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结合重金属专项监测结果对湖南省涉重金属企业的污染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专项监测的成果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涉重企业废水循环使用企业的认定工作、对循环废水增加配套处理设施、加强涉重企业周边环境的监测等具体治理监管对策。
关键词:重金属专项监测;污染;现状;监管
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2012303
1引言
为了解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源废水排放情况,检查国家“十二五”重金属总量减排考核工作成效,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了重金属废水专项核查监测。
2专项监测范围
重金属专项监测工作范围是对湖南省辖区范围内涉重金属企业的废水总排口、车间排口、生活废水排口、雨水排口及其它以各种形式存在的外排口开展核查监测工作。对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的企业,则监测车间排口及废水循环池。监测因子主要有总铅、总镉、总砷、总铬、总汞、六价铬、总锑及总锌。
3专项监测结果分析
3.1污染物超标情况
2015年重金属污染源专项监测工作中,全年分三期对327家、340家、346家企业开展核查监测,分别发现超标企业15家、10家、8家,超标率分别为11.4%、6.94%、5.93%,具体情况见表1。
为确保市(州)监测站在专项监测工作中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省站)随机在14个市(州)对101家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监测工作,其中13家企业存在超标情况,超标率为12.9%。具体情况见表2。
3.2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情况分析
3.2.1衡阳水口山地区重金属污染情况
2015年重金属专项监测工作中,省站对衡阳水口山地区11家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专项监测,其中有4家企业废水循环使用,7家企业废水外排至曾家溪或康家溪。监测的6家外排废水中仅发现1家企业总排口废水存在超标现象。
曾家溪、康家溪作为水口山地区主要纳污水体[1],水质中重金属含量是集中反映水口山地区涉重金属企业外排水质情况的载体。根据2010年监测资料,曾家溪、康家溪水质中铅在不同水期超标倍数在3~17倍之间。在2015年专项核查监测工作中,对这两条溪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砷、铅、锌均未出现超标。
将2015年专项监测工作中的曾家溪、康家溪水质监测结果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2],结果表明,该两条溪水水质已经出现明显好转,也充分显示这几年湖南省对湘江流域重金属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已得到充分体现[3]。
3.2.2娄底锡矿山地区重金属污染情况
娄底锡矿山主要涉重金属行业为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目前主要是10家锑冶炼企业。在这10家锑冶炼企业中,除1家企业有废水排放外,其它9家企业的废水均循环使用。经监测部分企业循环水池废水,其总砷、总锑含量非常高。如某公司鼓风炉车间废水收集池废水中总砷浓度为10.26 mg/L、总锑浓度为11.6 mg/L;另一公司雨水收集池废水中总砷浓度为3.94 mg/L、总锑浓度为11.4 mg/L。
对娄底锡矿山周边水体多次跟踪监测,发现企业周边地表水船山水库、涟溪河民主桥、青丰河万民桥等监测点位砷、锑存在超标现象。该地区在主要重金属企业的废水不外排情况下,根据监测情况分析,导致该周边地表水砷、锑仍出现超标。分析原因,一是由于该地区为含锑矿产品比较丰富,地下水中砷、銻本底值较高;二是娄底锡矿山地区为全国的锑产品开采、冶炼中心,由于历史原因该地区环境问题未受到足够重视,导致其周边水体底泥中砷、锑浓度比较高,从而引发地表水中砷、锑浓度比较高;三是该地区相关企业废水未能完全做到废水循环使用、企业雨、污分流情况不够彻底,从而引发周边地表水砷、锑浓度比较高。
3.2.3“锰三角”地区重金属污染情况
湘西锰三角及周边地区的花垣县是湘、黔、渝交界“锰三角”地区的三县之一[4],初步形成了以锰锌矿石采选、电解锰和铅锌冶炼为主的工业生产格局。2015年重金属专项监测工作中,对“锰三角”地区7家重点电解锰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电解锰企业工艺废水、酸浸渣尾矿库废水均全部循环使用,仅部分企业的冷却水外排。监测结果表明外排的冷却水均未出现超标情况。但对“锰三角”湖南地区部分地表水断面进行采样监测,发现地表水中锰浓度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情况。
在对“锰三角”专项监测工作中,监测的电解锰企业废水均循环使用,而相应的其受纳水体水质中锰出现超标情况。分析原因,一是由于输入性污染造成,可能是来自外省涉锰企业的超标废水[5];二是由于近几年来,电解锰企业由于市场行情萎靡,为节省成本,将酸浸渣尾矿库废水或工艺废水偷排入酉水,从而引起水质中锰超标现象。三是自2009年开展“锰三角”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后,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小型、非法涉锰企业,这些企业废水偷排至酉水中,对酉水水质造成很大的影响。
