我们两人各钓各的,互不干涉……”
“还有一个人?”
“啊,就是那个大老板嘛!那个老板很牛逼,从来不拿正眼看人。都是鱼友嘛,有一回我想同他聊聊,可是还没走到他跟前,他就朝我大吼大叫,让我走开,说是我把他的鱼给吓跑啦。后来不知为什么,叫人给杀啦!这事全市都知道。日他祖奶,后来警察竟然怀疑起我来了,把我叫到警察局,问了我好几天。可是我怎么会杀人呢?我杀人做什么呢?那个老板我又不认识,我杀他做什么?后来,我再也不钓鱼啦!世界上有些事你不能干,干了就倒霉!啊,就是在那里钓鱼的时候,我遇到过一件怪事,有一段时间,还有一个人也总是到那个林子里去,去了好几次。我还以为他是钓鱼的呢,但,又有点不像,倒像是他在寻找什么东西。怎么说呢,他好像有点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总之,跟一般钓鱼的人有点不大一样。我感到有些奇怪,就躲起来在暗中观察他。我怀疑他是想偷什么东西。以前我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只顾钓鱼呢,放在一边的东西却被人偷了。当然,那个人没有看到我,我钓鱼的那个地方很隐蔽,一般人都不会注意那里。不过,观察的结果,却没有看到他拿走什么东西。他就那样鬼鬼祟祟地转游着,然后又悄悄离开啦。说实在的,你别介意,啊?那个人很像你……”
我像被冻住了一样站在那里,张了张嘴却没能说出话来。胖子老板笑了笑,一脸的不好意思。“肯定是我记错了,时间这么长啦,啊,对不起,不早啦,你回吧!再见。”
我又在那里站了好长时间,死鱼一样张着嘴巴,直到胖子老板再次朝我摆摆手,我才突然苏醒过来,像漏网的鱼一样钻进黑夜深处。
九
我与小雨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十年前——我离开这个城市的前一天。
著名企业家的尸体被发现了,是那个胖子饭店的老板发现的。那天饭店老板的心情特别好,一大早就赶到那片林子里去了。河水在林子里拐了个弯,旋成了一个十几亩大小的水潭。他刚把渔具放好,就看见水潭里漂浮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凭借多年钓鱼的经验,他断定那东西绝不会是一条鱼,倒像是一件丢弃在水里的旧衣裳。那件旧衣裳像是要同胖子老板搭讪似的,顺着潭水的回流慢慢地漂到了他跟前。饭店老板用鱼杆戳了一下,像被蛇咬一样尖叫直来。他看清楚了,那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个脸庞朝下浮在水里的男尸!不过,直到警察赶到将那个男人打捞上来后,他才看清楚那具尸体是那个时常在他下游钓鱼的著名企业家……
企业家被杀的消息像夏季的干热风一样很快在这个城市里传开了。在警察找到真正的凶手之前,全市几十万热心市民七嘴八舌,议论纷纷,替警察找到了十几个答案。有人说那个老板被杀是商场争斗的结果,因为人们都说这个老板看上去温文尔雅其实心狠手辣,因此得罪了不少商业对手,于是那些对手就雇用杀手把他给做了。有人说是黑社会绑架撕票,因为老板太有钱了,而社会上还有很多太没有钱的人,太没有钱的人杀掉太有钱的人是情理之中的事。也有人说是情杀,因为老板的老婆太漂亮了,会唱歌还会跳舞,并且还有超常的性欲,这样的老婆的男人总是很容易被别的男人杀掉的……警察们当然不会轻易相信那些街谈巷议闲言碎语,但为了破案而进行分析推理却是必不可少的。那段时间漂亮多情而且性欲超常的小雨也成了警察们怀疑的对象之一。她虽然没有被拘捕,却被通知不能远离本市并且要随叫随到,直到有一天那个寻找终极意义的著名诗人被抓进了警察局。著名诗人的出现让所有的人都感到这个案件趣味盎然,那个后脑上扎着一条老鼠尾巴的家伙,杀人的动机居然既不是为钱也不是为色,而是为了寻找到人的终极意义。人还有终极意义吗?人的终极意义还得去寻找吗?大家对这个问题既感到困惑又感到无聊,但是著名诗人认为人有终极意义,而且必须去寻找,否则人活着就如同行尸走肉,并且这个世界也会变得索然无味。基于这一点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且表示愿意以敞亮的姿态承担一切可能到来的惩罚……
