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志远
“遗嘱”漫谈
□ 李志远
所谓“遗嘱”,辞书讲,有两层含义:一是“人在生前或临死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身后各事应如何处理”;二是“关于上述内容的话或字据”。这两句话,看似有点繁琐,但说得很严谨、很到位。定义之言,理当如此。
纵观古今中外,遗嘱和对待遗嘱的态度,五花八门,其中的是非曲直,也纷繁复杂。这里,不妨举其要者,相互比较,以见“庐山真面目”。
法国国王路易十五,有句遗臭万年的话:“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从这句话分析,他对后人极端不负责任。他活着,只为自己,而死后,哪管是不是“人或为鱼鳖”?!
据记载,武则天没留下任何政治遗嘱。但是,从她位于乾陵的无字碑来看,她不留遗嘱,倒不是对后人极端不负责任,而是一种明智之举。因为,对她一生的功过是非,以及后人的处事意志,她可能觉得,自己这个前人,难以左右,还是让后人评说和决定的好。在历史上,武则天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无论怎样,她对待遗嘱的明智态度,人们大都认可。
曹操有个遗嘱,名为《遗令》,大体有两方面内容。其一,在概略回顾自己一生功过的基础上,强调指出,自己生前持法治军严了些,以致犯下的大过失,发的小脾气,不值得效法,后人不要事事照办、全盘照搬。这说明,曹操实事求是、不文过饰非。其二,要求对自己的丧事简办,不用金玉珠宝陪葬,强调薄葬,彰显曹操反对汉朝后期的厚葬风气,崇尚节俭。当然,薄葬还有个原因,就是他起兵之初,由于军费不足,也干过盗墓勾当,看过许多坟墓被盗后尸骨遭践、什物狼藉的场面,因此,自己身后,不想重演这种悲剧。看来,曹操的遗嘱,颇有可圈可点之处。
包拯也有个遗嘱,其中亮点是:后代子孙做了官,如果犯了贪污罪,不许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许葬在包家坟地上。这遗嘱,是老包的心声,字里行间,弥漫着铁面无私的清官威严,对于后人,无疑有很强的警戒作用,所以,一直为人所称道。
陆游的遗嘱,当是他那首题为《示儿》的七言绝句:“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通常认为,这是遗嘱中的佼佼者,上乘之作,精神境界高,因此,可用郑板桥那副对联来形容:“删繁就简三秋树,标新立异二月花。”这遗嘱,体现了陆游至死不渝的高尚爱国情怀,虽是“示儿”,但践行其遗嘱的后人,古往今来,何止千千万万。
我们凡人的遗嘱,大多数,不外乎三方面内容:一是自己的后事如何料理,二是对在世的家人怎样照管,三是家庭财产怎么处置。或简或繁,但都接地气,具体,实在。当然,也有一些偏狭的,曾见某人的遗嘱,通篇都是住房、存款与几件家具的分配和归属,而且,口气生硬,充满“必须、坚决、不得”等等命令式字眼,不免让人产生不以为然之感。
概而言之,不留遗嘱,无可厚非,因为,离了谁,地球都照转不误。留遗嘱,也无不可,因为,体现了责任感,也好心安理得地撒手而去。而遗嘱内容,由自己意愿来定,最好能多些精神方面的嘱咐。遗嘱的话语,不宜说得过满、过死、太绝对,给后人留点灵活把握的余地为好。
(摘自《杂文月刊》2017年第5期上)
●唐僧取经14年共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平均一年5.8难,也就是每两个月一难,我觉得他比我过得好多了。
●不知为何,读到“狡兔死走狗烹”,我的心里竟然打翻了五味瓶,有桂皮、八角、料酒、酱油、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