4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4.1废水循环使用的企业较多,监管较困难
2015年在重金属专项监测工作中,共监测了1013家·次企业,其中将近500家·次企业在环境监测部门开展监测时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不外排时,环保部门不能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从而不能获得有效的监测结论,使环境监管部门不能较好的进行监管。建议环境管理部门应加强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循环使用企业的认定,如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时,严格把控企业废水循环使用关,以防假借部分企业利用废水循环使用之名,实施偷排。
2017年6月绿色科技第12期
李启武:湖南省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状况分析及治理对策探讨
环境与安全
4.2循环使用的废水重金属含量较高,环境安全隐患较大
在开展监测的循环使用的废水中,一类重金属污染物浓度含量较高,甚至某涉铅企业的循环水池中铅浓度达到100 mg/L;如果含高浓度重金属循环废水未及时进行处理,当企业因事故或管理不善时,造成废水外排至外环境,将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建议环境管理部门下发相关文件,对于涉重企业采取废水循环使用的,必需配套建设相应的重金属处理设施,及时将高浓度的重金属废水处理后,才能进行回用,杜绝废水仅靠简单沉淀后就回用的现象。
4.3部份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地表水重金属存在超标情况
2015年涉重金属专项监测工作中,对娄底锡矿山、衡阳水口山、湘西“锰三角”地区企业周边环境水体进行了监测,发现部分重金属因子存在超标,而这些地区的涉重金属企业基本处于废水循环使用状态。分析企业周边水体重金属超标原因,一是涉重金属的重点区域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其周边水体重金属因子本底值较高[6];二是周边水体可能遭受到涉重金属企业气型污染,导致部分重金属因子超标;三是部分涉重金属企业雨、污未分流或分流效果不佳,造成初期雨水直接外排至周边水体,也势必会造成水体部分重金属因子超标;四是部分企业借废水循环使用之名,实施偷排,仅是在环保部门检查时废水实施循环使用。建议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周边环境的监测频次,防止企业排污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参考文献:
[1]
包晓风,秦普丰,朱利权,等.“十五”期间湘江株洲段水质环境监测与分析[J].環境科学与管理,2009,34(1):152~155,168.
[2]唐彬,彭英湘.重金属废水处理技术的原理综述[J].环境保护,2014,8(1):279,281.
[3]雷鸣,秦普丰,铁柏清. 湖南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现状与分析[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0(2):62~64.
[4]熊素玉,张在峰.我国电解金属锰工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锰业,2005,23(1):10~22.
[5]马燕,崔旭光. 重金属对环境的污染[J].内蒙苦环境科学,2008,20(4):18~20.
[6]罗孟君,陈宗高. 重金属污染现状及对策分析[J].广州化工,2016,44(3):11~12.
Discuss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n Pollution Situation of
Metal Enterprises Involved in Hunan Province
Li Qiwu
(Key Laboratory of Heavy Metals Pollution Monitoring,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unan Provincia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er Station, Changsha, Hunan, 410014, China)
Abstract: The heavy metal pollution status of relevant companies in Hunan province was analyzed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heavy metal special monitor. The results of special monitor were summarized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w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