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亲子双双判给继母:这个柳州妈妈输在哪里?

2017-08-16 20:06叶青
知音·上半月 2017年8期
关键词:生母抚养权继母

叶青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的郑柳生病入膏肓之时,想将一双儿子交给前妻王琼英抚养,却因为抚养费问题,没有谈拢。郑柳生无奈之下,将两个儿子托付给生意伙伴樊蕾照顾,为了合法,他特意跟樊蕾办理了结婚登记。不久,郑柳生去世。此时,大儿子4岁,小儿子才2岁。

王琼英听说儿子被樊蕾照顾,起诉到柳北区人民法院,向樊蕾讨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孰料,法院却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全部判给继母……

生父临终托子:离异生母要价太高谈不拢

2015年3月底,郑柳生拨打了前妻的电话,声称自己肝癌晚期,时日不多,希望协商下两个儿子的抚养问题。放下电话,王琼英向单位请假,从海南赶回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郑柳生望着离异的前妻,有气无力地说:“我死后,希望你来抚养两个儿子。毕竟,我父母年事已高……”

王琼英面露难色——离婚后,她住在父母家,要看父母脸色,她不敢自作主张。

第二天,王琼英带着父母来见郑柳生的父亲。王母对郑父说,她儿子不允许姐姐王琼英进家门!原因是王琼英借了弟弟8万元,至今未还!

郑父听了此话,感觉对方仿佛是在说,必须帮王琼英归还那8万元,其弟弟才同意姐姐进门,才能接纳两个外甥!可在这个节骨眼上,要郑家出钱替前儿媳还账,郑父感到很不舒服。但是,郑父为了两个孙子,权衡再三,还是答应了。

岂料,时隔几天,王琼英的态度又变了。她说可以抚养孩子,但前提是必须拿出足够的抚养费。她说,郑柳生经济条件不错,而她在离婚时是净身出户的,郑柳生一旦撒手人寰,那他的财产只能暂时存放在郑家父母名下。如果郑家两老百年之后,郑柳生留下的财产还能拿得到吗?毕竟,郑柳生上面还有两个哥哥!

郑父说,郑柳生住院花费不少,根本没有留下什么存款了;王琼英对此并不相信。之后,双方又商谈过几次,终因费用问题无法达成协议。这时,王琼英正好遇上单位有事,就匆忙离开了柳州。

当年8月,王琼英再次回到柳州时,得知郑柳生已于5月28日就去世了,这使王琼英吃惊不小——她没想到郑柳生会走得这么快!

王琼英这才发现,两个儿子不见了……

生母恐慌了:天上掉下个继母管孩子

原来,跟前妻谈崩了后,郑柳生整日愁眉不展,如果两个孩子找不到归宿,他死不瞑目!

就在郑柳生一筹莫展之际,认识多年的一位生意上的女伙伴樊蕾前来看望他,这不禁让他眼前一亮——樊蕾离婚多年,事业有成,单身一人没有孩子。樊蕾一直为没有做妈妈感到遗憾,为何不把自己的孩子托付给她呢?她一定会善待孩子!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恳求,樊蕾一下子愣在那里。她思前想后,觉得这样做不妥。毕竟,孩子的生母健在,爷爷奶奶也在,自己是外人!

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带着两个小孩,带得好,别人不会讲你好;带得不好,别人会说三道四!

儿子没有归属,郑柳生心如刀割,流着泪打电话给樊蕾,孩子的母亲不管,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也许是不忍心伤害一个即将谢世的朋友,抑或是不忍心看着两个孩子无人照料,樊蕾动容了。

但是,如果接受对方的嘱托,符合法律规定吗?万一孩子的生母要来争夺抚养权的话,怎么办呢?樊蕾心里有些打鼓。为了能够名正言顺地抚养这两个孩子,郑柳生和樊蕾决定登记结婚。

2015年4月22日,郑柳生和樊蕾领取了结婚证。一个月后,郑柳生带著对亲人的无限眷念离开了人世。樊蕾把两个孩子接回家,悉心照顾。

樊蕾本来独自在生意场上驰骋,但为了照顾孩子,不得不把重心收回到家里来。她拿出全部的爱心,对两个孩子严格管教、精心护理。小哥俩成长得健康活泼,跟樊蕾很亲昵,叫她“妈妈”。

当王琼英得知情况,气不打一处来:她与我儿子非亲非故,凭什么由她来抚养我的两个儿子?!王琼英要求樊蕾将两个儿子归还给她。

樊蕾在两个儿子身上投入的感情太多,无法割舍。于是,两人的矛盾由此而起!

