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防特种装备采购中的审计风险

2017-07-20 09:19陈林��
中国市场 2017年21期
关键词:公安消防审计风险审计工作

陈林��

[摘要]文章剖析了公安消防部队特种装备采购审计中的审计风险因子,提出了防范特种装备采购审计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审计工作;装备采购;审计风险;公安消防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1063

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照公安部和各省市的战略规划与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依法治军、科技强军战略,坚定不移地走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部队建设路子。各级党委高度重视采购审计工作,不断提升装备采购的质量、效益和水平。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公安消防部队特种装备采购审计中依然面临较大风险,急需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和对策予以防范。

1主要审计风险

11采购需求无计划,采购随意性大

目前,有的公安消防部队尚未编制采购中长期规划或年度采购预算,有的编制质量不高、参数简单粗放,有的不科学、不严密,有的预算调整幅度过大,有的擅自改变采购资金用途,有的超标准、超财力采购,有的以时间紧、任务急为由,不履行必要的采购程序,有的单位化整为零、恶意拆分规避、逃避集中采购或上级审批,逃避、躲避监管。

12采购效率较低,采购成本偏高有的装备采购归口管理不严,主要以各区市县支队、大队为主体,采购较为分散、程序较为简化、采购低效,难以形成批量采购优势。各层级、各地区的单位之间缺乏统筹协调和横向沟通,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比值比价体制、机制和网络系统,不同地区或层级的单位,相近时间内购置同品种装备物资价格差异偏大。

13非公开招标较多,采购程序不够规范

公安消防部队装备采购涉及的种类繁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差异大,供应商和销售模式复杂,采购程序不严谨,采用非公开招标甚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偏多。有的采购环节衔接不好、关键环节抓得不够,有的采购权责不明确。由于多数业主单位规模小,机构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清,多数消防支、大队采购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有的项目采购方式不按规定审批,有的招标文件不规范、不公告,有的评标不认真、不独立,有的定标不审批。

14采购决策透明度差,监督行为不够

受体制、机制和制度不健全制约,对采购各个环节不能形成全过程有效的监督,加之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个别单位或个别领导干部在装备采购中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在部队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致使部队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2审计风险因子

21第一因子:人的因素

从主观原因上来看,消防部队少数领导干部顶风违纪,防不胜防。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采取教育警示、制度防控、查办案件、审计监督等诸多强有力措施预防和惩治,特别是在基建、采购和招投标领域出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的多项制度规定,在监督环节严格把关、从严要求,有效遏制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是,个别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弱化,价值观扭曲,经不住诱惑,放松了警惕,与地方一些官员、老板、“朋友”拉拉扯扯,搞权钱交易;有的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个别领导干部重大财经决策不依法、不民主、不科学,搞内外串通、暗箱操作,使部队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形同虚设;个别领导干部想方设法规避制度要求,规避公开招标,规避监管,防不胜防,事后发现,为时已晚。

22第二因子:内部控制

从体制机制上来看,经费供管双重体制给少数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增加了监管难度。公安消防部队实行军队、地方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经费供给保障体制实行条块结合,武警部队经费按照部队序列,主要保障部队现役人员的人头经费和部队公用经费。地方消防业务经费按照“谁用兵、谁负责”的原则,因地制宜主要保障辖区消防部队消防装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灭火救援、执勤训练、社会救助等任务的圆满完成。近年来,这种“条块结合”的经费保障体制,有力地保障了各地消防工作既有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應,为公安消防部队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活力。但是,军队和地方政策、规定、要求有些特殊差异,也为个别腐败分子逃避监管提供了机会,个别领导干部就利用这些特殊差异打“擦边球”、搞“隐蔽工程”,规避军队监督的同时又规避地方有关部门的监督,形成监督“两不管”真空地带。

23第三因子:供应商管理

从供应商管理来看,少数供应商不诚信,围标、串标、陪标行为屡禁不止。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为追求更大经济利益,市场主体规避监管甚至直接触犯法律的行为层出不穷,方式手段复杂多变,尤其是围标、陪标、串标等现象较为严重。中标人事先临时“邀请”几家利益共同体来公开投标,自己与“自己人”竞价。但是,我国对违法违纪供应商的惩处力度不足,失信惩戒机制严重缺失,串标人违法成本过低。如《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1000万元中标额计算,对单位罚款5万~10万元,对个人罚款5000~1万元。如此规模的项目,为中标单位带来的平均利润在100万元以上,相对而言,违规违法成本远远小于其预期违法所得,对不法行为的处罚如同隔靴搔痒,难以有效遏制少数不法企业的投机取巧心理。

