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尚飞++杨月
摘 要:矿山井巷掘进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矿山开采运输、通风、排水以及动力供应的需求,以推动矿山开采作业的顺利开展。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中普遍采用暗挖法,主要是基于该方法具有不挖开地面施工、地上作业面积小以及对地面人为活动干扰少的优势。但是由于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是在地质结构极不稳定的地下进行的,存在诸多不确定的危险源,对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因此,本文结合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的特点,分析了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中的危险源,并提出了有效发现和排除危险源的监理方法,旨在最大限度的确保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的安全。
关键词: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危险源;辨别及监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T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14-0188-01
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相对于其他的工程施工期危险指数更高,在施工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随时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不仅会促使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被迫停止,严重时甚至会引发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监理机构和人员应清楚的认识到加强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及时发现潜在危险因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将其消除,降低安全事故对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影响,最大限度的确保施工企业合法经济利益不受侵害。
1 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中危险源及产生的原因
1.1 人员坠落
人员坠落经常发生在原设备拆除或安装的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设备的拆除和安装,在施工过程中又没有佩戴相应的安全装置,加大了其坠落事故的发生几率。此外,现场监理人员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及时发现施工人员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使得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从高处坠落。
1.2 井筒周围岩石塌方
矿山井巷工程暗挖经常在距离水平面几十米甚至是上百米的井下进行,受施工因素以及周围环境因素的影响,使得原本脆弱的岩石变得更加不稳定,在暗挖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围堰塌方的状况,使大量施工人员受伤,甚至死亡,给矿山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打击。
1.3 井壁浮石伤害
井壁浮石伤害主要发生在盲竖井掘进以及支护的过程中,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将井壁浮石清理干净,也没有进行必要的支护处理,那么就会很容易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1.4 炮烟中毒
由于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属于相对隐蔽性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重缺乏必要的通风条件,使得爆破后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无法有效的从井内排出,一旦被施工人员吸入,势必会引发中毒事故,威胁其生命健康安全。
1.5 触电
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需要各种电力设备提动力和能源支持,但是由于地下施工的环境比较恶劣,相应的用电安全防护措施缺失,使得施工人员在暗挖施工过程中触及到高压设备,引发触电事故。
2 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中危险源辨别及应对措施
任何井巷工程施工企业都需要根据国家关于《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并结合矿山生产作业的特点认真的开展危险源辨别工作,尤其加大在设备拆除、安装期间以及盲竖井掘进支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好安全防范方案,全面消除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安全隐患,为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人员坠落、井筒围岩塌方、炮烟中毒以及触电等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均达到了一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是最为严重的。因此,在拆除或安装设备时,应为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比如为施工人员悬挂安全带,并在井筒周围打锚杆挂设安全绳,减少人员坠落施工的发生几率。对于井筒围岩塌方的应对措施是对井筒周围的巷道进行喷浆支护处理,并经常检查周围岩石情况,及时发现松动、变形的围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避免对施工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在井筒施工过程中,应将井壁浮石撬除干净,并在每隔4m处进行必要的支护,频繁检查支护井筒,避免其发生开裂的问题而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而对于炮烟中毒的问题,应在放炮后进行通风处理,比如在井筒开口5m处安装风筒,及时将有毒气体排出。并严格规定在爆破后30分钟内任何人员不可进入施工现场,同时检测有毒气体是否超标,在确认一切安全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现场继续作业。此外,由于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大多使用高壓电,一旦人员触及将直接身亡。因此,应在高压电系统周围悬挂警示牌,禁止人员靠近和触摸。同时在施工现场的变电所周围进行焊接防护栏,将施工作业区域与变电所隔离开,降低触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还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电力设备及装置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有效处理。
3 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中危险源监理方法
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面临诸多的挑战,在施工过程中极易受周围环境因素、施工人员以及施工技术工艺的影响,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不仅加大了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的难度,同时影响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获得。因此,工程监理人员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负责,严格遵循国家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标准及规范,有效的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并将其清除,切实保证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环境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因此,结合以往的实践经验,现将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中危险源的监理方法归结为以下几点:
3.1 加大现场危险源检查与监督力度
在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现场中的危险因子最多,其破坏性最大。因此,监理人员应亲临施工现场,按照相关规范和流程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尤其注意隐蔽部位的安全检查,掌握原始的资料信息,协调和解决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推动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的顺利开展。
3.2 加强与施工建设单位的交流与沟通
施工单位或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层面经验更加丰富,在管理实践上比监理人员更具优势。但是施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对国家法律方针和规范的了解与认识远远没有监理人员那么专业。因此。监理人员应与施工管理人员优势互补。互相学习和理解,加强联系与沟通,集思广益,全面消除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危险源,最大限度的保证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安全,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3.3 制定完善的检查与监督方案
监理人员应根据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现场的特点,并结合实际施工的需求和以往的实践经验,制定完善的危险源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内容、时间、周期等内容。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为相关工作提供依据,根据现实的变化适时调整检查方案,从根本上消除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危险源,保证工程企业的合法经济效益。
4 结语
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其施工周期相对较长,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影响暗挖施工的进度,同时无法确保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的安全性。因此,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应该进一步提升工程监理的地位,强化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促使监理人员规范办事,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同时施工企业还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安全制度体系,为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全面消除危险源,切实维护施工人员及施工企业的利益,进而推动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国民经济的有序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程平阳.矿山井巷工程暗挖施工中危险源的辨别及监理方法[J].建设监理,2016,(03):62-65.
[2]王长乐.金属地下矿山井巷施工安全风险控制[J].工程设计与研究,2008,(01):22-24.
[3]胡卫民.矿建施工作业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J].矿业快报,2005,(09):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