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苒渟
摘要:小提琴是一门技巧复杂,音乐表现力极其丰富的乐器。它的演奏也因此带有鲜明的个人风格。但是,在交响乐队中,小提琴的演奏方式却要求高度的统一性,这是由交响乐的主要音乐特征所决定的。文章将从“统一”的原因、方式和效果等方面,对这一问题作出粗浅探讨,以引起大家在演奏中,对于“统一”问题的更充分的重视。
关键词:交响乐 统一 声部内 声部外
中图分类号:J6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7)13-0064-02
交响乐作为一种具有极强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以其恢宏的气势,磅礴的音响效果,高尚的思想内涵以及深刻的情感体验而深受大家的喜爱。在古希腊语中,交响一词的原意是“数音同时合鸣”。顾名思义,它是一种集多种乐器为一体的多声部演奏形式。其乐队是由弦乐器组、管乐器组、打击乐器组和键盘弹拨组等多种类乐器组合而成的,其中最重要的当属弦乐器组。这是因为,“它们的数目众多,手段无限,表现力也是名副其实地无限丰富。弦乐器组的乐器可以以其色彩的多样性和声音的优美长时间的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它们不仅善于引导旋律的进行,而且能够用自己本身的手段为旋律伴奏。”①而在弦乐器组当中,小提琴声部拥有人数最多的演奏员,又因为最具感染力的表现力和丰富的音响效果,确立了至关重要的主导地位。那么,交响乐队中的小提琴在演奏的方式上,应当注重什么呢?本文将从“统一性”这个方面加以粗浅的探讨,希望同行师友们予以指正!
一、实现声部内的统一
乐队中的小提琴演奏与独奏中的演奏都源于基本的小提琴演奏法,而两者又有所不同。独奏强调的是个人风格,正如“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同一首作品,经过不同的独奏者的诠释,观众可以听到不同的甚至甚至对立的表达,这与独奏者的技术特点、艺术修养以及对作品的理解和审美观念的不同等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乐队中的小提琴演奏,则注重的是摒弃张扬的个性,追求和谐一致的整体效果。达到这个要求的前提是全体演奏员使用统一的演奏技法,以保证音乐风格的统一。下面我们先来谈一谈技法上的统一性是如何实现的。
事实上,乐队中的小提琴在演奏中,无论从左手还是右手技巧来说,都有一些各自的特点。
(一)体现在左手的,就是指法的选择。小提琴的指法就如同演讲者的手势一样,是演奏者个人风格的一种体现。也是“连接演奏者个人审美观与作曲家意图的桥梁。”②小提琴的四根琴弦音色各异,各具特色。第四弦具有浑厚饱满的音色,能够表达辽阔和宏伟的感觉;第三弦表现力稍弱,音色更加柔和,善于表达平静,安详甚至冷峻的感情;而第二弦与第三弦的发音很相似,没有第一弦那么强烈的感觉,却更显真挚和动人心弦;而第一弦,是小提琴最清晰嘹亮的音色,它的声音洋溢着令人心神激荡的热情,具有辉煌灿烂的效果。因此,作曲家在创作时,完全可以根据小提琴的这种特质,来选择使用哪根琴弦,来表达他需要的音响效果。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指法的选择就存在着无限多的可能性。然而在乐队演奏中,由于每个指挥对作品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会出现同一首作品这样标记指法也对,那样标记也合理的情况。因此,在选择指法时,演奏者应当根据当时指挥的音乐上的要求,听从首席的统一安排,尽量划定统一的指法,使小提琴声部乃至整个弦乐组达到集中的音色区域,这样,可以整体地加强作品的音乐感染力。有些时候,在交响乐中会出现转调的部分。这时,凭借统一的指法选择,采用同一根弦,同一个把位的演奏,也可以通过音色上的统一,来获得更强调的和声色彩效果。当然,在此基础上,选择指法时,还应该考虑到的就是,要尽量省力,任何难度过高的指法显然都是不适合用于乐队演奏的。
(二)在右手技巧中,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弓法了。就像说话的语气一样,弓法代表的是演奏者对乐句的划分。独奏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确定自己的弓法,而乐队演奏中,弓法却有着比指法更为严格的统一要求。如果说,指法可以允许小范围的调整,那么弓法则必须与首席保持一致,与指挥保持一致。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整个声部的整体性,并具有一定的美观性。小提琴的弓法分类众多,而每一种弓法表达出的效果又是大相径庭的。因此,无论演奏员个人对于音乐作品如何理解,各人之间存在多大的差异和分歧,在乐队演奏中,唯有“统一”是高于一切的。并且这个“统一”的实现,必须是听从指挥的要求,服从首席的安排,再划定出“统一的”指法。在这里,除了弓法外,演奏员还应该注意一个细节,就是弓段的划分。我们都知道,小提琴演奏是一种弓与弦的摩擦运动。单就音高而言,它的准确度与纯正度,完全取决于左手手指的指板位置,以及指法的合理性。而音的其他性质,比如音色、表情、力度等,则必须取决于右手。在乐队演奏中,如果演奏“p”的时候,通常会选择上半弓。通过减轻弓子压力的方式,使力度减下来;而在演奏“f”的时候,多由下半弓或者弓根开始,用大幅度的动作带出手臂的力量,从而奏出更宏亮的音色,使整个声部的音量为之加大。一部交响乐作品中,各种记号的使用是非常多的的,因此,弓段的细致划分会更加有助于把这些记号表达得更充分,把作品的风格诠释得更准确。