小雨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来找到我的。在此之前,我们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那段时间她还是警察怀疑的对象,我不同她联系或她不同我联系,彼此之间都能理解。同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样,那天晚上暴雨大作。我正在公司加班赶一个合同,突然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办公室的门刚拉开一道缝,她就像一个白色的幽灵一样侧身溜了进来。她愣愣地看着我,一动不动地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突然扔下手中的雨伞朝我扑过来,紧紧地抱着我的脖子,她那死死的亲吻竟让我一时间喘不过气来……
屋外电闪雷鸣,一扇门被风吹开了,啪地一声甩在墙上。一股夹带雨水的凉风破门而入,桌子上的纸张被吹得满地都是。在此之前,我已经在梦中把小雨亲吻了一万次了,但那天夜里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亲吻。在那种近乎窒息的状态中,我忘记了时间,甚至忘记了自己,直到她猛然把我推开。我伸手去抓她却没有抓住,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已经变成灰烬了,而她则变成了一个虚幻的影子,很长时间我就那样呆立在屋子中央。她坐到了沙发上,湿漉漉的衣服下面,单薄瘦削的身体瑟瑟颤抖。
她那被雨水打濕的长发披散下来,像纸一样紧贴在她那发白的脸颊上。她看上去比我上一次见她时瘦多了,颧骨突出,眼窝发青。她像患了热病一样两眼闪烁,从低垂的头发后面看了我一眼,又迅速将脸扭向别处。
“我本不该来找你,但是,我终于还是来啦……”她说话的语速极快,像是一个高烧中的病人,疲惫而亢奋。“起初我想给你打电话,可是,你知道,打电话很不方便……”还没等我回答,她猛然抬起头来直盯盯地看着我。“你走吧!赶快走吧!我知道,那个恶魔不是那个傻瓜诗人杀的……”
“不、不是他杀的?!”
一时间我没听懂她说了些什么,只是机械地重复着她的话。她的两眼像风中的夜火一样闪闪烁烁。“警察最近抓住了一个妓女,他们从那个妓女那里录下了一个很重要的口供:一年多前他被杀时,那个诗人不在现场……
她又扭过头来直盯盯地看着我。突然她笑了一下。她笑的表情很古怪,我从来没见她那样笑过,几乎吓了一跳。我转过身去,把风吹开的门关好。转身走到她跟前时,我看见她的眼眶里茺\蓄满了泪水。
“走吧,你快点走吧,走得越远越好……”
我走过去,跪在她面前,双手抓住她那瘦削的肩膀,看着她。一瞬间我感到自己变成了一个柔弱的婴儿。
“为、为什么……”
她又笑了一下。“不为什么,总之你还是走吧!你这个小公司也没什么好留恋的,更何况,它总不至于比生命还重要。凭你的聪明,总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个藏身的地方。那个恶魔好像已经发现了我们两个的情况,有一次他还逼问过我。我当然不会告诉他任何东西,但是,我可保不准他会不会同别的什么人说起过这事……”
我抓紧她的肩头使劲摇晃着。“那、那你呢……”
她没有说话,只是垂下了头。眼中的泪水终于溢出了眼眶,流淌在脸上,又跌落在地上。“你不总说我像个影子吗?你就真的把我当成个影子吧!”她突然扯开我的手,站了起来,转身朝门外走去。在门口那里她又停了下来,转过身朝我笑了一下,我急忙伸手去抓她,却什么也没抓住。当我再次伸出手时,她已经消失在茫茫的黑夜中。我连声叫着“小雨小雨”,但是那些声音一下子就被外面的风雨淹没了。
十
那个疯子还在不停地在网上发贴子。虽然我不是那个家伙说的马小国,可是我知道在他心目中我就是马小国,那些贴子就是写给我的。我强迫自己不去看那些东西,为此我甚至把电脑的电源插头都拔掉了,但有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要打开那个网站。
“杀人犯,还我女儿!”
“杀人犯,别以为你做的事情我不知道,你是逃不掉的!!”
“杀人犯,你就是个杀人犯!!”
