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张安妮 图/王建武
从实战出发探索公安改革路径,构建现代警务体制
——对话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局长汪大勇
文/本刊记者 张安妮 图/王建武
局长简介
汪大勇,1982年生;先后被黑龙江省禁毒委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全省公安机关‘4·29’专案行动贡献突出个人”和“全省涉毒人员查控收戒系列专项行动贡献突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屡受通令嘉奖。
2017年5月,宝泉岭农垦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
记者:您好,汪局长,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宝泉岭农垦公安局的现状。
汪大勇:宝泉岭拥有北大荒现代化大农业。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实有在编在岗民警370余人,警辅人员470余人;辖区分布在四市(鹤岗、佳木斯、伊春、哈尔滨)四县(绥滨县、萝北县、汤原县、依兰县)境内,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边境管理线长102.7公里,总控制面积为6115平方公里,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地域特征;管辖人口约为23万,社会稳定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记者:2017年5月,宝泉岭农垦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据我所知,2013年时您就任该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虽然此次培训班是“首任县市公安局长培训班”,但实则您已担任一方主官多年,任职期间探索并实施了不少创新、利于实战的工作方法和改革措施。请您详细介绍其中较为突出的一项亮点工作。
汪大勇:2015年,我局正式开展了以“三队一办”为主要结构的警务体制改革工作,目前已取得了一些阶段性进展。
随着公安工作任务的逐渐加重,我局原有警务模式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比如领导管理层级过多,不利于应急指挥调度;岗位设置不合理,民警工作忙闲不均;基层分工过细,缺少活力;基层机关化弊病严重,造成警力浪费。我局是本省反恐防暴工作的主阵地和最前沿,但没有现役武警力量,警力不足现象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原有的警务运行模式已成必然。“三队一办”警务体制改革最早可以追溯到徐连斌(现任鹤岗市公安局长)在宝泉岭工作期间在对队伍、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改革构想。
此项改革具体措施是在派出所实行三队一办(一岗多责、一警多能)的警务模式,即设立“社区警务队”“案件侦办队”“特勤队”和“综合勤务办”。社区警务队主要负责辖区人口、行业场所管理,社会治安防控和消防监督等工作;案件侦办队主要负责受理群众报警,侦办各类刑事、行政案件,开展破案追逃、刑事技术和刑事内业等工作;特勤队主要负责应急处突、交通管理、火灾扑救、社会面巡逻防控和受理群众求助等工作;综合勤务办主要负责指挥调度、统计报表、法制审核、内外宣传、后勤保障、政工党务等工作。为了保障新的警务模式运转流畅,我局创建了工作运转流程规范,如“案件移交单、反馈单”,便于其他部门向“案件队”移交案件,也便于跟踪、反馈处理情况;建立“领导坐班制”,每天一名带班领导负责应对日常事务,分派工作任务,指定案事件管辖,并肩负信访接待工作;拟建立“一案一奖”制,对社区民警通过信息采集、人口管理为侦查破案、维护稳定提供有价值线索,或特勤队民警直接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的,实行“一案一奖”,与侦查办案人员同功同奖。这些机制确保了我局“三队一办”警务模式的稳健运行。
记者:根据您的介绍,我的感受是建立“三队一办”警务体制,实则用了一个“减法”和一个“加法”,即削减层级、精简机构的“减法”和合理确定职责、严密工作机制的“加法”。
汪大勇:对!在改革的路径上,我们坚持一切以符合实战要求为出发点,用削减层级、精简机构的“减法”,换取警力的有效整合与利用,实现相同职能任务的科学调剂;用合理确定职责、严密工作机制的“加法”,促进警务实战能力的提升。
一是通过减少管理层级,提升指挥效率和工作执行力。原来基层单位中队,均设有中队长、副中队长、内勤、警长等,另外单设了户籍员、法制员等岗位,有的还单设办公室和指挥中心。通过改革,仅成立“三队一办”,队长、指导员必须亲自包片、办案、巡逻,再将户籍员、法制员纳入“综合勤务办”管理,取消内勤、外勤等繁复层级,使警力更加集中,指挥更加高效,工作执行力得到提升。
