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学管理的行政化

2017-08-11 21:12乔尚
卷宗 2017年20期
关键词:行政化高等教育

摘 要:我国高等教育的变革过程中,大学管理行政化一直是诸多高等教育问题的根源。大学和政府没有处理好关系,是阻碍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从高校管理行政化的现象出发,提出“去行政化”的观点及原因,以期给高校管理的发展一些建议。

关键词:大学管理;行政化;高等教育

高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机构,高等教育是一项伟大的社会事业。高校有着教书育人、科研和服务社会的功能。一所高校的运行和发展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既有教授教师和学生,也有行政管理人员。在高校,由于内部管理事务增多,出现了专门从事大学管理的阶层,因此,高校是一个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并存的机构,能否正确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着高校的运行和发展。

1 大学“行政化”内涵

大学行政化的由两层含义,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一是政府部门对大学管理的行政化,二是大学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在政府部门对大学管理的行政化,主要是指政府超越自己的本身的职能,过多、过分地用行政手段大学的内部管理,没有给予大学充分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而对于大学的内部管理来说,大学沿袭政府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在大学中建立了严格的科层制度,强调的是命令和服从,教师的学术权力得不到自由,总是受压制于大学管理人员的行政权力,导致大学学术思想匮乏,官僚思想浓厚,高校的主要任务是科研和教书育人,高校管理的行政化本末倒置,把官本位思想放在首位。高校行政化不仅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同时也为建立新的现代大学制度设置了阻碍。不利于教育发展的改革、不利于高校文化的建设、不利于优化校内民主管理模式的革新、更不利于建立高校基于教育创新和学术科研发展的神圣使命。

2 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杨云彦认为:大学去行政化,关键是要解决体制和机制问题,政府要给高校更多的自主权。周洪宇认为:高校要去行政化,关键是政府职能的转型。政府要改变过去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杨东平认为政府应该转变职能,打破政府与高校的隶属关系,应该注重高等院校的自主权,可以采取建立高校与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张建林认为:行政管理与学术权力两者之间的“平衡点”,能够改善大学内部管理行政化的趋势。

(二)国外研究现状:

通过查阅部分的期刊、网站和数据库,发现国外的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的研究涉及不多,这表明国外高校的行政化问题并不存在或者不显著。为了避免行政化给高校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带来影响,但在国外,高校与政府分离,高校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得到很大的尊重。比如,美国、法国、德国等,它们的高校已经摆脱官僚化、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形成了真正高度自主自治的高校。例如德国,教授是大学组织体系的第一级,是其研究领域中的惟一讲座持有者,也是研究所的惟一负责人。研究所是一个独立的研究和教学单位,拥有全部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如实验室、资料室、教室和讨论室。学部是第二级,学部的权力是咨询性质的,其决策机构是部务委员会。部务委员会负责课程安排、考试和学位授予等事宜,负责向教育部长推荐空缺讲座职位的候选人和教授被选资格获得者。学部主任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没有多大权力,每年轮流由从部务委员中选出的教授担任。第三级是大学。大学主要的决策机构是学术评议会,评议会由学部主任和教授代表(每个学部一个)组成,评议会的权力通常限于学术事务,大学中存在小规模行政机构,受政府領导,并部分由公务人员负责管理,直接向教育部负责,不受校长领导。又如英国,英国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制衡,使其不会存在行政权力压制学术权力的情况出现。

3 政府对大学的管理“行政化”与大学自身内部的管理“行政化”

(一)政府对大学的管理“行政化”

政府对高校管理的过分多,超出自身的职能,就被视为政府对大学管理的“行政化”。

政府管理职能上的越位,客观上剥夺了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在我国,政府是大学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股东”。客观地说,政府在投资、举办、管理大学,对保证我国大学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教育公平等方面确实有着很大的贡献,但是,政府对大学管得过死、过细,过于宽泛,缺乏合理的分类指导,没有给高校充分的呼吸的机会,没有使得高校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高校成为了政府的附属机构。高校没有自主权,就不能健康的发展,更不能做好学术,做好科研。

政府管理方式上的官僚化,忽视了大学自身的组织特性。大学本质上是教学育人,进行学术研究的组织机构,“学术性”才是大学的本质属性。在现代大学管理制度的框架下,承认大学这种学术组织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属性,但不能直接把高校当做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机构。政府部门忽视大学组织的特质,过于依赖运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来管理大学,而缺乏法律、财政方面的管理手段,这不仅降低了政府管理的法制性和规范性,也带来了很大的腐败空间,加强了大学官僚化色彩。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过分讲究高校的行政等级,也不能过分重视行政权力,不能与高校学术之风形成冲突。

(二)大学自身内部的管理“行政化”

外部社会环境的“行政化”延续到大学内部的管理,便集中表现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二者角色的错位、关系的失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 二者不是互相支持,而是对立冲突的,两者之间更多的表现为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压制或直接替代。具体的表现在以下方面:

1、大学内部机构行政化色彩过于浓厚。

在我国,大学组织和其他许多社会组织一样,被纳入到行政级别的体系当中,行政级别有其相应的待遇和地位,这种划分逐渐延续到高校内部管理。高校内部设有表现为学校的内部又有设有相应的处级、科级部门。到最后就演变成了在大学内部按官阶高低定地位、按行政级别定待遇的事实。大学內部的行政机构也成为主导部门,掌握大部分教育资源配置。

