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鹏飞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从严治党体现在干部任用及管理上。干部档案审核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中央组织部把整治档案造假问题列为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6项重点任务之一,近年在全国分三批开展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我国每年有1万名左右专业运动员退役,他们退役后进入各行各业工作。运动员出身的干部因其曾经的运动员经历,档案情况普遍较为复杂,特别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三个方面,是干部档案审核的重点和难点。
常见情况有:一是在干部档案中一般关于出生年月会有多个记载,并且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二是记载不一致出生年月的资料多样,既有常见的毕业生登记表、党团志愿书等,也有运动员登记表、试训登记表、试训合同书、录用工人审批表等资料;三是出生年月记载不一致普遍的分为两种,既有把出生年月由小改大的,也有把出生年月由大改小的;四是档案材料中关于不同出生年月的记载具有阶段性特点,即某一个时期的档案记载出生年月较为一致,但是另一个时期的档案记载出生年月又发生变化,出现不一致;五是档案中出生年月记载与户籍、身份证等信息不符;六是档案中填写登记表等具有出生年月信息的人员不一致,不同表格不同人填写,笔迹较多;六是对于个人档案中不同材料中记载的不同出生年月,干部本人普遍的不知情。
参加工作时间记载不一致也有几个特点,一是关于参加工作时间有多个记载,多数差别不大,有的差一两个月,有的差半年,但差别基本不超过1年;二是能够体现参加工作时间的资料较多,例如试训、调训通知,聘用合同、正式用工合同、高校派遣通知单、干部履历表等资料,均有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记录;三是对于个人档案中不同材料中记载的不同参加工作时间,干部本人普遍的不掌握、不清楚。
一是初高中教育阶段档案材料普遍较少,有的只有一张毕业证,有的毕业证也没有,有的缺少初高中入学登记表、毕业登记表、考试成绩单、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二是高等教育阶段一般只有大学毕业证、学位证,缺少高校入学登记表、毕业登记表、学分情况,尤其是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等材料缺失。
一是运动员阶段的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以山东省各运动队为例,一般没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也没有专门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基本都是运动队教练员或者工作人员兼任,他们普遍缺乏档案专业知识,档案意识不强,不能完全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运动员档案材料,甚至对于运动员档案随意存放、更改,无视《档案法》有关规定,造成运动员档案管理混乱。
二是为了追求竞技运动成绩和政绩,更改运动员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教育背景等档案信息。目前全国各项目的青少年比赛,都有年龄限制,很多运动队希望用较少的投入获得很大的成绩回报,就把运动员年龄改小,用不公平竞争的办法以大打小;另外,像体操、跳水等项目,国家出于对运动员的保护,对运动员参赛的年龄下限有严格要求,一些年龄小的运动员要想参赛,就必须要将年龄改大,因为低龄选手体重更轻、更灵活,做高难度动作时更容易,更容易取得成绩。不管出生年月改大还是改小,运动员获得奖牌后,运动员本人会获得相应奖金,教练员会获得奖励,主管部门会获得政绩,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在盲目追求竞技运动成绩和政绩的同时,却忽视了《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造成了运动员出生年月等档案信息被肆意更改,失去了其档案资料的严肃性和参考价值。
三是运动员时期普遍的工作经历复杂。一名运动员要成为职业运动员,往往工作经历非常复杂,运动员的成绩会随着身体、心理等个人情况和教练员、饮食等外部环境发生复杂变化,有时成绩有提升,有时成绩又有回落。根据运动员运动成绩变化,从基层运动队到市队、省队、国家队,一般会经过多次反复调训、试训,才会成为正式运动员,这就造成关于参加工作时间存在多个、反复记录。特别是关于连续工龄的计算,有的档案材料记录时间接近,能够衔接;有的档案记录材料的时间差别较大,甚至出现中断。特别是关于短时间上调省队、国家队等,有的参加一两场比赛或热身赛后又返回,只有三五天时间,档案中一般缺少这些记录。
四是运动员教育经历简化。运动员接受教育一般分为初高中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两个阶段。初高中基础教育阶段,由于上世纪50年代,我国引入了前苏联的三级训练网,建立了县市体校、省体工队和国家队的运动员培养体系,所以运动员初高中基础教育阶段一般是在地方体育学校。地方体育学校的目标是培养优秀运动员,为了培养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学校普遍把运动员训练比赛当成主业,业余时间才安排学习,学习教育普遍不被重视,再加上地方体育学校一般办学条件较差,档案建设、管理等都相对简化,有的甚至缺失,造成该阶段运动员教育经历材料不齐全。运动员到了接受高等教育阶段,一般都是采取挂职学习的形式,由于运动员训练、比赛等因素影响,运动员文化学习时间相对不固定。有的很少去学校,有的不参加学校任何活动,有的甚至直接以比赛成绩代替学习成绩,这就造成运动员在高等教育阶段可以搜集整理的档案材料较少,造成其高等教育阶段的档案材料不齐全。
五是运动员本人档案意识较差。运动员因为年龄普遍较小、忙于参加训练比赛等原因,其档案资料等一般都由教练员、工作人员、家长等代写,教练员、工作人员由于管理运动员较多,精力有限,对于每个运动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掌握不一定完全准确,造成代写档案信息时有的资料填写不准确。另外,由于有的运动员不了解自己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等信息已经在档案中的记载情况,在后续档案资料填写时,有的使用自己掌握的信息,有的将错就错,一直沿用原来教练员、工作人员填写的信息,有的改正后也没有及时进行情况说明,造成记载不一致现象。
