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在增加当地就业、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杭州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其中最突出的融资问题已严重制约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研究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界定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概念的基础上,探讨目前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困境,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构建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体系,从而实现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科技型小微企业 金融支持 互联网金融
科技型小微企业由于其独特的创新行为和灵活的经营方式,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科技进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明确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并要大力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现阶段大力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推动其技术创新,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关键(赵玲,2014)。①作为创新发展的主力军,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体系的建设是推进创新驱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举措(汪秀琼、谢佩帛,2016)。②建立多层次、多阶段的科技型小微金融服务模式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缺失合意的金融服务问题可以提供有力的解决(刘飞,2015)。③但是,由于目前现行的金融体系支持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排斥,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受制于传统金融制度设计,难以获得有效支持(朱广其,2014)。④鉴于此,需要根据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面临的困境,研究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途径。
一、科技型小微企业内涵解析
(一)小微企业界定
由于微型企业和一般的中小企业在企业特性上有一定的区别,划分出微型企业的概念,对于政策的区分,理论研究的深入有直接的意义。目前,我国现行的企业划分标准,是2011年7月由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给出的。该规定将中小企业按照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的具体规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3种类型。截止2015年底,以工业企业为例,杭州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如下表:
由此可见,已经占到杭州地区市场主体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正逐渐演变成本地区经济稳定增长的核心力量。
(二)科技型企业界定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我国在2008年重新更新了高科技企业的认定标准。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⑤另外,由于高科技行业的不宜界定,我国根据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需求,采用了我国重点支持科技产业的形式来界定高科技企业应属的行业。具体为以下8个行业: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三)科技型小微企业界定—以杭州地区为例
从理论上来说,在明确了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定义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应该可以明确。借用集合论的观点,科技型小微企业就是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交集部分。简单的说就是小微企业中从事高科技行业的企业,或者是高科技企业中的小微企业。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由于我国并未从国家层面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给出认定标准,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自行出台了专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
以杭州地区为例,依据2015年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办法》的认定,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年度营业收入不高于3000万元,并由市及以上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等。
二、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困境分析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在我国科技创新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自身的企业发展特性、金融体系的不健全、政府扶持力度不足等原因,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直接束缚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创新。究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传统的商业化金融体系难以对接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需求
现行的商业化金融体系中,由于大型商业银行主要依靠规模经济优势实现交易成本降低目的,所以小额、多频率融资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能满足大型金融机构的规模经济要求;其次,规模小、融资风险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由于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有效抵质押物,使得该类企业也难以成为中小型商业银行银行融资的主要目标。目前,杭州市区域性中小金融服务机构有限、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机构较少导致了本地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无路可贷”。
(二)现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难以匹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资金需求
在我国传统的金融体系中,由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失衡,目前现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还未能以健全、高效的状态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各种金融支持需求。该体系中包含的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虽然放宽了准入条件,但是主要还是为高成长型企业服务,对数量众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特别是在杭州地区,创业风险投资、科技保险业务发展仍然相对滞后,不能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三)现行的金融服务体系内容缺失难以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需求
第一、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足,同质化现象严重。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在发展小微金融业务模式中采取“跟随政策”,所采用的金融工具偏少,金融服务单一,缺少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及服务,难以有效滿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第二、信用评级不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由于“轻资产、重技术”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抵质押物,如固定资产、不动产等,对于贷款的需求未能依赖传统的抵质押贷款,倾向于信用贷款。但由于目前缺乏相对统一的信用评级体系,金融机构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无法有效评估,为规避风险,金融机构可能会要求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较高的风险补偿,使得其融资交易成本上升。
第三、担保服务不完善。目前现行的融資担保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的非市场化的信用担保体系,这种偏行政化的担保体系在实际运作当中缺乏一定的效率,不能很好的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并且现行的融资担保体系运行缺乏制度建设,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
第四、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缺失。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资产结构来看,其主要资产是特有的技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但是由于在目前杭州信贷市场中缺少能够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的权威机构,导致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无法得到有效评估,使得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能获得与其资产价值相当的金融支持。
(四)政府的金融支持政策内容缺乏科学规划难以支撑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需求
杭州市政府目前出台的有关政策大多还是针对小微企业概念范畴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概念范畴,尚未形成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同时,高水平研究人才稀缺,囊括科学技术、金融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协同创新机制缺失,导致现行的金融支持政策内容缺乏科学规划,限制了科技型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进入途径。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研究
