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林 孙 萌 杨伟苹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云南昆明 650500)
论鄂西利川方言重叠式词语的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
李 林 孙 萌 杨伟苹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云南昆明 650500)
利川方言重叠式词语的构成形式多样而且语体色彩也很丰富。这些重叠式词语系体现了意义的一致性或相关性,在指向名物、动作行为、数量范围、性质状态本身的基础上还凸显其语义的深度,有强调意味。在重叠形式的基础上,词的语素的性质限制着人们对词重新产生并构成一种潜移默化的语境义的认知,这种限制和语言的社会属性共同决定了词语的语义的确立。重叠形式体现了某种特定语境中的情境性和状貌性;凸显了“量”的潜在变化性,赋予了数量、程度、等级、范围、状态等概念的定量甚至量变。
利川方言;重叠式;色彩意义;语法意义;量性特征
(一)重叠式词语的语体色彩。利川方言属西南官话湖广片鄂中小片,语音、词汇、语法特征与普通话有明显区别。[1]利川方言中的重叠式词语口语色彩非常浓。方言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这种地方性特征的语言一般通过口语的实际表达和言语交际来呈现。在利川方言中,无论是重叠式名、动词,还是重叠式形容、量词,在口语中使用频率都非常高,这种重叠形式的表达不仅能给人亲切感,还能增强语言的生动性和形象性。
(二)重叠式词语的感情色彩。从整体上看,多数重叠式名词是中性词,少数由动词性、形容词性语素等重叠构成的词存在褒义或者贬义。例如:
(1)你个花花儿!
“花”原为名词、动词或者形容词,“花花儿”一词中“花”为形容词性语素,在利川方言中形容词“花”是“不纯、不雅、不乖”等意义的象征性代表,名词“花花儿”主要用在长辈训斥“不听话、行为举止不当或不雅”的晚辈时的话语中,带有贬斥、责怪、气愤的感情色彩。
AAB、ABB、ABA、ABBC、ABAB、ABAC式重叠式动词多数为中性词,用来刻画某种形象性的动作,例如“团团转”“四棱四现”都是对动作发生方式进行的描述;少数是涉及主观性心理认知的褒义词,例如“光生光生”表一种对某事物进行处理之后使其保持干净和整洁的动作,是一种主观性期待和对美好事物的肯定态度。AABB式动词多为贬义词,其重叠形式将动作的趋势、指向引导或限制成有贬抑性的性质或状态。例如:
(2)你莫伸伸夺夺的!
(3)他老是摸摸掐掐!
“伸伸夺夺”可表述为“伸手动脚”,即喜欢动手动脚;“摸摸掐掐”与“伸伸夺夺”有相近的词义,表悄悄的、隐藏的,不怀好意地主动碰触对方的动作,其贬义性的色彩较浓。
“X扯扯、X痴痴、X拙拙、X矬矬、X扎扎”等ABB式形容词多为贬义词,“X冬冬、X悠悠、X刷刷”等ABB式形容词多为褒义词,“X巴巴、X梆梆、X叉叉、X兮兮、X沙沙、X翘翘”等ABB式形容词可表褒义也可表贬义,具体的感情色彩要根据X来判定。例如:
(4)他这个人老是傻拙拙的!
(5)这沟沟头的水真好喝,凉悠悠的!
(6)他穿衣服下下都是垮兮兮的!
(7)你们家的女娃长得乖兮兮的!