二是通过减少重叠机构,使优势警力回归实战。改革前,一个20人左右的公安分局,设有“刑侦”“治安”“消防”“网安”“交警”“综合”“户政”等十多个部门,其中,治安、消防等都要下片开展工作,造成警力重复劳动。通过改革,仅成立四个队,每队设两职,要求必须参加实战,使优势警力回到了实战一线,破除了“基层机关化”的弊病。
三是通过“一岗多责”推动“一警多能”,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改革后,虽然给民警减少了跟自身职责无关的业务,但也要求他们承担起比以前更多的工作责任。比如,原来的社区民警需要包片、巡逻、办理案件;现在,社区民警不需要再去巡逻、办案,但要承担起消防监督等职能,这些职能在下片过程中一并实现,无需消防的人重复下片,避免了警力浪费,客观上也增强了消防监督的力量。案件侦办队的民警要学会办理刑事、治安、交通、消防等各类案件,职责多了,需要掌握的业务也多了,无形中增强了侦查办案的专职化程度,也有助于提高行政处罚类案件办理的质量。“一警多能”的最终实现,达到了1+1>2的聚合效应,提升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复合型素质。
四是通过严密运行机制,实现警力的充分有效利用。改革后,每个队的职能既有日常性工作,也有应急性工作。案件队可以高效及时地开展现案侦办,无新发案时可侦破积案,整理内业,开展培训;社区民警下片时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人口、场所管理,收集社会信息,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特勤队在巡逻防控的同时开展道路交通整治,提高出警效率,及时应急处突;综合办既可随警作战、内外宣传,又可完善内业,强化队伍管理。
记者:“三队一办”运行以来的成效如何?
汪大勇:运行近两年来,此项改革推进平稳,运行顺畅。
在社区警务方面,因为民警有了更多下片时间,信息采集更新更快,有力促进了我局“基础信息化”建设;消防监督工作得到极大强化,原来每个分局只有一名消防监督民警,现在所有的包片民警全都担负消防监督职责,隐患排查更加全面、及时。我局向阳分局的社区民警李强,原来大量时间都被警卫、巡逻、看人等事务性工作消耗掉,改革后,有了更多时间沉到社区,开展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隐患各项工作都得到极大加强。不久前,他在下片中通过细致的观察和调查,抓获了一名潜逃20余年的外地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
在巡逻防控方面,避免了原来警力分散的弊病,特勤队的应急力量更加集中,便于迅速集结、远程调警,强化了街面控制,街头发案下降,且发案后能够迅速破获。通过特警巡逻,直接破获了“新华金店被抢案”“向阳徐宝岭抢劫案”“局直地区系列猥亵女高中生案”“系列砸车窗盗窃案”等近百起刑事案件。前不久,还破获了一起使用假币案件,涉案假币120余万元,深挖犯罪80余起。同时也强化了道路交通管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量呈三到四倍的增长,酒驾、醉驾明显减少,亡人事故大幅下降。
在案件侦办方面,最大的成效就是民警综合执法办案能力增强了,执法质量提升了,信访投诉减少了。特别是行政处罚方面,改革后,所有案件统一归口办理,案件队长和刑侦骨干协助把关行政案件,一般案件的质量上升了,民警的执法能力增强了。
在综合勤务工作上,各类报表全部归口管理,在减少内勤数量的同时,加强了法制审核和警务督察工作,规范了涉案财物管理,提升了内外宣传工作能力。
记者:您是此次培训班上少有的几位“80后”公安局长之一。这次的培训都让您有了哪些收获和感悟?
汪大勇:首先得感谢公安部组织这次培训,感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悉心安排。在这次培训中,我收获颇丰。作为基层实践者,对于一些出台的新政策未必能迅速地领会核心精神,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执行力;同样的,在具体执行中,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和疑惑,我在课堂上都得到了答案,同时,课后通过与专家、领导和各个兄弟单位主官们的交流,更是学到了许多新东西,提升了理论高度,拓宽了眼界。我希望回到局里后能尽快把这些解读和新的思想传达给民警们。
最深的感悟是,一位老师在课上谈到“政治家与政客本质的区别是,政治家是有信仰的”,这让我想到几本最近正在看的老革命家的传记,我被他们的人生经历和精神境界所深深感动。警察这个职业对我来说,不仅是工作,更是事业。通过努力和付出,能让更多百姓获得公平、正义与平安,这就是我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