(一)完善金融结构,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需求
首先,大力发展专业性的中小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商业银行在我国的金融结构体系中仍占据主导地位,银行贷款仍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的首选。而发展专业性的中小银行金融机构最主要的实现路径是鼓励商业银行创设业务专业化的科技支行。依据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专业性的科技银行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杭州地区只有少数的几家中小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尚未对本区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其次,大力发展区域性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区域性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能够有效利用非正式的信息渠道,获取区域内贷款企业的相关信息,有效克服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主要代表形式是区域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发展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不断丰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形成与科技银行相互补的金融格局,对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有着重要意义。
最后,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⑥相比较于传统的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在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上都有重大改进,更能匹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融资的模式主要有众筹融资、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等。
(二)优化金融市场,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一是组建和完善基于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和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杭州地区科技金融市场。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市场的功能,降低准入制度的门槛,使更多的组织健全、财务规范、企业信息真实有效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都能享受金融服务获取资金。二是完善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企业债券市场,创新企业债券产品。由当地政府牵头,根据融资企业自主意愿,引导科技型小微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有效补充融资额度,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大力创新债券融资方式,鼓励社会各方资金积极参与,提高投资者积极性。三是积极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当地政府整合全地区的科技金融资源,扶持一批创新水平高、综合竞争能力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逐步申报上市。特别是针对目前的新三板市场挂牌要求,培养一批成长潜力好的融资企业挂牌交易。四是大力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投资的原则,鼓励创业投资资本扶持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据《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5~2017)实施意见》指导,杭州市政府引导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分阶段投资方式大力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改善金融服务,提高对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一是创新本地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制。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缺乏传统的抵押物,使得贷款资金可获得性低。创新融资担保机制,建立多层次的担保市场有助于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方面,当地政府参与设立政策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另一方面,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化信用担保机构。
二是加强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科技型小微企业征信机制的完善可以让金融服务机构方便快捷的获取融资企业的信用信息,改变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金融资源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效率低的局面。所以建议由当地政府牵头,建立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数据库;另外,根据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强、高成长性的特点,构建符合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
三是构建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保险机制。融资保险制度的引入不仅可以降低融资企业技术创新风险还可以降低信贷机构、融资企业、风险资本的交易风险。杭州市政府一方面根据本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制定相关的科技保险政策法规,为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保险机制的构建提供框架指导。另一方面,大力创设科技保险机构,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由政府出资建立相应数量的政策性保险机构;鼓励保险公司设立专业化的科技支公司,创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科技保险服务。
四是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评价体系。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信息不能被信贷机构完全识别,所以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创建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有利于解决金融机构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维护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环境
一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建议杭州市政府设立一个科技型小微企业专项发展基金,将小微企业从中小企业中独立出来,突出對科技型小微企业规模上的专注。专项发展基金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主要用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信用担保、创业培训等方面,营造科技型小微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加大税收政策的优惠幅度。目前当地政府出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税务减免政策存在税收优惠形式单一、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政府应该建立更长效、力度更大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利用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机构,鼓励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化的金融服务。三是统一规划部署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目前杭州市政府、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都有自己的金融支持政策,尚未形成互动协作机制。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政策体系涉及多方面利益,为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政策的制定必须统一规划,这不仅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牵头,还需要地方高校、企业代表、地方金融机构以及资本市场多方利益相关者协同参与。
四、结论
已经占到市场主体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正逐渐演变成经济稳定增长的核心力量,作为小微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更是在杭州市科技创新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根据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对于金融支持的需求,分析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困境现状,提出互联网金融视角下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新路径,包括:第一,从金融结构出发,完善现有金融结构体系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需求;第二,从金融市场出发,组建和优化杭州市科技金融市场以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第三,从金融服务市场出发,通过创新融资担保机制、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评价体系以提高对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第四,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维护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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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江逸(1985-),女,汉族,浙江衢州人,讲师,硕士,从事商业银行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