例句中的“傻拙拙”带有对“他”具有的“傻”的特征的鄙视;“凉悠悠”是对山泉水清凉感受的肯定;“垮兮兮”反映了对“他”经常衣衫不整的指责,而“乖兮兮”则体现对女娃长得乖巧的赞扬。
AAB式形容词属于中性词,它只用于陈述事物存在某种性质或状态的事实情况。AABB式形容词的感情色彩可能根据重叠的形容词性语素的性质决定,如“清清爽爽”“平平顺顺”等从“清”“爽”“平”“顺”等语素就可以判定其具有的褒义色彩;而一些AABB式形容词的感情色彩需要根据重叠后的整个词的附加意义和语境义来判定词义,如“伸伸抖抖”无法从表面分析它,例如:
(8)他衣服穿得整整齐齐,一个人看起来伸伸抖抖的。
例句中可以由“整整齐齐”的意义关联到“伸伸抖抖”乃至整个句子的表意含有肯定、认可、赞赏的表达意图。ABAB、ABAC、ABCB及ABCC式形容词多为贬义词,词义含有对某人或物的贬责,重叠的成分是对描述对象某种性质或状态的隐形否定,虽不带有否定标记,但深层意义却含有反对、讨厌、无奈等贬义。
AA、ABAB和ABCB式量词用在肯定语气的句式中常带中性感情色彩,是对某一种名物量、动作量或性状量的陈述;当用在否定句、疑问句或感叹句中时,语境义就迫使量词产生附加的“量”的限制性或无目标性。ABA式量词语的感情色彩复杂,其中B的成分不同,所表量的大小变化维度也不一样,A式A表空间量的常规变化规则或是动作量的大小,量性标准带有主观性的要求;A把A表物量的变化或常态达到较小的范围,含有说话人对量的大小的不如意;A大A表物量的变化或常态达到较大的范围,含有说话人对量超出主观满意范围的不满或惊讶。例如:
(9)你个式个地吃!
(10)张把张纸是不够写的!
(11)桶大桶饭还不够吃啊?
例句(9)的“个式个”是说话人主观性认为的动作“吃”实施过程的量的大小标准。“张把张”表“写”的过程中“纸”的现存数量低于自我满意范围。“桶大桶”表“吃”的对象“饭”的量超过说话人自我认知的适度范围。
(三)重叠式词语的形象色彩。形象色彩指词义中引起主体对客观事物的形象联想和感知的内容。形象色彩由多方面因素决定,所标记的客观事物须为具象事物而非抽象事物。
利川方言重叠式名词主要含有视觉感知的形象色彩。例如AA式的“方方、团团”和AAB式的“敲敲糖”及ABB式的“矮个个”等都需要通过视觉感官才能得出代表事物形状的名词的表达形式。在AAB式名词中,“叫叫草、敲敲糖、甩甩话”等少数词语具有听觉的形象色彩,能通过“叫、敲、甩”形成听觉的形象感。
利川方言重叠式动词主要有听觉、视觉、触觉的形象感,AAB式的“嘎嘎叫、咕咕叫”和AABB式的“咳咳耸耸”通过动作“叫、咳”能产生听觉感知;ABAC式的“四棱四现”和ABAB式的“光生光生”通过事物出现、变化及呈现的现状体现出主体对其的视觉感官效果;AABB式的“指指戳戳、摸摸掐掐、挨挨擦擦”通过动作接触对象,ABAB式的“凉快凉快、热和热和”通过身体感受反映出人的肢体对环境和外物的触觉感知。
重叠式形容词的形象色彩较为丰富,包含主体感官联想涉及到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多种形象感。例如:
(12)这几天都冷飕冷飕的!
(13)中午吃的菜苦麻苦麻的!
(14)他讲话瓮声瓮气的!
(15)那根树子弯弯纠纠的!
(16)将才那个地方臭熏臭熏的!