2、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限不清。

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互相渗透、互相转化,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有效规范。在高校学术中,行政权力应该适时地放手,把监督、保障专家学者以学术的规范和方式处理学术性事务作为其本身的职责。大学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应该做到彼此包容和互相尊重,但也必须划清权力边界,分清权力行使的主体。

3、大学组织文化、价值观异化。

政府机关行政文化的渗透和蔓延,使得大学内部的学术文化变成一种奢侈品,学术空气日益稀薄。学术群体和学术权力在大学里该有的主体地位也逐渐被否定,大学按照教学科研规律,自主创新、自主管理的空间日益被挤压,一批真正以学术研究和教书育人为追求的人才,在大学中不断地被边缘化、被忽视。大学内部管理的行政泛化导致价值观的变异,追求权力替代了追求学术,大学本该有的价值观被扭曲,大学精神日渐远离。

4 大学“行政化”的弊端

(一)思想“行政化”使大学精神丧失

大学是一个生产知识、传播知识的地方,是探索和传播高深学问的场所,是造就学生高尚人格、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基地。大学是有其独特的精神追求的,大学精神的基本内容可以表述为自由之精神、独立之精神、人文之精神、创新之精神、科学之精神和批判之精神,我国的“宫本位”传统思想正在蚕食着独特的大学精神,从古至今的恋官情结不无深刻地影响着大学师生。大学教师们不是努力钻研学问,不以育人为己任,反而更加热衷于追寻官位、评职称,因为有了官位和高级职称就拥有了更多的学术资源和更优厚的级别待遇。行政权力掌握了大部分的教育资源,使不少高校教师乐于攀附官位,高校领导乐于收钱收礼。对此,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马毅鹏也认为,高校前“腐”后继的根本原因就是在于高校行政化趋势的加强,以及与此相伴的高校权力的过分集中。另外,众多的大学生们也不再追求新知识,而是乐于在学生会、团委谋个学生干部的职位,有了学生干部的头衔就有了五花八门的奖励和荣誉,研究生选导师也不再看重导师的科研成就,而是追随导师的官职大小,导师的地位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学生将来的个人发展。大学独特的精神追求到现在沦为了庸俗的官职追求。

(二)行政化限制学术生产力

行政管理体制己成为我国高校在管理上的主要手段,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以及下属二级学院的院长负责制。在政策上,已亳无疑问的显示出了校长和院长的绝对领导地位。如果仅从管理层面上来说,校长和院长领导下对学校、学院行政事务进行管理是顺理成章且毫无争议的。但是,在官本位突出的年代,官僚意志明显,行政权力扩张,导致严重的行政化。高校,本是一个学术自由,拥有创新精神和学术活力的殿堂。但是由于行政化的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强化了专制,遏制了民主自由的生长。校长和院长的身份具有双重性,他们既是行政领导,也是学术带头人,在很多大学中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校长兼任,委员则由下属二级学院的院长充当。这严重阻碍了专家治校,教授治学理念实施,从一定程度上说,谁是领导,谁权利大,谁就能拥有学术资源。这一行政规则.严重剥夺了有才能,有思想的学者的话语权、决策权,限制了他们具有个人特色且具有价值的行动力。使这些希望在高校开辟学术科研新领域的专家学者们逐渐丧失了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侵蚀着他们对学术研究的渴望。行政化对于学术资源的独享和侵占使这样一群追求真理、追求杰比科研成果的人边缘化,拭去了他们的色彩,严重的破坏教育能人的成长环境,阻碍了他们创新创造的能力。

(三)科层制管理模式的负面作用

中国大部分的社会组织中都具有科层制管理模式的特点,例如按照规章制度管理、组织内明确权责分工、职位分等级,即下层听上层指挥,不能越权管理和汇报等。所以,高校也不例外。因为受上层领导知识、精力、时间、业务 能力等客观因素所限,不可避免的就会根据部门的业务内容、人员的能力素养、专业能力等进行业务分工和权利分配。这种科层式的管理模式直接影响了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行政管理的划分.组织机构臃肿必然导致人员膨胀、组织关系混乱、管理无序、职能划分不明确,出现工作内容重复、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大大降低了行政办事效率,增加了办学成本。

5 小结

关于高校行政化和去行政化问题由来已久,去行政不是一蹴而就地,而是日积月累,逐步改革的。去行政化不能盲目急躁,更不能一刀切直接斩断与政府的关系,而应该平衡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通过放松政府管制,加大资源的支持,并增强高校学术话语权,给予高校充分的自主权。同时依法治校,加强法律规范等各种措施,逐步淡化高校内的行政色彩,营造高校浓郁的学术之风,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积极稳步地推进高等教育改革。

参考文献

[1]张发旺.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几个问题[J].当代教育与文化,2010,03:96-101.

[2]杨颉.关于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的思考与对策[J].高校教育管理,2010,06:16-20.

[3]顾艳燕.我国高校内部管理去行政化改革[D].华东理工大學,2013.

[4]吕虹.中国高校去行政化研究[D].安徽大学,2014.

[5]高骏敬.高校管理去行政化研究[D].河北工业大学,2015.

作者简介

乔尚(1993-),女,江苏扬州人,中央民族大学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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