如果从以上两个方面解决了技法上的统一,那么小提琴聲部内部的统一音乐风格,也将随之形成。这是因为,技术是音乐表现的手段,统一技法的使用必定会带来统一的音乐表现。这时,一个内在统一的声部已经出现。那么,如何更好地发挥它在乐队中的重要作用呢?本文将从另一个方面在下文中继续讨论。
二、注重声部外的统一
正如前文所述,交响乐是一种群体性第一的演奏形式,是由各个声部之间通力合作,共同完成的演奏。那么,作为乐队中的小提琴演奏员,为了追求最和谐的整体效果效果,应当尽力去实现良好的合作。因此,用敏锐的听觉去完成声部外的统一,这应当是乐队小提琴演奏员在演奏方式上,关于“统一性”的另一个方面,即“演奏意识”在乐队中的体现。 那么,什么是声部外的统一呢?简单来说,就是指小提琴声部在整个乐队中,与指挥、与其他各个声部的全面统一。这其中,包括技法上的“统一”,以及音乐风格上的“统一”。下面,本文分别就以上两个方面作简单的讨论。
(一)小提琴是一种有着相对“自由的”音高的乐器。演奏者可以根据作品调性的不同,将自然半音和变化半音之间的距离作出符合意愿的调整,使得演奏中的发声甚至可以达到苛刻的耳朵的要求,这在独奏中是可以实现的,甚至在弦乐室内乐队中也具有一定的可能性。但是,在交响乐队中,这样严格的要求,显然是难以实现的。事实上,交响乐队中对于小提琴演奏的音高是以平衡统一作为第一要求的。一个有经验的乐队演奏者甚至能把小提琴变成一件,近似“平均律的乐器”,主动去靠近其他使用十二平均律的乐器,以求得听觉上的整体和谐。这是小提琴声部在交响乐队中,最需要与其他所有声部统一的技术规则。
(二)然而,音乐作品的最终完成,仅仅完成技术上的统一是不够的。还需要有音乐风格上的统一,以完成作曲家创作意图的提炼与展现。因此,对乐队的小提琴演奏员来说,在乐队演奏中,在看指挥手势的同时,一定要倾听“别人的演奏”。这个“别人”,通常就是指独奏家或者乐队中的“solo”声部。
众所周知,指挥是乐队的“灵魂”,“没有不好的乐队,只有不好的指挥”,这句话已经充分说明了指挥在乐队中的绝对性的领导作用。毫无疑问,绝大多数时候,交响乐队的演奏员都是盯着指挥的手势在演奏的,甚至有些时候,指挥的要求会高于乐谱标记的本身。由于作曲家有时在创作上留有很大的想象空间,那么作品的最终完成情况,主要就是依赖于指挥的理解了。这也正是不同的指挥带领同一个乐队演奏同一首作品时,却呈现出不一样的音乐风格的原因。
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即交响乐队为独奏(唱)者担任伴奏。这个时侯,指挥的手势通常会变得幅度较小,紧紧盯着独奏(唱)者,并根据其速度,力度以及呼吸变换来指挥乐队。在这里,我们每一个乐队演奏员除了跟随他的手势以外,同时也要密切注意独奏者的表情处理,并给予音乐上更好的衬托。
乐队演奏员还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声部与声部之间的律动了。在复杂的交响乐作品中,音乐的主题表达并不是固定由某个声部担任的,即使是陈述主旋律的小提琴声部,很多时候,也是处于和声伴奏地位的。在音乐的进行当中,要把旋律声部与伴奏声部的结合与转换做得清晰而自然,就少不了主动而默契的合作。找寻统一的律动感,是完成合作必不可少的条件。这就好比跳绳一样,必须主动观察到绳子甩动的节奏,才能跳进它的律动中去,才能把这个运动做得更好。同理,只有在执行相同的技术规则,统一演奏意识的基础上,保持与其他声部高度统一的律动,统一在指挥的手势之中,使旋律在各个声部之间的连接与流动更加顺畅。只有这样,才能把真正好的音乐呈现在观众面前。
交响乐是一种结构复杂的大型音乐作品,声部之间的连接十分复杂。乐队中的小提琴演奏员应当做到以上两个方面的“统一”,与其他声部作出一致的表情记号、力度记号,哪怕一个休止符,都做在“同一个呼吸里”。当乐队全体演奏员都高度统一在指挥下,统一在音乐中时,带给观众的,将是一场音乐上的饕餮盛宴。
三、结语
当然,一个称职的交响乐队的小提琴演奏者,不是一天成长起来的。多位演奏家曾说过,“一个优秀的小提琴独奏家未必是一個优秀的乐队演奏家,而一个优秀的乐队演奏家肯定能胜任一个优秀独奏家。”因此,以严谨、统一的技术要求自己,以追求整体性和谐的演奏意识表达音乐,在乐队演出的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这应当是我们每一个交响乐队小提琴演奏员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注释:
①[苏]德.罗加尔-列维茨基:《现代管弦乐队第一卷第一分册》,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版。
②[匈]卡尔.弗莱什:《小提琴指法艺术》,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