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

2017-07-31 20:52姚亚冗
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15期
关键词:契约化国有企业管理

姚亚冗

摘要:为积极应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转换经营机制,充分挖掘企业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国有企业应尽快推行契约化管理。

关键词: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01

一、契约化管理定义和特点

契约化管理就是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之间的经营往来行为采用书面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便于规范管理和监督,从而建立起具有钢性约束力和较强激励作用的经营管理方式。

二、实行契约化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契约化管理是市场化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契约化管理是改变国企人多效率低现状,清除企业管理顽疾的一剂良方。它打破了“铁饭碗摔不烂”等陈旧观念,通过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破解了国企激励机制不足、人才难留等难题,给愿意干事,能干成事的人提供平台,让人人有事干,人人出效率。它通过精简部门机构,精干干部队伍,重视人才培养,打破平均主义,实现多劳多得,可以从根本上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为国企带来活水,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契约化管理是企业管理提档升级的一把钥匙。它把行政命令式的管理变成契约化管理,把原来的单方约束变成双方对等的约束。有人把它比作放风筝,说约束是为了飞得更高,如果没有一条线牵着来约束,风筝就会变成无头苍蝇,到处乱撞,甚至会从天上掉下来。因此,这种双方对等的约束自然会达到比翼齐飞,互利双赢的良好效果。契约化管理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利器。它通过建立责任、义务和权力更加对等的管理机制,简政放权,细化指标,刚性考核,最大限度激发活力,挖掘潜能,推进内部专业化重组整合,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专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化运作水平,为企业转型升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契约化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扩大基层单位自主经营权,增强自我生存发展能力。

(二)坚持以“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为原则,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三)坚持“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转换经营机制,构建内部单位市场化运营模式。

四、成立契约化管理组织机构

为加强契约化管理工作,国有企业应成立契约化管理工作领导组。

契约化管理領导组根据管理权限及职能,负责审定契约化管理方案及考核结果;负责契约化管理单位负责人的选聘;负责审定契约化管理单位任期目标、考核指标;负责解决契约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其他各部门根据管理职责负责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

五、规范契约化管理的内容

在契约化管理单位采取模拟市场化方式选聘企业负责人,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实行契约化管理。

(一)确定实行契约化管理的单位。

(二)企业契约化管理领导组根据契约化管理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指标进行测算,对经营目标进行明确。

(三)在企业内部公开选聘实行契约化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原则上优先选聘契约化管理单位的现任负责人)

(四)契约化管理单位全体班子成员人事关系转入组织人事处待岗。

(五)由契约化管理单位负责人确定班子成员职数,选聘具体班子成员(原则上优先选聘原班子成员,但不受职级限制)。

(六)契约化管理单位确定经营方案、机构设置及职工构成等经营规划;对富余人员,特别是不上班、上花班人员进行核减,对重复机构进行合并;对科级干部进行选聘,在任期内超出干部职数选聘的科级干部,不进入干部花名册,但不受职数限制。

(七)企业对契约化管理单位的富余人员,根据契约内部需求及新项目需要优先给予安排,安排不了的由契约化管理单位自行解决;契约化管理单位未被选聘的处级干部,在组织人事处待岗,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视工作需要重新安排上岗。

(八)企业与契约化管理单位负责人签订契约合同,内容包括任期目标、考核指标及办法、薪酬构成、聘任期限、解聘条件及契约双方权利义务等。

(九)契约化管理单位负责人一年一聘,在聘期内如因管理不当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潜亏作假、或有严重透支设备使用寿命存在短期利益等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的行为,企业将依照契约合同条款,解聘契约化管理单位负责人,重新选聘。

(十)契约化管理单位负责人按照契约合同组织生产经营工作。

(十一)年终根据契约合同条款对契约化管理单位进行考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内容。

六、严格契约化管理考核

企业契约化管理考核领导组严格按照契约合同进行考核,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契约合同条款不得修改,指标不予调整。

(一)考核指标。契约化管理单位必须在企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利润指标月度跟踪考核,季度通报,年终累计考核兑现;安全指标执行上级及企业有关规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社会责任等方面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及企业相关规定;其他个性指标执行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

(二)薪酬兑现。企业对契约化管理单位下发指导性工资指标,对职工的薪酬发放由契约化管理单位自行制定考核管理办法。月度,对契约化管理单位领导班子薪酬按照基薪标准均衡发放;年终,能全面履行契约合同的,足额兑现绩效薪酬,并根据超利情况奖励工资;完不成契约合同各项指标的将不予兑现绩效薪。对完成契约合同约定的班子成员薪酬,由契约化管理单位负责人自行制定薪酬年终兑现办法。

具体薪酬兑现办法在契约合同中明确,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薪酬水平与本单位职工人均工资挂钩,多劳多得、上不封顶。

(三)考核程序。1.每月,由企业有关部门对契约化管理单位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2.每季度,由企管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契约化管理单位进行考核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各单位生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通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3.年终,根据契约化管理单位契约合同的履行情况,兑现班子成员薪酬,决定负责人的续聘或解聘。

七、结语

契约化管理是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规范契约,履行契约,严格按契约办事,把上指下派、行政命令式的管理变成契约化管理,变成法律经济手段的管理,让依法治企精神渗透于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和层面,逐步形成各类经营行为全面的契约化管理体系。这样就可以堵塞经营管理中的漏洞,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契约的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促进企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精华.国有建筑企业集团契约化管理初探,2006.

[2]郭金林.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的契约化,2000(4):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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