“…………”
这是今天我在网上看到的贴子。这些贴子真的叫人感到既恶心又毛骨悚然。比如说,他总是称我杀人犯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指的仅仅是我压死了他的女儿吗?另外,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他的贴子里写了这样一句话:“别以为你做的事情我不知道”,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我再一次想到:他是不是知道了我更多的东西……
我决定再去一下那个胖子老板。在去饭店的路上,那个隐隐约约的脚步声再次响起。愤怒使我丢掉了恐惧和胆怯,走到一个墙角时,我一闪身躲了起来。与以往不同,这一次我终于看到了那个跟踪我的人了。他就跟在距离我身后大约十几米远的地方,走走停停,东张西望,迟迟疑疑,像一只走错了地方的老黑熊。我抓起一块砖头作为防身武器,屏紧呼吸等待着那个黑影一步步朝我走近。在他距离我大约只有两米远的时候,我一个箭步跳出来横在他面前。
“你的女儿不是我压死的,不是!”我咆哮着,把那半截砖头举在空中。“你放过我,好吗?我求求你啦……”那个男人显然被吓坏了,向后退了几步跳,差点摔倒在地上。“是我!是我!”他叫道,用一只胳膊护住自己的脑袋。我愣住了,那个人不是那个疯子,是饭店老板!我扔下砖头,气咻咻地问道:“你跟着我干什么?”他显得惊魂未定,说话也有些气喘吁吁。“这几天我一直在找你,可就是不见你到我饭店里去!我想今天我一定得见到你,可我等来等去,饭店早都打烊了,还是不见你来。没办法,就出来在这街上走走,心想说不定能碰到你,看见前面有个人影,觉着有些像你,可又有些拿不准,你看,还真的叫我给碰上啦!你是不是就在附近住着?”
我很坚决地摇了摇头。“不,我住的地方很远。”
他噢了一声,还好,没有再追问我到底住在什么地方。“我找到那个疯子啦。不行,说不好,怎么解释都没用,他说你就是马小国,他女儿就是你压死的!他说他找你找了十几年,这次总算找到了,绝不会让你跑掉啦,非要亲手杀了你不可。还要把你的脑袋割下来,放到她女儿的坟头上……”
我感到有些不解。那个马小国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既然他认为就是马小国压死了他女儿,又为什么不去警察那里报案?饭店老板说,嗨,我也这样问他了。我说:压死你女儿的那个逃逸司机,连他妈的警察都找不到,你怎么知道他叫马小国?你猜他怎么说,他说警察们都是笨蛋,指望他们根本靠不住,他是找一个算命大师算出来的!他说那个大师非常了得,听他把情况一说,不到一只烟的工夫就算出来了。大师说那个压死他女儿的人就叫马小国,而且就是本市人,眼下他东躲西藏,但总有一天会冒出来的……
我感到哭笑不得。活了几十年,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古怪而荒唐的事情。
“还有一件事情,也不知该不该告诉你,前几天警察来找我啦……”
胖子老板说到这里突然不说了,而是拿一只手使劲地抓脑袋,好像突然间他的脑袋痒得难受似的。虽然黑夜里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是我感觉他那双小眼睛在盯着我看。他的话着实让我浑身一阵哆嗦。警察来找?他说是的,但是与那个疯子的事无关,而是为了十几年前那桩杀人案。
“杀人案?!”我脱口叫了一声。不过当我意识到自己的惊慌时,又赶快让自己平静下来。“那个案子不是早破了吗?凶手都被执行啦……”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饭店老板还在继续抓着脑袋。“那天来了两个警察,在我那里整整待了一个上午,又跟我问起了那件事,还让我从头到尾把那个过程再回忆一遍……”
“他们还问了你些什么……”
“他们还让我好好想想,除了那个被杀的老板,我还见到什么人没有。我说时间长了,有些地方都记不清了。不过,有一点我倒是记得很清楚,就是那个人叫杀死之前有段时间里,有个人总在那个转悠——啊,上次我对你说起过这事儿!看样子警察对这一点很重视,让我尽量说得详细一些。比如说,那个人长得什么样子,我就照我的印象对他们说了。说真的,那个人长得真像你……啊,你真的叫吴晓明吗?警察说要是我再见到你,就立刻给他们说一声——啊,你明天有事吗?要不你明天到我饭店去一趟?”
