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7月25日,济南市公安局出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于新户籍政策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进行说明。提出设立社区集体户,不仅为无房产符合人才落户群体和高校毕业生群体落户提供方便,更是解决了卖房子却房主不迁出户口的难题。
征求意见稿提出设立社区集体户,要求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应当在发生转移前及时将户口迁出。原住户拒不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后,可以将其户口迁至辖区社区集体户。
本次户籍改革一大亮点是购房落户取消了90平方米的限制。另外,租房可以落户,是征求意讲稿中对于鼓励落户区域(天桥区的大桥、桑梓店街道及历城区王舍人、鲍山、郭店、唐冶、港沟、彩石、孙村、临港、遥墙、董家、巨野河街道及唐王镇)和放开落户区域(长清区、章丘区)户口迁移的創新。
(秦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