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杭州市纪委披露了余杭教育学院出纳侵吞3000余万元公款的案件。该校两任校长,前校长姚新华、现任校长郎明仙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的缺位,成为案情持续发酵的根本原因。2015年4月,杭州市余杭教育学院出纳黄伟胜突然自杀身亡,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在对学院账目进行核查后,办案人员发现,该单位大笔存款不翼而飞,户头只剩600多元。有关部门调查證实,黄伟胜在几年内,将学院近3000万元公款蚕食鲸吞。而该校财务管理混乱,食堂没有建账,教育局下拨的专项资金被随意划拨,银行转账缺少财务凭证,这都给了黄伟胜可乘之机。财务款项的进出本需校长审批,但两任校长工作上都有疏漏,黄伟胜伪造了各种会议费、培训费、食堂进货款,甚至用购买假发票等方式,模仿经办人员签字,通过支票划转和直接取现,将公款以“蚂蚁搬家”的形式转入了自己手中。endprint