上述几个例句中都有不同感官的、不同程度的形象感。“冷飕冷飕”是肢体的触觉感知;“苦麻苦麻”是通过口入食后的味觉感知;“瓮声瓮气”是通过耳朵接收说话人声音的听觉感知;“弯弯纠纠”是通过眼睛观察得出的树的外形的视觉感知;“臭熏臭熏”是通过鼻子对事物气味的嗅觉感知。
词的色彩意义是在词语构造基础上和一定社会语言交际的区域中通过人的感知与心理联想习惯性地赋予词在共知的语域中具有的一种生动、形象、具体的语境义,这种语境义在语言交际中得到人们认可和默许随之广泛使用并使之逐渐稳定下来。重叠形式词语能产生某种形象色彩与人们对其基本义的广泛认知有关,言语交际中人们在感官感受和心理认知作用下产生对应的心理印象,通过大脑记忆对这些词所指称的形象进行辨认和储存,用重叠的语言表达方式表述出指称对象具有的或与之相关的某种性质属性或固定状态。
重叠式词语的语法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重叠前与重叠后在意义上相同或者相关,二者在概念上是相关联的,但重叠式词语与简单地将重叠成分去掉后所保留的成分不是绝对的相关;无论是双音节、三音节还是四音节重叠词,重叠成分具有可感性,有时是核心成分,有时修饰核心成分;重叠形式词语在指向名物、行为动作、数量范围、性质状态本身的基础上还凸显其语义的深度,有强调意味。
普通话中单音节动词重叠表尝试性动作或动作时间的短暂,利川方言单音节动词重叠则为名词,指代事物,若表示尝试性或时间短暂性动作则在单音节动词后跟“一下”“下子”“下”或“下下儿”,或表述为“V了V”“V一下看一下”。AA式重叠名词组成的两个单音节可能为名词、动词或形容词,如“撮撮”“擦擦”的单个音节均为表动作的动词;“坝坝”“边边”等的单个音节都是表事物的名词;“扁扁”“傻傻”的单个音节为表性状的形容词。大多数AA式重叠词可以说成“A子”,如“擦子”“坝子”“傻子”。只有少数表形状或性质特征的“包”“边”“偏”等不能不能表述为“A子”。非重叠式名词一般表泛指或统称,重叠式常表示特指或小称。AA、AAB、ABB、AABB、AABC、ABCC、ABAC重叠式名词前面不加限制成分时都表名词的复数,是泛指某一类事物,这些重叠式名词表事物的集合数量;若于其前加上表单数的修饰限制成分数量词组如“一个”“那个”等,则话语所表述的对象就是特指。
动词表动作行为或变化,动词重叠表示动作在一段时间内延续下去、动作反复一定的次数、说明动作施行指向或动作持续所呈现的状态或结果。汉语中ABAB式重叠动词在明代就已出现,如《金瓶梅词话》:“累先生仔细用心,与我回背回背。”(12回)“你买份礼儿知谢知谢他,方不失了人情。”(13回)[2]一些形容词采用ABAB格式的重叠方式时具有动词的作用,有些动词采用AABB重叠方式就具有了形容词的作用。重叠式动词使用时多表示动作的短时、轻微、少量、反复、尝试、委婉、悠闲等,有时强化动作的能动性。
动词重叠用于已发生的动作时表短时、少量,例如“V了V”和“V啊V”和形式的重叠动词;用于尚未发生和尚未完成的动作时含有表能够或不能够持续动作的尝试意义;重叠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若是经常性或没有确定时间时有“轻松”、“随便”之义。
AABB重叠式动词表动作的反复和持续,动作B和动作A为相互伴随性动作,常用来表述话语对象某一时间点的动作状态或习惯性动作,在对动作状态进行陈述的同时,有时带有说话人主观性的期待。“V下下”与“V下下儿”有不同的语义背景和指向,“下下”是话语对象动作V指向的次数,可称为动作频度量,“下下儿”是动作主体施行动作的时间短暂,含有尝试性语义,可称动作时间量。
