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启超
学问的趣味
文/梁启超
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倘若用化学分解“梁启超”这件东西,把里头所含一种名叫“趣味”的元素抽出来,只怕所剩下仅有个零了。
我以为:凡人必常常生活于趣味之中,生活才有价值。若哭丧着脸挨过几十年,那么,生命便成沙漠,要来何用?
中国人见面最喜欢用的一句话:“近来作何消遣?”这句话我听着便讨厌。话里的意思,好像生活得不耐烦了,几十年日子没有法子过,勉强找些事情来消他遣他。一个人若生活于这种状态之下,我劝他不如早日投海!我觉得天下万事万物都有趣味,我只嫌二十四点钟不能扩充到四十八点,不够我享用。我一年到头不肯歇息,问我忙什么?忙的是我的趣味。我以为这便是人生最合理的生活,我常常想运动别人也学我这样生活。
凡属趣味,我一概都承认他是好的,但怎么样才算“趣味”,不能不下一个注脚。我说:“凡一件事做下去不会生出和趣味相反的结果的,这件事便可以为趣味的主体。”赌钱趣味吗?输了怎么样?吃酒趣味吗?病了怎么样?做官趣味吗?没有官做的时候怎么样?……诸如此类,虽然在短时间内像有趣味,结果会闹到俗语说的“没趣一齐来”,所以我们不能承认他是趣味。凡趣味的性质,总要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所以能为趣味之主体者,莫如下列的几项:一,劳作;二,游戏;三,艺术;四,学问。诸君听我这段话,切勿误会以为:我用道德观念来选择趣味。我不问德不德,只问趣不趣。我并不是因为赌钱不道德才排斥赌钱,因为赌钱的本质会闹到没趣,闹到没趣便破坏了我的趣味主义,所以排斥赌钱;我并不是因为学问是道德才提倡学问,因为学问的本质能够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最合于我的趣味主义条件,所以提倡学问。
学问的趣味,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句话我不能回答。凡趣味总要自己领略,自己未曾领略得到时,旁人没有法子告诉你。佛典说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问我这水怎样的冷,我便把所有形容词说尽,也形容不出给你听,除非你亲自喝一口。
摘自《打开民国老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