存在多个出生日期的认定办法:2006年10月,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干部记载不一致的出生日期认定做出了明确规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干部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阴阳历换算的认定办法: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干部档案中关于出生日期的记载只有两个,二是在早期材料中有关于农历和公历换算的记录,三是公农历换算后,时间相差在两个月以内。干部本人对组织认定的出生日期有异议的,可由本人提供相关原始材料(必须早于现有档案中最早材料形成时间),原始材料一般包括指原始户籍材料、中小学学生登记表学籍表等。除了以上认定原则外,对于运动员来说,除了一般出生年月的主要参考资料初高中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入团志愿书等材料外,还有试训合同书、录用工人审批单、选拔专业运动员协议等材料。按照最早形成材料时间,一般初高中学生登记表为主要参考依据,不过由于初高中中学生登记表一般是运动员在体育学校填写,多数初中学生登记表保存不当,造成缺失,仅有初高中毕业证书作为参考,但是初高中毕业证书一般只体现发证时学生年龄, 但是不体现具体出生年月,因此只能作为参考依据。其他较早材料中,一般试训运动员登记表是体现其作为运动员身份的最早证据,结合毕业生登记表、试训合同书,可以作为运动员出生年月最主要的认定依据。
工人参加工作时间以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时间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下乡知识青年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除了以上认定原则外,对于运动员来说,一般在省队之前都是学生身份,接到调入省队训练的通知后,进入省队试训,填写试训运动员登记表,签订试训合同书和选拔专业运动员协议,成为试训运动员,一般试训期为两年。如两年试训期内达到一定的竞技运动水平,则签订正式录用合同,两年试训期计算在工龄之内;如两年试训期内,达不到要求的竞技水平,则返回原单位或学校,两年试训期不计算在工龄内。因此,档案审核中,对于运动员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一般把档案材料中的正式录用工人审批单作为主要依据,同时需要对照调训通知书、试训合同书等调训、试训材料作为参考依据。
学历的认定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通过查学校名录,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咨询手册》查核发证学校是否属实;二是查证书式样,教育部统一印制了普通高等教育(1994年至2000年)、成人教育(1993年至2000年)有关学历证书;三是网上查询,2001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可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发证学校存有发放证书有关记录,所以也可直接向发放证书的学校查询;四是属于境外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般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负责认证。除了以上认定原则外,对于运动员来说,一般最终学历为高等教育学历,虽然多数是通过挂职读书形式取得,不过报名表、入学登记表、毕业证书等资料一般较为一致,认定较为容易。但是在取得高等教育学历前,初高中阶段学历认定较为困难,有的运动员初高中没毕业就进入省队试训,有的最后取得了初高中毕业证书,有的没有取得初高中毕业证书。根据档案审核要求,对于没有毕业证书的,可以由本人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证明,经单位组织审核后入档,作为初高中阶段教育经历档案的补充材料。
首先,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手段。依据《档案法》有关规定,在运动队建立运动员档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转递、查借阅的相关规定,明确专人负责运动员档案工作,并配备必要的计算机、扫描仪等电子档案设备,加强档案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建设。
其次,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档案意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档案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别是消除唯金牌论,本着对运动员将来负责的态度,真实填写运动员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杜绝为了取得比赛成绩和政绩,无视《档案法》等法律法规擅自更改运动员出生年月等档案基本信息。同时,注重提高运动员自身档案意识,帮助他们主动收集自身试训、比赛等方面档案材料,如实填写个人档案材料。
一要针对运动员经历干部档案特点,加强干部档案审核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档案审核工作中,注意分析运动员不同阶段的不同经历,分析档案形成时期、背景等特点,总结运动员出身干部档案规律,分类审核,精准认定。
二要加强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人员学习培训。通过实地走访运动队、查看干部档案、走访体育学校、访谈运动员出身干部等形式,加强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掌握运动员出身干部档案特点,结合干部档案审核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档案审核时发现、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做好档案审核后的整改。根据运动员出身干部各阶段档案材料缺失情况,走访涉及的有关部门和证明人,查找有关资料,补充整理缺失材料,整理入档,完善档案材料;对于因特殊时期缺失后难以补充的材料,由涉及单位出具说明材料,由证明人签字,干部本人出具个人情况有关说明,组织审核后,出具档案材料缺失落实情况说明,归入干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