利川话中“V倒V倒”、“V起V起”与普通话的“V着V着”的语用功能类似。ABAB式中的“V倒V倒”重叠形式动词作谓语时表动作的中途开始或持续进行[3],即某一动作停止而另一动作随即发生或某一动作正在进行而另一动作中途发生并伴随前一动作同时进行。
(17)他跑倒跑倒就趴在地上了。
例句中“跑”的动作停止,随即“趴”的动作就发生了;当“V倒V倒”重叠形式动词做状语时表动作的施行方式、状态或程度,例如“我比倒比倒地和他们摆龙门阵”中“比倒比倒”指“认真比划着”,是伴随“摆”的一种动作状态。“V倒V倒”重叠形式与“V起V起”的用法相类似,不同的是“V起V起”只表某种一直进行、持续的动作或者状态,不存在与另一动作或状态的交集。
ABB重叠形式的词语,重叠成分BB常为引申义或比喻义,如“病壳壳”即常年体弱多病且瘦如骨头犹如干壳一般的人;有时重叠成分BB为A的古语表达,如“矮矬矬”中的“矬”本有“矮”义;重叠成分B与成分A可能为近义关系,如“干焦焦”的“干”有“水分缺乏”之义,“焦”表“干燥”二者意义相近。ABB式形容词中A是存在实际意义的,可由形容词、动词、名词充当,BB是附缀,单独用无实在意义,若省略BB之后A仍然具有其原本含有的语义属性,BB但附在A之后,具有了附属意义,加深了人或物所具有A这种特征的属性、性质或状态,例如“X巴巴”中“巴”表动词性的紧靠、粘贴义,“巴巴”单用无实在意义,附在“凶、黏”等之后,在“附着”意义基础上增强了所表状态特征的趋势、加深了强度,使X所具特征程度提高。
AAB式形容词主要用来描述事物在话语表述这一时刻仍然存在的某种状态或具备的某种性质特征,重叠形式AA置于形容词B之前,强调这种性质或状态所呈现的强烈程度,或深或浅,或强或弱,或重或轻,AA可用表程度的副词“比较”“特别”“非常”等替代。值得注意的是,“朦朦着”中“着”有“睡着”之义,虽然看似是动词,但在这种词语结构的强迫作用下使其具有了形容词的作用。
AABB式形容词由形容词性语素重叠时形容词AB即可表事物的某种性状,双音节形容词重叠为AABB式增强了形容词AB具有的某种状态的生动性,这种状态可能已经存在,也可能是说话人主观性的期待。当AABB式形容词由名词性、动词性的语素分别重叠后组合而成时,名词性语素重叠表事物存在的现状和特征,动词性语素重叠形容某种行为动作呈现出某种常见的情况或状态,映射出某种给人深刻印象的形象或动作习惯。AABB重叠形式的涵义从外部关系上看受到相关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可能是NP,也可能是VP。AABB重叠形容词常表本体性的性状特征,这种特征一般不会受外物的限制和其他无关联动作的影响,AABB重叠形容词少数表非本体性的性状特征,是事物本身所不具备的特性,会受到外物的限制或动作行为的影响。本体性状特征的相关因素为NP,非本体性特征的相关因素为NP和VP,如“大大细细的电杠”的相关因素为“电杠”,“高高矮矮的电杠”的相关因素为“电杠”和“人”以及人为动作“安装”或“挂”。
“双音节形容词AB+双音节形容词AB”式形容词既可强调成分A也可强调成分B,非强调成分起到补充和说明其性质或状态;“单音节形容词A+单音节量词B+单音节形容词A+量词B”形式的形容词主要强调量词修饰的事物具有一定程度的形状、大小、颜色等性质。
“X里X气、X头X脑、X眉X眼、X手X脚、X声X气”等ABAC式形容词,描绘的成分之间具有相关性。这些格式的四音格词在话语中所形容的某种具象特征,均与人体所呈现的可感知的特征相关,体现了重叠式形容词的深刻形象性。例如:
(18)那个人怪里怪气的。
(19)爸爸说我瓜头瓜脑的。
(20)我张眉张眼地把他们看到起。
(21)他老是怪我做事情慌手慌脚的。
(22)公讲话都是哈声哈气的。
