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伏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本文通过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质量监督程序基本原则,具体监督方式方法多方面进行了阐述,不但突出了质量监督的重要性,其有效措施也值得广大工程建设人员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措施
一、概述
建筑业近年来常出现的问题在于,宏观管理缺乏控制,建筑队伍由于掺杂进部分农村自建的队伍导致整体素质下降,管理工作也跟不上形势发展,就出现了无证设计、无图施工以及盲目蛮干的现象出现。想有效的控制建筑工程质量,就要积极的推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搞好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才能推进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1)可靠性,是要求建筑工程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不仅坚实可靠,足以承担它所负载的重量,抵御暴风骤雨所带来的侵袭,这种可靠性要想得到保证就必须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是设计质量充分的保证,二是施工质量以及所用的材料的质量,监督员的工作就是充分的保证建筑工程的可靠性。
(2)适用性。任何建筑工程,在保证可靠性的前提下,还应满足对它的使用要求,这就是建筑工程的适用性。如住宅工程的适用性,一方面应满足人们居住和休息的要求,另一方面还应有一定的使用面积,具有多种功能的内部空间,来满足人们娱乐、健身、学习和进行社会交流的环境:再者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和身体健康,还应具有通风透光的结构条件。
(3)耐久性。建筑工程投资巨大,要求它具有耐久性,这里包括了它的使用年限,还包括了水、火和自然灾害的侵袭,以及在使用环境,酸、碱、盐等化学物质的侵蚀。其耐久性和设计师的设计水平以及建筑材料问题和施工质量关系极大。当然,耐久性好的建筑工程,它的使用价值也就越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越高。
(4)经济性。建筑工程的经济性和其可靠性、适用性和耐久性密切相连,也就是说在施工过程中在满足条件下要杜绝浪费,包括材料和人工,同时提高施工工艺,采用新的材料、新的工艺以及新的设备,可以使得建筑成本大大的降低,从而生产出物美价廉的东西,但是对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工程要严加监督和处罚。
三、建筑质量监督程序原则
(1)分析性。根据监督工程的具体特点和环境,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工程结构等进行可行性的分析,保证质量监督工作和施工工序同步进行。
(2)系统性。工程质量监督必须和工程进展同步进行并且要系统化,不得出现脱节,影响质量因素和采取的措施要一一对应,只有把质量监督和检测以及评定质量相连贯,监理和检查员想连贯,才能使得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
(3)科学性。在质量监督的过程中包括两个含义,一是管理二是技术,所以二者的程序必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在程序设计时要注重监督手段的选用以及监督依据和监督标准的参考,确保每个部门和专业人员都各司其职。
(4)操作性。程序的制定是为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服务的,要具体的根据人员的素质和检测设备进行,不能高出这个范围,否则操作性就无法进行,此外,建筑工程的人员、材料和机械设备、环境都是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的,突发事件也常有发生,只有充分的考虑这些条件和因素的变化,才能使得监督程序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四、质量监督内容
(1)施工前的监督质量监督同业主或者是业主的代理签订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质都要收到核查。对于施工图纸要认真阅读,工程的面积、层数和建筑材料要进行复核以保证其设计准确无误。编制质量监督计划并组织监督员参加,对监督计划进行学习,做到每个人心中有数,各司其职。
(2)竣工核算阶段依据业主的验收申请书来确定工程质量等级的时间和组织方案,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的质量保证书和技术资料都要进行核查,依据复查的结果办法等级证书,并写出复核报告,不合格工程做出二次核查。获得优良工程的项目要报送相关的材料,最后就是归档保存,包括质量监督的全过程,材料、照片以及录像等。
五、质量监督手段
(1)技术措施,用数据说话是科学的监督手段,此手段的运用才能真正的体现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才能做到以理服人。①试验检测。工程中使用的许多材料是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比如钢材的抗拉强度以及其他性能,水泥中的有害物质要做检测,只有利用相应的设备对其检测才能确定其是否合格,只有材料合格,质量才能有保证。②现场仪器的检测。对于建筑工程的特殊部位以及截面尺寸都要采用量、敲、照等方法来检测,可以使用的质量检测仪器比如经纬仪,可以满足对基槽的量测,钢筋保护层测定仪对钢筋保护层的厚度,用塞尺及靠尺来检查各门窗的间隙或墙体的垂直度和平整度。
(2)行政措施,是监督站工作开展常用的一种监督手段,包括:①干预性。行政手段是监督站开展质量活动时常用的一种监督手段,它包括如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赋予监督站的任务就是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如果上述单位的资质和承担的任务超过核定的等级和范围时,监督站的工作人员就有权对越级单位进行行政干预。②强迫性。部分的建设企业认为有监理,对于质量的监督就不需要了,其实不然,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到质量监督站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监督站有权利用书面形式通知给对方强制其执行,否则工程就会处于质量监督之外。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果偷工减料,就会导致结构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这时监督站就可以下发停工录用通知,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內进行加固和拆除。③处罚。根据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监督站有权利对不合法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建设人进行警告、整顿和降低资质,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还要依据法律程序提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经济措施,是依照建设法规和行政法规程序来执行的,是质量监督工作开展的一个有效的手段,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章第七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让建筑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境地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六、小节
中国特色的“企业内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这一质量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直接指导着我们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工程质量关系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从工作的最基本动机开始加强对质量的控制,质量监督人员提高质量监督的基本技能和监督技术,是我们每一位工程管理人员贯穿整个职业生涯的必要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