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是上市公司年报发布的密集期,企业财务报告中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对于企业来讲至关重要。健全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可以有效帮助企业识别、评估、应对风险。现时,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应要求,有些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已有相关法规出台。香港一直在国际上保持良好的企业管治评级,也不断提高相关监管标准,并在2014年底出台了关于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方面的新规定,于2016年1月1日生效,意味著上市公司必须在今年发出的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安排与成效。
新版《企业管治守则》对香港上市公司提出更高要求,董事会应持续监督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最少每年检讨一次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否有效,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向股东汇报已经完成有关检讨,并披露是否认为该等系统有效及充分,而管理层则需要就系统的有效性向董事会提供“确认”。
普华永道南中国及香港内部审计主管合伙人梁岚指出:“新规定中的这种‘问责制,能使管理层更有效地识别风险及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从而制定应对方案。企业应该尽早重视建立并完善风险管理及内控自评机制,以提升内控意识及对内控的理解,企业甚至可以考虑利用外部独立资源,来建立及审阅系统的有效运行。”
另一方面,新版《企业管治守则》对内审职能也提出了要求,是大部分企业需要重视的部分。普华永道在2016年进行的研究显示,仅有20%的公司披露其已经在年度审阅中涵盖内审职能,以评估和确保内审资源、内审员工资历和经验、培训计划及内审职能预算的充足性。研究显示,内审职能的关键特性包括战略、架构、技术、人员及流程等,是需要定期评估的,这些因素是否与公司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各职能之间是否达到流畅运行,对企业至关重要。
普华永道风险及控制服务合伙人余洁雯提到:“定期的内审职能评估,不但可以发现现行内审职能潜在可改进之处,协助企业提升、加强管治,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内审职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使企业成本效益最优,这是不少企业还没意识到的一点。”
随着国内企业的快速发展,运营管理也逐步和国际接轨,风险管理及完善的内控,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显重要。作为上市公司,必须紧跟市场变化,投入资源去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市场挑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