汉语中常用“大气、小气、洋气、土气”等形容词表人的某种气质、状态或特征,利川方言中常用“X里X气”的不完全重叠形式表示强调人的个性特征、气质状态。“X里X气”格式中X由形容词充当,因此又可以用“A里A气”的表达式。“X头X脑”重叠形式的四音格词为形容词,X由形容词充当,表话语对象的不好的精神状态、反应的迟缓、思维的愚钝、丑陋的外表等,具有贬抑性语义指向,常用来指责、挖苦、讽刺话语对象具有的贬义人格特征。“X眉X眼”重叠词在利川方言中常用在感叹句,X可由形容词和动词充当,这种格式均可表述为“X眉日眼”的非重叠式,且感叹、强调的贬义性增强。“X眉X眼”重叠词形容话语对象面容脏丑、表情古怪、眼神迷离、精神状态不佳,如“鬼眉鬼眼”以脸目神情反映话语对象心思怪异、用心不良等思想特征。从构词结构来看,“X手X脚”格式的词由形容词或者动词充当X,修饰“手、脚”,呈现话语对象的某种手脚、行为动作或体表状态和特征,如“毛手毛脚”指话语对象做事不认真、不仔细,心思不缜密,动作毛躁、粗鲁。“X声X气”重叠式词语中“声”“气”指人说话时呈现的的精气神、底气或声音大小、畅阻等特征,与“X里X气”不同的是,“X声X气”多用于描述话语语气或声音特征,而“X里X气”常用来凸显整个人体的个性或气质特征。另外,ABAC式重叠形容词如:一五一十、一老一实、四方四正、慌忙慌气、火急火燎、活摇活甩、癞疤癞刻、硬伸硬杆、恶痒恶痛、饿痨饿食、梦里梦冲、气鼓气涨、漩皮漩脸等词呈现了人或事物具有的某种特殊状态或区别性特征,多为贬义形容词,常使用在贬抑性话语中。
AABB、ABAC式重叠形容词表反义叠结意义的如“大大小小”“高高矮矮”“又粗又细”“要死要活”等用来形容“形状兼容,且有A有B,AB对立”的事物,所形容的事物具有可感性,大多为可视性很强的占据一定空间的事物,形式的构成是具有反对意义的两个单音节形容词的叠结。这种形容词包括表可衡量的性状、可目视的状态、不可见的性质等。这些形容词若修饰数量表示大小、多少,若修饰性质、状态,就是强调对象的程度或范围。
量词是计数单位,常与数词连用组合成数量词组修饰和限制名词在数量上的特质。ABA式、ABAB式和ABCB式量词强调从事物的逐一个体进行视觉上的观察或者动作上的施为,而AA式量词则重视事物统一类别的整体性。
重叠形式词语表现了语言表达的强调性。重叠形式的名词使得具体事物显得更加形象生动,重叠形式的形容词和动词具有表达主观情感的作用,其中带有强调的语气,可以加强动作的变化性和性质、状态的形象性,重叠式形容词中包含了说话人对于某种属性或状态的主观估价和评判,其中完全重叠式形容词往往带有加重、强调的意味,不完全重叠形容词有厌恶、轻视等贬抑性意味。
Uspensky(1972)认为,如果一种语言的重叠式表示“数量或程度的量减”,那也可以表示量增。Moravcsik(1978)认为,一种语言的重叠是属于词首重叠、居中重叠还是词尾重叠,可从同义非重叠的前缀的位置得到预测;重叠式的表达功能不能预测和解释,因为重叠非某一语言中任一特定意义的唯一编码手段,其意义也并不属于一个较大的语义类。Naylor(1986)指出:“重叠是一个以体意义差别为基础的语义系统,这种体意义的差别是由重叠形态操作的象似性产生的。”词根部分的重叠提供了双重参照点,出现多重瞬间的视角,因此具有了非完整体的特征,具体的重叠形式意义则是其词根意义及辅助的形态共同作用的结果。Rubino(2005)认为,动词重叠负载的主要功能有数(复数、周遍、集体、论元成分的周遍性)、时、体(持续性、反复体、完成体、起始体)、程度减弱、程度增强、及物性、互动态;名词重叠式负载的主要功能有:数、格、周遍、无定、互动态、维度增大或减小、性状;数词重叠负载的主要功能有:集体、周遍、相乘、限量。[4]
无论是名词、动词、形容词,还是个体量词,在话语中均具有“量”的潜在性,重叠形式词语使这种“量”的特征更明显地凸现出来,“量”表时量、维度、程度,可能是数量上的大小、某种属性或性状的程度高低等;重叠形式词语也可能同时负载“量增”和“量减”这一对矛盾语义,也可能包含表述者明显的情感倾向。总之,这种表现为“递增”或“递减”的“量”可分为四类:空间量、动作量、性状量、主观量。