24第四因子:市场环境

从市场环境来看,消防产品专业性强,市场竞争不充分。消防部队需求的消防产品特别是消防特种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消防车辆特别是举高消防车等产品要求特殊,3C认证审查严格,有的产品市场为完全垄断市场(1家)或寡头市场(2~3家)。有的产品虽然在全国形成若干不完全竞争市场(10~20家),但由于市场竞争、行业保护等因素,在某大区(例如东北、华北等地区)或某几个省市划分势力范围,在局部区域市场形成寡头市场(2~3家)。在上述不完全竞争市场环境下,若干消防产品供应商由最初的无序竞争逐步形成攻守同盟,共同抬高消防产品市场价格,为商业“回扣”、贿赂提供了贪腐空间。

3审计风险防范对策

31狠抓内部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压缩贪腐空间

一是最大限度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践证明,正式投标的人越多,投标竞争越充分,串标、围标、陪标成本越高,成功概率越小,也更加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借口时间紧、任务重、项目特殊选择非公开招标方式。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禁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二是加强招标文件审核。对一般工程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的,要允许多一些的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对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条件。三是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针对可能存在的串标、围标、陪标行为,招标人应当树立防串标、反串标意识,精心组织每一个招标环节,通过招标文件的制定、评标办法的设置,对技术不复杂的一般工程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加强投标报名的审查,开标、评标的组织,层层设防,不给陪标、串标行为可乘之机,提高竞标的公开性和公平性。四是加强监督,建立部队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联防”的机制。应加大对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起各部门联合查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让围标、串标、陪标者对违法行为付出高昂代价,从而对这条高压线望而生畏。五是招标公告环节尽量扩大信息公告范围,让串标、围标、陪标者劳而无功。

32狠抓供应商监管,不断优化合格供应商资源库

要引入公平有序的市场竞爭机制,净化部队内外部采购环境,关键在于抓好两个环节:一是要把好“入口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体现优胜劣汰法则,实行货比三家规则,建立施工单位或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准入制度;二是要畅通“出口关”。严厉打击高估冒算恶意报价,坚决实施施工单位或供应商“黑名单”制度。把价格审定与质量审查有机结合起来,对个别施工单位或供应商高估冒算、严重偏离正常报价的,对串通舞弊,围标、串标、陪标的,对违规滥用变更、意图蒙混过关获取不当超额收益的,要坚决严厉打击,实行淘汰,取消其在公安消防部队的报价资格。

33进一步优化消防产品结构,夯实国产消防装备产业基础要彻底扭转公安消防部队基建、采购和招投标领域不规范的局面,必须全面推进公安消防部队战斗力生成模式变革,夯实公安消防部队战斗力生成的消防产业基础。随着现代化、民主化和信息化的深化,除建立吸引、培养、锻造消防科技人才队伍的体制机制外,最核心的机制在于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相关优势资源向消防产业集群聚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性基础,不断促进国内消防企业良性发展、有序竞争、不断创新。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消防产品结构调整。要大力发展国产消防装备,提升国产消防装备的质量水平、科技含量。要建立全国范围内的诚信消防企业目录,鼓励诚信、守法、创新的消防企业做多、做大、做强。同时,要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违法乱纪的消防企业,采用黑名单通报、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产品召回等一系列措施,直至关停并转、淘汰出局。对进口消防装备要严控规模,严控品种,尽最大可能地保护国有消防产业。同时,进口消防装备要引入国际招标,实行全国范围的集中采购,逐步降低进口消防装备成本。

34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推进公安消防部队采购方式变革

建议建立国家级的消防装备采购领导小组,不断提高消防装备采购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建立和完善消防装备采购制度体系,严格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和全程监督,建立全国消防装备评标专家库,不断优化各种采购方式的成本结构,积极探索建立基于勤务主导的集供应、消耗、管理于一体的标准体系,致力于因地制宜寻求最优采购方式,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分散建设和超规模、超标准、超财力建设。

总之,我们要着力在为民、务实、清廉上下功夫,不断回应各级领导、广大官兵、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解决新形势、新任务下公安消防部队财经管理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发挥纪检审计“问责、问廉、问效”作用,着力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破解重大问题,不断开创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张剑明“十二五”我国消防发展重点问题研究公安消防部队调研文集(第三辑)[C].北京:公安部消防局,2011

[2]魏耀聪对加强装备应急采购价格管理的思考[J].军事经济研究,2007(9).

[3]王燕后勤装备采购价格评估机制建设初探[J].军事经济研究,2010(5).

[4]黄贤东采购价格的“全过程”审计法[J].财会通讯,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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