饭店老板一边挠头一边等着我的回答。我过了好长一会儿才清醒过来。“啊啊,可以,明天,就明天吧……”然后我就匆匆走开了。还没有完全走出饭店老板的视域,我就撒腿跑开了。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要往哪里跑,我只是奔跑着。我感到我就像是非洲草原上一只被狮群追赶的斑马,用尽了全身的力量,拼命奔跑着……
十一
我已经决定离开这个城市了。
但是,我还没有找到小雨。
在离开这个城市的十年中间,我没有一天不在想念着小雨。再次回到这里也一年多了,那从不曾熄灭的思念之火越烧越烈,我感到自己都快被烧焦了,可是仍然没有找到有关她的一丁点信息。我曾经许多次跑到她工作过的市歌舞团,一次又一次地徘徊在那个熟悉的大院门口,从压低的帽沿下朝那道欧式大门里边的大院偷偷张望,希望看到一个身穿白色长裙的身影从那里翩然而出,然后欢天喜地地朝我飞奔而来。我生尽办法打听到了还在歌舞团工作的她的一些老同事,多次通过电话向他们打听有关小雨的情况,可是每次努力的结果带给我的都是无尽的失望乃至心痛。她的那些同事,有一些还是她旧时的朋友,在说到她时语气总是那样的淡漠,好像他们从来就不认识她似的,有的人在听到她的名字时,甚至一时不明白我说的是谁,需要再解释一下他们才含含糊糊地噢一声,然后迟迟疑疑地说,“不、不知道,真的不知道。”还有的人倒是一听到她的名字就想起来了,但是在说到她时的那种语气却使人老不舒服。“你说的是那个大明星啊,我们这些无名鼠辈,谁知道人家上哪儿去啦?找她干吗?说不定人家现在正在维也纳国家歌剧院演出呢!”只有那个歌舞团的道具师说的还稍微有点价值,“噢,你说的是筱老师呀,她现在已经不在这里啦。啊,走了十来年了吧?那年她丈夫被害后没多久,她就走了!哎,可能是她受的打击太大了。听谁说过,好像是出国啦,不过具体去了哪里,我也不清楚……”
有时候我也在网上发贴子:“市歌舞团原来有一个名叫筱雨的女高音演员,有谁知道她,跪求她现在的情况!”网上的回复倒是不少,而且什么样的内容都有:
“是演过《茶花女》那个吗?”
“我看过她的演出,声音和形象都很迷人。”
“这么浪漫?痴心郎呀,是吧?点赞。”
“听说过,是个大美人。睡过她吗?”
“噢,胸怎么样?屁股呢?”
“早出国啦。给一千万,告诉你她在哪个国家。”
“昨天晚上我还在同他睡觉呢——这是第一万次,还想再睡一万次。”
“…………”
小雨出国了吗?如果真是出国了,那么现在她在地球的哪个地方呢?
有一天夜里,她终于在我梦中出现了。我喜极而泣,问她这些年都在哪里,为什么不同我联系。她双眼迷离,声音听起来飘飘忽忽:“你不是说过吗,我是一个影子,想我的时候,就在你眼前……”可是当我张开双臂扑向她时,她却像一缕白光那样消失了。
梦醒之后,我放声大哭。
走吧,走吧,离开这座城市吧。既然尋找小雨已经成了一个虚妄的梦想,那么留在这里就只有痛苦的煎熬了。更何况,还有那个莫名其妙纠缠不休一心要杀死我的疯子,那个又被重新立案侦察的杀人案……应该说危险已经迫在眉睫,再犹豫不决,说不定真的在劫难逃了。
没有什么好准备的,只有一只老旧的拉杆行李箱。回来的时候是这样,离开的时候还是这样。走吧,继续流浪去吧。像一只老歌里唱的那样:“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我自嘲地笑了一下。
不,准确地说,我不是一个流浪者,更像一个逃逸者。对,逃逸者。不逃还能怎么办?大家都在逃。是的,大家都是逃逸者,只要你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得逃逸,不同的只是方式而已。噢,那个十多年前被执行死刑的长头发诗人不也是个逸逃者吗?没有人明白他为什么自寻死路,可是我明白。最初他想逃进诗里,可是他最终没能在诗里找到安身栖居的地方,于是他就逃逸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了。