空间量包括重叠式名词和量词,表空间所占面积、体积的大小或事物间距离的长短,如AABB事重叠式名词的“边边角角”“旮旮角角”以及AA式重叠式量词“个个”。动作量是动作的力度、幅度或反复、持续时间长短或者动作次数、时间间隔等的量范畴,动作量可分为强度、频率、时间三个维度的量,强度量包括动作的力度和动作的结果强度,常见的形式为“V了V”,这种动作强度不大;频率即动作发生的频度、次数等;时间量即事件发生或动作施行的时长,与其有关的是事件名词、量词、动词以及少数时间副词的重叠式,例如“晚晚上、早早晨”等表某一动作或行为都在某一个时间段发生。性状量包含事物本体或动作行为的性质、状态程度的量范畴,与其有关的主要是形容词和动词以及少数名词的重叠形式。主观量即话语表达客观事实的同时包含的表述者主观性的评价和感情色彩,这种主观量有大有小、有强有弱,主观大量主要用“A大A”等不完全重叠式量词表达说话人主观认为的关于空间量很大、性状量很高,主观小量主要用“A式A“A把A”、“数词A+量词重叠BB”“形容词A+量词重叠BB”等形式表达说话人主观认为关于数量少、空间量小或动作量小的观点。
AA式量词是说话人对很多个对象进行宏观上的整体扫描,后面跟上整体所指对象;ABA、ABAB、ABCB三种形式的量词是说话人针对集合中的个量进行微观上常态的逐一扫描,这种聚焦视角随着主体视线的转移而逐渐离散。
利川方言的重叠式名词指向具体可观的名物,并强调其区别他物的特征;重叠式动词反映包括时量、频量、力量及价值量在内的动量的可限制性;重叠式形容词描绘具体情状、动作的足量性或性质、状态的形象性,激发主体凸显某种状态的能动性;重叠式量词表现对事物宏观的整体性认知和常态的离散性认知。
利川方言的重叠式词语有很强的口语色彩,其感情色彩和形象色彩也很丰富。重叠形式词语的表达体现了情境性和状貌性。形容词在言语交际中的使用不像动词特别依赖时间或状态变化而进行形式上的变化或者添加修饰成分,形容词是主要描述事物在一定时间内某种相对无变化的状态特征,足量性和描写性的特性奠定了具有凸显某种情境或一定性状作用的基础。除了形容词,名词、动词及量词等也能从名物本身以及动量上有所反映。探究重叠式词语的色彩意义、语法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探索方言的地域性特征,为了解方言区域的语言特殊性及对汉语方言的描述奠定基础。
[1]李林.鄂西利川方言话题句的多方面考察[J].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6(11).
[2]孙锡信.汉语历史语法要略[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2.
[3]李蓝.西南官话名词和动词重叠式(三)—贵州大方方言名词和动词的重叠式[J].方言,1987(3).
[4]王芳.重叠式功能跨语言研究综述[J].晋中学院学报, 2012(2).
H174
A
2095-0438(2017)11-0075-05
2017-06-06
李林(1989-),男,湖北利川人,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汉语语法、语用以及少数民族语言研究。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中国语言文字游戏研究”(SKPG2012)。
[责任编辑 靳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