和一个即将谢世的人结婚,到底是图财,还是真心为了孩子?王琼英心里疑窦重重。

对于这个问题,郑父说,郑柳生并没留下什么钱,唯一的财产是一套90多平米的房子。这套房子,跟樊蕾现在住的豪宅相比,差距甚远。而且,这套房子由郑柳生父母管理,樊蕾没有过问。

夺子之战拉开了序幕——王琼英一纸诉状将郑父、郑母以及樊蕾一并告上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理中心,要求拿回两个儿子的抚养权。

2016年10月26日上午,柳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王琼英没有到庭,而是委托律师代劳。

庭审中,樊蕾认为丈夫去世后,她作为继母有权抚养两个孩子。而且,她尽职尽责,跟两个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不同意交出抚养权。

郑父气愤地说:“当初,王琼英为了躲赌债,跑去外省,丢下嗷嗷待哺的儿子,不闻不问……她哪里像个当妈的?况且,她妈妈帮她弟弟带小孩,哪有精力带外孙?所以,我觉得还是交给樊蕾抚养为好。樊蕾有爱心,对我孙子好,我放心!”郑母说,王琼英没房子,跟父母和弟弟一家挤在一个80平米的房子里,两个孙子再加入,生活不便。

王琼英的代理律师则辩称,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血缘关系产生的亲权,那么这个亲权是可以对抗其他权利的。像现在樊蕾想收养或抚养王琼英的两个儿子,是应该经过王琼英本人同意的!

主审法官认为,在审理未成年人抚养权纠纷时,会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优先保护原则,全面来考察衡量各方面因素,做出最有利的裁判。本案既然必须在两位母亲中选一个,那不光要看家庭和经济条件,还要看谁更适合抚养孩子!

庭审结束后,法官通知王琼英、樊蕾两人于11月4日下午3点30分到法院来做一个测试,分别观察孩子与两位母亲的亲密程度。测试结果,将作为判决的参考。

继母胜诉了!人性化判决唤醒生母的爱

柳北区法院家事少年审理中心设有一间观察室,主要是用于离异夫妻想争夺未成年的孩子,而孩子又不能清楚表达自身意愿的时候,审判人员可以通过孩子与父母的接触来推测彼此的亲疏程度。

观察室里有一个单面镜,里面的人看不到外面,而外面的人可以看清里面。室内配备有影音同步采录设备,审判人员可观察和倾听父母一方与孩子玩耍时谁的亲密度更高,作为判断依据。

测试开始了,王琼英首先走进观察室。她进去后抱着大儿子,说自己如何如何想念他。大儿子虽然跟她有互动,但表现不出亲密状态。王琼英对小儿子的关注不多,小儿子欲上卫生间,想穿鞋子时,她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这个细节,让她丢分了。

接下来,轮到樊蕾走進儿童观察室,在进去之前,樊蕾对法官说,小儿子今天有点不舒服,希望能尽快结束,以便带小儿子回去休息。这一点,给樊蕾添分了!法官认为她对儿子关心是细致的。

樊蕾进去之后,把两个儿子带到一边,并没有刻意讨好,孩子跟她交流平等,她给人的感觉比较像妈妈;而王琼英与儿子在一起时,给人的感觉,仿佛是大孩子在跟小孩子一起玩,十分融洽。

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二十七条规定,继母和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本案中,樊蕾作为两个孩子的继母,与王琼英均有保护和教育他俩的权利和义务,并在两个小孩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伤害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樊蕾接受郑柳生的托付后,与两个小孩建立了较好的家庭情感联系,并得到了小孩的爷爷、奶奶的认可。她和孩子以及郑家人都相处得不错,母子之间更是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且樊蕾的居住环境和经济收入较为稳定,可以为两个孩子提供较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而王琼英收入不稳定,没有个人居所。此外,根据儿童观察室内的观察,樊蕾与两个孩子相处和谐,目前由樊蕾携带抚养两个孩子更为合适。

综上所述,法院于2016年11月9日,一审判决驳回王琼英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王琼英不服,在法定时限内,上诉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让孩子有个好的归宿,柳州中院的法官亲自到王琼英家里走访,同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两位妈妈做心理辅导,帮她们化解恩怨。

咨询师告诉王琼英说,她是孩子的生母,不管怎么判决,她跟孩子的血缘是割不断的,她仍然是孩子的母亲。她跟樊蕾都爱孩子,就应该为孩子的成长考虑,孩子跟着樊蕾,生活和学习更有保障。

另外,樊蕾作为继母,跟孩子没有血缘关系,如果判决她没有抚养权,她和两个孩子的母子关系将彻底消失。孩子判给她抚养,如果她带不好孩子,王琼英作为生母是可以提起诉讼争夺抚养权的;孩子判给生母,如果生母带得不好,继母就没有提起诉讼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可能了!

因此,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现实角度,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继母樊蕾,都是最佳选择!

在法官和心理师的共同努力下,两个母亲达成共识,孩子归樊蕾抚养,王琼英拥有探视权。

2017年4月,柳州中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小编发言]

该案虽然尘埃落定,却给我们带来思索——如果不积极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那么,法律的天平,可能倒向一位尽职尽责的继父或继母,亲生父母反而会失去抚养权。如果做了父母,就要真正给予孩子悉心的呵护和爱,否则就会像文中的王琼英一样,因为自己爱的缺席而付出代价。好在王琼英的母爱最终被唤醒,相信她只要加倍弥补,她与两个孩子会重新亲密无间。因为,血脉亲情是割裂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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