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亮点纷呈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2017-08-02 19:56
中国经贸导刊 2017年18期
关键词:科技人员人才科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始终是科技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把增强科技人员的获得感作为重要导向和检验标准,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完善有利于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潜能和活力的制度体系,取得了重要突破和显著成效。2016年,我国全社会R&D人员总量达381万人年,居世界第一;全社会R&D支出15440亿元,占GDP比重达2.1%;发明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一,有效发明专利保有量超过100万件,居世界第三;科技创新助推新动能成长速度和作用超过预期,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万家,高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5.24万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6.2%。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改革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国家发改委和经济体制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主要推进了以下改革举措。

一是大力支持科技人员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夯实科技人才发展平台。人才必须在使用中成长,国家科技项目和基地是科技人才发展的重要平台。我们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强化“项目—基地—人才”结合,加大重大任务对人才的培养支持。优化实施科技人才专项,支持了一大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为“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输送了近一半的入选专家,施一公、潘建伟、王怡芳等一批顶尖人才带领我国相关学科进入国际领先行列。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整合力度,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体量大、跨学科、大协作的国家实验室,为人才发展搭建更大舞台。启动一批重点研发专项,聚集数万家科研单位、数十万科研人员开展联合攻关,在项目实施中对倾斜支持35岁以下青年人才作出制度安排。优化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流程,实行一个平台申报、全程痕迹化管理,科技人员长期反映的项目分散重复、多头申请、程序繁琐、负担沉重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科技人员有了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和更好的潜心研究氛围。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突出对法人单位和科技人员放权、让利、减负,切实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建立“全程嵌入式”科技监督评估体系,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科研诚信制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二是改进科技人员评价激励机制,让科技人员“名利双收”、获得合理回报。我们以收入分配政策和评价制度改革为重点,在科技创新中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门类,统筹创新链各环节,构建科研人员“三元”薪酬结构,在全社会营造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获得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全面完成修订法律、出台配套政策和实施专项行动“三部曲”系统部署,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三权”,将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比例从不低于20%大幅提高到不低于50%且不受绩效工资总额限制,全面推行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政策,对技术入股延迟纳税,形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体系和政策组合,“点燃”了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热情,成果转化数量显著增加,单个成果转让过亿元、奖励超千万元的成功案例不断涌现。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持续提高质量、减少数量、优化结构和规范程序,更加突出对青年人才和优秀团队的奖励。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推进分类评价、用人主体评价、社会化评价,强化评用结合,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新评价制度。

三是调整完善科技人员管理政策,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我们按照不简单套用党政干部管理模式,激励约束结合、以放宽激活为主的思路,推动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科研人员管理政策体系。改进完善院士制度,形成覆盖“进、管、出”各个关键环节的新制度规范,让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出台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新政策,对其出国交流不作批次限量管理,出国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出国经费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调整高校和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政策,允许其在科技社团、基金会、成果转化企业等适度兼职。出台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使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告别“参公管理”。推动完善高层次人才“裸官”管理政策,区分“先裸后官”、“先官后裸”和不同单位、岗位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一系列改革新政积极回应了科技人员关切,起到了为科技人员“松绑”、“助力”的效果,得到科技人员的广泛“点赞”。

四是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理好短期稳增长与长期调结构的关键结合点在于培育新动能,要求推进科技型创业。我们把建设创业服务体系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科技人员投身“双创”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服务。设立17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56个国家高新区,促進新主体、新业态、新产业集聚发展,成为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支持建立各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超过8000家,形成接递有序的创新创业孵化链条,2016年服务初创企业近40万家,带动就业超过180万人。成功举办6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实现人才、技术、资本、服务对接,打造中国最高效的众扶平台。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74万名科技人员深入全国90%的县区创新创业,累计已有1200万农户、6000万农民直接受益。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设立174家科技支行,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投贷联动等金融创新,截至2016年8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2.3万亿元,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9900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和要求,按照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任务部署,强化实干担当、狠抓贯彻落实,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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