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革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沉疴顽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务实担当、真抓实干良好氛围,日前,海南省纪委将近期查处的10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现将部分案例列举如下:
收受财物
三亚市吉阳区城市管理局一大队副大队长范小平等人违规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2014年至2015年5月,范小平在担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东大队金鸡岭中队中队长期间,与中队原副中队长冯金雄等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多次收受违法建筑户主送给的“好处费”,对有关违法建筑未严格依法查处。2017年6月,范小平、冯金雄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履职不力
海口市琼山区农林局原副局长李耀武等四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海口市为解决海府地区群众吃菜难、吃菜贵问题,决定投入财政资金建设石塔常年蔬菜基地,并于当年8月将基地建设资金拨付到琼山区农林局。但负责项目申报立项的区农林局原副局长李耀武未及时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材料,负责项目审批的区发改委原副主任吴宣国未一次性书面告知所需补报材料,导致该项目直至2016年8月仍未立项报批、动工建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9月,李耀武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吴宣国受到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处理,琼山区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区农林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茂顺,区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冯所勇进行约谈。
工作失职
定安县扶贫办主任许雄等四人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8月,定安县扶贫办在“扶贫物资采购A包:海南母黑山羊”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政府采购招投标和签订采购合同审查不认真、工作失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被转包。在组织羊只验收时,将未经现场检疫的100只羊发放给贫困户,导致部分羊只发病死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017年5月,许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副主任符焕国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科员莫贤益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科员苏定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违反纪律
保亭县卫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王涛身为保亭县卫生局主要领导,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县人民医院日常监管不到位,且没有严格落实省卫计委相关文件要求,导致县人民医院太平间自2012年1月至2017年1月长期处于违规外包和违规收费状态,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1月,王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作风懈怠
屯昌县财政局枫木财政所所长陈腾等五人纪律散漫、作风懈怠问题。2017年2月13日,县委脱贫攻坚巡察组在检查中发现,枫木财政所办公室无人员在岗,3名群众等候办事。陈腾正在屯昌县城准备参加会议,接到巡察组通报无人办公情况后,其明知梁安忠等4名工作人员因私未到岗,却向巡察组谎称工作人员下村工作。2017年6月,陈腾、梁安忠等五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等处分。
滥用职权
文昌市东路镇规划所所长周悦等滥用职权问题。2016年9月,周悦和国土所人员吴明望在征地工作中滥用职权,明知不属于补偿范围的荒地仍纳入补偿范围测量,且在上报征地补偿情况时隐瞒违规测量情况,致使他人违规多领取青苗补偿金。2017年5月,周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吴明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监督不力
陵水县提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林宏智等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9月,林宏智、提蒙乡党委副书记孙乐官和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郑绩人对彭谷园村违法建筑监督不力,导致出现大面积违法建筑。2017年5月,林宏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孙乐官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郑绩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擅离职守
屯昌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推广站站长冯成茂擅离职守、欺骗组织问题。1至4月,冯成茂在任驻新兴镇新北村委会驻村干部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職责,多次擅自脱离驻村岗位,对组织的教育提醒视若无睹、屡教不改,为逃避检查,恶意欺骗组织,有损脱贫攻坚驻村干部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6月,冯成茂受到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