小雨不也是在逃逸吗?(小雨小雨,告诉我,你在哪里?)她倒是逃逸得干净利落哟,她把自己变成一个影子,一闪即逝,无处可寻。我不能怪她,不能因为找不到她而心生怨恨。相反,如果她真的像影子那样遁身了,我倒应该感到幸福和快乐。再就是那个疯子。他要找到那个逃逸者,然后杀死他,其实他也是个逃逸者。他在逃逸的路上疯跑了十多年,他要在另一个逃逸者那里找到他要逃逸的地方。可是他没有找到。不过,我知道,他在欺骗自己。他找到了我,然后把我假设成一个逃逸者,然后欺骗自己,上演了一场逃逸的闹剧。我怀疑他之所以没有杀我,是因为他自己也知道我只是一个假想的逃逸者。他需要自我欺骗,就像一个吸毒者,明明知道吸毒带来的快乐是虚幻的,可是他还是要吸,死也要吸。然而他又不愿意欺骗得太深,实际上他是处在一种自我欺骗的撕裂的矛盾状态中。不过,说不定哪一天他会一不做二不休真的杀了我,因为那种撕裂的状态没有人能够无限地忍受下去。也许在他心目中,杀死我这个逃逸者也是一剂麻醉剂,谁知道呢。
可是后来我再次逃逸了,消失了,他没有找到我,于是,他选择了一种与那个诗人类似的逃逸方式:他从那个胖子饭店那里买了一斤油条,然后爬上一幢二十多层的大楼顶层,吃完了油条又拉了一堆屎,然后从楼上跳下去,自杀了。
十二
就在我即将离开时,那个瞎眼房东却突然回来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到院子里来的。我看见他时,他就像过去一样,一声不响地坐在那棵芭蕉树下,轻微而缓慢地扭动着身子。我问他到哪里去了,他笑了笑没有回答。
“这房子你不是租了三年吗?怎么现在就要走啦?”
我悄然而归,准备离开也是绝密,因此他这样问让我感到很惊讶。
“你怎么知道我要走啦?!”
“我心想的。”他又笑了一下。“有眼睛的人用眼看,没眼睛的人就用心看。眼睛只能看见能够看得见的东西,心却能够看见一切……你打算到哪里去?”没有听到我回答,老头又笑了一下。瞎眼人的笑总显得有几分诡异。“我知道你不会告诉我。可是,我得告诉你,你没有可去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你无处可藏!”
他的话让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你肯定在想我是什么人吧?”老头像是在对我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是什么人?我什么人都不是,我是一只虫子。其实人都是一只虫子。不过,按照一般说法,过去我是个司幕的,也就是拉大幕的。知道那个歌舞剧院吗?哈,你当然知道。十多年前我是那个歌舞剧院里司幕的。司幕总是站在大幕后边,不能暴露自己,暴露了你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司幕了。可是这个活儿很有意思。你看,舞台上各种各样的角色,不管是大是小,是主是副,是重是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需要展现和隐藏。一出戏不就是在展现和隐藏的过程中完成的吗?我将大幕拉开,我将大幕拉上了,一处好戏就完成了。没有展现就没法演戏,没有隐藏也同样没法演戏。所以展现和隐藏都是戏剧的一部分,是戏剧的左脸和右脸,正面和反面。这个世界也一样,因为这个世界也是一出戏,因此也需要展现和隐藏。人,不管是啥样的人,都是这个世界舞台上的角色,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演戏,或者说以演戏的方式存在着,而存在的基本形态就是展现和隐藏。很多人以为存在是存在,消失了就不是存在了,那可是一个天大的謬误,其实展现是存在,隐藏也是存在,是以一种消失的形态来实现的存在。就像在舞台上一样,展现和隐藏都是在演出,都是一出戏的演绎方式……”
“怎么?你是说,你是那个歌剧院干过?”
