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宁文祥
微言微语
部分半挂车车型整改的通知
本刊记者 宁文祥
在7月4日的《专用汽车》杂志微信公众号上,我们发布了一篇题为《部分半挂车车型整改的通知》的文章。阅读量随即上万,大家对于半挂车的关注可见一斑。
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关于中机中心在7月4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车型整改的通知》,该通知包括了83款半挂车的整改通知。在这83款半挂车中,集装箱运输半挂车最多,达到了17款,低平板半挂车为11款,其余的车型还包括了粉粒物料运输半挂车、仓栅式运输半挂车、平板半挂车、厢式运输半挂车和平板自卸半挂车等车型。
整改的原因是车型参数不符合QB083项。
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他表示本次整改跟去年中机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告产品技术审查标准相关要求的通知》有关。该通知对2012版《车辆产品〈公告〉审查规范性要求 汽车部分》和《汽车产品〈备案参数表〉填报要求》进行了调整,经请示工信部同意,自292批《公告》审查开始施行。其中,在附件“汽车产品《备案参数表》填报要求的调整条款(试行)》”中,对于QB083项是这样描述的:牵引销中心轴线到半挂车辆长度最后端的水平距离(mm),填报要求按照GB1589-2016定义,并被标注为“已新增参数”。
就是说7月4日通知需要整改的车型就是不符合这个“已新增参数”的要求。
其实,交通运输部治理“三部曲”显现:第一步轿运车治理,第二步低平板治理,第三部非标集装箱整治。本次车型整改的通知中整改车型最多的就是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和低平板运输半挂车,这两种车型的保有量十分大,整治难度和阻力也会更大。
在6月30日的《专用汽车》杂志微信公众号上,我们发布了一篇题为《首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黑名单公布》的文章。文章得到了许多读者的关注。
从公布的名单看,“1年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共42辆,河南牌照的车辆占据其中的35辆,福建牌照的车辆占据了其中的5辆。共有31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河南省郑州市鑫红运输有限公司和河南省郑州铭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两家物流企业被通报“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还有13人次被通报“指使强令驾驶人超限运输违法和堵塞交通、强行闯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
除了加大交通的执法力度,交通部还在信用上约束驾驶员,用不定期的公布黑名单的做法配合严格的执法双管齐下,让交通违法成为“过街老鼠”。
在6月15日的《专用汽车》杂志微信公众号上,我们发布了一篇题为《第297批公告拟新增13家专用汽车企业》的文章,同样获得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根据公布的信息显示,第297批公告拟新增13家专用汽车企业,其中山东省的企业最多,为四家,江苏省为两家。
现在专用汽车准入资质的审核已经放到省国资委的口径了,所以今后专用汽车资质的申报有可能比过去更容易,而专用汽车企业数量的增速有可能会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专用汽车企业的数量已经接近1200家了。
有网友留言表示:“‘去产能’的口号喊了很长时间,在专用汽车产业却不停地在增加产能,让企业怎么生存?”
在6月16日的微信公众号上,我们报道了一篇题为《焦点访谈报导 平板自卸半挂车算不算“改型”? 》的文章。
平板自卸半挂车可以说是6月份最热的专用汽车词汇之一。本次央视的《焦点访谈》以平板自卸半挂车为入口,讨论目前标准现状和现实使用情况不搭配的问题。
有网友认为平板自卸半挂车问题的主要根源是管理部门,而用户也有次有问题,因为他们钻了空子。
如今,建筑工程类的运输需求十分旺盛,这就催生了使用自卸半挂车运输建筑材料的需求。但是按照当前的标准,普通自卸半挂车的栏板高度不能超过600mm,这就意味着如果严格按照标准法规的要求,即便把半挂自卸车的空间全部填满,其载重利用率可能还不到三分之一。本来高效的车型却是变成了资源浪费,这就不难理解为何在国外自卸半挂车那么流行,而在国内该车型几乎没有销路的原因了。
所以很多用户就采用螺栓、铆钉在侧翻和后翻自卸平板半挂车车上安装上活动厢体的方式,大大提高了装载效率,用户的做法是明显打着法规的“擦边球”,但是这种“擦边球”却又打得让人有几分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