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丽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山东临沂 276000)
督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执行部门落实党和政府决策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是推动决策落实、确保决策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学校督查工作事关决策执行和决策修正,事关学校教育建设和社会发展大计。
一、督查工作的发展历程
1.中国古代的督查工作渊源
“中国古代的督查职能主要由统领御史的机构承担,这种督查机构的萌芽形态可远溯至夏、商、周,御史之名就起源于《周礼》。”[1]秦、汉时期,在中央设御史府, 长官为御史大夫,形成了中国古代典型督查格局。唐、宋、元时期,实行“一台三院制”,中央设御史台,下分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唐代在地方划分监察区,宋代在路设都总管司走马承受公事,进一步完善了督查体系。“明朝在中央设督察院,下辖十二道监察御史,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2]清朝采用了明朝的监督做法,将监察御史增设为十五道。
2.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督查工作
建国初期,督查工作主要由党委领导,党委办公室负责, 采取领导巡视、党委办公机构督查和派遣工作组督导的形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督查工作(1956年-1966年)受反右倾和“大跃进”的影响,形成了在错误决策下错误督查的现象。直到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后,督查工作重新走向正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督查工作(1966年-1976年)主要围绕专项政治任务、运动等进行督查,督查工作受到了历史局限性的影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督查工作发展较快, 1983年1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查办工作的通知》,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督查工作。1990年1月,中央办公厅召开全国党委系统秘书长座谈会,将查办工作改为督促检查工作,正式成立办公厅(室)督查处或督查科等机构。1995年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试行)》,之后印发〔1996〕6号文件,形成了当代中国督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十八大以来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学校督查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1.督查机构及网络有待进一步规范
主要表现为督察机构的建设不够规范,各地的名称及级别不统一等问题。一些地区存在对学校督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的连续性不强、督查工作忽冷忽热的现象,没有形成长效督查工作机制。督查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兼职人员较多,导致督查工作的专业性、连续性不强,实际效果弱化。
2.督查制度的规范化程度有待加强
存在一些督查人员在督查中不能够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规则意识较差,对决策落实敷衍塞责,出现谎报、瞒报督查情况的问题。“有些督查部门岗位职责不具体,工作内容不清晰,衡量标准不统一;有的奖罚不明,功过不分,缺乏激励机制;”[3]另外,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的程度不高,督查手段单一,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3.督查工作的权威性有待加强
有些地区和部门对学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将督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参与督查的部门受级别限制,出现办事不力、说话不灵、效果欠佳等问题。个别督查对象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甚至出现不执行规定命令、阻碍督查工作的现象。部分督查对象对督查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抵触情绪较大,配合督查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4.督查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督查工作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督查人员素质能力与督导工作存在差距的现象。有的督查人员综合能力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督查工作创新不足。有的政治素质不高,搞变通、看面子、走形式的现象依然存在。从客观条件上看,一些督查部门之间联系松散,上下不贯通,横向不紧密,特别是组织活动少,系统培训和相互交流少,影响了督查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三、改进督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督查工作的科学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在推动学校决策落实、实现决策目标中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学校督查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学校督查工作开展,确保决策制定与执行的科学性、民主性、高效性。学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和各级党委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坚持“奉命行事”,做到有理有据。要加强与决策机构、学校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形成督查合力,提升工作效率。要以推动政策落实为目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主动出谋划策,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困难,防止出现“就督查而督查”的现象。
2.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推进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的学校督查运行机制是督查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要加快督查机构及网络的建设进程。要健全督查制度体系,完善督查反馈机制,对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批办的事项,及时跟踪督办,反馈办理结果,确保工作有头有尾。要完善督查联动机制,联合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开展学校联合督查,推进“互联网+督查”模式,提高督查效率。要完善检查评估机制,坚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评相结合,对督查单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细化绩效考核措施,健全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督查队伍建设,选拔思想觉悟高、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高素质人员进入学校督查队伍,夯实督查人才基础。
3.利用多种督查手段,提高督查工作质量
一是开展决策督查。综合运用暗访督查、媒体曝光、实地督查、催报督查、联合督查、抽样督查等方法,抓好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教育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二是开展专项查办。坚持快转、快办、快报,严格审核承办部门的办结报告,坚持定期调度与随时督办相结合,提高查办速度,注重办结质量,努力达到领导满意、教师满意、家长满意的效果。三是开展督查调研。要围绕中央和各级党政机关教育决策的落实开展调研,对素材进行归纳整理、分析调研,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运用“解剖麻雀”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推出典型事例,服务政策落实和督查工作。
参考文献
[1]程维荣:《北魏中央监察机构一御史台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第58页.
[2] 杨树森:《古人是怎样进行督查的?》,《秘书工作》,2007年第4期,第58页.
[3] 贾群:《问题与对策我国当前政务督查工作研究》,2005年10期总第224期,第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