“这么说吧:退休前我在那个歌剧院里展现过,而现在,我处在隐藏之中。噢,前不久我们还通过电话,记得吗?你在电话里向我打听过筱雨。什么?我认识筱雨吗?我肯定认识。不过,她现在也在隐藏之中。你和我都看不到她,可是她存在着……”
“那你肯定知道她在什么地方……”
听到我的语气这么急切,老头又笑了。“既然是隐藏,在什么地方重要吗?更何况,如果有人知道一个隐藏者在什么地方,那还叫隐藏吗?所以你刚才看到我时问我这么长时间都到哪里去了,我没有回答,因为你那个问题不能成立。”
“还有一个情况你不知道吧?那个一直追着你要女儿的疯子是我的儿子。大前天他从楼上跳下来,也将自己隐藏了——你可不要小看我儿子,他以前还是个大学教授呢……还有那个自投罗网的诗人,他那样做也是为了隐藏自己。还有,那个被人杀了又扔进河水里的著名企业家——啊,你也许不愿我提到他吧——他也被隐藏起来了。他先是隐藏在那片小树林里,后来又隐藏在河水里,最后他也隐藏在泥土里了。啊,也许当初他还不大愿意隐藏起来,可愿意不愿意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站在那里,像是被冻僵了,只能瞪着眼睛看着他,看着那张似笑非笑的脸,看着那双似乎在眺望远处其实已经完全失明的眼睛。
“你要离开是吧?要到一个你以为别人不知道的地方隐藏起来。这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不过,现在对你来说,这种形式的隐藏已经没用了。警察正在找你,他们已经盯上你啦,用一句话来形容,你现在是插翅难飞……”
就在这个时候,街上传来的警车的鸣叫声。
“你不要紧张,这些警车还不是冲着你来的。不过,总有一天,它们会朝你开过来……”
我两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那,我该怎么办……”
老头又笑了。“我是个司幕的,我知道,有时候拉开的大幕就没法再拉上了。退出这个舞台吧,像我一样,退出这个舞台。没听懂什么意思,是吧?这样给你说吧,当初我退休回家,一个人生活在这个小院里,我住的这个地方谁都不知道,连我在歌舞剧院时的那些同事,甚至包括我的儿子,他们都不知道。不过这种隐藏只是相对于歌舞剧院而言,这个小院还在这个世界上,不会永远这样隐藏下去。所以,后来我就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虫子,准确讲,一只蚯蚓!”
我尖叫起来:“你是说,让我也变成一只蚯蚓……”
老头几乎笑出声来。“蚯蚓有什么不好?可不要小看这种虫子,它有一个你我都没有的特点:可以钻进泥土里去!我这么长时间一直在里面,以泥土为食,以泥土为床,很舒服的,更重要是,外面的人看不见,比你躲到任何地方都要好一百倍!”
我再一次说不出话了。说真的,我对自己的一生有过许多种预测,小时候曾经幻想变成一只雄鹰在天上飞,变成一条鱼在海里游,可是从来没有想到要变成一只蚯蚓。甚至,说实在的,我讨厌那种难看的虫子,连眼睛也没有,软不溜溜的,通体潮湿而且黏糊糊的。可是,老头说的对,如果不这样,我又能怎么办呢?我对老头说:别急,别急,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老头的那双瞎眼依然看着远方。“好吧,你想想,好好想想。”
十三
我还到网上查阅了有关蚯蚓的资料:
蚯蚓俗称地龙,又名曲鳝,是环节动物门寡毛纲的代表性动物,没有骨骼,体表裸露。雌雄同体,异体受精,属于无脊椎动物,科学分类上属于单向蚓目,喜阴暗和喜欢安静的周围环境,以腐败的有机物为食。蚯蚓属夜行性动物,白昼蛰居泥土洞穴中,夜间外出,一般夏秋季晚上8点到次日凌晨4点左右出外活动,采食和交配都是在暗色情况下进行的。目前已知蚯蚓有2500多种,达尔文1881年就曾指出,蚯蚓是世界进化史中最重要的动物类群……
我整整想了三天三夜,最终还是想通了。我决定像瞎眼老头那样,变成一只蚯蚓。起初我以为那个变化过程会很复杂,甚至会很痛苦。其实很简单。正像我以前曾经梦到的那样,只需要用一片芭蕉叶子扇一下就可以了,而院子里芭蕉树上叶子多的是,它们肥大而鲜嫩,轻轻挥动一下就会产生出叫人周身舒坦的丝丝凉风。于是,那天晚上,我做了一顿自己最喜欢吃的饭菜,美美饱餐一顿,从不喝酒的我还喝了一杯。然后,我打了个饱嗝,走到老头面前。老头从芭蕉树上折下一片叶子,朝我扇了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