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技工学校经济法教学课程改革的思考

2017-08-13 04:42刘镇正
世界家苑 2017年1期
关键词:改革教学

刘镇正

摘 要:《经济法》课程昨为经济商务类专业必开课程之一,由于现阶段存在教学过程不够重视,课程目标定位不明确,教材内容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等问题。因此,《经济法》课程要明确培养目标,教材内容简单扼要,兼容并蓄,教材形式以案例为课题进行展开更加贴近实际和实用,提高技校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技校经济法;教学;改革

一、技工学校《经济法》教学现状分析

1、學习法律本身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它要求学习的人具有一定的素质、学习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由于技校生文化理论基础薄弱,缺乏刻苦精神,面对《经济法》学习,由于其基础本身就较差,跟不上老师的上课进度,因此很难掌握和理解所学的知识。同时,由于《经济法》课程编撰的知识存在偏理论,轻实践(实用),造成学生认为学了也用不上,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再加上老师教育的不得法,极易造成学生的厌学情绪。

2、课程目标定位不明确,课程内容设置过难过深,与技校生的知识水平不相符。由于《经济法》课程在技工院校中基本上属于经济商务类专业的辅助课程,因此,《经济法》课程的培养目标非常不明确,它的课程标准设立起点比较高,基本上按照培养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开展,培养精通法律又懂经济、管理类复合型应用人才设置的。因此,《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应用等一切教学活动都围绕这一目标进行,要求高大全,这就造成了课程内容设置过难过深,与技校生的知识水平,学习能力不相符。同时,目前经济法课程的内容和体系,现行多数教材版本总体上倾向于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述,在培养目标上,是要把学生培养成经济法研究型人才,而不是经济法实用型人才。

3、技工学校的经济法教材内容编撰存在一定混乱与实际使用不相符。技工学校的经济法教材,体例编排上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教材没有法律基础知识,舍弃了法的概念、法的渊源、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等基础知识不学,直接学经济法,由于技校生本身知识局限,法律基础知识缺乏,不可能学得懂。从现有的经济法类教材的内容看,各教材在编写时对纳入教材的相关部门法的法律选用上差别也很大,在各大块具体内容的取舍上,各教材内容大相径庭有的侧重主体(或组织)法、行为规则(或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有的侧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法、涉外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有的侧重公司法、合同法、税法等法律内容的取舍和体例差别很大。

4.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课时安排上有冲突。由于经济法课程一般不作为技校类学习的主课,课时安排往往非常紧张,只有一个学期,课时安排80节以下,因此,教师在安排教学计划时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课时安排上有较大冲突。但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技校生缺乏相关的经济法基础知识,理论讲授课时不够,学生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理解不到位,无法独立分析、讨论案例;如果增加理论课时则必然压缩案例分析时间,同时,讲授理论比较枯燥无味,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适用于技校生。采用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动脑思考,缩短理论与实践的差距,从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的深化,它受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的影响,而且经济法课程课时有限,这就使本来应该有机结合很好的理论讲授和案例教学之间因课时不够产生了矛盾。

二、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想法和途径

1.明确培养目标。技工学校基本上不开设法律专业,因此,对技校生来说,要求他们掌握的理论不能太深,掌握的法律知识也不能要求全面,以满足专业运用、知晓基本的相关法律知识为宜。在教学大纲的制定和教材内容的选择上,理论性较强的内容以够用为标准选择,内容比较难的,今后工作中不易运用的尽可能的少出现,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的理论要和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为应用型人才。要在有限的授课时间内通过案例和实践性内容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实质和内涵,提高技校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简单扼要,兼容并蓄。经济法的内容涵盖面比较广,不仅包括经济法律部门的内容,还包括民法、行政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等多部门法的知识,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不可能系统学习各部门法律知识,但其它部门法中涉及所学专业经济关系的法律内容也需要进行掌握的,编者就需要针对不同专业进行编撰,在教材建设时,从内容上,要注意选取经济法的基本知识或者说选取其主要框架,将各专业共需的经济法律知识抽取出来就行了。本专业法律尽可能全,比如会计专业,会计法的学习尽量全面,但涉及到其它相关经济关系的法律,比如合同法、担保法、商法、民法等法律知识内容对于学生掌握和理解经济法具有重要意义的,应当简单扼要,兼容并蓄的编写进去。但要防止贪多求全,特别是有些课程内容在其他公共课如“思想道德课”、“职业道德”中已经述及的就不要重复介绍,对于有的专业需要而教材不便选取的内容,可以由任课教师在实际授课时予以补充。这样,既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又发挥了教师的能动性。从而使课程内容体现包容性,简单易懂,体系上又不失科学性、严谨性。

3.以课题为主编写教材。著者在编写教材时,最好采用课题方式编写教材,特别是涉及到具体经济法时,课题主要以典型案例进行展开,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用真实准确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为课题进行展开,通过分析,让学生通过案例知道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当出现消费纠纷时,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这样编写,易于学生学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要的知识点。

4.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采用不同的案例教学方法。由于技工学校的学生的知识基础比较差,因此,在教学中最好采用案例教学,用案例引出问题,用案例说明问题。但在实施案例教学中教师要灵活使用,在授课时,要考虑学生所学的专业、年级、学习能力等因素进行选择,案例教学法主要有4种,第一种为案例讨论式教学法。教师提前将学生分为若干组,选举一名组长,将案例材料分发给各组,由各组长给本组成员分配具体的任务。在课堂讨论环节,各组集中分析、讨论案例所涉的问题,大家相互交流看法,集中探讨。然后再由各组推选一名代表到讲台上汇报本组的讨论成果,汇报完后其他组可以提问。最后,由学生互评讨论成果的汇报情况,再由教师点评,表扬做得好的方面,指出不足之处,以待下次改进。每位学生最后都要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以巩固其讨论成果的成效。第二种为行动导向案例教学法。教师先给出案例资料,要求学生按要求完成任务。合同法、公司法、企业法等适合采用这种教学方式,如要求学生订立一份合同、模拟创立一家公司或企业等。第三种为情景案例教学法。教师事先将案例材料交给学生,指定部分学生扮演案例中的角色,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学生的参与热情高。其他同学找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这种教学方法比较耗时,不宜经常使用,但偶尔实施能够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第四种为观看视频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上放映一段与经济法案例有关的视频,学生看完后,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视频中应涉及的法律问题,然后进行分析、讨论,教师参与学生讨论并引导学生讨论的方向,让学生自己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案例教学方式运用生动的影像,没有枯燥的文字表述,能够吸引学生的眼球,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可采用这种教学方式。这四种方法,教师在授课中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编写教案并运用到每堂课中。

(作者单位:桂林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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